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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 红袖招(一)

    等到李慕白醒来,已经又过了一天,此时身体的剧痛已经沉寂下来,顾不上细细检查身体的变化,李慕白挣扎着起身,细细地替老头擦干了遗体上的血迹,找到平时淬体用的药草香料将他胸口的大洞补上,找了一只朱砂笔,画上往生灵纹。这才找来一件干净的青衣给他换上。

    颤抖的手穿过花白糟乱的长发,不禁悲从中来,李慕白忍着剧痛,梳理好道髻,又再三整理了他的仪容,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干干净净,非常安详。

    “从你做我爹的影卫开始,你一向藏在黑暗里,不苟言笑,雷厉风行,忠心不二,一直都对得起朋友……你为了我们付出了太多,奈何我们却让你沦落到如此下场……”

    “其实你很早就喜欢我娘,但却一直不敢表露心迹,直至被我爹抢了先,你偷偷将他珍藏的美酒喝光,喝的酩酊大醉,天昏地暗,又和我爹约架,打了三天三夜……此后,你性情大变,绝口不提当年之事。”

    “你说练武之人都切忌女色,以防泄了纯阳之精,你却趁我熟睡,自己偷偷往红袖招跑……”

    …………

    往事种种,都变成李慕白不忍回首却又不曾忘却的片段,听者伤心,闻者落泪。

    一切收拾停当,夜幕再次降临。

    李慕白平复了情绪,刚起身。

    破旧的房门‘咯吱’一声开了,一个壮硕少年熟门熟路的闪身过来。

    “你在家啊,你怎么跟个鬼似的,大晚上怎么不点灯啊!

    “哎?这都什么味啊?“

    来的人是胡家的公子胡燕徒,是原主李慕白唯一的朋友,两人是从小玩到大。

    “怎么跟个木头人似的不说话,自从三年前那场变故,我发现我越来越看不懂你了”胡燕徒摸索着找火石。

    “那你说,是你变了,还是我变了,还是这世道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了?”李慕白沙哑的说道。

    “这我就懒得思考了,我想着两天都没看见你了,你不会出什么事了吧,回武院一打听,才发现赫连舒那帮人又找你麻烦,他奶奶你个熊,要不是临近龙虎榜争霸赛这关键时刻,老子真想再把他腿打断,让他涨涨记性。”

    呲……

    微弱的灯光照亮了阴暗的小屋。

    胡燕徒这才注意到李慕白额头上风干的血污和地上直挺挺躺着的老头。

    “李老头死了!”

    “嗯,年纪大了,感染风寒终究没挺过去”

    “节哀吧!其实我老早就劝过他,身子骨那么弱,别老往红袖招跑……”

    李慕白:“……”

    看到李慕白悲戚之色,忙说道“多好的一个仆人啊,相比之下,如果我有你这样的遭遇,我亲爹都不能做到这份上。”

    “其实他不姓李,他姓陆,他也不是仆人,他是我剩下的唯一的亲人。”

    胡燕徒还以为李慕白又想到了不堪回首的往事,还对李家怀有深深的怨念。

    “死者为大,他想姓什么就姓什么,反正都死了,那接下来怎么办?要不给他买副棺材?”

    “这正是我想做的,我要给他买一副上好的棺材”

    叮叮当当……胡燕徒将身上的玉佩、钱囊摘下来放在桌上。

    “我全部的家当都在这儿了,不知道够不够?”

    李慕白瞄了一眼,摇了摇头“不够,一副上好的棺木可不止这个价。”

    “你知道的,家里一年下来就给我固定那些钱,平时就不禁挥霍,昨日刚买了把宝刀,要不我回家把刀带来,咱们典当一下?”

    “不用了,我相信你的‘眼光’。就算把你所谓的宝刀卖了,也是不够。”李慕白顿了顿:“所以刚才我想到了一个办法”

    什么?你要卖身!”胡燕徒几乎跳了起来。

    “什么卖身,我要去那里讨一份来钱快的差事。”

    李慕白翻了白眼,这位好友是古道热肠,够义气,修炼天赋贼高,就是脑袋有时不大灵光。

    胡燕徒哪里听得进去:“先不说红袖招愿不愿意付你那么多银子,就你这小身板能不能吃得消都是大问题。”胡燕徒撇了撇嘴,继续道:“再说,你虽然不是老李家人了,但是老李家要是知道了,那还不……此事还得从长计议。”

    “这是我能为陆老头唯一能做的身后事。”李慕白一向是个执拗的人。

    胡燕徒的眉毛拧成川字,自己的好朋友要卖身为奴,这他娘的叫什么事啊!

    “这样吧,我回去再想想办法,大不了腆着老脸再向我爹要点钱”胡燕徒拍了拍他的肩膀,“等着我回来,千万不要做傻事!”

    说完,一脸着急的离开屋子。

    “谢谢你,燕徒,但是我等不了了,樊离火印正在逐步瓦解,如若我的身体强度不能跟上它崩解的速度,我一定会被积攒三年的阳火焚烧而死……所以我不能有丝毫的耽搁和犹豫。时间太宝贵了,再者,我真的不是去卖身,你就不能听我解释清楚……”李慕白心里默默道。

    等胡燕徒走后,李慕白打了一盆清水,洗了把脸,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稍微收拾一下就出了门。

    临行前,特地从床头的暗格中取出一长约三尺的细长锦囊。

    李慕白再次看到了红袖招的大门,两侧春柳如烟,头顶澄空如碧,繁星如洗,熠熠生辉,与街道上无数的灯火相映成趣。

    不知怎的,耳边响起了陆老头的谆谆教导:

    “红袖招这等销骨吸髓之地,你身子骨都还不硬朗,精魂还没养全,切忌千万不可踏进,不然让你死无葬身之地I”

    每每走过这里,李慕白畏之如蛇蝎,能小跑过去,坚决不走过去。

    虽然他很爱撩妹,但是也是明白色是刮骨刀的道理。一直以来他都是有色心没色胆,一直保持着纯阳之身。

    此时绵绵的琴啸丝竹婉转缠绵,动人悦耳,伊人的银铃笑声随着缓缓的醉风飘出,飘到了楼阁外的青石街道上,飘到了公子王孙的耳中。在酒足饭饱之后的晚上是那般荡漾心魄,浮想联翩,诱得路上的行人忍不住要踏进那巧富丽的大门,享受里头的香艳。

    他站立在春风中,酝酿了好一会。

    陆老头啊陆老头,我可是为了你啊!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对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那些红粉妖精!说罢,抬脚走向红袖招,不过,李慕白刚靠近大门,看门的奴仆瞬间靠上来,看了看李慕白的行头和他的年纪,一边伸出手去推搡,一边鄙夷道;

    “快滚,快滚,哪来的小瘪三,眼瞎了,毛都没长齐,就来这种地方?”

    呵斥声不仅引来路人驻足,也引来的楼上倚栏而望的漂亮姐姐们娇痴的笑,似乎不满奴仆粗鲁地对待一个面目清秀而满是朝气的小公子,青楼女子玩心重,不管有钱没钱,最喜挑逗这样的未经世事的雏儿,一时间楼上红袖乱招,春波乱放,不知道的还以为来了什么贵客。

    李慕白信心大增,头一仰,回以最真诚的笑,有了姐姐们的鼓励,心中傲意凌云:今天这大门我是进定了,目视前方,从那锦囊中抽出一卷轴画塞到一奴仆怀里。

    “去给你们当家的,她见到后,一会便会来迎我”

    奴仆将信将疑,但看到李慕白如此自信的神色,也就慌忙回去给当家的禀报。

    不一会儿,一名婢女装扮的少女从红袖招蹦蹦跳跳跑了出来,径直走到李慕白的面前,毫不理会后面跟着慌慌张张的仆人,恭敬而又清脆的声音响起:“这位小公子,秦当家有请。”

    看热闹的人听到秦当家这个名字,骤然露出惊奇疑惑之色,几个抬脚欲将迈入大门的客人,半只脚悬在空中,纷纷用艳羡甚至嫉妒的眼光望向他,时间仿佛被定格。

    李慕白第一次来青楼,就受到这么多的注目礼,有些腼腆,有些好奇,更有些飘飘然,哎!男人的自尊心就是这么奇怪。当然他也不知道秦当家在红袖招意味着什么,他跟着那个婢女像土包子进城似的踏进了红袖招。

    围观的人群中恰好有一公子,他正是李洛,算起来他应该是李慕白的堂弟,他一袭华袍,容貌英俊,眼中厉光闪烁,目光深处,尚有着隐隐的杀气,就在李慕白刚刚出现的红袖招大门的时候他就已经杵在那里了,本来想静静的观想一处好戏,没想到那废物小子竟然让秦当家如此礼遇,连贴身的婢女绿珠儿都派了出来。

    “臭咸鱼也想翻身”他一摆手,两个手下立刻上前来。“走!我们去看看这家伙葫芦里卖什么药”

    红袖招足足有六层,从正中心的天井往上望,高高的厅顶上坠着的八盏巨大的灯、每一层放置的无数琉璃灯都发出醉晕的光芒,照得厅内恍如仙宫。无数的女子浓妆艳抹,细嗔娇嚷,真是热闹非凡,看到环肥燕瘦,一片莺歌燕舞,觥筹交错间,人人脸上露出欢愉迷醉的表情,醉人的气氛仿若羽毛轻轻拂过心里,李慕白感慨温柔之乡即是英雄冢莫外如是。

    不过色是刮骨刀,自己的身子骨确实很脆弱,来日方长,呵呵……

    是啊!老头有意无意总在自己耳边絮叨:“来日方长啊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