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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争端解决机制(WTO)

    第二个,叫境外消费。

    那么,它是哪个要素跨境呢?其实就是消费者,而最典型的境外消费是什么呢?

    比如说国庆黄金周的时候,和小伙伴们组个团一起去欧美旅个游什么的,这个就是最典型的境外消费。

    第三个,商业存在和自然存在。

    都是服务提供者跨境,区别在于是否设立了机构。服务提供者跨境,且设立机构提供服务,这就叫做商业存在。比如说,花旗银行在深圳设立了一个分行,提供金融服务等,这就是服务提供者过来了,并且设立了机构还提供了服务。

    自然存在,服务提供者跨境,不设立机构,那是什么情况呢?

    最典型的就是高校聘请外教,聘请来的外教就是一个自然人存在。Ta是一个服务提供者,但是ta没有设立机构,在某高校里提供教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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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贸易总协定为什么首先要将国际服务贸易分成四个概念呢?

    为什么?

    因为,所有的成员对这四种服务贸易的政策不可能是统一的,所有的成员都会允许并鼓励你到那里去。

    去干嘛?

    消费!

    因为消费会推动它的经济发展,但是都一定会限制你在它那儿的存在。因为你的存在,会对它当地就业,服务业的竞争产生一定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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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贸易总协定,是WTO的21个有效协定中间,唯一一个能称之为框架性的协定。

    这个协定对成员,服务市场的开放,没有同一水平的要求。

    因为所有的成员方,服务行业的竞争力是不一样的。所以,没有办法在这个问题上达成统一呗。

    服务行业是最敏感的。

    教育是服务,金融是服务,交通运输也是服务。如果完全开放,国内的服务行业势必会增加竞争力。

    因此,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伟大成就,就是界定了四种服务贸易的概念,除此之外,它没有实体性的内容。尽管本身没有要求,但是中国入世之后,服务市场是有开放的。

    可为什么协定没有要求,我们还要开放服务市场呢?

    时候给予外国服务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完全取决于各成员的承诺。(承诺)

    而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也有最惠国待遇条款,之前的章节讲了最惠国待遇,贯穿于它的所有条款对不对?

    所以,服务贸易领域也要求完全的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也适用于服务提供者。

    比如说,给予各国银行的待遇都是一样的。

    因此,服务贸易领域,外国人要等于外国人,但是外国人可以不等于本国人。(受到承诺限制)

    还比如说,北上广深,是有很多外国的律师事务所的,而学国际经济法的那批硕士研究生,最主要的流向就是外所。所以,法律选择什么从事什么行业的,其实是有很多选择的,它不是单一的流向,而是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其实,每个人行业都有不同的类别,只取决于我们个人的选择。

    但是,所有这些在中国设立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却只能从事非诉业务,而不能从事诉讼业务,这里是提醒一下,我可没有坑读者。

    因为诉讼业务我们没有开放,但是我们国内的律师事务所可以从事诉讼业务,也可以从事非诉业务。

    (其实,就是怕中国律师失业了,哈哈开个玩笑,有能力的律师一般都不会失业。所以,在这里告诉大家,如果是想做律师,那么一定要去国内的律师事务所,因为不做诉讼,是拿不下律师证的,光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还不能成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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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最后一个制度,争端解决机制。

    (一个原则、两个协议和一个制度)

    而这个制度,就是它非常有特色的争端解决机制,主要是解决成员之间,因为贸易问题,因为WTO协议问题而产生的这个争端。

    而我们需要知道的,就是争端的类型。(机制的特点和类型)

    还记得之前讲过的法律框架中,有两套实体法和两套程序法。而附件二,就是关于解决贸易争端的程序的一个法律制度。(总理事会三套)

    所以,特点是具有统一性和独立性。

    统一性,就是每两个成员之间,就任何一个协议产生的争端,只能启动WTO争端解决机制去解决它,而不能去启动其他的争端解决机制。

    比如说去年的中美贸易战,我们能不能就双方的贸易争端,寻求联合国国际法院,或者其他争端解决机制去解决啊?

    不行。

    因为是成员,所以就贸易问题产生的争端,只能寻求它这一个争端解决机制去解决。

    而这个争端解决机构受理的争端类型是三种:违反性申诉和非违反性申诉,其他情形(兜底条款)。

    其实这个其他情形,我很想说,发生过吗?

    答案是: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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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违反性申诉,如果要提起,申诉方就必须证明,被诉方你的国内法、国内措施违反了WTO的哪个协议,即要证明违反。

    而如果这个违反性申诉成功了,那么被诉方就有义务,将其违反性的国内措施,进行修改或者废除。(这就是违反性申诉导致的结果)

    而如果提起的是非违反性申诉,则无需证明违反,只需要证明说,你被诉方的这个措施使自己的利益受损或者丧失了。如果非违反性申诉成功了,被诉方不需要去改变,但需要对申诉方利益受损或丧失进行补偿。

    (不叫赔偿,而叫补偿)

    而这个内容,国内法和国际法是有区别的。国际法理解补偿和赔偿,区别在于是否适用填平原则。

    如果必须填平了,比如说对方损失了50亿,你必须抛出等价50亿的钱或财产给他,这叫做赔偿。

    而不需要适用填平原则,双方可以讨价还价。你受损了,我给你这么多,你要是同意那么就这样了。要是不同意,那这事就拉倒了。(哈哈!这就叫补偿!)

    其实,在公法领域中,都是用补偿,极少用赔偿。而私法领域,一般才会用到赔偿。

    ——未完待续——

    (作者:违反性和非违法性举例!违反性申诉,2018年的时候,我国跑WTO去告美国,说美针对中国钢材,提起反倾销调查,不符合WTO反倾销协议,对我国的钢材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我方认为它针对这个钢材征收反倾销税的这个措施,违反了WTO的反倾销协议的相关规定。这,就是一个违反性申诉!因为诉的是,违反了WTO的哪个哪个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