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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结识鲁达,从军出征

    公孙凤随着那位西军将领到了校场,左右很快便将那军官的马匹兵器牵来。那军官的马是一匹黑炭马,浑身上下没一点白色,观之极其雄壮,兵器乃是一柄蛇矛。公孙凤略一惊讶,随即颔首,若此人真是他猜测的那位,此时用蛇矛倒也在情理之中。

    两人点头示意后,便纵马开战。交马只一合,公孙凤便感觉一股大力袭来,震得自己双手发麻,几乎握不住狼牙棒。单以力气而言,这军官犹在秦明之上。他虽然交手前已是抱着必输的心态,却也没料到对方第一击就如此强劲,恐怕是要尽快试探出自己的底细,登时不敢大意,全力施为。

    那军官见自己奋力一击居然被眼前的少年接下,也是微微惊讶。他虽然也拜过名师,习得这蛇矛的技艺,但是他本人也是天生神力,更喜欢一力降十会的打法。他此时心中已是认可了这位少年,于是也收了几分力气,纵马再战。

    公孙凤顿感压力骤减,心知对方相让,便不再留手,精妙的狼牙棒法展开,两人你来我往,斗了五十回合,不分胜负。周边士卒们却是看的目瞪口呆,自家这位将官多大本领,他们可是了解的,有那好事者急忙跑到别营去找人来看热闹,其他营的将士来到校场,见到两人龙争虎斗,登时都不肯走了,成百上千人到此驻足观看,把小校场围了个水泄不通。

    全力作战的公孙凤却是没注意到这些变化,此时的他已经到了体能极限,暗想秦明之前到底让了他多少,若是也似这般打斗,恐怕自己撑不到现在。不过大概知道了自己极限的公孙凤也不勉强,他抹了把汗,对那军官道:“将军,这招定胜负!”他大吼一声,举起狼牙棒,猛冲而来。

    军官见状也是大吼一声:“来吧!”他却是不慌不忙,见公孙凤靠的近了,方才举起蛇矛,却是不借助马力,原地硬扛接下了公孙凤的全力一击。公孙凤受了那股反震之力,却是连人带马退了好几步,方才回过神来,当即下马认输。

    那军官也翻身下马,呵呵大笑道:“少年真好武艺!你叫公孙凤是吧,洒家刚才跟你打了许久,还没报上名号,洒家唤做鲁达,如今是这一营主将。以你的本事,按理说给你个副将都不过分,可是这营中诸将无缘无故也不能替换,洒家便让你统领个百人队,如何?”

    公孙凤听得他自报名号,也是暗叹一声,世事真的巧合。他确实没猜错,这便是日后那位大名鼎鼎的花和尚鲁智深,只是如今还未出家,甚至还没当上提辖。不过按时间推算,他大概也是打完这一仗之后才升为提辖。不过眼下却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自己从军前便估量过自己的本事,直接当个百人将是没问题的,此时听得鲁达相邀,当即回道:“敢不遵命!”

    鲁达呵呵大笑,校场内其他将官见鲁达收了这小将,也是纷纷向二人道喜,便各自散去。傍晚,鲁达处理完军务后,便来邀请公孙凤出去喝酒。此时大军还未出征,出去喝酒不算违背军法。

    公孙凤闻言却是脸色一僵。这事说来也是他的烦恼,前世的他是个酒精过敏体质,啤酒喝的稍微多一点,身体便不受控制,不过好在酒品不错,脑子能保持清醒,但也是痛苦的清醒,再多一点便直接倒了。白酒更是一口都喝不下去。本以为转世到了水浒世界,老天会给自己一具千杯不倒的身体,能陪着众位好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谁想到居然继承了前世的酒精过敏体质,即便宋代都是低度酒,他也还是沾杯就倒。他在秦家习武时便尝试过和秦明喝酒,结果喝了两口就倒地而睡不省人事了,吓的秦明还以为酒里有毒,从那以后却是再也不敢找他喝酒了。他也曾自嘲过,以后只能大块吃肉了,喝酒就免了,他这样的出去行走江湖,都不用蒙汗药了,直接给他上真酒,效果比蒙汗药还好。

    见鲁达诚心相邀,公孙凤面露难色,但还是说出了自己的尴尬。鲁达听了他的话,倒也没生气,公孙凤不是那虚伪之人,且这时代的人可没有那等强迫他人喝酒的陋习,还美其名曰酒桌传统、服从性测试。他笑道:“不能喝酒,茶水总能喝的吧?这样,洒家喝酒,你喝茶水,咱们出去好好聊聊,洒家今天心里高兴!”

    鲁达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公孙凤自然无话可说了,便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于是两个人便到了军营外边,叫了一桌酒席,一个喝酒,一个喝茶水,开始天南海北的聊了起来。两个人互相聊起身世,说到公孙凤父母被辽军所害,鲁达拍桌痛骂辽国;公孙凤说起当初回应秦父为何来西军那套话,鲁达又是赞叹不已,随即可惜秦明这位好汉却去了青州,没能相识;鲁达也说起自己的习武经历,他是关西人,但是幼年却是去过东京拜林提辖为师学的蛇矛……两人就这样边喝边聊,最后却是双双大醉,只不过一个是真醉,一个滴酒未沾但是被气氛熏的醉了。

    几日后,大军开拔,开赴西夏前线。鲁达那日和公孙凤交手后,便感觉到他那匹小白有些弱,提议给他换匹好一点的马,不过公孙凤却是谢绝了,他的看法是除非是千里神驹才值得换,普通的马匹他还要再熟悉,小白跟他心灵相通,战场上与其带一匹尚未完全驯服的骏马,不如带一匹通人性的马好,且小白的脚力虽然差了点,但是完全跟得上战场节奏。鲁达对此倒是深以为然,便也不再提了。

    此外,鲁达也按照承诺,给了公孙凤一个百人马军队。在种师道麾下,他是公认的第一猛将,所统领的军营也是最能打的,可谓是个个精锐。但是精锐也有精锐的缺点,那就是不好带,特别是西军上下的氛围也不同于其他禁军,骄兵悍将自然是层出不穷。鲁达初时还担心公孙凤降不住这群手下,不过发现公孙凤居然和这群人相处的意外的融洽,这群人也听他号令,却是不由得暗暗称奇,想不到如此少年,竟然懂得治军之道。

    其实这倒是他想多了,这些兵之所以服公孙凤,却是得益于之前他与公孙凤的一战。开玩笑,能跟鲁达打上五十回合的人,他们敢不服吗?不过这些兵虽然起初是出于敬畏,但是和公孙凤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便是真心实意的服他管辖了。公孙凤脾气随和,和这些底层士兵日常相处,一点没有军官老爷的架子,行军时却身先士卒,纪律严明,让这些士兵不由得不服。

    大军沿永兴军路行进数日,终于抵达了定边前线。此时,宋军与西夏关隘相隔仅数十里,大战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