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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三世为人

    公元193年,东汉初平四年夏,徐州牧陶谦举兵,取兖州华、费二县。

    至秋,兖州牧曹操败袁术后回击徐州,攻拔十余城,至彭城大战,谦兵败走,死者万数,泗水为之不流。

    公元194年,兴平元年春,曹操粮尽而返。其父曹嵩趁此时机欲借道琅琊奔兖州,途中为陶谦部将张闿所杀,阖门皆死。

    同年夏,曹操为父报仇,再征徐州,所过多有屠戮,徐州士人百姓大恐,争相南逃。

    至六月十二日夜,狂风大作,把阳都县南的一处山林吹得簌簌作响。

    “阿嚏!”

    一阵猛烈的寒意让刘煜睁开了双眼,旁边的水洼里现出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那是还在大学读书的自己。

    再看看自己身上那件紫色丝绸长袍,五十三年在古罗马的穿越生活,好像电影一般在眼前闪过。

    一切像是历尽了万年,又像只过了一瞬,刘煜终于发出了一声长呼:

    “狗娘养的朱庇特,你他娘还知道把我送回来啊!”

    他骂的声音太大,以至于眼前一黑,整个意识又开始混沌起来,在他双眼即将闭合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汉服女子的身影。

    睁不开眼睛,大脑渐渐昏沉,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力气。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衣衫被剥下,短剑被取走,紧接着一条草绳绑在了自己的手腕,然后背部就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痛。

    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刘煜都失去了意识,直到一阵阵从胸膛传来温暖才把他唤醒。

    不是炙热的篝火,不是柔软的棉絮,而是带着心跳的体温。

    苏醒的刘煜没有急着睁开眼睛,只是努力通过皮肤的滑腻程度,分析这个女子该是十七岁还是十八岁……

    之后所见的种种,再次宣告他回归现代的梦想完全破灭。

    他看见一群头挽发髻,只穿一条犊鼻裤遮羞的男人,推着牛车在山丘间的烂泥路上行进,间或有身着甲胄的骑兵用皮鞭在他们后背留下道道血痕。

    他看见身穿肥大襦裙的妇女,把发黑的面饼递到老人面前,一群孩子则眼巴巴地盼着爷爷奶奶们能给他们多留一口。

    女子给刘煜喂的也是这个,麦饼没有咸淡,甚至还有一股霉味。

    只是因为女子会混放些果子,他才勉强下咽。

    如此的生活一晃就是三日,直到这日太阳将要落山之前,几名流民忽将刘煜面前的女子团团围住。

    为首一名青衣布帻的老者向前迈出半步,拄着拐杖的他,用眼角余光扫了一眼女人和她背后的刘煜,拖长着声音道:“常婢啊。”

    “贱婢见过里长。”女人马上跪下,把头用力贴在伏地的双手上。

    “今夜便把汝拾来的男人弃了吧。”

    老者侧了下身子,算是回礼,但是语气却冰冷得很,冷得跪在地上的常婢浑身一抖。

    大约过了五个呼吸的功夫,常婢把头压得更低,用微不可闻的声音道:“里长,此子这三日来身体虽已大好,但若此时将之弃于荒野,贱婢着实于心不忍。”

    常婢微小的声音,就像溅入油锅的水滴,顿时激起人群中一阵冷笑,甚至有人直接出言呵斥:“好你个克三夫,想男人想疯了吧,居然为了个捡来的野男人忤逆里长。”

    那老翁刘煜识得,他叫王仲,在流民老家莒县时就颇有善名,而在这伙百姓被曹军捉住后,又主动承担起照顾老弱的职责。

    常婢反驳他的意见引起众怒,刘煜是已预料到的,但是他现在更好奇那句克三夫是什么意思,幸运的是,人群中的几位妇人很快就给了他解释。

    “常婢,你真当自己是个人了,你忘了熹平六年你父与人指腹为婚,结果两日后,对家男人被派役并州,结果急得那妇人早产,母子双亡啊。当时俺就和里中人说你是个灾星!”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怎知那对家怀的不是个女婴,刘煜心中讪笑一声。

    那位老妪正欲再骂,却被旁边的一个少妇抢了话:

    “诶呦,这算得了什么,中平五年,她母亲死前终于逼娘家一个侄儿和她定了亲,那侄儿方去道人处卜吉日,就被冲进去的官军当黄巾贼给杀了!真是惨啊!”

    哎,这是时代的悲剧啊,不过这常婢的运气好像确实不好。

    此时那老妪已经夺回了话语权,伸出手指点着常婢道:

    “去年的事大家都知道了,她爹去骗了个郯城的瘸子入赘,哪能想回来的路上正敢上兖州军过兵,俩人那腿脚能跑过谁啊,结果齐齐被人砍了脑袋。”

    “嘶。”刘煜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这悲剧怎么都发生在跟她有关系的男人身上啊!

    “要俺说,你要是真于心不忍,就该放了那男人,要不早晚也得给你克死!”

    少妇这回走到常婢身边,重新把眼球抢到了自己身上,她看了眼刘煜,又不禁掩口笑道:

    “呦,俺说常婢舍不得呢,此子生得这般雄壮,却偏偏面如白玉、眉目如画,莫不是打算养好了身子,夜里自己偷偷受用。”

    汉代果然礼教未深,这少妇的大胆简直可以与后世的已婚妇女相比,周边人也不以为意,甚至爆发出今日最热烈的笑声。

    不过闭着眼睛的刘煜听力异常敏锐,他还是从这片热闹中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呜,呜……”

    那是一个少女的低泣。

    在最爱惜名节的古中国,一个孤女在众人面前被揭开疮疤,然后又被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

    她心中是该是羞愧?该是痛苦?还是该歇斯底里地愤怒?

    “住嘴,口出这般污言秽语,张屠妇人,尔还知廉耻二字乎!”王仲的一声断喝打断了少妇的笑声。

    老里长拄着拐杖走到常婢面前,先是长叹了一声,又接着说道:

    “老夫也曾入县学,自然明白扶危救困的道理。然今日常求盗为兖州军校责打,归来后便斥我等赶路懈怠,声言明日若还如此,便不再与老弱妇孺吃食。汝不能因此一人,而坏乡里老弱之性命,常婢,吾所言,汝知否?”

    王仲这番话说得语气轻缓,但是却又是那么的不容置疑,令刘煜对这位汉帝国的最低级事务官产生了些兴趣。

    不过他的思考也就那么一瞬,紧接他就听见了常婢的回答,声音清亮而坚定。

    “多谢里老维护,然贱妾之意已决,不宜更改!”

    微睁开的眼缝中,常婢拖着已沾满泥水的蔽膝站了起来,周围人的眼神中无不带着惊讶和愤怒,在这些人再次准备喝骂前,常婢又张口了。

    “贱妾家贫,无诗书所藏。但父亲却多慕经义,常寻友交游,每得文字,必在家中宣扬讲读。所以妾以为既救此子,又半途而废,犹如君子违诺,实为不义。但妾也不敢以一人之私德,坏众人大事,所以明日妾身便不再跟随各位乡亲了。”

    这次常婢没有再行跪拜,而是屈膝行了万福礼,不待众人回话,就转过身从瓦罐中舀出一勺热水灌入刘煜的嘴中。

    一片叹息和冷笑声后,这个流民营最边缘的地带终于又安静了,刘煜的眼角很多年来第一次流出了泪水,不知是被感动的,还是被烫的。

    刘煜的眼泪只有一滴,而常婢的泪水却如连绵的梅雨,一直不停。

    她哭着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说是行李,其实只有一只煮水用的陶罐,一根帮助行走的木棍,还有一个打着很多补丁的包袱。

    她轻轻打开包袱皮,最上面是件酱色的粗布衣裙。

    掀开后,再下面是一件红裙,把它捧在手里常婢的抽泣声更响了。

    放下红裙,常婢又从包袱的最下面取出刘煜的长袍和短剑,只见她一把将它们贴在自己的胸口,咬着小牙说道:

    “尔等哪里知晓,我常婢救得可是位贵人!待他身体大好,若其为良人,自当纳我为妾。倘若其薄幸,我也可为豪门婢,所衣所食,又岂是这些长舌夫人所能及。”

    好家伙,这位大恩人,原来是把自己当做风险投资啊。

    刘煜的一生经过太多的荒唐事了,高考时考上众人羡慕的大学,结果在毕业时却发现找不到对口的工作。

    总算抛弃了世俗的低级趣味,考编上岸即将成功,却突然穿越到了骄奢淫逸的古罗马。

    好死不死,凭着心狠命硬,总算成了一代人王,然后底格里斯河畔一声雷响,就把他送到了更久远的三国时代。

    但是所有的荒谬,都比不上刚才常婢在众人面前说的那些话。

    现在听了少女的自述,刘煜没有半点失望,反倒觉得一切都合情合理了。

    于是,他重新开始复盘今晚的计划,可耳畔却突然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没错,正是朝着自己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