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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11个国际贸易术语(三)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一个东西,国际贸易术语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存在必然有合理性。

    上一章讲了,买卖合同是贸易环节最初的最初,商人们不想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还有费用去谈这个合同,于是他们开始分析说,一个买卖合同,必然会有一些条款,这些条款不同的合同肯定是有差异的。

    比如说,这个合同,买方中方,卖方澳方;那个合同,买方美方,卖方中方。买卖双方不一样,交易标的也不一样。但是,只要是买卖合同,它都会有必须要约定的一些条款一些点。这些点,商人们惊喜的发现它是有规律的。

    那么,一个买卖合同能不能谈成,买卖双方第一个关心的是什么?

    价格。

    价格都谈不拢,那么就直接拜拜吧。东西不同价格不同,但是只要是买卖合同,你认为价格构成有规律吗?

    正常的商人,我卖东西的时候,我计算起价的基础是从哪里来?肯定是从我的成本来,不可能亏损去卖货。而如果为了履行这个买卖合同,我卖方将要支付运费,还有投保支付的保险费,都是要算进去的。价格和价格不一样,价格构成有规律。

    无外乎就是在成本之上叠加各种费用呗。

    第二个关心的是什么?

    买卖双方除了关心价格以外,还要关心交货地点。为什么呢?

    因为在价格谈妥的情况下,谁都希望交货地点离自己越近啊。但是,正常的买卖合同中,交货地点是有规律的。(在哪里?)

    买方和卖方会在他们的营业地之间,拉一个尽可能直的线,这个线上的点,就讨价还价之后的交货地点。

    此外,买卖合同中还要谈论的一些内容,有:

    是谁去安排运输交运费啊?

    谁去投保支付保险费啊?

    谁去办出口清关手续,交出口关税?

    还有进口的手续呢?

    这些事情得有人去办,但这些事情只有两个人之一去办。(要么就是买方,要么就是卖方)

    所以,商人们惊奇的发现,原来买卖合同,就是由这些要素构成的。

    于是,就把这些要素,打乱顺序,进行排列组合,每一个排列组合给它起一个代号,这就在几个世纪之前,就产生了我们现在要学的一个东西。

    它就是,贸易术语。

    (有些使用方便,就留了下来,有些不方便,就慢慢淘汰了,一直到现在2019年,国际货物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不多,只有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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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贸易术语】

    它起到了一个什么结果呢?

    比如说,我是一个买杯子的,我给潜在用户发出销售邀约说,你看我的这种高端杯子不错吧?卖你10000个,100块一个,FOB条件,你要不要?

    这个东西发出了就是要约嘛。

    数量1万个,单价100块一个,标的物就是它,然后FOB交货条件。而买方,是不是得给一个还价呢?

    又比如说,哟,你这个杯子还不错,挺高档的。1万个也正好,价格100也还可以,CAF条件你卖不卖?

    这个时候,买方回过来的一个就是什么?是一个新要约,把原来要约中间的内容给改了。

    那么卖方又回了一个,完全同意。

    此时,买卖双方的合同就算达成了。

    达成之后,我们的合同内容是什么?

    卖你这个杯子,1万个,100块一个,CAF交货条件。

    这个时候,CAF三个字母就构成了我们双方合同的条款。(有人说,这么牛?)

    所以说,国际买卖合同,你要看得懂。

    (但是,贸易术语一点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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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则,11个贸易术语的一个国际商会文件。

    国际贸易术语,是以不同的交货地点为标准,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表示的术语,在国际贸易中,可以明确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货物风险的划分,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中各种费用的负担和责任范围。

    所以,要看懂它,就要马上反应出,它的价格是怎么构成的,风险是怎么转移的,买卖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是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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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通则共解释了11个贸易术语。

    其中卖方承担费用、风险和责任最小的是EXW,等价中文叫工厂交货。

    (俗称,货物出门概不负责;也就是说,一个EXW买卖合同签订以后,合同履行中,谁会很舒服?谁会很辛苦?必然是卖方很舒服,买方很辛苦。等着,等着买方上门到工厂自取!只要这个货物出了工厂大门,交货义务就完成了。)

    卖方承担费用、风险和责任最大的是DDP,等价中文叫完税后交货。

    (而这个,DDP,它就是一个送货上门的贸易术语!连进口关税都要给买方清缴,因此如果买卖合同约定DDP,那么就是卖方很辛苦,买方很舒服,买方坐等收货就行。)

    但是从贸易的实务中间,我会发现,EXW和DDP这两个术语是使用得最少的。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要讨价还价嘛。

    那么,就是肯定中间的术语成交的可能性更大呗。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么,绝对是一方谈判地位非常非常高,一方等于求着另一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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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出口手续办理方面,除了上面的两个,其余均是由卖方办理出口手续,买方办理进口手续。这一句话,一网打尽了进出口手续办理的这个说法。

    这,也是国际货物买卖,货物必然要通关两次,出一个出口国关境,进一次进口国的关境。每次得有人去报关,请关,缴纳关税费。

    那么也就是说,除了出门不管的EXW和送货上门的DDP,其余的9个,都是各管一半。

    (卖方送出关、买方接进关)

    ——未完待续——

    (作者:说实话啊,我也没想到自己最后学这种了。国际贸易术语,剩下8个是需要学习的。可能有人会说,不是还有9个吗?怎么只要学8个啊?什么情况呢?这个,等明天呗,等下章呗,也许,并没有人看,也只有我一个在写,这个是一个人的单机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