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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我记得先前便是说过的,我这人是最不喜欢住宾馆的。且不说现在宾馆里那些隐藏摄像头什么的,单说它的那床单,被罩,千万人睡过躺过,要我再赤裸裸的钻进去?必不可能。纵使是脚掌或者大臂触碰到那些别人用过的东西,心里都会有些排斥。我记得霍华德•休斯就是有这样的心理毛病,莫不是长相帅气的人都会有如此负担?但事实是出门在外,总不能睡大街上,这总让我想起徐霞客以前游历大川大水时,若没有驿站,难免露宿野外,以身体肌肤,去触碰杂草泥土,或许倒还干净清新。

    我认真的烧了一壶开水,将拖鞋和马桶边缘统一浇上一遍,又找来那种劣质的卫生纸,将马桶边缘再铺上一遍。这才感觉心中稍显舒适。但还是没有脱了衣服上床,反而是又加了一件外套,带上帽子,袜子也不脱,就这么双手握着放在腹前,盯着天花板准备入睡。

    这样像个木乃伊似的躺在床上,一时间无法入睡,身体却已经劳累不想再做其他事情,就打量起这个房间。大概是由三个矩形所构成的这样一个空间,开门过道处是一个,卫生间是一个,客厅放床的地方是最大的一个。房间里,一台只有马赛克可看的电视机,塞满小卡片和成人用品的床头柜,结了蜘蛛网的台灯,以及一个竖起棺材似的衣柜,哦对了,还有我躺着的这张充满故事的老式木床,就这些了,也算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么想来,到觉得自己真像在某巨人的肚腹里一样。哪里是心脏,哪里是肾脏,哪里是大肠,哪里是小肠,一一想象,困意更是没了踪影。若真是如此,那我在这肚里算是个什么?是原来没有而现在有的,也是现在有了但以后要走的,并且先前也有过和我类似的,将来还要有跟我相同的…念及于此,突然明了,忍不住的笑出声来,心想人呐人呐,万物之灵长,殊不知成了死物的污秽,还不知羞耻的自得其乐,也是贱的。我曾听过国内一个生物学家的采访,说是世间万物的主宰,实际不是人类而是菌群。菌群喜欢海鲜,于是我们就想吃海鲜;菌群喜欢啤酒,然后人就要畅饮一番;菌群渴望爱恋,人就千方百计地寻找同异性结合的可能。如此一来,人以为自我的,却从一开始就是奴隶的表现,只不过菌群太过聪明,利用了我们还让我们不得而知,以便长久控制。倘若果真如此,我倒觉得我们大可不必仇恨菌群或是陷于自卑,因为说不定我们也是某物的菌群。在此物的肚内,我们想要光明,就要发明电灯,想要黑暗,又用了遮光布。飞机大炮,高楼大厦,改造来改造去,说不定那物还是浑然不知,倒觉得是自己本事大的无边了,还要胸脯一拍,跟同伴炫耀个自己身强体壮。但兴许我们这边一个核战争爆发,它老人家那边也算是绝症了,恐怕命不久矣。嘿!莫非我这病也是体内菌群干仗?那我到得和它们好好谈谈,和平发展,才是长远大计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