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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出入境管理与签证(十五)

    继续学习内容。

    国籍法呢,我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会有一个申请取消外国国籍的那种情况。但是我国,只会承认中国籍。

    下面一个内容,出入境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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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入境管理法】

    这个又有什么需要我们学习的呢?

    难吗?不难。

    第一个,就是三大出入境机构的职能划分,那么三大机构是哪三大呢?

    有:驻外签证机关、边防检查机关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这三个,就是三大出入境管理机构,公安也是吗?

    其实,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外国人入境时候的情况。比如说,一个外国人想到我国来旅游,TA是不是得先拿到中国的签证啊?而你觉得,TA要入境得向谁申请签证?肯定就是中国驻外签证机关啊,谁呢?

    中国驻美国使领馆或者授权的其他机构。

    就和我们要去美国游玩,是不是也得去使馆或者领馆?

    好了,我们签证官给TA签证了,TA拿着这个签证入境中国过程中,是不是要过我们的边境啊?那谁来对TA检查呢?

    边检机关。(有人可能会问,不是过海关吗?)

    我想说,海关管货不管人,人出入境的时候是过边检,如果是带了行李,那么才从海关那边过。

    于是,就到了中国境内,想玩,想吃饭,想工作,如果出现了问题谁来管?

    所以,到了国内,那就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来管了。现在搞懂了没?

    (出入境三件事情:入境、居留、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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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签证,有哪些呢?

    我国给了外国人入境签,四大类。而普通签,根据具体入境目的不同,又分成了十二类,当然这不需要去记。

    我们只需要搞懂,入境签证分12类就可以了。它那四大类,是公务、礼遇、外交、普通。而普通,根据入境目的的不同,分为了学习、旅游、记者、工作等等,12类。

    (总体概况,就是四大类,普通签十二类)

    接着,就是两个法条,免签和拒签。免签,通常叫三个等;拒签,通常叫四个等。

    免签的三个等,有免签协议的,已经拿到中国居留证的,过境越境不超时的。比如说,有些国家跟我国是有免签协议的,不需要签证。这三个等,不需要签。

    而拒签四个等,是等什么?此前被中国强制出境的未过年限;有病的;有害的;签证材料各种问题的。(至于病肯定是传染病,有可能危害公共卫生的。至于有害的,那就是我觉得,你进来可能危害我国!)

    记住,拒签,没有理由。(同时,也是禁止入境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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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我国以后,那么就是中国居留了。(是居留)

    居留需要懂的内容,是打击三非,哪三非呢?

    是: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工作。

    对于非法入境的,对应性措施,就要求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者个人,要对邀请函件的真实性负责。

    针对非法居留主要就是强化住宿登记,如果外国人在旅馆住宿,那么就是旅馆登记。(记住一点,入境以后都归公安机关管)

    而针对非法工作,非常简单粗暴。如果一个外国人想要在中国境内工作,必须签证居留证对得上。要有工作类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证才能够在中国正式工作。否则,都是非法工作,都是可以强制出境的。不过有一个特殊的地方,那就是持学生类居留证,在校外勤工俭学或者实习,经过学校同意,是可以加入相关信息的,不过这种性质不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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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境!

    出境包括了限出和强制出。

    限出,也叫三个等,涉刑的;涉民事的;拖欠劳动者报酬的。但是涉及刑事案件和未了结的民事案件,限出条件是不同的。

    强制出,有三种,限出、遣送出、驱逐。

    什么叫限出呢?

    其实就是说,你两个星期必须走,这就叫限出。

    遣送,就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边检机关1到5年,驱逐公安部10年。看得懂吗?

    其实就是说,谁有遣送外国人出境的权力啊?(看情况)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边检机关,如果是被遣送出境,那么禁止入境的年限就是1到5年。

    驱逐,是对外国人强制出境最严厉的措施,所以它只能由公安部来决定。而如果一个外国人被驱逐出境,那么不准入境的年限就是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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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讲三个制度。

    引渡制度、外交保护制度、以及庇护制度。

    外交保护制度,是很简单的。主要是指,当一个国家的自然人、法人在外国因外国的不法行为受到侵害的时候,母国伸手去保护ta,这种就叫外交保护。(而它跟第三个,庇护制度截然相反)

    庇护保护的对象,本国境内的外国人。

    外交保护权要行使,它是需要满足三个非常苛刻的条件。第一,一国国民权利受到侵害,是由于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第二,是国籍继续原则,受害人自受害行为发生起,到外交保护结束期间内,必须持续拥有保护我国国籍;第三,叫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在提出外交保护之前,受害人必须用尽当地法律规定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办法,包括行政和司法救济手段。

    可能有人看到这里,会觉得,哇,这第三个简直是无敌了。用尽一切办法,才能用。不好意思,我们需要真正懂得的,是第一个......

    知道为什么吗?

    看似只有一句话,却包含了两个条件。一个是国民权利受到侵害,一个是行为归因于国家。

    所以,第一个如果没有满足,那么下面的都不需要考虑了。只有行为归因于国家,才能,这不需要我来解释,什么是行为归因于国家了吧?

    ——未完待续——

    (作者:唉,有时候觉得,一个人学习好累。但是想想,以后要迎接的东西,要做的事情,这些累也只能伴随我下去,我只希望,老天帮我一把,让我这个学生,看到一点点光芒。虽然在努力,但是却陷入了目标盲区,好像懂了很多很多,但有感觉没懂。题刷了很多,但是感觉不太稳,也许,只是刷题,没有到真正考试的时候,那种紧张、神圣、庄严的时刻,没有那种感觉,就没有一种心情。我只能调整心态,把它继续坚持下去,坚持到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