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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说》27.竹马青梅

    如果不是姐姐提醒,我大概会忽略那个叫小强的竹马。

    我小说里有个姓是他的,但由于隐私,姑且就称其为小强吧?

    如果不是周星驰,我一直觉得小强这个名字很温馨,或许,也是因为他名字里有这么一个字,当然,许文强也是小强。

    老爸心里一直有个疙瘩——没有生到一个儿子,于是,便会时常数落我们姐妹仨,做事效率不如男孩,力气不如男孩,这不如,那也不如,似乎一切都不如男孩……

    因此,我从小就把男孩当做假想敌,总喜欢跟他们比一比,这样的意识随着年岁的增长,与日俱增。庆幸的是,我没有严重到断背的程度,青春期明显的第二性特征,拯救了我。

    小学的时候,小强与我住得近,我们是怎么好上的?我都模糊了,大概是同路,走着走着就走到一块了。

    那时候,一二年级,也没有男女意识。他比我小,我觉得领个小老弟挺不错的,而且,他还是班长,学习很认真,个头又比我小,正好被我欺负欺负。

    我特喜欢随手摸他的头发,小板刷一样的,比小猫咪的毛,却要硬很多。

    与他在一起的很多言语,都蒸发得差不多了,却清晰地记得,有一次,一个女生一直跟着我们,小强悄悄告诉我:“她老踢我屁股……”

    我大姐大的豪气就来了,冲着那女生便嚷:“别跟着我们,讨嫌!”

    说着,就拉着他的手,不忘再转头给了那小女生一大白眼果子,就气鼓鼓地走了。

    我感觉罩着我小老弟了,也很享受他对我崇敬的小眼神儿。

    然而,当我拉着他右手的时候,很是嫌弃:

    “你的手怎么这么硬?”

    他却认真地回我:

    “男人的手都比女人的手要硬!”

    “不行!我不能比你软!”

    “为什么?”

    “我不能输给男人!”

    就这样不服输,我们相处模式总是比赛。

    有时他来我家做功课,有时我去他家做作业,做完作业,就一起去比赛跑步,做啥,我都要比他快,比他好。

    我们做作业的时候比赛谁做得快,结果就是:作业往往他比我快,跑步我却始终比他快!

    有时候,我不肯去他家,他也拿乔,不肯来我家。可做完作业,他就会在楼下大声喊我名字:

    “炎炎(恕我不用真名)!炎炎!”

    大姐就会调侃:“你小男友来找你了!”

    “流氓!”我很是不屑,我才不会有男朋友呢!哼哼!

    后来,他表姐也加入了我们的游戏队伍,还有其他附近玩耍的小伙伴,我们除了玩跑步比赛,丢沙包,最喜欢的游戏就是追死人。

    这游戏考验的就是人的奔跑和反应速度。极速转弯,则是我的杀手锏,跟我一队,几乎不会输,也不能输。

    大概是我特别疯,所以,做了孩子王。

    在家最小,一直没有说话的机会,在外面就使劲儿刷存在感咯!

    小强喜欢朗读课文,每次老师也喜欢喊他起来读诗,读课文。他读得相当夸张,模仿着广播里的播音员,我觉得极不自然,很滑稽,可因为是好朋友,我硬是咬着嘴唇憋住了笑,我觉得自己真的挺哥们的。

    三年级的时候,我搬家了。

    搬家那天,是个夏天,小强和他表姐来送我。

    他们赶来的时候,我就要坐着搬家的汽车走了,妈妈一再催我上车,我却舍不得他们,甚至感觉小强的脸更白了,眼里还有些泪水。

    我一激动,猛弯下腰,从妈妈才买给我的新凉鞋上面,迅速摘下一对红宝石一样的纽扣,一人给了一颗,算作留念。

    然后,我就上车了,车子开动的时候,小强一直跟着车小跑,直到再也追不上我们……

    搬家以后,学校离家就远了。妈妈让我转学,可我不愿意,宁可每天来回走1个小时的路,犟得像头驴。

    现在想来,大概我是舍不得他和其他小伙伴儿吧?至少不转学,还能相见,不是吗?

    搬家后,回家再也没有人跟我一起做作业。

    有一段时间,我会呆呆地看着我的红凉鞋,那里被摘掉红宝石的凹槽,像是失明的鱼,没了方向和目标。

    我以为我不转学,我们至少还是可以一直在一起的,可五年级的时候,他悄悄跟我说,他要转学了,去宜兴父母那里。

    “那我们就再也见不到了呀!”

    “嗯嗯!”

    “你会想我吗?我的纽扣你还留着吗?”

    “嗯嗯!”

    这小子,我还没流眼泪呢!他倒是哭起来,傻不傻呀!

    我很想去摸摸他的小脑袋,像过去那样,可是,他长高了,我没那么容易欺负他了,不过他乖顺地低下了脑袋:

    “趁现在没人,摸吧!”

    我本能地四下张望,那时候,已经有男女意识了,我特有揉他脑袋的冲动,可却没有伸手,就是心里堵得慌,感觉到了一丝背叛,还有些恼怒,但更多的是不舍。

    唉!我明明是喜欢大眼睛麦色皮肤的男生,可他皮肤白皙、细眉小眼的,长得跟惠山小阿福似的,怎么能让我难忘?瞧我多没出息?

    而姐姐常调侃:“那个小强长得挺可爱的,倒是跟你挺般配的……”

    可惜,若不是姐姐常常提起,我都快忘了他的模样了,谁叫他要转学呢?

    唉!现在,我一般不欺负小强,算是给我竹马的一点薄面吧!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自此,我与竹马,天各一方,不复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