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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企业破产的原因(三)

    在法考路上的你,你好!

    上一章说到了一个内容,就是股东是最不愿意看到企业破产的人,但是,他肯定不会坐以待毙,他得想想办法啊。股东能够投资,都是极其精明的人,那么,他是如何让自己的投资失败实现回盈,让自己损失减少,更有可能是借此赚一笔呢?

    说到了一个词:抄底。(这个是什么呢?举个例子也许就明白了!但是,这个是看机遇的!)

    某一个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很好的,很高的。比如,我买了某上市公司的股票,买了很多。当时候,这上市公司还是蒸蒸日上的一片繁荣景象,想着,应该还能再涨一下,更高的时候卖出去。结果谁想到,出现连续12个跌停板,连犹豫的机会都没有,只要一开盘就跌。这个情况,有些看不懂了,股票的价格跌落到了3块多。

    但是你想,我作为这18块入进去的股东,如果看着这上市公司死掉,是不是我的钱就全都没了?那不行,太亏了!转念一想,着3块应该是底价了吧?这个时候,我再注入一大笔钱进去,买它3块多一股的股票,而我买的价格,是不是和我最开始买的18块中和一下,就低了呢?而这个时候,随着资金的进入,股票开始了上涨,而我的成本也随之降低,当在超过了中和平均值后一点点后,我就可以把股票一股脑都卖了,我就解套了。

    (这,才是我作为股东愿意看到的场景。所以借此,当其他主体,申请这个公司破产的时候,我作为持股10%以上的股东,我是愿意在有希望的时候,再给他投一笔钱进去帮他活下去,有这种诉求对不对?所以,此时给了我机会,向法院申请重整让他活下来。这个,就是股东申请重整的立法背景。)

    债权人想让公司死,股东想让公司活下去,这就是一个清算转重整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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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和解,只可能是本身作为债务人的一方,他自己提。债权人是不可能提出和解的,你想啊,和解是妥协被迫,你想作为债权人的一方,你会如此心甘情愿的提出和解吗?答案是否然的,债权人都希望自己的债全部还上。

    所以,在破产和解中,它也是债权人申请的破产清算,而债务人根据此申请和解。

    而破产重整,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或者股东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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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原因】

    什么情况,我们就可以破产了呢?

    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或者明显缺乏清偿。

    这些,根据法律的规定,清理债务就可以破产了。

    那么,我们根据这三个情况,可不可以把它分解成简单的理解?

    第一个,就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1)

    第二个,就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

    第三个,就是明显丧失清偿能力。(3)

    (借此,我们可以把这个破产原因分为两类。一类是1+2;一类是1+3。为什么这么分呢?你想啊,肯定是要求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表面事实,这个是一定要存在的。如果资金流没有问题,欠钱还了,那怎么可能破产呢?所以肯定是欠债还不了,有了这个表面的困难才行。可光有表面的困难还不足以致企业破产啊,是不是得并列一个条件,双管齐下,才能够破产?所以二选一出现,要么写资不抵债,要么写丧失清偿能力!)

    不过,这些概念都很抽象,为此我们司法解释也落地了一下,表现出这样一种状态。说,当一个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确实存在了,结果资产负债表体现出资产是大于等于负债的。貌似企业还有钱啊,但是为什么也能走向破产呢?

    所以,存在了如下情形,我们可以认定它明显丧失了清偿能力跟活下去的机能。

    第一种情况,是企业现金不足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资产无法变现,导致不能还债。

    第二种情况,是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没有其他人管理财产,无法还债。

    第三种情况,是非法院执行而不能。(法院都拿不走钱,说明钱还是有问题的!)

    第四种情况,是长期亏损,扭亏无望。

    后面三个还好理解,但是第一个,却是有点难度的。什么叫资金严重不足?财产不能变现?

    这企业资产大于负债,还不能变现,资金还不足,是不是感觉有点矛盾,搞不懂?

    举一个例子,也许你就明白了。

    说,某某小新华书店对从零公司欠了一笔钱,货款10万到期了还不上,从零公司就觉得奇怪了,你怎么就还不上钱了呢?于是通过各种途径,调阅了一下,这某某小新华书店自己提供的一个它的资产负债表体现,这某某小新华书店的资产是有60万的。负债,就是从零公司这10万的货款。总资产负债表上是一个优良的一个报表,资产远远大于负债啊。现在为什么还不了要走向破产呢?

    原来,这个小新华书店是在几年前购进了一批畅销书,但是买的太多了,加上时代更替,现在都用电子阅读,这60万的资产就是库存,到现在都没卖出去。所以这个资产虽然存在,也写到了表上,但是这个资产是没法变成钱的啊。

    (如果看不懂,那么就打个不是法律的比方,说我们人。我们人有血吧,是流动的根源,让我们活下去。对,没错,有好几斤,可是除了血,还有一堆的血栓。本来是好好的一个人,但是一堆的血栓,是不是就身体变得不好了啊!?如果不解决,指不定哪天就脑血栓挂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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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企业,有这个1+2或者1+3的破产原因之后,无论是你自己,还是相关的主体,就能够把你这个企业请到法院去破产吗?

    其实吧,有时候,法院它是不愿意接这个案子的,它会给种种的理由。但是,有那么一些情况,法院就不予受理,这个又是什么情况呢?

    ——未完待续——

    (作者:今天的内容,看的还是破产法的内容,因为破产法的内容是很多的,并不是一点点,在书本上的页数,是跟公司法的页数不相上下的,还是继续学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