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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风起

    这一拳气力十足,看得出老疯子是极度愤怒的,足足让薛秦儿飞至百兽山脉北部边缘,这才砸入树木巨大树冠里,压折树干掉在地上,着实让薛秦儿腰酸背痛了好一阵。

    倒也因祸得福,少走了不少弯路。否则按照他原本的打算,单单走出百兽山脉,就要足足四五天的工夫。

    薛秦儿站在树下,将那根铁叉从纳戒中丢出,想起老疯子那句“两月不可碰枪”,便战战兢兢,只用手挖了个浅坑,踢进坑里,用脚尖盖好,之后用枝叶遮掩,喃喃自语道:“本来想临走之前将铁叉还下,看来是不行了,好在也没出这百兽山脉,算是还能和你那枯骨做个伴。”

    做完这一切,薛秦儿低头扫视自己,那枚葫芦别在腰间。心想这趟百兽山脉之行可谓收获颇丰,不光将气府之事完全解决,还认识老疯子这么个世外高人,若是以后被人欺负,不知报他汤奎的名字是不是有用?

    原本准备好的几身白色衣衫,也在摸爬滚打之下早已污浊不堪,好歹还能看出个白衣的底子。

    怎么就喜欢这么个颜色呢?

    怕是也和当年路过村子那位山上修士有关,再一想起那高人一等的样子,薛秦儿真想给他两脚。

    薛秦儿闭目深吸一口气。

    幽暗密林,气味森然,于小周天轻快绕行之后,有一部分转进气府之内,没入那一汪水洼。

    水洼波澜不惊,没有任何变化趋势。

    那杆沉入水洼之中的枪亦是毫无反应。

    呼呼大睡的气机小人仍旧不动,与之前姿势一致。

    薛秦儿耸肩一笑,双手放在脑后,十指交叉,吊儿郎当地走出百兽山脉。

    下一站,太高城。

    可眼下当务之急,还是去找个村镇休整休整,至少要买两件像样的衣裳,要不这等衣冠不整的样子,去那座天下读书人心向往之的城池,实在有些不像样。

    薛秦儿骇然发现,这行走江湖打打杀杀,光是衣裳也是个不小的开销啊!

    于是心里默默记下,要是等以后有钱了,一次买上个十件八件的才好。

    ……

    东洲三国的形式颇为微妙。

    楚国、越国与赵国三足鼎立,表面上风平浪静的同时,背地里暗潮汹涌,这种勾心斗角不光来自于往来商贸运作,三国边关常年有战事,但也有雷声大雨点小,任何一方不敢轻易举战。

    甚至三国信教都各有不同。

    楚国因为有太高城的那位儒道大家存在,当朝皇帝大兴儒道,且将读书人的地位推到新的高度,贫民寒子凭借读书便可飞上枝头变凤凰,同时也导致读书人泛滥贱如狗的趋势;东北方的越国信道,走的是“道生法”的路子,将民众拉扯出心中理想,务实为本,故在三国之中,野心最为庞大;而赵国则信佛,其境内更有九华山这种佛教峰顶,所以即便赵知命这种读书人,地位仍不算高,否则也不会因为当年落难之时,一位宫女的一饭之恩,才铭记一辈子。

    放眼天下五洲,有王朝存在之地,一家独大压死周边,却也因此制度完善,顺风顺水。唯独东洲之地,表面风平浪静的同时,暗潮涌动。

    太高城城北外。

    一架朴素马车悠悠穿过竹林,驾车的那位盘腿而坐,气定神闲,抬头之时,才发现他面色苍白,无眉无须,这等打扮走江湖,倒是可以吓退不少有心思的人,他开口道:“主子,前面就是太高城了。还真如您所言,小年时候恰好到。”

    马车内的那人开口道:“小年好啊。胤儿估摸着也已经到了,既然无法在家里除尘,那么正好除除别的地方的尘。”

    白面马夫恭敬道:“小主子年纪轻轻,就敢四处奔走,实在可喜可贺。”

    马车内那人自嘲道:“不年轻了。那些江湖的大宗门,也有那些不到及冠的天下行走,只是与胤儿路子不同,无法相提并论。但不管怎样,他有这个放下身段的心思,我便已满意。”

    那人补充道:“很多事情,放下,才能拾得起来。”

    无眉无须的车夫道:“主子说得对。”

    马车内那人顿了一下,感叹道:“我年轻时候也曾四处游荡,须知纸上得来终觉浅,还是眼见为实。想起那时岁月,忽然发现老了啊。”

    车夫默不作声,在他这个位置,有些时候不说话远比说话要好得多,毕竟这么多年,知晓主子性格,什么时候开口什么时候闭口,早已驾轻就熟。

    车内人沉声道:“来而不往非礼也,我大楚国最重礼数,听闻赵先生精研两家学术,你且去会会赵先生。不必死战,结果无妨,但也要让别人知道,我楚国并非无人。”

    无眉无须的车夫“喏”了一声后,跃下马车,朴素马车自顾自地向前驶去,等马车驶出一段距离之后,那名白面马夫已经消失不见。

    这一日,发生了一件震惊楚国上下的大事。

    有一十三位大小官员被满门抄斩,皆是位于楚国南部的贪官污吏,那些还搂着小妾准备过年的官,恐怕做梦也想不到,报应来得如此之快。哪怕是平日里敢怒不敢言的平民百姓,也只觉得老天开眼,才做了如此好事。

    这一日,城南方向,有一身穿白衣的少年大摇大摆进城。

    ……

    在清平镇逗留多日的赵知命,仍旧没有离开的打算。客栈的活计也只觉得这人有些怪,不便多问,至少人家银钱到位了,其余的真管不着。

    天色渐暗,老书生便提灯出门,沿着街道散步遛食,一路走出镇子北门,爬上一座小山坡,眺望北方。

    有一无眉无须之人信步走来,于十丈外站定。

    老书生望向那人,低声说道:“冯喜,为何做帝王家的狗,还能如此精神焕发?”

    被叫做冯喜的车夫并不气,以大多数宦官都常用的细嗓音说道:“咱家自幼家贫,爹娘吃了太多苦,十岁时老爹被追债的打死,娘也服毒自尽,之后咱家便入宫做了阉人,这是命中之事,早已看破。更何况,做狗好不好,也是看主人的门面。难不成堂堂楚国之主,都不入你赵知命的法眼?”

    老书生摇头笑道:“自古便有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说法,数不胜数,侍奉帝王家究竟如何,你冯喜比谁心里都清楚。保不齐日后就要被烹了,岂不是白瞎这身本事了?”

    实为当朝东厂厂公的冯喜,不再与老书生口舌之争,此番前来既是还礼,那便开门见山。

    只见白面宦官双腿分叉,扎起个利落的马步,双手用力一拍,竟摆出个摔跤的架势。

    宫中那些小太监们,没有什么乐趣,往往凑在一起赌钱摔跤,打发时间。往往技高者连地位都水涨船高,可以得到大太监们些许青睐。

    而这位当朝一人之下的东厂厂主,自出生起,与人摔跤斗殴,便从未输过。

    哪怕那位天赋异禀的皇子,都来与他请教跤法。

    这一日,许久不动的东洲武榜骤然生变,当朝首屈一指的大宦官冯喜,猛然升至武榜第十人的位置。

    原因在于白日点灯的老书生说了两个字:

    “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