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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蠢夫

    吃完晚饭已是入夜,小夜犯困便先睡下了,其余几人在客厅闲聊,吴庸说起出去闯荡的想法,姐夫建议先到乡里谋生,简单写了封信,说是交给乡里地三老,便可谋个活路。

    次日,两人吃过早饭便早早上路,此去临河乡还有百余里,吴庸估摸着至少要走两日。

    临近中午,来到上水村。

    “要不去看看叔叔婶婶,咱再去乡里?”吴庸问道。

    “不了,不了,”小夜连连摆手道:“才出来就回去,不好..”

    两人正要出村,狭窄蜿蜒地村口走来一个岣嵝老头,小夜连忙迎上去。

    “父亲,您怎么在这?”

    老者看到小夜,有些吃惊道:“你不是前天就出去闯荡了?怎么今天还在村里??”

    “走错方向,”小夜面色微红声若蚊蝇,“转了一圈回来了。”

    “先回家吃饭。”

    老者也不以为意,领着两人回家,招呼妻子煮了一大锅玉米土豆。

    吴庸瞧了个大概,小夜养父母家已是十分破败,墙面已透风,屋顶已破洞,家里米缸见不到一粒大米,连墙角堆放地玉米土豆也是所剩无几。

    明白小夜出走的真正原因,吴庸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便在村里用四百文钱买了一些米面和腊肉,叫小夜抬了回来。

    “老大,谢谢!”

    敢与狗熊搏杀的少年,眼眶中竟有泪水在打转。

    “都是兄弟,何必客气!”

    吴庸笑着拍了拍小夜肩膀,两人不顾老人挽留,继续向乡里进发。

    晚上走到一个小村庄歇脚,吴庸刻意找了户殷实人家。

    “老丈,我出二十文钱吃顿晚饭,厨房里的东西随便我们吃,保证绝不浪费,如若浪费,用同等重量的银子来换。”

    “可以可以..”长着八字胡的中年男子喜上眉梢,笑嘻嘻地收下二十文钱便回去休息了。

    “不可能!!”

    第二天一早,当看到土灶上悬挂的十几斤烟熏肉,变成一地骨头,男子歇斯底里道。

    “你们是不是当我傻?!”男子唤来亲朋好友手持砍刀,将两人围住。

    “我要看着你们吃,如果你们当真能吃下这么多,我给你们一百文!如果吃不下,要你们命!”

    “就你们几个渣渣!还想留住大爷我?!”

    小夜一声暴喝,众人只觉得耳边有手臂般粗的炮仗炸开,整个脑袋嗡嗡作响,全部楞在了原地。

    “你这就不对了..”吴庸示意小夜淡定,“别人请我们吃饭,还要给我们钱,天下哪找这等好事,你激动什么?”

    小夜闻言呆呆陷入沉思,片刻后恍然并催促道:“有道理,有道理,快点做饭!”

    半个时辰后,众人齐齐见证了小夜惊人食量,下巴差点没掉下来。八字胡也哭丧着脸将手中一百文铜钱递了过来。

    “不必了,我们走。”

    吴庸潇洒起身,拂袖而去,在烈日下有种如沐春风地快感。

    “老丈,给你二十文..”

    一路上,吴庸一招鲜,不出一文钱便来到了车水马龙的集镇临河乡。

    两人边欣赏这繁华,边向路人打听三老居所。

    期间小夜觉得摊贩卖的布娃娃好看,非求着吴庸给买了一个。

    “嗯,正好我这里缺一个文书,帮我写写布告,代为教人识字,月俸三十文,你可愿意?”三老是个白发苍苍精神矍铄地老者,身穿一袭白衣,慈眉善目地笑吟吟道。

    “你身体强壮,是否愿意当个乡勇,月俸三十五文。”还未等吴庸回应,三老又看向小夜。

    “老大?”小夜看向吴庸。

    “那就多谢三老。”吴庸作揖道。

    “多谢三老。”小夜有模学样。

    三老有些惊讶地瞥了一眼吴庸,随后在他的引荐下,两人见到了游徼,是个身手矫捷的中年男子,他对小夜壮硕的身体极为满意,当即便满口答应下来,并给小夜拿了一套绣有“勇”字的卒服。

    自此,两人算是在乡里暂居了。三老家院子不算阔绰,但也宽敞,两人便在后院小偏房里住着,与三老一家同食,吴庸每月缴纳十文钱伙食费,小夜每月三十文。

    每月初一到十五,三老都会在前院授课,吴庸每天的工作,便是有序引导求学者。

    小夜则是每天穿上卒服,到游徼家里坐班,不时去各个村缉拿犯人,短短月余,便因为异常勇猛升任什长。

    这日,吴庸闲来无事在集镇晃荡,听得身侧有人交谈。

    “蠢夫又要断案了,一起去看看?”

    “好,看他这次又要叛个什么冤假错案!”

    吴庸好奇心起,便默默跟了上去,才知晓蠢夫指的便是啬夫。

    临河乡集镇地势较为平坦,屋宇自南向北依次排开,呈条形布置,长三百丈,宽百丈余,一条宽阔地人马驿道贯穿整个集镇,道路两旁各种店铺一应俱全。

    吴庸跟着来到了东北方向地集镇祠堂,同行者渐渐增多,但一说起“蠢夫”均是嗤之以鼻。

    祠堂门口已聚集了近百人,里三圈外三圈把门口围了个水泄不通,堂内左右两侧分别站着五名手持大刀赤裸上身之人,上位站着身穿华服体型臃肿的啬夫。

    站在他对面地是两个中年男子,一个是锦绣绫罗的毛员外,一个粗衣麻布的商户张氏。

    “毛员外,你状告张家何事?”啬夫问道。

    “啬夫,他打碎了我一只碗!”

    此言一出,围观众人皆是哗然。

    “一只碗也要打官司??”

    “毛员外闲的吧?一只碗能有多贵?”

    “看来他早已与蠢夫串通,又要做些倒行逆施地勾当了!”

    “这碗可非同小可,是我家祖上代代相传,用三色琉璃土烧制,极为珍贵,留传至今至少值十两纹银。”毛员外有些悲痛道。

    “嚯!十两纹银!把我全家卖了都赔不起!”众人又炸开了锅。

    吴庸也是大吃一惊,临河乡这种边陲小镇,怎会有如此贵重的碗?

    “这就是只狗吃食的破碗,硬是被他说成是祖传宝碗!”张氏有些急了,涨红着脸争辩道:“请啬夫大人明鉴!”

    “你怎么知道这碗是给狗用的?”啬夫蹙眉道:“无凭无据不能乱说。”

    “我在门口才把这碗踢碎,他家那只土狗便冲上来咬我。”张氏指着毛员外道:“然后这只也跟了出来。”

    众人一阵哄笑,毛员外怒目圆瞪差点动手。

    “肃静!”

    啬夫喝止哄闹众人,转而看向毛员外。

    “员外能否将那碎碗拿来,我请刘员外来堂上品鉴,如何?”

    “好!诸位稍等。”

    毛员外满口答应,招呼门口地家仆把一个黑色的布包拿到堂内,打开四角一瞧,是一些大小不一地彩色碎片,黄色褐色绿色条纹相间,碎片似玉非玉,给人一种珍贵之感,的确很是不凡。

    “确实是三色琉璃,即便不值十两白银,恐也相差无几。”

    一个尖嘴猴腮地男子煞有介事道。

    “你怎么知道是三色琉璃?”吴庸最见不得不懂装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