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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辞别

    薛秦儿回到郑达家中,告知自己伤好得差不多,该走了。

    郑达说不妨过了新年再走,薛秦儿笑称哪还好意思再叨扰,郑达便不再挽留。

    小镇捕头一向如此,既不刻意要求别人做事,也不过度虚让,让人在与他相处之时十分轻松。魏先曾经说过,若是郑达早些时候走读书路子,必然是一位让人如沐春风的君子。不过现在也不差,武夫路上莽撞一些,却也是一顶一的好手,还能保卫小镇平安。

    郑达问道:“那薛兄弟准备何时出发?”

    薛秦儿应道:“择日不如撞日,今天置办些东西,明天就出发吧。估摸着按照这个情况,还能在太高城过个年。”

    太高城是楚国南部的大城,因为有一方儒家圣人坐镇此地,故文风兴盛。又加之楚王大兴儒道,太高城的地位,有隐约超过世间其余儒家学脉的趋势。

    此番薛秦儿出门游历,穿过崇山峻岭,清平镇自然是第一个落脚点,而在薛老头所请人圈画的地图上,太高城被重点圈起。同时薛秦儿好奇外面大城究竟是什么样,所以去太高城之行刻不容缓。

    算下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外过新年。

    薛秦儿掂量着自己的盘缠,还有十八两左右。

    这些天给老拳师买猪头肉,是个不小的开销,日常购买饭菜倒是不多,加上小拖油瓶天天吵吵着要吃糖葫芦,薛秦儿粗略算了一下,按照这样下去,估摸着还没走到一半,就一穷二白了。

    于是他赶忙打消了心里那个盘算。

    但还是心痒无比。

    实在是因为以前和吴先生讨教学问,曾经对那个名叫“勾栏”的地方心向往之,偏僻小村自然没这种高档地方,薛秦儿便将其视为日后必去的地方之一。

    薛秦儿咬咬牙,安慰自己,若是能将《会心吐纳法》第一阶段修习完成,可以一气破关七十二小周天之后,再去勾栏庆祝一下也无妨。

    有了如此决定,薛秦儿顿时感觉修行应该更刻苦一些。

    一直混吃混喝的羊角辫小女孩,一听说薛秦儿要走,立马脸色忧郁。郑捕头虽然人好,但到底有些距离,陈汤圆也不好意思一直赖在他家不走。但薛秦儿不一样啊,只要自己一闹腾,他就给买糖葫芦。

    这可是一顶一的好人。

    再加上羊角辫小女孩本就是活泼好动的性子,此次出行完全就是出来玩的,只不过因为某些原因,一路逛荡到这楚国南部,那么再次上路,也是理所应当的吧?

    那么顺路跟薛秦儿去太高城,也是天经地义吧?

    毕竟自己一路上还可以照顾他呢,加上自己还会剑术,到时候可以保护薛秦儿。

    想到这里,羊角辫小女孩颇为满意地点点头。

    但将想法告诉薛秦儿之后,薛秦儿立马面无表情地拒绝。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都不管用。

    想起羊角辫小女孩命门所在之后,薛秦儿便称此去路途凶险,往往要在山野中修整过夜,就算是遇上什么孤魂野鬼也是正常事,到时候即便薛秦儿能顾得了自己,可保不齐能顾得上她,万一被那鬼怪捉走,陈汤圆岂不是要完蛋。

    羊角辫小女孩立马吓得面色苍白,说不出一句话。

    薛秦儿当然不会说,自己一人一马图个自在,带个小拖油瓶完全就是累赘,况且和羊角辫小女孩又非亲非故,总不能一直呆在一起,自己又没那特殊嗜好。

    所以最后这场谈判无疾而终,薛秦儿肚子一人走上街头,准备此行最重要的一件事。

    买马。

    这可是薛秦儿为数不多的大梦,骑马总比骑骡子要畅快得多,自己怎么也算是半个江湖中人了,骑骑马总说得过去吧。

    更何况这此去路途遥远,总不能担着两个箱子一路走了去。

    薛秦儿来到马市,边走边逛,各式马匹应有尽有,五花八门,着实大开眼界。同时回想起鱼龙村那几匹被人视作宝贝的马匹,简直是不入流的货色。

    实际上,买马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在楚国,可以租借马匹,只需要付完足够的保证银钱之后,就可以租借马匹,行驶多少路,租借多少天,都有账单作为依据,只需要在下个城镇找到相同字号,便可以结账退马。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客人的便利性,还可以让马匹有轮转休息的时间,一举两得。

    但薛秦儿却不这么想。

    因为如果那样做,自己屁股下面的马永远都是别人的,而咬咬牙买下一匹马,它便姓薛了。至于去往云顶山路途遥远之类的想法,他大可以走走停停,让马兄弟也有个充足的休息时间。

    哪个少年不向往鲜衣怒马?

    到时候就算天天啃咸菜剩饭,他薛秦儿都觉得美味十足。

    更何况薛老头当时给带的咸菜,还有许多。

    最终,在仔细挑选之下,薛秦儿选了一匹中等马匹,结过账之后,牵马往回赶。

    在路上的时候,薛秦儿与这马匹聊天说话,大概意思便是自己将它解救出来,日后便是一起上路的伙伴了。而且最后到达的地方,是一处顶好的山上福地,那里嫩草繁多,说不定吸点山上新气,还能多活好些个年头。

    最重要的是山上有成群结队的小母马,只需要马兄弟忠心耿耿,不随便被人牵走,到时候薛秦儿便牵线,让马兄弟快意马生。

    最后薛秦儿拍拍胸膛,斩钉截铁道:“你放心就是!”

    才认主人的马兄弟将脑袋靠过来蹭,大概是会意了。

    薛秦儿并未直接回到郑达家里,而是在清平镇走走逛逛,像是在故意显摆。

    回到家中,薛秦儿将马兄弟拴在门口,自己带着东西回到屋内,是回来路上买的烧鸡与一壶酒。

    羊角辫小女孩馋的口水直流,被薛秦儿一巴掌拍在脑门上,才悻悻然躲在一边不敢吱声。

    薛秦儿恭敬道:“这段时间承蒙郑大哥照顾,晚上喝点?”

    郑达摸摸鼻子,笑道:“我一个人的时候从不喝酒,主要是因为酒量不济啊。”

    薛秦儿着实疑惑,一个大男人,相貌堂堂武功高强,同小镇邻居相处十分融洽,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不近女色且不嗜酒,便是吃饭也不仔细。

    还有这样的人?

    大概真就是很纯粹的好人了。

    薛秦儿苦笑道:“其实我的酒量也平平。以前总觉得这玩意没什么好喝的,但往往遇上一些事,偏偏得用上它不是?”

    郑达若有所思,点头说的确是,便恭敬不如从命。

    薛秦儿讲述自己买马之事,羊角辫小女孩听说有马骑,顿时生龙活虎,吵吵着要去看看高头大马。薛秦儿无奈,只得满足这小家伙要求,反正以后也没什么机会了。

    于是羊角辫小女孩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门口,望着空空如也的大门外,挠头苦思。

    薛秦儿和郑达紧随其后,当看到马匹不见时,薛秦儿站在原地,如遭雷劈。

    拴在门口的马就这么没了?

    甚至连名字都没来得及起啊!

    与此同时,在清平镇北门方向,有一大腹便便的富贵中年男人,正扛着一匹成色尚佳的马匹出门,正在巡逻的高手捕快看得目瞪口袋,还没来得及盘问,那人便脚底抹油,跑出去老远。

    高瘦捕快嘟囔道:“˙这他娘的啥情况?”

    只听有高声从镇门外传来,似是那中年男人在发泄,他怎么也不明白,为啥不管是骡子是马,对那少年能如此死心塌地,怎么拉都拉不动,只得故技重施。

    富贵中年男人气喘吁吁,仍是怒吼道:“老子又不差钱,骑马骑多了,让马骑骑,又咋地!”

    瘦高捕快茅塞顿开,竖起大拇指道:“高人!通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