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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报恩

    作为亚欧大陆唯二的农耕帝国,与大汉一样,罗马军队也把后勤视为战争的第一要务。

    上一世时,当时身为卡鲁斯的刘煜,曾受伽利埃努斯皇帝的号召,伴随伊比利亚骑兵团,横穿整个罗马奔赴奈苏斯与入侵的哥特人决战。

    那一路上,他真切见到了什么叫“马略的骡子”。

    为了应付复杂的地区行军和减少牲畜的粮草消耗,增援的罗马步兵需要身背24公斤的武器盔甲、20公斤的口粮,还要外加上十字镐、掘壕铲等工具。

    而这些背负60公斤装备的士兵,依然还需要保持每天50公里的行进速度。

    刘煜没指望缺乏训练的流民能做到这些,但并不妨碍他去打造自己的“骡马军团”。

    负重行军,打绑腿、备远足杖,科学的背负方式、有序组织队伍都是极必要的措施。

    除了打绑腿,刘煜让全员完成这四件事的时间,几乎与樊牟分配粮食的时间完全相同。

    “往日这伙流民稀烂如泥,尔如何能在这短短时间,便将他们编成一伍。”

    樊牟看着面前排成四人一行,手持各色树干拐杖的队伍,不禁啧啧称奇。

    “首因自是依仗军侯虎威,其次则是将百姓分成若干队伍,每队分头行事,不让他们有一刻偷懒。”

    刘煜没兴趣与他讲什么叫时间统筹,但是面上却保持着谦恭之色,继续补充道:“此外草民还规定,若是有做不到的,全什人今日口粮减半。”

    “哈哈,好,连军中连坐之法都用上了。”樊牟捻须大笑,策马行出半步忽又道:“主公常言:欲成事,先得人,尔且好好做事,此次功成,我便许你一个屯长又如何!”

    “谢君侯厚恩!”

    一个屯长,真是好大的官啊。

    刘煜弓身长拜,起身时才收起嘴角的那丝轻蔑,转头就向流民们宣布起行军的规矩。

    有什伍拖累行军,以致后军停足者,什长责五棍。

    有什伍不守军令,擅自于路旁休息者,什长责十棍。

    这是罚。

    每三里,选队中行列最齐整之什伍,下三里可将包袱交与后方妇孺。

    这是赏。

    当然,刘煜也不会让这群绩效考核优胜者放羊,而是随着他赶上曹军的探路兵。

    若前方路易,他们则负责引导大队走最佳路线。

    若前方路难,遇陡坡则缠绳于坡顶大树,使爬坡者有力可借。

    遇深谷则铲出若干方台,让下坡者有落脚之地。

    如此一来,在日落之前,这只人力运粮队一共行进了十六里,远远超过了平日的水准。

    颇为惊喜的樊牟,又令其协助核验粮草,竟也是比早上分粮时快上了整一个时辰。

    由此樊牟对刘煜再不见疑,反邀其到营中用饭。

    月升日落,薄夜如纱。

    夜风穿过婆娑的树叶,吹得帐篷帘布前后飘摆。

    常婢跪坐在火堆旁边,偷眼看一下布幔上的斑斑血痕,又赶紧把眼睛转回到瓦罐中的翻花沸水。

    “吾回来了。”伴随着一声大喝,帐帘掀开,刘煜弯腰走进了帐篷。

    “噗通”,一个布袋被刘煜扔在了她的身前。

    “那么大一只鹿,就给剩了这么一点。”拎着一条半斤多的鹿肉,常婢可怜巴巴地说着。

    今天扎营以后,刘煜就出门打猎,还真让他用投石索击昏了一头野鹿。

    这鹿被他整头送到了兖州军营,临走前还吩咐常婢烧过热水,等他拿剩肉回来煮着吃。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大到让常婢一直忍着胆怯,在那死过人的帐篷里老实等待,光水就添了七八次。

    “不错了,一头鹿换壮丁们以后每天都能多吃半个饼,已经很值了。”刘煜解下短剑,边说边脱下丘尼卡,拿过一罐水开始清洗身体。

    “啊,你是说去拿鹿给营里的那群人去讨粮了?”常婢被惊得目瞪口呆,简直不敢相信。

    刘煜挑破脚上磨出的水泡,才平淡地答道:“不讨怎么办,活干得多了,吃的再跟不上,人没出山就得累垮了,嘶!”

    看着常婢眉眼间难掩的失望,刘煜又柔声道:“你且再看看那袋子里有什么?”

    “诶呀,这还有一只野兔!”常婢的声音一下子高了八度,显然她对这个惊喜十分满意。用小手再摸摸袋子,发现还有东西,马上又伸手进去掏。

    不过再掏出来的东西到让常婢有些迷惑,一个杯盏状的半透明丝块,盯着看了半天也不知道是何物。

    “这是燕窝,女人补身子用的,我刚才上树寻找野兽,正好看到,就给你拿回来了。”

    常婢觉得眼睛里冲进来一股热流,鼻子也酸酸的,她赶紧拿着肉块出门冲洗。

    汉末贫富差距愈加悬殊,富者庄园豪奢,良田无数。穷苦者则家徒四壁,日夜奔波劳苦,犹不能换一餐之饱。

    而自逃难以来,常婢更是过惯了每日一顿饭的日子,哪里有过饱腹的感觉,只不过吊命而已。

    而如今却能吃肉吃到胃胀,再看看自己偷藏在袖中的半个燕窝,常婢内心一阵激荡。

    忍不住膝行到已躺下的刘煜身前,两手平措放在左胸前,深深施了一礼道:

    “郎君先救我清白,如今又以佳肴待我,大恩大德,妾粉身也难报。”

    “我的命都是你救的,和我还说什么恩不恩的!”刘煜不知道怎么还礼,索性继续躺着。

    “不行。”常婢第一次拒绝刘煜道:“娘亲说过,别人对我好便是恩,有恩,就是要报的。”

    “那两个人要总是对彼此好,那难道要相互报一辈子恩?”

    “对啊,是这样的。”常婢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哦。”刘煜做出一番恍然大悟的表情,又笑着道:“能互相抱一辈子恩的,要么是兄弟,要么是夫妇,你要和我作哪种?”

    什么?

    这个答案也太明显了吧,一男一女怎么做得成兄弟?

    常婢的小脑袋中先是像炸了雷一样,但是马上又开始了飞速运转。

    刘煜的来历常婢猜了很多次。

    他身上的丝袍,虽然样式古怪,但是面料却丝滑如水。

    他的手掌上没有一点茧子,像是从来没有干过活的样子。

    他的牙齿又白又整齐,那一定从小吃着最精细食物长大的。

    这样的人就算不是世家的郎君,也是富商大户家的公子。

    自己一个孤女,身上还有克夫的恶名,能配得上做他的妇人吗?

    常婢这几天幻想了很多,但是到了这临门一刻却突然变得胆怯起来。

    她踟蹰了半天,又害怕让对方久等,终于咬着小牙,用几乎听不见的音量细声说道:

    “其实,做主仆也是可以的。”

    一个呼吸后,没有回应。

    五个呼吸后,还是没有回应。

    等了良久之后,还是一点回应都没有。

    “扑通、扑通、扑通……”

    她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得厉害,如同有只小鹿在里面乱撞。

    她实在耐不住性子,缓缓抬起头,却发现那男人竟然自顾自地睡着了。

    常婢心中有些懊丧,但是也感到轻松,起身从旁边把刘煜的衣服取过,轻手轻脚地就盖在了他的身上。

    衣服刚一贴到刘煜的身上,常婢突然感到自己的双臂被人捉住。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的脑袋已经被刘煜环在臂弯之中,而她的左手也被牢牢按住。

    “我睡觉的时候千万不要靠近,睡梦里做过的事,我明早会忘得一干二净。”

    刘煜的鼻尖已经顶在了自己的鼻子上,两个人眼睛对着眼睛,吓得常婢一下又闭上了眼睛。

    对方的呼吸好像有魔法,推着她脸颊上的红晕,迅速蔓延到了耳朵后方。

    “那你现在是睡着,还是醒着?”常婢带着哭腔哼叫着。

    没有任何回答。

    常婢感觉脖子后的手抽了出来,自己被平放在了地上。

    “哗”,帐篷内突然暗了下来。

    她知道那是刘煜在用水浇灭火堆。

    要来了吗?

    自己是该反抗?是该顺从?还是该先反抗再顺从?

    明明经过两次婚前培训,结果娘亲就留下一句:随着男人说的做就好。

    “帐篷里面太闷,我们到外面去吧。”

    不知等待了多少个呼吸之后,帐篷里终于响起了刘煜的声音。

    “不行,怎么也不能去外面!”

    ……

    夏夜总是燥热的,绵软的晚风缠绕着树干,带起一阵高亢的蝉鸣,又引来一阵低沉的蛙叫。

    浮云间若隐若现的月光,把一个弯曲的影子投射到帐篷的布幔上,他手中的长刀慢慢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