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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巧言

    方才还喧嚣的流民营,这一刻变得异常的沉默。

    刘煜身前,黑压压的人群将他半包围着。

    根据自己的统计,他们一共三百五十七人,其中适龄男子一百七十九人,其余为老弱妇孺。

    自从曹军骑兵到,很多人都换上了幸灾乐祸的表情。

    刘煜看得出,这些人是在指望这些平日里奴役他们的兖州大兵,将自己碎尸万段。

    面对这群斯登哥尔摩症患者,他既感可笑,又觉无奈。

    不过真正对他产生威胁的,还是身前那十一骑曹兵。

    他们都骑着肩高一米二左右的战马,没有看见马镫。

    穿着皮甲的十骑,自从发现营中异样,就一直张弓搭箭瞄准着刘煜。

    一个穿着半身锁子甲、戴头盔的军官拨马走到刘煜身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那人指着地上的死人头问:“这六人都是你杀的。”

    “五个男人是,那个女人不是。”刘煜回答的很快。

    “滄啷”,军官从腰中把佩刀拔了出来。

    刀长两尺,直身斜头,该是著名的环首刀。

    他一边用拇指试着刀锋,一边继续追问:“为何杀人。”

    “因为我要从军。”刘煜应的更快了,甚至还对军官笑了一下。

    “唰!”

    下一秒,环手刀的刀尖就逼到刘煜的面前。

    “不要乱扯,就说你为什么杀人!”

    伴着一声大吼,军官带着杀意的眼神逼了过来。

    刘煜抬起头,迎着对方的眼神答道:“我要从军,必先立功。彼等带队日行不足八里,换我来做,一日可行二十里。”

    想杀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对一个人动心也是一样。

    樊牟的刀还指着刘煜,但是身上的杀气却渐渐消散。

    自从领到往山中搜粮这份苦差,樊牟就没安睡过。

    对于那些依山而建的坞堡,樊牟没怕过,拼命夺下来便是。

    名义上自己领有一曲,手下却只有八十多实兵,樊牟也没抱怨,捉百姓充数就好。

    但是对于看不到头的泥泞山路,和越来越近的规定日期,他却毫无办法。

    依兖州军法,粮官失期,斩立决。

    兖州军法很严,尤其是对他这种青州黄巾出身的军侯!

    昨日校尉又派人来催过,不知和那谯县副将说过什么,但他觉得对方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看死人。

    刘煜的话,听到樊牟的耳中,就像于绝望的黑暗中,看到了一丝微弱的光。

    “休要妄做大言!山间多烂路,牛车难以前进,自古行军从来都是如此缓慢。难道你还会妖术不成!”

    身后突有人一声暴喝,把樊牟的脸再次喊得冷了下来,但刘煜依旧坦然作答:

    “牛车便利,大半在轮子上,全车的重量压在车轮与地面接触的一点,大大减小了摩擦面的面积。所以牛车在硬路上又快又省力,但是在山间土软,吃不住力,很容易陷进去,所以车子在山中是又慢又费力。”

    刚才呼喝的那名小校,丝毫没有被现代物理学的知识说服,反倒冷笑了几声:

    “莫要说那些故弄玄虚的话,吾等也知这车子于山间不好用,但是军中牛马就这么点,不用车子还能用什么”

    “那是你只算了四条腿的牛马,没算两条腿的牛马,我倒发现这里还有三百多只。”

    两条腿的牛马?

    上位者的思维都是共通的,只是一瞬,樊牟就已把目光转向了身后的流民。

    “军中牛车可载三十大石,合千八百斤。而一个青壮可负粮百八十斤,十个青壮便可顶一台牛车,且还有壮妇、老弱也可负担。军中二十台牛车化整为零,又是何难事?”

    汉代一大石约合今三十市斤,东汉时一斤约为222g。

    古罗马士兵行军负担的标准是60公斤,刘煜取了三分之二的值,以防这些缺乏营养的流民支撑不住。

    但樊牟的剑并没有放下,声音反倒更加冷厉的问道:“若依你所言,将粮秣分发于百姓,他们有粮有腿,岂不处处皆是逃人。”

    曹军人少,又要运粮,又要防止青壮逃亡,根本不够用。

    樊牟想了个法子,他把百姓的粮食收上来,每日由方喜来曹营支取口粮,此策颇为管用。

    “军侯只要握住营中的老弱妇孺,难道还担心他们的儿子丈夫逃跑吗?”

    听到这里,樊牟开始觉得这个应答流利的青年很有点趣味,有些考校的问道:

    “即使他们不跑,途中若偷取粮秣,又当如何?”

    “可以编十名青壮为一‘什’,每日休息时收粮,若发现粮少,则从此‘什’中随意抽取一人杀之。”

    “这不会枉杀了好人?”

    “自然会,但吾等之目的不在于惩戒偷粮者,而是让他们为保己命,彼此监视之。”

    ……

    樊牟又问了几个问题,准备了庞大“面试题库”的刘煜,自然是对答如流。

    直答得对方放下了刀,松开了眉,嘴角微微带了笑。

    樊牟留下四名骑士看守刘煜,说了一句“回营商议一下”拨马便走。

    走到营门口的时候,樊牟突然勒马停住,回转身又对刘煜喝道:“你还没说为什么杀掉方喜他们五人?”

    刘煜拱了下手,很诚恳看着对方道::“若不杀他们,怎么会轮到我做这个监工。”

    “哈哈哈哈。”

    面对对方这么“赤诚”的回答,樊牟一声大笑,骑马绝尘而去。

    看来这场生死考验是通过了,刘煜嘴唇间轻轻吐出一口长气,他转身朝旁边的常婢看去,那个躲在自己身后的女子已经缩成了一团。

    “姑娘,你可会梳发髻?”

    常婢还没从刚才的恐惧中缓过来,对方却问出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浑身上下无法动弹的她,只是机械地点了点头。

    “那就请帮我梳理一下,若是待会被新来的兖州军当胡人砍了,你可就是连克五夫了!”

    什么连克五夫,哪有这么说话的。

    常婢心中刚一怒,却猛然发现那股缚住自己的紧张感,凭空消失了。

    看见刘煜嘴角那抹坏笑,她明白对方完全是故意的。

    五夫,他这是要当自己的夫婿吗?

    常婢面颊一红,暗唾了自己一口不知羞,就赶紧从包袱里取出篦子,为刘煜盘发髻。

    她正对的方向,除了四个正在聊天的曹军,就是那些眼睛赤红的乡民。

    她不敢与这些昨日的邻里对视,只得低头看刘煜,嗯,这小郎君还挺好看的。

    《诗》里说的:“猗嗟昌兮,颀而长兮。抑若扬兮,美目扬兮。”

    好像就是这个样子。

    刘煜的身体好像一直被保存在时空裂隙中,头发生得已经快到腰部,很适合梳发髻。

    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围观下替人梳头,常婢梳得很慢,或许是为了掩饰尴尬,常婢低声问道:“小郎君献得计策一定很妙,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兖州兵居然都笑了。”

    “并不是,我说的很多事那个军侯一定已经想过了。”刘煜轻轻摇了下头。

    常婢有些不解:“那他为何不杀你。”

    “其一,我完全是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其二,办法他虽想过,但没像我一样连成一个体系。嘶……”

    常婢的篦子太粗糙,上面的木刺划得刘煜倒吸了一口冷气,才继续说道:

    “其三,他确实是被逼到了绝路,若非如此,我说完第二句话的时候,他就该杀了我。”

    “啊,如果当时他真的砍过来可怎么办?”常婢并不知道刚才还有这么惊险的时刻。

    “拿你去挡刀啊。”

    “小郎君你又说笑了!”

    不同于常婢嗔怪时的轻松,刘煜却不敢肯定自己是否在说笑。

    他刚穿到罗马时,曾经释放了属于自己的两个奴隶,第二天,他们自杀在庄园门外。

    在那之后的五年,他慢慢忘记了后世法律的约束,转而完全遵循生存与权力的法则。

    他常常以这些都是异邦人为由,抵消自己心中出现的罪恶感。

    但现在,面对这些与自己一样都是黑发黄肤,甚至血脉相连的同族时,曾经刻在脑海里的良知,突然又跳了出来。

    刘煜猛地把它压了回去,自己穿越来的可是谋士遍地走,猛将多如狗的汉末乱世。

    除了蜀汉那群大汉乌托邦者,在这乱世中成功的是睡龙床,烧洛阳的董太师,是背刺盟友、专爱内斗的孙十万,是杀降屠城、阴狠狡诈的人妻曹。

    “哞,哞。”一阵沉闷的声音打破了刘煜的胡思乱想。

    视野边界的地平线,慢慢现出一只只旗帜,然后是骑兵们的头盔和牛车上高企的粮袋。

    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