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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保险合同订立(三)

    在看这本书的你,也许没有看到这里,但是我已经学到了这里。

    这是属于我的道路,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的路要走,偶尔经过别人的路,看到了别人走过的路,就想着跟着别人的脚步走过去看看,又走了别人的一段路,结果发现,别人的路不好走,于是就离开了别人的这条道路,走向了另外的路。

    世间众人,道路千万,纵横交错,有些时候,我们可能走着走着,回到原点,走着走着,掉进了深渊。

    而我心向天空,看着曾经指引我的那颗启明星,无论我经过了谁的路,此时此刻踩着谁已经走过的路,又绕过了多少弯,我都能够到达心之彼岸,希望那里,有我真正存在这个世界的价值所在。告诉我,一个人应该怎样活在这个世界,是不断学习追寻真理,还是在红尘中,迷失了自我。

    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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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价值】

    所谓保险价值,就是承保标的的真正市场价值,经济利益。

    其实,这个财产保险最为明显,你想啊,刚刚上一章的那台电脑,我花了一万八,一万八就是我这台电脑的保险价值,是真正的市场价值。

    而我们想一下,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什么?人的生命或健康。你们说,生命健康这个东西,它有没有价值的边界?

    说,我的命值多少钱!你觉得,有答案吗?(生命诚可贵,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无价的)

    所以,这个保险价值,在人身保险中,是没有上限的。而保险价值在财产保险中,是有具体的边界,它值多少就是多少。

    借此,我们就能够对比一下。

    既然我们理解了保险金额跟保险价值的关系,那么他们的对比无外乎就会产生三种法律关系。

    第一种,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等值保险)

    第二种,是像保价的那种,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不足额保险)

    我的电脑是一万八,小哥问我要不要保价,我说保一万。因为保的少,所以相对的保费也就少。而实际的保险价值是一万八,而我保的是一万,那么保险公司对于这种,是按比例赔偿的。而我的大约是55.6%,这什么情况呢?也就是说,我的电脑如果出了问题,在运输过程中,进水了用不了,摔烂了,那么保险公司最多最多,按照我的保险价值的55.6%进行赔付,也就是事先说话的一万块。但是,如果只是简单的破损,比如屏幕坏了。结果我维修屏幕用了1800块,我的损失是1800块,那么此时,我有没有可能从保险公司把所有损失都索赔了?

    答案是:不能。

    因为你损失这些,你交的保费少,得到的赔偿也相应少,少到比例是55.6%。所以,也就是按照这个比例,去赔偿我的损失,也就是1000块。

    (所以这个不足额的保险,是可以的,是有效的,只是是按照比例去赔偿)

    第三种,是超额保险。

    所谓超额是什么呢?就是保险金额比保险价值更大,懂了吗?但是情况确实这样的,还是说那个电脑,那个电脑是我送给我好朋友的,我打算保2万,超过了实际的保险价值,小哥也不知道,就说可以,然后就跟我说要20的保险费。

    但是事后很不幸,笔记本电脑丢了,而我实际损失毕竟是财产,是不是最多就一万八?那个所谓的好朋友价值,是不保护,不约束的。

    而我也不能拿着这个所谓的保价合同去要2万,而是只能顶多1万8。财产保险的最大原则,是叫损失填平,这个后面会详细说到。通过保险的赔付,能够让你恢复至发生风险之前的未损失时的状态,不可能让你赚钱的。

    (所以我国的法律规定,超额,及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是无效的。对于多交的保费,进行退费处理就好了。还原至等值保险的一个正常赔付,你的损失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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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有一个问题,刚刚所阐述的,都是财产,是笔记本电脑,那么人呢?这个标的的价值似乎是无限价值的存在。

    那么请问,在人身保险中,会不会发生超额保险的概念?

    说你买多了啊!我们要退费给你,你觉得,这合理吗?(法律,是讲究一个合理性,否则,怎么会有一个合法?)

    答案是:不会!

    因为人身保险的价值是无限大,所以是可以多买多赔的。而且,人家也愿意花钱保自己的命啊,就是一个多买多赔,你愿多买多花钱,人愿承保,咱们就协商一致就成交,跟别的关系没有任何的干扰。(因为价值无限大,永远超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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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合同的订立】

    既然是订立,那么就是诺成合同了,双方协商一致,通过签字盖章,表达意思表示,成立并生效。

    至于你投保人缴费,保险公司签发保单等等,这些都是双方在履行已经生效合同的义务。

    ——投保人的代签字——

    这个怎么处理呢?

    有这样一种情况,在一个保险合同当中,由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本身的属性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那么他能否替我们在这一份保险合同中签了字呢?

    这个代签字又不是我授权,对我有没有效?

    答案是:无效的。

    因为代签字并非出自我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对我不生效。

    但是呢!当投保人缴费了、补交签字了、确认了,那么就都算是对代签字的追认效果。一旦追认,这合同就跟我自个签字是一模一样。

    ——合同没有承保,怎么推定?——

    当保险公司收了我们的资料,没有承保,往往是合规审查期的时候,怎么处理这种合同,怎么推定其效力呢?

    其实,就是看结论,看合规审查。

    而合规审查是审的被保险人的基本情况,跟保险公司的合同约束条件是否匹配衔接。如果符合,那么就应该承保;如果不符合,那么合同就不成立,进行退费处理。

    而保险公司同样附有责任,证明是真的不匹配才拒绝承保的。

    ——未完待续——

    (作者: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