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女频频道 » 荷姑娘 » (3)22岁的纠结

(3)22岁的纠结

    我们小镇位于瓯江发源地,东西两溪环城逶迤蜿蜒,生生把小镇勾勒出一个葫芦型来。有那贪恋水的温柔忘了回家的孩子,总会被母亲追着耳提面命:“玩水,玩水。看你哪一天就掉到河里落了温州”。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被潮流挟裹着前行,个人在时代面前想要反抗就像螳臂当车,有些自不量力。就像卫红去温州,就像我去深圳。

         1992年之前,我并没有想过要离开小镇去看外面的世界。我觉得我会像我母亲希望的一样,留在父母身边,做个承欢膝下的乖乖囡。

        卫红也一样,因为她家只有两姐妹,在那个多子多福,提倡英雄妈妈的时代,略显门庭冷落。虽然江浙一带有点母系氏族社会的遗风,家里的女孩子能干的不少,掌握家庭财政大权的也是女性。可是一个家庭没有男丁总觉得少了一点什么。所以她早早的听从父母安排,招了个女婿进来顶门立户,最好尽快生个孩子是带把的。

         卫红对于自己的职业生涯是这样设想的,家里养着几头猪,自己跟着舅妈搞副业穿棕板赚活钱。新婚的丈夫顶替母亲在责任田里忙碌,母亲带孩子,父亲工厂上班,举全家之力供养剑红。

         小她两岁的剑红今年暑假刚参加完高考,也许因为女孩子特有的紧张情绪,没能金榜提名。家里父母的意思是看看能不能在父亲工作的五金厂找个活干,也许做上几年临时工,等父亲退休了就可以混个正式名额。

         卫红对于剑红去工厂的事情是持反对态度的,她直着嗓子说“当年我初中毕业你们也说让我进工厂,问了一年都没有准信。我只能在家养猪穿棕板。我没有脑子读不好书,我认了。现在剑红高中毕业你也让她进工厂,且不说去不去的成,转不转的了正。剑红读书好,再复读一年,考个大学像隔壁周老师一样教书不好吗?”

         卫红作为长女,在家里面还是有些发言权的,于是剑红又重新回到教室,开始了复读生涯。

         1992年,这是一个有些慌乱的年代,就好像春天来临之际的田野,一声惊雷,仿佛一切都苏醒了。

         农民离开了土地,工人离开了工厂,人潮像蚂蚁搬家一样的从山村到小镇。小镇到县城,县城到市里。反正每一个人都往更远的地方去前行。也许远方代表着希望,在远方,除了金钱还有诗歌。

          这样的离开,这样的进城潮,有些是自己争取,有些是被迫离开。

         卫红去温州的理由很简单,穿棕板一个月只能赚到40元钱,家里的猪一年出栏两头估计300元。而小姐妹在温州组装一次性打火机,1厘钱一只,多劳多得,有个小姐妹一个月就拿到了180元。她是奔着钱去的。

         而我的离开呢,就有些被迫和无奈了。作为小镇里稀缺的居民户口,吃粮站供应米,买过0.144元一斤米的“最后的贵族”。最开始按照劳动局待业青年分配制度分到制衣厂,日子是过的浑浑噩噩的。

       在那个工厂里,我虽然有一点婴儿肥,但追求我的人也不少。不过吸引我的是那个戴着眼镜长的帅帅的小机修。他的家庭情况和我差不多,我们的父亲母亲居然都是同事。

       我那时候的机修男朋友喜欢显摆他游龙矫健的字体,经常找一张白纸抄诗给我。比如说“世界啊,在你的脚下有1000个呐喊者。我就是那第1001个。”

       又比如说“我愿意在你身边站成一颗树,只为等你的花开”。

       年轻的时候不懂为稻粱谋的艰辛,他偷偷塞给我的小纸条经常弄的我脸红心跳,似乎找到了恋爱的感觉。

       母亲却对我的感情生活颇有微词,她说从来都是“男低娶女高嫁”,我没有理由找一个和我家庭条件差不多甚至不如我家的男朋友,帅又不能当饭吃。更何况小机修的父亲前段时间身体不好过世了,单亲家庭再加上他还有一个弟弟。我过门了要受苦的。

       年轻的时候被猪油蒙了心,喜欢和母亲对着干。不敢光明正大的恋爱,就悄咪咪的约会。每天和他挑挑眉毛对视两眼就觉得很幸福。

       母亲没能棒打鸳鸯,拆散我们的是企业改制。我所在的那个制衣厂一夜之间迎来了改制。说不存在就不存在了,所有的工人买断工龄,按照你的工作年限给你一些钱。从此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当年一起分进制衣厂的女孩子有四个,大难临头各自飞。她们三个都早早的寻好了出路。小A的男朋友是消防队的,托关系把她调到县城加油站了;小B的父亲是物资供应站的一把手,他直接出钱给女儿联系了BJ的一家民办大学,读书去了。小C的父亲是镇里的人武部长,镇上新办了一家企业,听说是做什么化工产品“白炭黑”。小C去那里做了出纳。

         而我,父亲是老实巴交的工人,母亲是被父亲宠惯的只知道嘟嘴巴的小学老师。一个不被认可的男朋友和我是同呼吸共命运,原来是挑着眉毛眉目传情,现在只剩下大眼瞪小眼惶惶然了。

         幸好,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划了一个圈,“深圳”这两个字金光灿烂的出现了。

         “如果你被情伤了,去深圳吧。如果你被钱伤了,去深圳吧!”那年头这句台词很流行。

    我的男朋友对我提出的深圳之行很是踌躇,他拼命找理由说服我留在小镇。他哭着说:“我会对你好,有我一口吃的绝不会饿着你”。但是我不想过那种为一口吃的还要让来让去的生活。我给他下了最后通牒,要么一起走要么分手。

         他忽然变了口气,恶狠狠的瞪着我。“去深圳的都不是什么好鸟,你一没钱二没技术,去做鸡吗?”

       他这句话深深地伤害了我。我觉得是我有眼无珠,原来他是这样看待我的。我心如止水的收拾行李,悄悄做好通关证,没有告别就踏上了去深圳的火车。

         去了深圳,我果然过得很苦。几经波折后来终于在一个制衣厂安定下来,还是做我的老本行,车衣服。

         熬过一年,再怎么辛苦也要买身好衣服回家见见父母。母亲也许暗地里为我的决绝留了很多眼泪。

       回家过年的时候,母亲劝我回家不要漂在外面,说着说着她就掉眼泪了。面对母亲的泪眼,我无计可施,只能呼朋唤友躲到小镇的舞厅里放松一下。

       在小镇简陋的舞厅里遇到了阔别已久的卫红,她的身边跟着一个看起来很精神的小伙子。并不是我印象中的她的老公。

         卫红打扮的很洋气,完全改变了原先在她舅妈家堂屋“穿棕板”时的乡气。原来的马尾巴剪短了,烫成了大花卷的“鸡窝头”,明晃晃的两只大耳环沉甸甸的挂在耳朵上,走起路来左右晃动,像电影里的港姐。

         她上身穿了一件很夸张的蝙蝠衫,底下是一条红色的尼龙踏脚健美裤,一双白色的丁字皮鞋,夸张的露着肤色薄袜。

         老朋友相见自然感到很亲切,我有些困惑的问她:“卫红,听说你去温州了?回来不抱女儿,也学我们这些单身汉混在舞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