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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章 木兰花

    李自成没料到在这时便找到了高光时刻,将手一伸,那架式说不出的洒脱。

    一众女人全部钉在当场,这么快就有了?再不济也要走两步嘛。

    都在发愣,连徐小小也眨巴着眼睛,一动不动。

    我去,太没面子了嘛,竟然没有一位美人给自己磨墨递笔,这个逼装的不行啊!

    正在暗呼不妙,却见其中一位稍有些丰满的小妹妹飞也似的冲了过来。

    “奴家最最喜欢木兰花了!“

    说罢她张口就来了一句,“绿杨芳草几时休,泪眼愁肠先已断。“

    “哈哈。“杜芊闻声笑了起来,有这首钱惟演的珠玉在前,只怕姐妹们的冒口突然间又拔高了一大截。

    “好,念的好!“

    李自成见胖妞比徐小小靠谱很多,大赞一句,然后说道:“不过,还不够婉,咱们要婉如江流九回肠,让人欲罢不能才好。“

    屋里再次没有一丝声音。

    “王公子,怎么弯呢?“现在这位胖姑娘问出声来。

    “这样弯。我写你念如何?“

    “好呀。“

    众家姑娘见此时李自成依然淡定自然,始知此人看来并不是吹牛,多少有些真才实料。

    房中无声……

    听着胖姑娘嘴里一个个字蹦出来,她们才知道自己错的有多么离谱。

    李自成并不用纸,直接提笔就在墙上写了起来。

    既然要高光,那就要留下千古名篇,供后代人瞻扬,让他们时时记起,这里曾经有一段美丽的传说。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一套董其昌书法行云流水,整片墙因为这首诗而变得光鲜无比,字字间的婉约让众女都痴住了。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这是要何等的痴情,才能说出这样的话!

    王公子,果真是一位多情、痴情的才子。

    此时,一屋里春心荡,里面全是王成这个名字。

    不过此时的李自成,已经到了一楼。

    一楼已经有些杯盘狼藉,这里大都是义勇大社的头目和表现英勇之辈,平生没来过如此漂亮的酒楼,狂吃海喝,不少人已经露出了醉像。

    看着王公子带着仙子来敬酒,大家十分的开心,也十分满足,这绝对是一场创举,开创了酒楼礼仪的先河。

    不过满楼中人,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很多人此时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巅覆认知的一件大事。

    这段时间,无论是官是绅,是军是民,大家都战斗在城墙之上,看着敌军的攻势一波又一波如狂涛卷来,而城防却巍然不动。

    谁为谁挡过箭,谁为谁包过伤,谁为谁擦过眼泪,谁又为谁轻声而唱……

    战争,是一个独立的空间,在这空间中的人性,有极美,也有极丑,没经历过战争的人,永远无法理解。

    天凌阁中的人,虽然分为三层,但在这场战事中,基本上都出过力。

    就是二楼那些大家闺秀们,在徐小小的组织下,虽然没有走上街头进行演讲,但却创办了一份小报,用笔墨号召大家一同为守城出力。

    并且在她们小团体之内,展开了捐赠活动,物资不算太多,但依然让义勇大社的乡勇们感动不已。

    这些千金大小姐,平时里都是让他们仰望般的存在,现在有她们的关心,乡勇们的战斗直接就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虽然一楼和二、三楼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隔阂,但乡勇们已经用鲜血结成了深厚的友谊。

    二楼上数声女声惊叫,大家闺秀们被那首木兰花刺激得差点飞起来。

    这词是越来越好,越看越爱,然后有几位就扑到了栏杆上,对着楼下的王公子尖叫了几声。

    把栏杆拍遍,希望公子能懂奴家的心啊。

    一众乡勇便跟着起哄,才子佳人是永远的话题。

    和兄弟们干了几碗酒,李自成手执墨笔,在当中的圆柱上再抒一诗。

    临军称将勇,

    玩洞羡诗雄。

    剑气冲星斗,

    文光射日虹。

    “好!“三楼中的人也被惊动,一见如此好诗,王元雅大赞出声。

    “好、好、好。“这诗壮烈,正合此时之意,徐泽也出声赞叹,却一眼看到宝贝女儿倚在栏杆上尖叫,不禁眉头大皱。

    阿囡现在是越来越调皮了呢,一点淑女风范都没了!

    看来只有场中的王公子,才能让她乖乖听话。

    阿囡的幸福,就是自己和夫人的幸福啊!

    徐泽看向李自成的眼光,已经带上了老丈人的神光。

    不少人趁着酒意狂呼大喊,对王公子,他们是服气的,虽然知道李自成身份的人不多,但王家对义勇大社的支持,明眼人都看在眼中。

    这时二楼冲下来一大群文人,手中拿着李自成刚写的木花兰,再看笔墨未干的这诗,众星捧月般将王成围在了当中。

    “公子所做之事,让我等热血沸腾,今日前来叨扰还请见谅。“

    当头一位国字脸,阔口方面,看上去十分英武。

    要不是身着长衫,如是一副甲胄在身,便是挥洒三军的大帅。

    李自成在心里喝了一声彩,见其端起酒来,毫不犹豫的跟他一饮而尽。

    “痛快!“

    有心问其姓名,便文人太多,打躬的,抱拳的不一而足,很快将两人分了开来。

    李自成对明末的文人从不敢小看,这些读书人心中有枝笔,手上也有一枝,春秋笔法威力无穷,想想李世民变成了开国英主,而李建成在评书中成了不学无术的坏人,还害死了罗成…

    文人这支笔的恐怖,可见一般,虽然每个时代皆有正史,可又有多少百姓会去看正史呢?大都在茶楼酒肆中听故事。

    在一群文人起哄声中作了一首应景诗,李自成终于算暂时应付过去,特别是苏仙子自带气场,纤纤玉手于十万军中,轻轻便解救了自己的男人。

    “哥,现在你该属于我了!”

    两人历终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幕后,开始换妆。

    此时的苏青青,显得十分快乐,李自成对化妆并不擅长,看着铜镜前的美人越来越美,不由的看的痴了。

    仙子从镜中看到大帅那副模样,心中更加欢喜,描抹得更加仔细。

    李自成看了良久,终于在心中作了决定。

    “看来玻璃镜的制作,刻不容缓,这世间美人太多,完全不愁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