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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小旋风诚招宾客,白马将巧施岐黄

    出了二龙山后,公孙凤没有径直前往阳谷县,反而绕了一程,准备前往沧州拜会柴进。

    公孙凤却是想到,原著中宋江柴进武松三位好汉,正是在柴进庄上相识。如今左右无事,既然外出结交,自然是多多益善。而且宋江柴进二人不比武松,武松虽然有打虎的本事,但是本身却无甚野心,甚至可以说如果生在太平年代,他会是个本分的日子人(不过醉酒闹事就谈不上本分了)。这样单纯的好汉,只要以诚相待,以心相交,便是可以为你两肋插刀的兄弟。

    可宋江柴进就大有不同了。柴进自不必说,特殊的出身给予了他自傲的资本,不过从头到尾他倒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反宋复周”的倾向,反而是时常仗着丹书铁券撑腰,收留各种无家可归之人,观其行更像一个特立独行的公子哥,只可惜后来碰到了殷天锡那么个东西,合该命中遭此一劫。公孙凤认为,与柴进相交,需保持“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态度,不必如胶似漆,但他绝对是你可以信任的朋友。

    而最复杂的便是宋江了。作为梁山的老大,从《水浒传》家喻户晓那天起,他便注定是一个充满争议的人物。他并没有多么高贵的出身,最多也就是个富农家庭,而且他也不是官,只是吏,官和吏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宋江其实一辈子的愿望,只是名垂青史,报国尽忠,享居庙堂。这种观点充满了时代的局限性,但是在那个时代毫无疑问这是最正常不过的想法。而且宋江并非只为自己着想,他是真心地希望自己的兄弟们也一样。

    尽管用现代的眼光看,招安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但不能说他有心以兄弟为垫脚石,换取自己的功名利禄。这就如同很多平凡的父母一般,他们的眼力有限,但没有几个父母想存心坑害子女,只是因为眼界不同,常人认为的光明的未来,后来被证实是错误的罢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21世纪前十年,父母对高考的孩子说理工未来好就业,热门就选机械土木生化环材,计算机到头了没出路,你会认为他们那时就是存心坑孩子吗?其真心是希望子女过得更好,只是眼光能看到未来的只有少数智者,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当前的热潮而已。

    扯远了。宋江对兄弟,便是这个态度。不过他面对的是个糜烂已极的朝堂,要实现这个梦想,也只有“杀人放火受招安”这一条路了。公孙凤在这一点上其实能够充分地理解宋江,军中那段时光虽然不长,但是已经让他对这个朝堂看透了。他从前放不下的一个心结是,秦明。这一世他除了公孙胜这个带着点血缘关系的族兄以外,最亲的便是同门学艺的师兄秦明了。每每想起原著宋江为陷秦明于不义,间接害死秦明家人的事,公孙凤便难以对宋江生出好感。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孙凤也慢慢放下了这股恨意。法律尚且有疑罪从无一说,这一世许多事情还没有发生,还来得及改变。前世黑宋江的和洗白宋江的两派人,嘴上打的不可开交,但唯独对秦明一事上,两派保持了惊人的一致,即使那些洗白宋江某些行为洗到离谱的,对秦明这件事也会闭口不谈,这件事是实打实的污点。但自己既然来了,已经做了那么多,这件事,自然也不会再让它发生。

    经历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的公孙凤,就这样一路前行。途中他还去了梁山一趟,毕竟是登门拜访柴进,空手前往太丢人了,自己二龙山又没什么宝贝,想来想去只能打梁山的主意了。那十万贯生辰纲里,说不定便有什么可以拿出来送礼的宝贝。两山目前关系和睦,自己又是其中的关键人物,些许小事自然不在话下。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吴用和公孙胜的帮助下,还真的让他找到了一件礼物。这是一枚玉扳指,材质上只能说是上品,并非什么价值连城的宝物,但是关键的是,这枚扳指是柴荣,也就是柴进的祖宗,后周世宗所戴过的扳指。柴荣本人文武双全,这扳指便是他打猎时所佩戴,只可惜柴荣英年早逝,幼子继位,才有了陈桥兵变的事。虽然柴家后人得到了善待,但是这枚扳指却辗转流落到了民间。也不知是梁中书从什么途径搜刮到了这枚扳指,只当做稍好一些的珠宝,放在了寿礼中。

    公孙凤听了吴用和公孙胜的描述后,虽然他不太识货,对扳指来历也颇为好奇,但是有这二人信誓旦旦地作保,也由不得他不信。他珍而重之的找了个礼盒封装起来,便带上前行了。临走时林冲又捎书一封,言自己擅作主张火并王伦,请柴大官人谅解云云。公孙凤自无不允。

    数日后,公孙凤终于到了沧州府柴进庄上,递上名帖,言山东朋友,特来拜谒柴大官人。柴进见公孙凤到来,自是喜出望外,他从林冲、鲁智深口中得知了这位西军出身的少年英杰,早就想会上一会,见公孙凤亲至,又礼数甚恭,急忙命下人排开宴席,款待公孙凤。

    公孙凤面见柴进后,便拿出了装着扳指的礼盒,道:“公孙凤久闻柴大官人名声,昔日鲁智深、林冲二位兄长在大官人府上,多蒙照料,感激不尽。今日前来,些许薄礼,不成敬意。”柴进打开礼盒,见了那枚扳指,登时便移不开目光,在阳光下仔细端详后,恭敬地对公孙凤行了个礼道:“小将军有心了。先祖此物流落民间百余年,后辈无能,多方寻求而不得,不想今日借小将军之手得回此物,惭愧,惭愧。”公孙凤急忙扶起,道:“举手之劳,何足挂齿。柴大官人扶危济困,急公好义,小弟多曾闻得名声,二位兄长也是念念不忘,今日一见,方知名不虚传。”

    彼此客套一番过后,公孙凤又拿出林冲书信,言擅杀王伦,向柴进请罪一事。柴进大笑道:“公孙贤弟休如此说,日后见到林教头,也请转告他,此事与柴进无干,休要放在心上。水泊梁山不是我柴进的家业,王伦也只是受过我的资助,并非给我看家护院的人。且不说他不是我的人,即便是我的下人,如此鼠目寸光、不容江湖同道,柴进也容不得他。晁天王、加亮先生、一清先生的名声,我也多有所耳闻,此等好汉执掌梁山,正合道理。”

    公孙凤见柴进言辞之间一片坦荡,毫无作伪,也是暗自钦佩。安排了住处歇息过后,庄客便来引公孙凤入席,席间自然是由柴进引见了宋江、宋清兄弟。公孙凤自然又是一番“宋押司名声如雷贯耳”般的客套辞。在这一点上,他可以说跟宋江有异曲同工之妙,两人虽是初次见面,可那个热乎劲看起来比亲兄弟还亲。只是内心各自什么想法就没人知道了。

    众人吃的正热闹,公孙凤忽然听得隔壁有异动,不由放下碗筷倾听。他是猎户出身,又在军中担任过先锋,听觉远较常人灵敏。柴进和宋江见状,也停杯问道:“公孙贤弟,何事叨扰?”公孙凤说明情况,柴进听了,便吩咐庄客查探隔壁,不多时便回报道:“官人,隔壁是那个清河武二,他最近得了疟疾,本来仗着身子骨硬朗,硬抗了几日,谁想病情加剧,如今庄上的郎中也束手无策了。”

    公孙凤听了不由吃了一惊,原著武松在这个时候,的确是得了疟疾,可并不似很严重,他正在烤火时被出门躲酒的宋江踩翻了火铲,惊出一身冷汗,疟疾便治好了,也算机缘巧合。可如今不知怎地,也许是自己的缘故,武松的病情似乎已经危及生命了。公孙凤急道:“大官人,若是疟疾,小弟倒是有办法,只是不知那位好汉病情到底如何,还望庄客引路,前去试试,也算尽一份心力。”

    柴进略微诧异了一下道:“贤弟倒也多才多艺。也罢,人命关天,且去看看。”众人便一同前往武松的屋子。公孙凤一眼望去,只见这个魁梧的汉子已经被病魔折磨的神智不清,牙关咬的咔咔作响,不由得暗叹一声。任你是条铁汉,面对病魔,也和常人无二,唯一强的可能就是忍住不叫出声来,可这样逞强,更有可能延误病情。

    公孙凤急忙上前探了探武松的额头,刚一触碰便觉滚烫,好家伙,怕不是快接近40℃了。他急忙到住处取了自己的随身包袱,翻出两包药粉,撒到一碗水中喂武松服下,又命郎中,再按他的吩咐取几味药煎下。郎中听了他的方子,一脸困惑道:“公子,请恕在下直言,我行医数十年,疟疾也见了无数,治不好死了的也见得多,可从未听过您这个方子。您确定这几味药能治好这壮汉的疟疾?”

    公孙凤道:“郎中,如你所言,他此时已病入膏肓,若再不施救,难道等死不成?你是从医之人,应当更知道,所谓妙手回春、起死回生,也从来没有万无一失一说,任何手段都有可能失败。我这方子也未必能救回他的性命,可总要试上一试。我和他素不相识,绝不可能害他,治好了皆大欢喜,治不好那也是上天注定。还请不要迟疑,快些去吧,他的病,已经耽误不起了。”

    郎中听了也是一脸凝重道:“公子此言,颇有医理。观公子也不是我辈中人,却似乎颇为了解我辈医者。也罢,若是治好了他,在下还想请教公子一番,到时还望不吝赐教!”说罢便转身而去。

    公孙凤抹了抹额头的汗水,观察了一会儿武松服下丹药的情况,见略有起色,方才安下心来,静静等待郎中煎好药送来。他此时也连呼侥幸,此事是他始料未及的,由于自己的到来,世界线已经发生了太多的变动,原本武松只是一场小病,没想到已经危及生命了,还好自己有备而来。说起来,这却要得益于前世的习惯了。

    前世的他早早地便外出求学,从那时起老妈就无数次叮嘱过,一人出门在外,一定要随身常备各种感冒药,即便是放着过保质期后再买新的,也一定不能没有。他起初也没放在心上,直到毕业工作,某次下班后突发重感冒,半天便烧的神志不清,翻箱倒柜找了几盒药也早都过了期,服用后不但没起任何作用,反而加剧了病情。当时他一人独居,已经发热烧到视力模糊,最后凭着意志力强撑着下楼找到了诊所,打了退烧针,挂了几日点滴方才好转。从那以后,他才真正信服了老妈的话,不时检查身边有无应急药物。

    穿越到这个时代以后,医疗条件和前世那是远远不能比的,既然不具备这种条件,那就只能靠自己了。后世普普通通的感冒发烧,这个时代都可能导致死人,他又不是医生,想针对所有病症建立起完善的医疗体系无异于天方夜谭。但俗话说得好,蒙古大夫也是大夫,前世的一些常识放到这个时代是真的能救命的,因此在罗真人那学了些炼制丹药的法子后,他也融入了自己的一些记忆。在京城期间,除了炼制独门金创药用于应对外伤,他也搞了些应对寻常病症的药物。方才给武松服下的,其实就是他研制的退烧药。放在前世如果按照正规的药物研制流程和质检,他这种药根本不可能通过,或许能治病,但指不定有什么副作用,不过对于眼下的情况而言,已经算是特效药了。

    至于他给郎中开的方子,其实也是根据记忆去推测的。前世的他有一个优点,就是记忆力超强,稍加留心的东西便能记很久。恰巧他记得一位著名的女科学家获了医学诺奖,突出贡献便是发现了青蒿素,正是治疗疟疾的关键。他在无聊之余也曾查询过这个东西,有一个趣闻就是,青蒿素严格意义上并非完全提取自青蒿,还有一个同类叫黄花蒿,这就涉及到植物草药的命名问题了。作为非专业人士他也不求甚解,但只是记下这些名字已经足够了。他正是根据这些记忆,让郎中去抓药煎服。疟疾肆虐几千年,直到自己穿越之前才在国内彻底消灭,可见这个东西在古代有多大的杀伤力。自己也只能凭借记忆,死马当活马医了。

    两刻过后,郎中煎好了药,喂武松服下。公孙凤又观察了许久,见武松渐渐好转,烧已逐渐退去,终于放下了悬着的一颗心,看来自己冒险一试还是起了效果的。他一抬头,方觉天色已晚,忙向柴进道:“大官人恕在下无礼,一时沉浸于此,却忘了离席之事。”柴进大笑道:“贤弟休如此说,你救人心切,何错之有?武松本就是我庄上的客人,我没有察觉他的病,反要劳烦贤弟,初来乍到不及接风洗尘,便要为我的客人治病,是柴某疏忽了。酒席自有庄客收拾,你且安心歇息,待武松兄弟的病好了,咱们再一起把酒言欢!若是不放心武松兄弟的病情,你在此和郎中照看也无妨,柴某庄中,任由你出入!”

    公孙凤拱手称谢,便留在房中。此时宋江开口道:“贤弟古道热肠,宋江钦佩不已。贤弟若有何差遣,宋江也可在此,做个帮手。”公孙凤道:“押司客气了。武松兄弟的病情,有我和郎中照看便足够了。押司若不是精通医术之人,留在此处也是徒耗时光,且你也是远道而来,不如早些回去歇息。待来日大官人再设宴,你我再畅谈一番也不迟。”宋江见他说的有理,便拱手道别,与柴进一同去了。

    是夜,公孙凤便在武松的床前,秉烛坐椅而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