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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一个人生活

    “喵!真烫!他的头真烫!二狗子!他发烧了!”

    二狗子走过去摸了摸刘煜的脉,看了看他的眼皮:

    “没事的,昨晚淋雨受了风寒。等我去找几株草药,碾碎了吃了就好。”

    “好润!”

    刘煜感觉烈火之中有一丝湿润,在抚摸自己的脸。

    “好舒服!”

    皲裂的土地得到滋润,大地的裂痕得到修补。

    他尝试睁开沉重的眼皮,看到灰黑毛色的妙妙用粉红色的舌头舔自己的脸。

    “妙,妙妙!”刘煜想说更多的话,但是他的喉咙好像被泥土封住了。

    “喵!”

    妙妙继续舔着他的脸,尤其是舔到嘴唇的时候,让他很受用。

    此时,一股清甜、苦涩,还有一丝丝土腥味的液体顺着他的嘴唇,流进了喉咙,滋润了被泥土封住的喉咙。

    “这是什么味道?好香。”

    好像鼻子也被疏通了,他能够闻到烤兔子的香味了。

    再次睁开眼睛,头还有些疼,不过他还能够忍受。

    “吃一点吧!”二狗子伸出毛茸茸的手,递给刘煜一只烤兔子。他狼吞虎咽的啃食起来。

    妙妙也独享着一只烤兔子,不过吃相好看许多。

    将食物填满胃,是一个古老又庄重的仪式,需要认真对待,丝毫不得马虎。

    “去洗一洗吧!那边有条小溪!”二狗子对刘煜说。

    小溪流过茂盛的草地,小鱼小虾在朝阳的照射下欢快的嬉戏。

    刘煜身上全是血块,需要细细地搓洗。

    无字天书放在被太阳晒的温暖的石头上。书上面依然一个字都没有。

    又抬头向远处看去,依旧能看到远处那尊高大的石像一动不动地站在树木和草地上。

    小溪的水流不是很急,刘煜低头,看见了水面倒影中的自己。

    他有点想哭,却哭不出来。

    事到如今,只能振作起来。

    他赤裸着站在火堆旁边,火堆里面又添加了一些蝙蝠粪便,旺了些。

    找了几根树枝搭成十字架,立在火堆旁边,把潮湿的衣服挂在上面烤烤干。

    妙妙蜷缩在他怀里一起取暖。

    “师弟,我跟妙妙要走了。”二狗子说。

    “什么?”刘煜没有听明白,这是要把自己撇下吗?

    “我跟妙妙要去沙漠里面去了。”

    “那,那我呢?”

    “你去找你的道,去找你的:昂。”

    “什么意思?”

    “此去向南一千里地,有一开悟之国。

    开悟之国是一切功法的本源和出处。当然,这其中就包括:昂。”

    “师兄,你不去吗?”

    “师兄就不去了。登极门根基被毁,我的道心也有所不稳,去了也没用。反倒是你,白纸一张,才能有机会。而且,如果我被人发现踪迹的话,那么无字天书也有暴露的可能。像昨天那样的事情就会发生。”

    “那,我能行吗?”

    “给,给你防身用吧。”

    刘煜接过二狗子递过来的包袱,里面有一些丹药,一些碎金子,一支笔,和一些书籍

    “这些丹药可以医治内外伤,内伤内服,外伤外敷。还有,这个也给你。”

    看着二狗子手里递过来的那把黑漆漆的剑,甚至没有剑锋,更像是个半成品,顶多算是个棍子,完全不如二狗子那把剑漂亮,精美。

    “我不要,我要你那一把。”刘煜说。

    二狗子没有立马回答他,而是撕下他自己的道袍,将那把没有剑锋的剑缠绕起来。

    “这把剑是主人利用天外飞石打造的,虽然还是个半成品,好在没有出世,没人认得出。暂且给你当个行脚的拐棍吧。

    分别在即,师兄送你两句话。”

    “啊?”刘煜还是有些没有回过神来。

    “第一,既然登极门依然根基被毁,你也就不要提及登极门。否则惹祸上身也未可知。”

    “师弟谨记。”

    “第二,无能为力的难受,束手就擒的受欺负,还有你的弱小。当你为这些痛苦的时候,想想你的真正敌人是谁。这个问题想不清楚,那么你将被这些痛苦永远折磨,也无法成为最强者!”

    “师弟谨记。”

    “好了就此分别吧。如果开悟之国已经不复存在了,记得去西边的沙漠找我和妙妙。”

    “啊?师兄这是什么意思?”

    “开悟之国的人都是凡人,大灾难以前靠各大门派供养存活。他们不事农桑,也不经商坐贾,只是整日里参悟道法。所以大灾难以后,开悟之国有可能因为饥饿而灭国。”

    “那我此去不是生死未卜?”

    “不会的,无字天书不会让你死的。如果老天爷让你死,昨晚你就应该死了。一切都是命运。我们就此别过吧!”

    “喵!”

    二狗子抱着妙妙出了洞口,准备踏空而去。

    “等一下?”

    “喵?”

    “怎么了?”二狗子说。

    “妙妙!”

    原来,刘煜是舍不得妙妙。

    “妙妙!”

    “喵!”

    妙妙从二狗子怀里跳出来,蹦跶到刘煜的怀里。

    柔软的身体,灰黑的毛色,和手指缠绕的尾巴,合理的骨骼形状和完美依附的肌肉。

    刘煜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妙妙的那个美妙的时刻。他想,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他们走了,二狗子和妙妙还是走了。

    只留下一脸茫然的刘昊,坐在地上抱着腿,赤裸地呆在原地。

    太阳落山,百鸟归巢,花瓣闭合,阳气收敛,洞穴里的蝙蝠开始出动,飞出洞口觅食。

    这个世界这么就剩下你一个人了呢?你能怎么样呢?你的世界有过别人吗?

    几天前,他还是个孩子,在母亲的怀里撒娇,父亲和爷爷会在地里耕作。邻里不算团结,也还算和睦。

    还有一座石像,它本来可以让他自己站在修仙界的巅峰。

    这是这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妙妙和二狗子也说走就走了。

    刘煜被剥夺了一切,只有怀里这本破书,还是一个字都没有。

    太阳又出来,照进洞穴,蝙蝠也陆陆续续回家了,小鸟们又开始叽叽喳喳。

    火堆早就灭了。

    “小豆子,不是非要修道是吧。”他对自己说。

    “回去当个农民,跟父亲和爷爷那样,养活自己也不赖。反正那些强盗都已经死了。对吧?”

    其实有些决定你已经做了,但是因为心中的胆怯,不敢直接面对。

    “跟父亲一样,捡一个傻媳妇儿,不需要太好看,跟母亲一样就好。是吧?”

    “就那样过一生,好不好?”

    “对了,娘!我的娘!”

    “真笨!实在推不动金子做的磨啊!”

    “小豆子,你说这个人傻不傻?”

    娘昨天晚上给他讲的故事,突然出现在他的脑子里。

    “我真傻!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你这本什么都没有的书,对吧?

    我不能回去!

    如果我不去开悟之国,那么就只能回去用金色的石磨磨豆腐了,对吧?娘?

    然后再被另外一伙儿强盗杀死。

    不!绝对不能这样!”

    衣服早就烤干了。

    刘煜穿上衣服,背上行囊。那把黑色的半成品剑也卸跨在背后。

    出得洞穴来,他看了看头上的太阳,确定了方向,便向南走去。

    “师兄说了一千里。一千里有多远?大概走个几天几夜就到了吧。”

    但是路程远没有相信的那么简单,有许多大山脉和陨石坑需要躲避。刘煜只能在弯弯绕绕中寻找到大致方向。

    刘煜慢慢发现,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的。甚至他有个想法,就算开悟之国真的已经灭国了,他也要过上这种游猎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就是有一样不好,那就是没人说话,他只能自己跟自己说话。

    今晚很不错,可以在屋檐底下过夜了。他过夜的地方看样子原来是个镇子。晚上有几处绿油油的鬼火,不过他已经习惯了。

    清理掉那些有牙痕的骨头和野蛮生长的杂草,从别的房子拆下一些木头生了一个火堆。

    好在角落里面有个瓮,可以把背包里面风干的肉条混合一些纤维比较细的野草做一锅容易消化的汤。

    房顶有个洞但是不影响居住,因为今晚万里无云,没有雨下,顺便他还可以在睡觉之前欣赏一下月亮的残骸。

    今晚的月亮残骸格外明亮。

    刘煜掏出怀里的一根木头,用随身携带的锋利石片,在木头上划了一个白色痕迹。

    这是每次睡觉前必做的功课,是他用来记录日子的方法。

    眼下这根木头已经刻满了,再也没有可以刻痕迹的地方。正好三百九十个痕迹

    “一,二,三,······,三百八十八,三百八十九,三百九十。嗯,不多不少,。”

    这意味着这根木头陪伴他走过三百九十个日夜。

    他把那根木头装进二狗子给的包袱里面,包袱里面还有七根这样的木头,每一根木头上都有三百多个刻痕。

    刘煜从来不觉得这是负担,他甚至为了这些木根舍弃了部分存储食物的空间。

    因为这是他孤独的每一个日日夜夜,在这些日日夜夜里面他学会了打猎,学会了处理猎物,学会了哪些些植物可以食用,学会了怎么跟偶尔碰到的人类相处。最重要的是,他也学会了怎么跟日益成长和膨大的身体和平相处。

    没想到开悟之国如此遥远,八年过去了,刘煜依然漫无目的地旅行。

    “呜~~,呜呜呜~~”

    宁静的夜,传来女人的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