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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真羡慕你。”

    “羡慕我?为什么?”

    “你不是说了嘛,这样过得很充实,我就喜欢这么平平淡淡的生活。”

    “这样啊……”

    过往的回忆间接地被唤醒,他被深深触击到心灵。回首望去,想想过往的经历,自己究竟想要的是大城市的灯红酒绿,还是小山村里的平平庸庸。

    人往高处走,即使是农村人也不例外,他们与城里人即使再不相同,都有着一个统一的目标,那就是赚钱,这一串没有尽头的数字是多少人想拥有却又不曾得到的呢?

    初春过后,温度开始急剧回升,让本就不算温和的天气变得更加极端了。没有云层的遮挡,毒辣的阳光开始肆无忌惮地往外扩张,让干燥的地面烤得越发的炽热,人们在茶饭余后也会忍不住抱怨几声“冬天怎么还不来!”当然,这些也只是无谓的话语而已。

    也不知是设备的原因,还是医院自己所带的特性,病房里的温度不冷不热,但病人若是没盖好被褥的话还是容易着凉。有人说医院是死神常来光顾的地方,阴气极重,因此环境才会降下很多。各种专家对此嗤之以鼻,他们妄想用了解到的知识猜测这个世间运转的全部内容,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时常闹出各式各样的笑话,到头来也没有弄清楚个所以来,只能编纂出一些被人们所接受的“科学依据”来敷衍了事。

    病房内,武范靠着床背直起身,手中还拿着一本余华的《兄弟》,瞧他读书着副入迷的样子不难看出,他的情况已经好了很多。事实也是如此,那块从高空掉落下来的水泥板有了周围建筑物带来的缓冲,再加上本身也不算特别重,冲击力自然减少了许多,他的这条腿终是保住了,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吧。

    自他醒来过后,已经在病床上躺了将近两个月,腿上打的石膏也早就卸掉了。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对于他这种比较结实的人来说,两个月也足够了。在通过了主治医生的确认后,大概一个星期后,他就可以出院了。

    “给!”

    钟漓削好一个苹果,伸出手悬在半空,准备递给武范。

    武范犹豫了分毫,还是接过了苹果。这些天,钟漓一忙完手上的活儿就会到这来看他,偶尔也会给他买点水果之类的。尽管并不愿意欠人家的人情,也几次想和她说这件事,可都被她一笑带过了,所以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马上要出院了?”

    “嗯,大概下个星期吧。“

    他咬了一口苹果,口感略微有些酸涩。

    “那……想好要做什么来么?”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回去接着干吧。”

    “什么?”她的语气上升了一个调,“怎么又要去那里,换一份活儿干不行吗?”

    “我除了体力活,啥也不会干。”他很平静的说出这番话,“输在了现实上。”

    “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钟漓把脸凑了过来,“是为了那个女孩?”

    “女孩?!”

    一听到这个词,武范的神色就暗淡了几分,呼吸也变得急促了起来。

    “你口中的那个……叫烟花的,是个女孩吧,你女朋友吗?”

    “应该……不算是吧,但我留在这座城市确实有她的原因。”

    “那其实还是你想留在这咯?”

    “对。”

    “好吧。”

    她无奈的耸了耸肩,起身准备离开病房了。

    “如果……”

    她走到门口,转过头,犹豫了半天,方才开口:“如果你心里已经没有她了,倒不妨……再找一个合适的看看。”

    撂下这番话后,她便迈着步子离开了这里,但武范没有注意到的是,门外的那个女孩正在因为自己说了这番话而蒙羞,她的脸到脖子以下都挂机一轮红晕,如同一颗熟透了的苹果一般娇艳。

    在平复的一番心情过后,她拍了拍还在狂跳的心脏,迈着大步,昂首挺胸开始了新的工作。

    里面的氛围就大不相同了,武范仍自顾自地读着书,丝毫没有细细品鉴后面的那番话。

    出院那天,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平淡,夕阳染红了天,偶尔飘过几片赤红色的火烧云,与地面上的景象交相辉映,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到了该下班的时候,他们有的正享受进门与妻子的拥抱,有的独自一人生活,进屋倒头就睡;当然还有的人站在医院的大门口,正迷茫着未来的打算。

    他站在医院的正门口,这里空荡荡的,有的只有门卫厅内靠着墙昏昏欲睡的警卫,以及准备下班的医护人员,但这对于他来说也和没有一样,没有什么所谓的送别仪式,也没有熟人来接他出院。戏剧的是,那一天钟漓正好有事走不开,她甚至没能和她道个别。尽管她抱着“以后还能再见”的态度想这件事,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人生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总要面对各式各样的人,无论大街还是小巷,偶然间见到的一张面孔,也许一辈子都不可能再见第二回。相见即是缘分,可有时候最怕的便是有缘无分。

    夜晚的深圳群光耀眼,他之前很少在夜晚出宿舍,因此并不知晓大城市下的夜景是怎样一番风味,这下算是见识到了,可过程却是异常的苦涩。

    他杵着医院提供给他一根类似于拐杖的东西,在人流高速涌动的街道上踉跄地行走,一颤一颤的,仿佛随时要摔倒了似的。好在目的地不算太远,花了将近一个钟头的时间,他总算是到了工地。

    “哐哐哐!”

    叩击大铁门发出的声音异常的刺耳,周围又静的出奇,想必方圆几百米内都能听得一清二楚吧。

    “谁啊?”

    一个慵懒的声音从门口传出,只听“哐当”一声,门后弹出一张睡眼朦胧的脸,那人一看敲门的是武范,疲倦的精神瞬间被得以振奋。他把门用力一带,把武范关在了外面。

    那人用后背使劲地抵着们,用快要哭出来的语气对门后的武范说:“你……你怎么还回来了?知不知道老板赔了医院多少医药费,你还敢回来,快走吧,不然一会儿老板来了要出事的!”

    他尝试与这个看门的工人交涉一番,可最后还是无果。工人对他说,如果他进了这个铁门,那么自己的饭碗也保不住了。

    “至少让我把行李拿出来啊!”

    “我去帮你拿,你站这不要动。”

    没过多久,大铁门再次被打开,那个工人将行李箱递给了他,随后用力地把门给带上了,整个过程甚至都有些没反应过来。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想想也是,这次住院虽说可能是工地方面的安全防范没有落实好,但归根结底还是管事儿的胖子垫的钱,自己要是还能在回来干活反倒是不太对劲。所以他也没有在这件事上钻牛角尖,机会不是只有这一个,能干的活儿这么多,总归有一类是适合自己的吧。

    但问题也接踵而至,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大街上也基本上没了人影儿,只有少部分加班回家或是无所事事的人偶尔经过这个巷口。

    他将整个行李箱翻了一遍,只在里面找到了几个月前省下的八千块工资,这还得省着点花,要是像常人一样花销的话,估计没几天就得饿肚子了。

    他又将在这附近转了几圈,只找到了几家包子铺,而且看起来也是要打烊了。他抓紧时间,抢在老板关门之前买了五个肉包子,一共花了二十块钱,多少还是有些肉疼。

    医院的伙食说不上好,但绝对是管饱的。在病床上躺了一个多月,每天饭来张口的,根本不愁吃,这一离开那样舒适的环境,整个人就萎靡了几分,就宛如那温室的花朵一般,离不开大棚的庇护。

    没有餐具,也没有可用餐的环境,他找了个长满青苔让台阶,很随便地坐了上去,一边吃一边思考接下来的打算。

    自己孤身一人来到这座城市,可不只是为了来找她,实际上,他还怀着一颗探索的心,想在这个地方立足。虽然到目前为止,现实并没有给他太大的希望,但他仍然保持这样的一个目标,且作为自己的动力一直走下去。

    “希望未来可期。”

    他自嘲地笑了笑,像是在讥讽自己的无能。

    “汪汪!”

    一声声狗吠将他从想象拉回了现实,他低头一看,一只小狗正坐在他的对面,两只不算太大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他手中的包子看。

    他对它招了招手,试图把它引过来。但小狗看上去有些怕生,一直端坐在地面上,后肢着地,从它坐着的姿势可以看到它那干瘪瘪的肚皮。

    “咋的?你肚子饿了?”

    他从塑料袋中拿出一个包子,将包子对半掰开,漏出里面鲜肉的馅儿和诱人的汤汁,他看着都险些掉下口水,但最后还是选择将包子扔给了狗吃。

    狗吃了包子,对他的警戒心理也减轻了许多。它迈着小步子,慢慢走到了他的身边,他借着月光,看清了这只狗的模样。

    这是一只金毛犬,看个头是一只刚断奶的小狗,身上的毛呈现出橘红色的色调,这也是它刚出生没多久的标志。它的母亲不知什么原因离开了它,让它独自在这黑暗的角落苟且偷生。今天它要是没遇上武范,估计还得饿肚子。

    “真漂亮……”他发出一声由衷的感叹,“这可比村里的土狗好看多的,瞧着毛顺的,还有这模子,同样都是狗,咋区别这么大嘞?”

    他捧起小金毛的脸,又细端详了一番,真是越看越好看,可惜他现在连自己都养不活,要是有资本的话,这只狗他肯定会带回去的。

    “来,再给你吃一个。”

    他又掰开了一个包子,汤汁散发出肉香味。小金毛也是毫不客气,当即上去大快朵颐了起来,看这小家伙吃的狼吞虎咽的样子,他的口水险些滴到衣服上。

    小金毛咽下了最后一口包子,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巴,将目光看向了他最后三个包子上面。

    他一见状,立马跟护犊子似的,将三个肉包子塞进了自己的衣服内兜里,像是在宣誓自己的私人财产。

    他起身准备离开,可刚走没几步,小金毛就跟了上来。他连忙赶了它好几回,可它就是像自己的影子一样粘着自己,令他在火大的同时多赠了几分无奈。

    “别跟着我了!”

    他蹲下身,捧起小金毛的脸,“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更何况养一只宠物。你长得这么好看,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你的。”

    都说万物皆有灵,这一点用在狗这种生物上非常合适。它就像是听懂了武范说的话似的,竟是不舍地摇了摇头,趴在他的脚边,说什么也不肯离开。

    他只好使出一技,忍痛割爱地分出一个包子,用力地往远处一丢,动物毕竟还是动物,自然会被食物所吸引。果不其然,他这抛砖引玉的方法暂时让自己得以脱困,没有一刻犹豫,他撒开腿就开跑,还没完全恢复的腿脚给他带来了诸多不便,他完全跑不快,而且还要带着厚重的行李箱,跑几步就要歇一会儿。好不容易跑了好几条街,他才停下了步子,大口喘起了气来,心想在医院躺了这么久,四肢都快生锈了。

    再看了一眼身后,小金毛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看来是没有跟上来,这样也好,要是真跟着自己,苦了自己不说,还要连累一条狗吃不饱饭,真是讽刺啊。

    他放眼看向周围,一样的街道小巷,一样崭新的电线杆子,和他之前所看到的地方几乎没有分别,他清楚自己是迷路了。没有手机,自己一个人置身于这城市的角落之下,看什么都暗淡了几分。周围是住宅区,但有铁栅栏的阻隔,分成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社区。时间已经过了夜里十一点,基本上没有哪户人家的灯是亮着的,想要问路也基本上不可能了,看来真就要睡大街了。

    这儿的昼夜温差比较大,好在行李箱里有一件带过来的棉袄,已经几个月没穿过了,能免得晚上睡觉着凉。

    “这应该就是书上说的,以天为友,以地为席了吧。”

    他放声大笑了起来,笑声中完全没有欢快蕴意,这可比面朝水泥背朝天还要惨的多,意味着自己的境界已经越来越接近乞丐了,这让本就没什么地位的他再次下降一个等级。没办法,勉强挨过这一夜,等明儿早点起来找活儿干吧。

    他躺在绿化草坪的长椅上,眼睛斜看着天,但思维却早已飞至九霄云外,他并不是在幻想着什么,实际上,他变得现实了许多,对未来的那种憧憬也早已淡然无存,有的就是活下去。

    不知不觉中,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这座灯红酒绿的城市里,又多了一个被生活所绑架,最终战胜不了现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