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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心开始偏向你

    后来初中我们分别了,到了高中才得缘分眷顾,又成了同班同学。初中那三年我都有给他准备生日礼物,我一直等有一天,能亲手把它们交到星名手中,补上他所有的生日,为的就是告诉他,他的生日我不会缺席。

    他也答应过我,还会再见面,所以我始终相信他。

    后来也证明,他说话算数。

    高中语文课上,老师给我们讲了屈原的《离骚》,其中相有一句,让我想起上小学的时候,我在植物百科全书上看到一幅画,下面文字配有“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当时我还小,喜欢读课外书,所有读过的课外书,读得多了也一知半解,但我对这句脍炙人口的诗,百思不得其解。

    于是那时我曾请教过星名,我问他美人迟暮是什么意思,看看他是怎么理解。他说,就是来晚了的意思,就是相见恨晚。

    我听了他的解释,觉得怪怪的,好像哪里不对劲,但是从字面上来看,好像是这个意思,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星名却高兴坏了,就像是终于在我面前底气了一回,以往都是眼巴巴听我讲知识,这次轮到他来对我指点迷津。

    那时候我和他已经很熟悉了,上了六年级,也没有人再欺负他了。日子平静如水,岁月安稳,无波澜也无枯燥,我会带着刚摘下的红通通的饱满樱桃,喂进他的嘴里:“啊…来张口。”

    看着他听话的配合我,我会很开心地露出那个年纪小孩子才有的仰天大笑。他就这样被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又傻又可爱极了。

    我还会给他喝我秘制的糖水,用糖精泡出来的,一小块糖精能泡一大瓶,甜甜的喝起来就不会淡而无味了。他喝一小口,感觉怪怪的,虽然很甜,但感觉不真实,像是有种腻的感觉,不如糖果那样香甜可口。我看着他奇怪的眼神问他好不好喝,他怀着不确定的眼神点了点头,我取笑他好傻。

    那时候我觉得特别温暖,他会无条件陪着我。不管光与夜如何更替,他始终在我身边。

    我不知道现在他是否还记得,那时候我也会矫情地对他说:“星名哥哥,我最喜欢你有的一个优点是,你会看到别人的好,并且只看到别人的好,不像其他所有人,只看得到别人的缺点,即使别人有优点,他们也只会嫉妒、打压。”

    他是不是只记得我那些玩命的瞬间,欺负别人,对砍伤自己的手一点不心疼,被母亲大人当众教训……

    他也许记得我胆小时的模样,睡醒躲在他怀里,睁着惊恐的眼睛,圆咕噜望着他:“星名哥哥,电火闪把天扯开了一道口子。”

    我害怕的样子和胆小的语气,让他生出保护欲。他的手轻轻敲打我的背,他说:“别怕,哥哥在。”

    天很黑,电闪雷不鸣,越是安静越是让人害怕,我的身体在微微颤抖。

    我说:“我刚刚还梦到我被蛇咬了,然后我就把它的头宰下来了,它还在动,最后它跑了,我怕它回来找我报仇,我听说它的头能找它舅舅接上。”

    他还是安慰我:“别怕,有我在,我会保护你的,只是一个梦而已,不是真的。”

    有他在,我渐渐不害怕了,安稳地躺在他怀里。

    我和他关系亲密至此,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变得讨厌他。因为那时我们还是小孩子,天真无邪,喜欢来得快,恨也就在下一秒。一旦因为那个人,让你遇见了倒霉事,你就会完完全全将他视为仇敌,尽管他什么都没做。

    事情发生在那个六一儿童节,全校师生都在欢乐中共度六一,老师们准备了各式各样的游戏,学生们排队去参与。无论你是哪个班的学生,只要有你喜欢玩的项目,你都可以排队去玩,也不管这个活动是不是你们班的老师所办。

    星名和我一起玩了很多项目,蒙眼去敲挂起来的奖品,敲中什么就拿什么,那些奖品也都是非常实用的铅笔,笔记本,橡皮擦,作业本之类的。在那个年代,我们都很穷,只有魏星名是例外。

    所以每个人都眼红这些买不起的奖品,排队的人也很长很长,我们当时排了很久才得到一次玩的机会。轮到我的时候,我心跳不已,第一次玩,内心深处对那些奖品的渴望,让我更加紧张。当红领巾层层叠叠挡住我的视线的时候,我也想过它是否会漏一点光,可惜这只是奢望。

    蒙住的眼睛不仅看不见任何东西,还因为勒得太紧,难受不已,这也让我除了觉得难受,其他任何感觉都没有了,什么方位,距离,我的判断为零。

    我不知道走了几步,我听见旁边的老师和同学们说:好了,走太近了,可以敲了。

    我抬起手就敲去。

    我敲了个空气。

    排了很久的长队,什么奖品都没有拿到。我灰心丧气到了极点,红领巾拿下来的那一刻,我先是视线模糊看不清,慢慢清晰起来之后我看见了老师们看我的眼神,是讥笑,同学们有的是幸灾乐祸,有的也和老师们一样的眼神。幸灾乐祸的同学大概心里都在感谢我,没有拿走任何奖品,把机会留给了他们。

    星名就排在我后面,我退在一旁等待他的表现,他真的是个完美的人,拿到了那个我最想要的笔记本。

    我兴高采烈的恭喜他,即便被他拿到了,我也是带心里为他开心的。他把笔记本递给我,我顺手接过来摸一摸,真好。

    这个瞬间被我在一旁排队的弟弟捕捉到了,他哼了一声,瞧不起我们刚刚的举动。

    我懒得理他,继续拿着玩票去一处用筷子夹玻璃珠的地方排队,那里只要一分钟捡八颗玻璃珠,就能有一支圆珠笔。

    这些奖品于我而言,都是特需品。

    在这一次的挑战中,我终于不辱使命,不费吹灰之力,捡到了十颗玻璃珠,同时也获得了心心念念的圆珠笔一支。其他人不是筷子抖就是玻璃珠太滑,最后以失败告终,这次就连星名,也不如我了。

    我在开心之余也不忘心里感谢我的爸爸,他曾经教我使用的筷子,我用得很好。还记得那是我和爸爸一次很特别的相处,他正从遥远的地方做生意回来,坐在堂屋抱着烟筒吸烟,烟筒里面的水被他抽得咕嘟咕嘟响,他吸一口烟,水就沸腾一次。

    我仔细听着爸爸烟筒里面的水声,随着他抽一口烟,停顿一下,再吸一口,再停顿。

    直到听到一个别样的声音,那是爸爸唤我的声音,他说:“小惜惜,你会使筷子了不?”

    云谷的方言里,大人们唤小孩名字时,都会在前面加个小字,再把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叠字叫出来,比如爸爸唤弟弟时,会说小磊磊。唤堂姐小言言,唤堂哥小强强。

    听到爸爸第一次唤我,我心里是开心的。可是我不敢说话,这个陌生的爸爸,我对他的印象少之又少,他喜欢陪弟弟玩,时常把弟弟举在肩上扛着,逗他开心。对我,爸爸没有多少欢心,也从来没有亲近过我,他甚至,装作从来没看见过我。

    只是那一次,他关心起了我使用筷子之事,即使我没有说话,想必他也听妈妈或者奶奶说过我不会用筷子之事。

    于是他就让我去盆里拿了一双用过了,还没有来得及洗过的筷子去到他身边,耐心地教我手握筷子时,大拇指应该放在哪边,食指又该按住哪里,其他指头应该怎么支撑,怎么辅助。

    那一次,是爸爸离我最近的一次,也是爸爸最亲的一次,那个温馨的画面,此生难忘。

    我骄傲着爸爸曾教给我的本事,让我光明正大获得了属于我的奖品,我很开心,也很感谢,我的爸爸,他即使嘴上没说过爱我,可是我相信他的心里一样是爱我的。

    都说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可是世上没有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我也同样是爸爸妈妈的女儿,重男轻女是存在的,再轻的爱,那也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