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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追兵

    两日之后,已经烧成灰烬的曹营中,多了一个二十四匹战马围城的圆环。

    圆环中央是九具身首分离的尸体,他们被齐齐排成一行,而这些战马的主人则单膝跪在尸身之前。

    骑兵们个个穿着青黑色战袍,外罩两当铠,头盔和腰间还缠着白色的孝带,像是专程来送面前战友的最后一程。

    作为队正的许继,此时正捧着文焕的头颅面色凄然。

    “吁!”

    一匹战马随声奔入圈内,马上骑士不等马匹停稳,直接跃下,在地上滚了个圈就到了许继面前。

    “队将,小的已经查明,死者就这九人,都是我们谯县的老兄弟。”

    “樊牟啊樊牟,平日里你这狗贼唯唯诺诺,不想居然敢行火并之事,我誓杀汝!”

    许家也是谯县大姓,听到队副禀报,许继当即大怒,转身喝问道:“可有此賊踪迹?”

    “有,东、南两处俱有人群脚印,东面脚印杂乱,南面脚印整齐!”

    许继微闭双眼,分别向两处遥望,皱着眉头道:“难道这群青州賊自己炸营了?”

    “队将可记得樊賊手下有一伙流民?”跪在地上的队副出言提醒。

    “是了,必是在他们火并时逃脱的!”许继点了点头,重新把目光看向南面,骤然将腰间长刀拔出,厉声道:“诸位弟兄,樊牟狗贼不顾军规,屠我桑梓,汝等可愿随我诛杀此獠!”

    “沧啷”

    “沧啷”……

    伴随着一阵寒光乱晃,二十名骑士尽皆拔出腰刀,齐声附和:“吾等愿从,必杀此贼!”

    “上马!”

    许继一声暴喝,单手揽过缰绳,一跃便到了马鞍之上。

    几声呼哨之后,二十余骑已经冲出营地,如雷马蹄声惊得林中飞起一片鸟群。

    ……

    耳边蹄声越来越密,间或还有两声凄惨的嘶鸣,常婢赶紧放下晾晒的兽皮,跑到一块大石头之上。

    果然,视野越过两匹在夕阳下亡命狂奔的野鹿,她准确地找到了正骑马驱赶它们的刘煜。

    刘煜在身后边叫,边用长枪连连在空气中虚刺,逼得二鹿再不顾面前人群,垂下脑袋就用鹿角撞了上去。

    “刺”

    在一句它们听不懂的人话之后,眼前却突然出现了一堵矛墙。

    生物的本能告诉它们必须要躲开这些危险的东西,但是奔跑带来的惯性却推着它们直接撞到了那无数锋锐之上……

    这样的场面常婢已经连续看了两天,说实话,要不是为了能看看自家小郎君,她才不想看这血淋淋的一幕。

    而且那些刺鹿的汉子也无聊得紧,自三日前进了这小径,他们就整天在那边站着。

    头一天就是把长矛拿起来,再放下,但就这么简单的事他们也做不齐,气得小郎君狠狠打了不少笨蛋。

    第二天就更无聊,一直举着那长矛往前捅,捅了一上午,小郎君就开始赶着各种野兽给他们刺,这个场面每天都要出现三、四次。

    但是再无聊她也会去,因为只有那个时候,她才多看小郎君几眼。

    嗯?怎么小郎君身后还有一匹马?

    哎,那人怎么从马上掉下来了。

    落马的正是徐盛,当刘煜冲过去的时候,就看见他后背上多了一根带着长羽的箭杆。

    “徐兄弟,怎么回事。”刘煜把他揽在怀中急道。

    徐盛表情甚为狰狞,但是意识还算清醒。

    看清来人是刘煜后,便抓着他的衣襟大喊:“曹军至矣!”

    “别喊,小心牵动了箭创!”刘煜厉声喝止了还要继续的徐盛,转头又吩咐青壮道:“盐水、棉布,速速取来,再给我点个火堆!”

    幸亏有甲环挡着,箭只入肉不深,但他的后背已被鲜血染红,看起来可能还有其他伤势。

    “你是如何伤的?”刘煜在等待时焦急问道。

    徐盛负痛,但仍咬着牙回答:“我今晨于四十里处发现曹军炊烟,本想凑近查看人数,不想树上就藏着一名斥候,挨了暗箭!”

    四十里路,还好!

    入径的道路他已破坏过,曹军怎么也快不过认得路标暗号的徐盛,起码今夜是安全的。

    褪下徐盛甲胄,刘煜用刀豁开被血黏在身上的衣服,箭创处竟被旋开好大的一块皮肉。

    曹军的箭头成三棱锥形,锋角还能看见外露的倒刺,但是一箭就能造成如此大伤害,这也未免太恐怖了。

    青壮将刘煜所需物品送到,刘煜便用盐水反复冲洗伤口,疼得徐盛额角到处是豆大的汗珠,但这汉子却是咬紧了牙关,一声不吭。

    刘煜转身用火烧匕首的时候,王仲也赶了过来,来不及平复气息,就喘着问徐盛道:“徐郎,曹军可曾尾随你在后?”

    “嘶,不曾,我当时也担心失手,遂先将马匹拴在一块陡坡之下。中箭以后,我便直接从坡上滚下,曹军都是骑兵,他们若想追来至少需多绕两里的山路,所以绝计追不上我!”

    这下刘煜终于对徐盛的伤势有了答案,想想他于山坡上翻滚时,每一次转身那箭头便于肉中搅动一回,如此的疼痛之下,还能坚持着一路狂奔回营,当真是不愧勇将之名!

    不过,人对于疼痛的忍耐终有界限,当刘煜用烧红的匕首翘出箭头时,徐盛惨叫过后直接昏了过去。

    王仲被这场面吓得面色发白,直等到刘煜用草木灰止住流血,才颤颤巍巍地继续问道:“刘郎君,以你观之,曹军何时能到?”

    “快则今夜,慢则明晨!”

    “那郎君枪阵可曾练成?”

    “差远了,如今只练出三排枪兵,其余人等皆不可用,否则非把前排之人尽数戳死。”

    时间太短了,欲练方阵,首练队列纪律,再练个人技艺,然后配合,然后演习,然后……

    对于只有三天时间的刘煜,哪有那么多然后。

    他事先给所有人都刨出了土坑,这样就省下练队列的时间。

    至于出枪,只能找那些基础好的站在前排,然后拼命在演习中加强配合、实战练习。

    若非有平时备寇时的演练,就连现在这种勉强可用的程度都达不到。

    看着王仲惊得浑身发抖,刘煜转而又安慰道:“不过王翁也无需担心,此阵现在对付这伙曹兵倒还是绰绰有余。”

    刘煜过往的战绩和富于说服力的表情语气,终于让老里长停止了抖动,不过面上焦虑之色却一丝未减,忍不住对着径口叹气道:“哎,那伙曹军要是走大路就好了。”

    “不可能,以彼等能发觉徐盛的本事,咱们的行迹绝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看来是逃不过了,只是不知这一战后,营中又要填上多少孤儿寡母。”

    看着摇头不止的王仲,刘煜却苦笑道:“王翁,你若有叹息的时间,还是琢磨下怎么在战时稳住后营,如若出了意外,那就不是孤儿寡母的问题了,咱们都得变成孤魂野鬼!”

    王仲直到刘煜所说是正理,不再整编,也刘煜可以专心给徐盛处理伤口。

    由于无日不战,古罗马的外科医术非常发达,甚至有了些现代手术的影子。

    在这些年里,刘煜结合着后世的医学知识,硬是用几十条士兵的人命,总结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急救方案。

    所以只要徐盛不出现伤口发炎,这种皮外伤应该不会危急到生命。

    可这明日,却终究没法指望他出战了。

    枪阵中有自己和吕杨弹压该不用担心,两翼有山岩守护不用担心侧击。

    而本该由徐盛负责的后队,自己又能换谁带领呢?

    忧心忡忡之下,刘煜抬头往山上望去,正见黄虎坐在一块巨石上摇着双腿傻笑

    难道要靠这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