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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携芳百步

    春日照耀着街上行人,有些和煦,甚是暖心。

    今日的楚州城格外的热闹,百姓将那大道安邦路挤了个水泄不通,人人望向那大开的城门,正翘首以盼着什么。

    忽然响起一阵欢呼,那远方攒动的人头上慢慢浮现出一个骑马的身影。

    马上的是一个白色锦衣的少年郎,他的眼睛很明亮,四射出无尽的傲气,单手持缰绳,举手投足间意气风发。

    街上满是欢呼与喝彩,迎接着这位鲜衣怒马公子郎的凯旋。

    白马雄步,少年昂头。

    问是何事,且看他后面跟着的一辆囚车——车上一个披头散发的中年人坐靠着铁杆,双目无神地发着呆。

    不断有菜叶、鸡蛋砸至中年人脸上,但他却好像完全不在乎,但他越不在乎,众人就愈发得寸进尺。

    今天是江湖上有名的采花贼“携芳百步”被捕的日子。那携芳百步是谁?乃是一位无恶不作的大罪人,其中尤喜爱糟蹋他人妻妾,事后又爱剜去她人双乳以作收藏,行为恶劣程度令人发指。

    携芳百步武功高强,十年来有无数江湖好汉立志追擒,但或被其戏耍,或被其击杀。其中最著名的是云剑山庄的主人以自己夫人为诱饵,打算擒获这采花贼,却不想结局是落了个被灭满门,家中女眷的下场更是惨不忍睹。

    如今这采花贼终是被捕,妇女们终于是能睡个好觉。

    锦衣年轻人甚是得意,因为他就是擒获携芳百步的英雄。

    一位身穿黑色金边服饰的男人骑马并行至年轻人身边,笑道,“沈大公子,你这回可算是要名满整个江南了。”

    锦衣年轻人微微一笑,道,“哪里哪里,这不还是多亏了你们八重镜的帮忙,我才能抓住这个采花贼。”

    男人笑道,“沈大公子的功劳我们可不敢抢,公子若是富贵,可千万莫要忘了我。苟富贵,勿相忘啊!哈哈哈!”

    锦衣年轻人道,“林彦晟,你倒是学会这溜须拍马的功夫了,只不过,你这一口一个公子的,莫不是在阴阳怪气?”

    男人道,“溜须拍马的功夫我可不敢当。至于这阴阳怪气,我这不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嘛。跟着你沈时昔,谁不会学上几招呢?”

    沈时昔道,“林彦晟,你心里莫不是有什么不高兴?”

    林彦晟摇了摇头,“我怎敢对你不高兴?谁不知道你沈时昔在这楚州城里是个小霸王?我倒是想看看谁敢对你不高兴。”

    沈时昔道,“你今天这般话语,恐怕是不满我抢了你们八重镜的风头吧”

    林彦晟,“我这可是夸你。”

    沈时昔道,“那我劝你以后不要再夸人了,因为你这种夸法,既不会让你收获什么,又可能会让你小命不保。”

    林彦晟笑道,“可惜我除了对你之外,不懂得夸奖二字。”

    沈时昔骂骂咧咧道,“我可不敢要。”

    远方一座八角楼阁慢慢浮现在屋顶之上,沈时昔目光看向楼阁六层,眼中闪过一丝炽热。

    那是江南第一美女白月居住的地方。

    白月,人如其名,乃是一位美如月光的女子。有人说她是一位天上来的仙子,只道其眉目如画,笑如春风,倾国倾城,只一眼就叫人终身牵挂。

    白月姑娘虽居住楚州最大的风月场所——雪月楼,却做着卖艺不卖身的买卖。仙子喜爱音律诗词,尤善琵琶,一曲琵琶行,尤显其风骨。

    沈时昔今天很兴奋,不仅是因为今天是他抓住携芳百步的日子,更是因为白月曾言谁能抓住这采花贼,她便嫁给他。

    没有见过白月的男人却还不想娶她。

    少年想,青年想,中年想,甚至一些老家伙也想。

    沈时昔也不例外。

    是被她的美貌所魅惑吗?沈时昔认为是的。所有因她的一见钟情,皆是见色起意罢了。没有不好色的男人,正如没有不爱美的女人。但他认为这好色也没什么大不了,色可以是沉沦的美色,也可以是炫目的颜色,更可以是迷人的景色。食色,本性也。

    白月姑娘每月初一与十五皆会下楼弹琴,而今天正是十五。

    这正是个向白月姑娘提亲的好日子。

    想到这里,沈时昔不禁嘴角一笑。

    林彦晟捕捉到了这一丝笑意,道,“看来有人今天却是要高兴得睡不着了。”

    话音刚落,前方的人群中却突然走出了一个大汉挡在了马路中间。

    这大汉发际线很高,头发一条一条地垂在脸上,看着有些邋遢,但他的身体很壮实,站在那便是生威。

    壮汉看着眼前的白马,冷冷道,“把我师父放了!”

    听此声音,囚车内中年人的眼神不再那般呆滞,抬眼盯着这壮汉,嘴里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

    沈时昔勒停了白马,道,“你是谁?”

    壮汉道,“放了我师父。”

    林彦晟道,“问你是谁,你难道听不懂?”

    壮汉道,“放了我师父。”还是这一句。

    沈时昔皱了皱眉,回头看了眼囚犯,道“徐青杨,这是你徒弟?”

    徐青杨好似没听到,突然对着壮汉提声道,“郑越!你走吧!你不用救我!”

    听此壮汉却是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大叫道,“师父!徒儿相信您一定是被人冤枉的!徒儿这就来救你!”

    林彦晟却笑道,“冤枉?我们八重镜乃朝廷钦点的刑侦组织,我们亲眼所见,你说冤枉,未免也太可笑了。”

    壮汉冷冷道,“亲眼看到,就是属实吗?”

    沈时昔道,“亲眼所见未必属实,但若人证物证具在,那恐怕你师父可就难逃其责了。”

    壮汉道,“人们总是会相信他们所愿意相信的东西。而我却偏不信师父是这样的人。”

    沈时昔笑道,“你这不也是在相信你愿意相信的东西吗?”

    壮汉一时无语,那采花贼的声音却又是传到,“郑越,若你还认我这个师父,那你便速速离去!”

    壮汉突然大哭,在地上嗙嗙嗙磕了三个响头,大声喊道,“师父!弟子不孝!”

    话音刚落,壮汉双脚一蹬地,那硕大的身躯却如流星般跃向白马。

    林彦晟刚打算拔剑,沈时昔却已是出手。

    白色身影从马上飘落,随着壮汉的接近,一道寒光闪现而过,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定格。

    壮汉没有躲避,因为他根本来不及躲避,他甚至没有看清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剑不像剑,像暗器,看不清,也躲不及。

    这是这个年纪的人能使出的剑招吗?不,不对,这不是剑招,这是快,是单纯的快剑。

    没有招式,朴实而无华。

    巨大的身躯轰然倒下,地上的花瓣溅染鲜红。

    这就是江南第一少年剑客。一出剑,便是要见血。

    风吹得衣襟有些飘扬,沈时昔以布擦拭着剑上鲜血,身上白衣不染一尘。

    人群传来一阵欢呼。

    “不亏是沈大公子!”

    “沈大公子好样的!”

    “沈大公子好快的剑!”

    沈时昔无视了这欢庆,看向倒在地上的壮汉,心中生起一丝怜悯。他没有杀这壮汉,只是斩断了他的脚筋。

    众人却是有些不屑。

    “采花贼该死,他的弟子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人!”

    “光天化日劫囚车,该死!”

    “沈大公子杀了他,杀了他!”

    沈时昔摇了摇头,转身走向白马,却有一双手抓住了自己右脚。

    那双在地上看着自己的眼睛,是那么明亮,那么通透,有一种奋不顾身的坚毅。

    沈时昔敬重这汉子,重情义,讲道义,为了师父甘愿赴死,倒地不起还是要挣扎前进。沈时昔相信这样的人为了兄弟也能做到这般地步。

    不过壮汉的情意好像用错了地方,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男人不值得他拼死相救。

    沈时昔向来认为恩怨分明,郑越师父犯的错与他的弟子无关,他并不会为难这个傻弟子。

    一剑柄砸在手腕上,那抓住双脚的大手只得松开。

    看着重新骑上白马的年轻人,爬在地上的壮汉勉强抬起头,恶狠狠道,“你不杀了我,我总有一天会找你报仇。”

    沈时昔笑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乐意等候。”

    白马渐行渐远,在人群的欢呼中最终消失,只留壮汉平躺大地,眼角泪流不止。

    同样留泪的,还有那采花贼。

    “郑越,你这个傻孩子。”

    今日衙门前挤满了人堆,谁都想一看携芳百步的判决,最好是对其用刑,千刀万剐,这才能叫百姓出气。

    “升堂!”衙役大喊道。

    “威——武——!”

    在衙役的加喊与权杖的敲地声中,一位脸庞端正表情甚是严肃的中年男人在师爷的带领下来到了公堂之上。

    此人乃楚州府尹,沈重山。

    一衙役大声道,“今日乃采花贼携芳百步,即金山行杀人作恶之案的审理之日,主审乃楚州城府尹沈重山,沈大人!”

    沈重山淡淡道,“传要犯金山行。”

    话音刚落,只见一位锦衣的年轻人背手走来,身边一黑服男人一手握刀,一手牵引着位上了手铐脚铐的邋遢男人。

    采花贼出现在公堂,门外人群顿时喧闹起来。

    沈重山道,“肃静!”

    小厮赶紧搬出两张椅子,一面端茶,一面轻声道,“大少爷,林大人,请入座。”

    沈时昔见状一整衣襟,端坐其上。但林彦晟却是未动,摆了摆手,目光直视公堂。

    沈重山淡淡道,“犯人金山行,你被告十年来奸杀妇女百人,窃财万贯,所杀男人更是无数,人证物证具在,你可有什么想说的?”

    金山行跪于堂前,眼睛只看着地面,不语。

    林彦晟道,“金山行,沈大人问你话呢。”

    金山行还是不语。

    师爷道,“金山行,公堂之上你这般沉默,只能说明你认罪了。”

    师爷回头看着沈重山,道,“沈大人,按照律法,囚犯拒不配合者,需仗打四十。”

    此话一出,人群又是一阵叫好。

    “打死他!”

    “多打点,打死这淫贼!”

    沈重山一拍惊堂木,一道雷霆般的声音响起,现场又重归安静。

    沈重山道,“既然你不说话,那......”

    话音未落,门外突然闯进一位苍白的少年,大声道,“住手!”

    众人寻声看去,这位苍白的少年焦急地跑进公堂,径直跪在金山行身边,又咳了几声,看来少年的身体并不好。

    林彦晟道,“你是何人?”

    少年道,“我是金山行之子,金原。”

    金山行突然开口,用力道,“你,你怎么来了!”

    少年道,“爹,我是来救你的。”

    沈时昔道,“救他?你想怎么救他?”

    师爷道,“这小子破坏公堂秩序,按律需要仗打二十!”

    听此金山行大惊,连忙道,“万万不可,我儿身体虚弱,是受不得这般痛苦的,要打,你们打我!”

    少年却是笑道,“爹,儿子为了你,被打几下又何妨呢?”

    沈重山右手一挥,道“你且说说。”

    少年看向沈重山,道,“回沈大人,我爹是被冤枉的。”

    沈重山道,“冤枉?你有何证据?”

    少年道,“回大人,你们说我爹是那携芳百步,是因为你们,包括沈大公子在内的人亲眼所见我爹与那练糜夫人共处一室,而那练糜夫人遭人奸杀,而我爹就在现场。大人,我说的对不对。”

    沈重山道,“正是如此。”

    少年道,“但你们并未看见我爹强奸练糜夫人,如果说我爹和你们一样是去救她的呢?”

    林彦晟道,“可惜你爹并没有否认自己的罪行。”

    少年道,“如果我是他的话,我也不会否认。若是落入了你们手里,就算是假的,也会成了真。”

    林彦晟怒道,“你是在暗讽我八重镜屈打成招?”

    少年道,“小人怎敢妄言八重镜,只不过这种情况下,怕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认罪与不认,已经没多大区别了。”

    沈重山道,“既然你知道这道理,怎么又来申冤?”

    沈时昔补充道,“昨夜练诗庄的四周都被我们的人包围,只怕无人能进,也无人能出,在屋中的,只有你爹一人。”

    林彦晟冷冷道,“只怕这种情况下只有你爹才是凶手!

    少年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沈公子,林大人,既然你们说无人能进,也无人能出,那么,我为何当日也在那屋中呢?”

    沈时昔道,“你莫不是在说什么胡话。你在屋中,我怎么可能不会发现你?”

    少年道,“我可没说胡话。沈大公子,昨夜是你先跨入房间的吧?那时我爹正抱着衣裳凌乱的练糜夫人,你便用剑抵着我爹喉咙。随后第二个进入的是林大人,你立马从腰间拿出了镣铐,先是一记凌飞腿,将我爹打倒在地,再用镣铐绑了他。进入房间的除你二人之外并无他人。我说的没错吧?”

    沈时昔皱了皱眉,“你怎么知道这般详细?”

    少年笑道,“我说了,我就在那屋中。”

    少年咳了两声,又道,“一个父亲可以为了儿子舍弃一切,这就是父爱。”

    林彦晟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少年笑了笑,“只因我才是携芳百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