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密探
十数日后。
南界省边境的丛林中,蛰伏了一个冬天的赤脖灰鳄鱼从水边的泥洞里缓缓爬了出来,它抬起头抖了抖自己那粗壮的身躯,张开那张巨大的嘴对着泥潭呼吸新鲜空气,看上去如同在打哈欠。
这是一片沼泽湿地。
清晨的太阳照在漂着水草的浑浊水面上,一只说不上名字的乌青色的鱼张着大嘴从水中一跃而起,精准地咬住了一只藏在水草叶片上的绿色昆虫,然后再次落入水中。
‘扑通’一声吸引了灰鳄鱼的注意力,它一只眼睛朝水声处撇去,见水面上一道细长的波纹正迅速地朝远处荡去,那鱼已经逃之夭夭了。
突然一只白身黑爪的大鸟翅膀一振,从芦苇丛中急速飞出,贴着水面朝那波纹前进的方向滑行。直到追上那波纹,它双翅一斜骤然减速,两只黑爪快速伸进水中,将那乌青色之鱼紧紧抓住。
那鱼在水中扭动身体,试图摆脱,然而只听‘厄尔’一声鸟鸣,白鸟双翅连拍空气几下,抓起那鱼迅速地飞到空中,然后再次消失在远方的芦苇丛中。
不一会儿,一条小木船自芦苇丛中荡出,船头站着一只白鸟,白鸟身后一人手握船桨头戴斗笠,脚边的木桶里,几只鱼儿在狭小的空间中游来游去。
年轻的渔夫慢慢推桨,小船缓缓驶到岸边停下,船篷中走出来一位身穿蓝灰色旧布衣的中年男子。他背上背着个不大的黑色布袋,从衣兜里拿出几枚银钱放在木桶旁边的小板凳上。
布衣男子双手抱拳对那渔夫微微笑道:“阿尼兄弟,蹭了你三天的船,实在不好意思。”
渔夫摘下斗笠看着他,道:“阿沈哥不要客气,我两个小弟托你的福才有活干,这点小事不要放在心上。”
“呵呵呵,阿尼兄你才是太客气了。我还要赶路,那就再见了,你划穿要小心呀。”
“好,阿沈哥你慢走,这片沼泽很大,你也要谨慎才是。”
布衣男子走下船,随手捡起一根潮湿的木棍在前方草丛里探路,待那小船划远再次消失在芦苇中,他脚下轻轻一点,飞了起来。
他飞了数十米远,在一棵芭蕉树后降了下来,然后两指放到唇边吹出一声脆响,凭空召出一只青灰色的科多兽,骑了上去。
科多兽在密林中前行,步伐出奇的灵敏,和它那笨重的外观形成强烈的反差。它熟练地绕过一片片沼泽,和植被茂盛布满荆棘的区域,简直就像脑子里有张地图一样。
这并不奇怪,因为它曾载着它的主人无数次地穿越这片区域,往返于南巫山和南界省之间。
男子骑着科多兽,又在丛林中奔走了五天五夜,终于回到了熟悉的故土。为了赶时间,这一路上他只扎过三次营。
只要再穿过前方那片茂密的森林,他长达三个多月的任务就可以交差了。
他行至林中,忽然看见前方一片区域亮着白光,正纳闷儿怎么这么快就穿过森林了。结果他走近一看,才发现这白光不是从天上照下来的,而是从一片片的树叶中发出。
这片区域被微光笼罩,最中间是一个土丘。土丘上用木材搭建起三间小屋,前面围着半米高的栅栏,种了些花草。小屋左侧的斜坡上,种了一些蔬菜,右侧则是几棵还没长大的果树。
左边的那木屋顶上,烟囱里冒出来几缕炊烟,看来有人在此居住。
男子跳下科多兽,摸了摸它厚实粗糙的颈部将它召回,然后朝那土丘上走去。
刚一靠近半坡上的栅栏,一条金色的大狗突然从屋子后面冲了出来,跑到栅栏中间的缺口处,朝着他呜呜呜地直叫。
男子吓了一跳,连忙朝身后退了几步,双手下意识地挡在身前。
正在做饭的列风听到金桃的叫声,放下锅铲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看到金桃站在半坡上,而土丘下则站着一个穿蓝灰色布衣的陌生人。
这么多天了,还是第一次有人造访。
列风皱着眉毛,心想:“这人看上去普普通通,但愿不是李润年的人就好。”
他开口道:“请问阁下是路过此地,要讨口水喝?”
那人看着列风,上下打量一番,道:“哦,你好。喝水倒是不必。我只是初次见到这‘微光林地’有些好奇罢了,没想到却惊扰了尊驾。”
列风一惊,“哦,你也知道‘微光’?”
那人笑了笑,“呵呵,我其实也只听说。不过一走进这发光的树林,我就感到全身上下肌肉放松,每个关节都慢慢舒展开来,好几天连续奔波的疲惫感都逐渐消失了。所以我猜,这一点就是传说中的‘微光树林’了。”
“原来如此。”列风笑道,“兄台既然奔波了好几天,想必也累了,何不就在我这里休息休息再走?我这里正好新酿了几斤酒,正苦于没人和我对饮呐!”
男子眼中一亮,“哦,有酒?这微光林地里酿的酒我可听人说了,不管酿什么酒,那都是甘洌无比,沁人心脾的好啊!”
“哈哈哈,那兄台就不要客气了,赶快进来。”说完又打了个响指,“金桃,还不让开!”
列风请那人进了屋,摆开桌子放上酒菜,两人坐下,先默默无语喝了二两。
那人叹道,“好酒,真是好酒!”
列风夹了一块肉到那人碗中,道:“那就好,再尝尝我这做菜的手艺如何。”
“好,甚好!”那人嚼了两口,又问:“只是这肉质颇为少见,不知是取自何种猛兽?”
列风有点惊讶,“兄台竟然吃出来是取自猛兽?”
“哈哈哈。”那人大笑,“我常年往来于那南方蛮族地界,家养的动物,一般的野兽和猛兽,各种肉都尝遍了,其中差异怎会吃不出来?”
“哦,既然兄弟见多识广,那便猜猜这是什么肉,猜对了,我列风愿自罚一杯。”
那人一听‘列风’二字,隐隐约约觉得有些耳熟,但又想不起到底是在哪里听到过,于是也不去想,又夹起一块煎得焦香扑鼻的红肉,细细嚼了两口,道:“嗯?莫非是某种大型蜘蛛的肉?”
列风一拍桌子,“正是,兄弟果真见多识广!”
那人吓了一跳,刚咽下的肉块噎在喉中,连忙拿起酒杯灌了两口,待缓过神来,道:“什么见多识广,逞的‘口舌之快’多些罢了!对了,吃了列风兄这么些东西,差点忘记介绍自己姓名。”
说着那人捧起酒杯,对着列风道:“在下沈幂,请列风兄以后多加关照了!”
列风也捧起酒杯,和沈幂碰了一碰,然后一饮而尽。
“啊——好酒,当真甘洌无比。”
这一口喝得有点多,列风感到舌头有点麻,连忙用嘴大口呼吸。
过了片刻,他问道:“沈兄方才讲到,你曾多次往来于那南蛮之地,既然如此,可否与兄弟讲讲那里的风土人情?”
沈幂已经连饮了数杯,拿起桌上酒壶欲再添酒,却是再倒不出来了,于是醉醺醺地看着列风,晃了晃那酒壶,嘻嘻哈哈地笑道:“嘿嘿嘿,没了。”
列风接过酒壶,又去厨房把酒添满。
趁他起身添酒之时,那沈幂喃喃道:“南方,南界省以南,俗称南蛮。是丛林密布,野兽猛禽众多。生活在那鬼地方的人,与文明绝缘,与世俗不通,我们称为蛮族。
咱们这地界就已经叫南界省了,列风兄弟你想想,那南蛮之地是有多偏远。”
沈幂说着说着又饮了一杯,列风继续给他添上,道:“哦,原来咱们里叫南界省。沈兄,不瞒你说,我到现在才知道呢。话说这南界省又属于哪一国呢?”
沈幂忽然双手抱拳,对着某个方向作揖,道:“这南界省,当然是我泱泱大炎的地盘了!”
‘大炎’,列风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心想或许是取自‘炎黄子孙’之炎字吧。
“沈兄刚才说那南蛮之地偏远,那到底有多偏远呢?”他又问。
沈幂说话已经有点醉了,“偏,那叫一个偏呀,又偏又远。”
“还请沈兄细细道来。”
“呵呵,列风兄,这么跟你说吧。”沈幂边喝酒边夹了两片蜘蛛肉,对旁边的素食小菜不管不顾。
“你骑上一匹骏马,每天走上三百里,连续走上十天,就能到达一片沼泽。
到了沼泽,马就没用了,只能自己走。如果一切顺利,不陷进沼泽地,再走上一两天,穿过丛林,你就会看到一片大得吓人的湖泊。
那湖泊对面有座大山,你划船渡过湖泊到达山脚下,又得花上几天。
但这时候,你以为到了吗?哈哈,你才刚刚出南界省边境!
那座大山叫南巫山,你一直往山里走,一直朝南,再走上几天,或许能看到南蛮部族的第一个村庄。
那时,你也就勉强算进入南蛮境内了。但要想见识到真正的蛮族人,也就是那些信奉某个神秘巫神的土著,你还得再花上十几天。”
列风拿着酒杯放在唇边,听得入神,竟是迟迟没有把酒喝下。
丛林,大湖,高山。
沈幂描述的画面,怎么和他十几天前做的那个梦如此的相似呢?
他迟疑地问道:“那片大湖对面的山,远远看去是否分可为三层。下面是茂密的针叶林,颜色很深;中间是灌木和杂草,灰绿灰绿的;而最上面的山顶,则终年被冰雪所覆盖?”
沈幂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对,尤其是在现在这个季节,和你描述的简直一模一样。”
列风手中酒杯一松,掉到桌上,人立刻愣在椅子上。
沈幂喝下最后一杯酒,彻底地醉倒了,趴在桌上开始打起了呼噜。
列风连忙摇了摇他的手臂,凑到他耳朵旁边问道:“沈兄,你究竟是做什么的?”
沈幂闭着眼如同呓语般答道:“密……密探。”
“呼啊——呼啊——”
南界省边境的丛林中,蛰伏了一个冬天的赤脖灰鳄鱼从水边的泥洞里缓缓爬了出来,它抬起头抖了抖自己那粗壮的身躯,张开那张巨大的嘴对着泥潭呼吸新鲜空气,看上去如同在打哈欠。
这是一片沼泽湿地。
清晨的太阳照在漂着水草的浑浊水面上,一只说不上名字的乌青色的鱼张着大嘴从水中一跃而起,精准地咬住了一只藏在水草叶片上的绿色昆虫,然后再次落入水中。
‘扑通’一声吸引了灰鳄鱼的注意力,它一只眼睛朝水声处撇去,见水面上一道细长的波纹正迅速地朝远处荡去,那鱼已经逃之夭夭了。
突然一只白身黑爪的大鸟翅膀一振,从芦苇丛中急速飞出,贴着水面朝那波纹前进的方向滑行。直到追上那波纹,它双翅一斜骤然减速,两只黑爪快速伸进水中,将那乌青色之鱼紧紧抓住。
那鱼在水中扭动身体,试图摆脱,然而只听‘厄尔’一声鸟鸣,白鸟双翅连拍空气几下,抓起那鱼迅速地飞到空中,然后再次消失在远方的芦苇丛中。
不一会儿,一条小木船自芦苇丛中荡出,船头站着一只白鸟,白鸟身后一人手握船桨头戴斗笠,脚边的木桶里,几只鱼儿在狭小的空间中游来游去。
年轻的渔夫慢慢推桨,小船缓缓驶到岸边停下,船篷中走出来一位身穿蓝灰色旧布衣的中年男子。他背上背着个不大的黑色布袋,从衣兜里拿出几枚银钱放在木桶旁边的小板凳上。
布衣男子双手抱拳对那渔夫微微笑道:“阿尼兄弟,蹭了你三天的船,实在不好意思。”
渔夫摘下斗笠看着他,道:“阿沈哥不要客气,我两个小弟托你的福才有活干,这点小事不要放在心上。”
“呵呵呵,阿尼兄你才是太客气了。我还要赶路,那就再见了,你划穿要小心呀。”
“好,阿沈哥你慢走,这片沼泽很大,你也要谨慎才是。”
布衣男子走下船,随手捡起一根潮湿的木棍在前方草丛里探路,待那小船划远再次消失在芦苇中,他脚下轻轻一点,飞了起来。
他飞了数十米远,在一棵芭蕉树后降了下来,然后两指放到唇边吹出一声脆响,凭空召出一只青灰色的科多兽,骑了上去。
科多兽在密林中前行,步伐出奇的灵敏,和它那笨重的外观形成强烈的反差。它熟练地绕过一片片沼泽,和植被茂盛布满荆棘的区域,简直就像脑子里有张地图一样。
这并不奇怪,因为它曾载着它的主人无数次地穿越这片区域,往返于南巫山和南界省之间。
男子骑着科多兽,又在丛林中奔走了五天五夜,终于回到了熟悉的故土。为了赶时间,这一路上他只扎过三次营。
只要再穿过前方那片茂密的森林,他长达三个多月的任务就可以交差了。
他行至林中,忽然看见前方一片区域亮着白光,正纳闷儿怎么这么快就穿过森林了。结果他走近一看,才发现这白光不是从天上照下来的,而是从一片片的树叶中发出。
这片区域被微光笼罩,最中间是一个土丘。土丘上用木材搭建起三间小屋,前面围着半米高的栅栏,种了些花草。小屋左侧的斜坡上,种了一些蔬菜,右侧则是几棵还没长大的果树。
左边的那木屋顶上,烟囱里冒出来几缕炊烟,看来有人在此居住。
男子跳下科多兽,摸了摸它厚实粗糙的颈部将它召回,然后朝那土丘上走去。
刚一靠近半坡上的栅栏,一条金色的大狗突然从屋子后面冲了出来,跑到栅栏中间的缺口处,朝着他呜呜呜地直叫。
男子吓了一跳,连忙朝身后退了几步,双手下意识地挡在身前。
正在做饭的列风听到金桃的叫声,放下锅铲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看到金桃站在半坡上,而土丘下则站着一个穿蓝灰色布衣的陌生人。
这么多天了,还是第一次有人造访。
列风皱着眉毛,心想:“这人看上去普普通通,但愿不是李润年的人就好。”
他开口道:“请问阁下是路过此地,要讨口水喝?”
那人看着列风,上下打量一番,道:“哦,你好。喝水倒是不必。我只是初次见到这‘微光林地’有些好奇罢了,没想到却惊扰了尊驾。”
列风一惊,“哦,你也知道‘微光’?”
那人笑了笑,“呵呵,我其实也只听说。不过一走进这发光的树林,我就感到全身上下肌肉放松,每个关节都慢慢舒展开来,好几天连续奔波的疲惫感都逐渐消失了。所以我猜,这一点就是传说中的‘微光树林’了。”
“原来如此。”列风笑道,“兄台既然奔波了好几天,想必也累了,何不就在我这里休息休息再走?我这里正好新酿了几斤酒,正苦于没人和我对饮呐!”
男子眼中一亮,“哦,有酒?这微光林地里酿的酒我可听人说了,不管酿什么酒,那都是甘洌无比,沁人心脾的好啊!”
“哈哈哈,那兄台就不要客气了,赶快进来。”说完又打了个响指,“金桃,还不让开!”
列风请那人进了屋,摆开桌子放上酒菜,两人坐下,先默默无语喝了二两。
那人叹道,“好酒,真是好酒!”
列风夹了一块肉到那人碗中,道:“那就好,再尝尝我这做菜的手艺如何。”
“好,甚好!”那人嚼了两口,又问:“只是这肉质颇为少见,不知是取自何种猛兽?”
列风有点惊讶,“兄台竟然吃出来是取自猛兽?”
“哈哈哈。”那人大笑,“我常年往来于那南方蛮族地界,家养的动物,一般的野兽和猛兽,各种肉都尝遍了,其中差异怎会吃不出来?”
“哦,既然兄弟见多识广,那便猜猜这是什么肉,猜对了,我列风愿自罚一杯。”
那人一听‘列风’二字,隐隐约约觉得有些耳熟,但又想不起到底是在哪里听到过,于是也不去想,又夹起一块煎得焦香扑鼻的红肉,细细嚼了两口,道:“嗯?莫非是某种大型蜘蛛的肉?”
列风一拍桌子,“正是,兄弟果真见多识广!”
那人吓了一跳,刚咽下的肉块噎在喉中,连忙拿起酒杯灌了两口,待缓过神来,道:“什么见多识广,逞的‘口舌之快’多些罢了!对了,吃了列风兄这么些东西,差点忘记介绍自己姓名。”
说着那人捧起酒杯,对着列风道:“在下沈幂,请列风兄以后多加关照了!”
列风也捧起酒杯,和沈幂碰了一碰,然后一饮而尽。
“啊——好酒,当真甘洌无比。”
这一口喝得有点多,列风感到舌头有点麻,连忙用嘴大口呼吸。
过了片刻,他问道:“沈兄方才讲到,你曾多次往来于那南蛮之地,既然如此,可否与兄弟讲讲那里的风土人情?”
沈幂已经连饮了数杯,拿起桌上酒壶欲再添酒,却是再倒不出来了,于是醉醺醺地看着列风,晃了晃那酒壶,嘻嘻哈哈地笑道:“嘿嘿嘿,没了。”
列风接过酒壶,又去厨房把酒添满。
趁他起身添酒之时,那沈幂喃喃道:“南方,南界省以南,俗称南蛮。是丛林密布,野兽猛禽众多。生活在那鬼地方的人,与文明绝缘,与世俗不通,我们称为蛮族。
咱们这地界就已经叫南界省了,列风兄弟你想想,那南蛮之地是有多偏远。”
沈幂说着说着又饮了一杯,列风继续给他添上,道:“哦,原来咱们里叫南界省。沈兄,不瞒你说,我到现在才知道呢。话说这南界省又属于哪一国呢?”
沈幂忽然双手抱拳,对着某个方向作揖,道:“这南界省,当然是我泱泱大炎的地盘了!”
‘大炎’,列风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心想或许是取自‘炎黄子孙’之炎字吧。
“沈兄刚才说那南蛮之地偏远,那到底有多偏远呢?”他又问。
沈幂说话已经有点醉了,“偏,那叫一个偏呀,又偏又远。”
“还请沈兄细细道来。”
“呵呵,列风兄,这么跟你说吧。”沈幂边喝酒边夹了两片蜘蛛肉,对旁边的素食小菜不管不顾。
“你骑上一匹骏马,每天走上三百里,连续走上十天,就能到达一片沼泽。
到了沼泽,马就没用了,只能自己走。如果一切顺利,不陷进沼泽地,再走上一两天,穿过丛林,你就会看到一片大得吓人的湖泊。
那湖泊对面有座大山,你划船渡过湖泊到达山脚下,又得花上几天。
但这时候,你以为到了吗?哈哈,你才刚刚出南界省边境!
那座大山叫南巫山,你一直往山里走,一直朝南,再走上几天,或许能看到南蛮部族的第一个村庄。
那时,你也就勉强算进入南蛮境内了。但要想见识到真正的蛮族人,也就是那些信奉某个神秘巫神的土著,你还得再花上十几天。”
列风拿着酒杯放在唇边,听得入神,竟是迟迟没有把酒喝下。
丛林,大湖,高山。
沈幂描述的画面,怎么和他十几天前做的那个梦如此的相似呢?
他迟疑地问道:“那片大湖对面的山,远远看去是否分可为三层。下面是茂密的针叶林,颜色很深;中间是灌木和杂草,灰绿灰绿的;而最上面的山顶,则终年被冰雪所覆盖?”
沈幂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对,尤其是在现在这个季节,和你描述的简直一模一样。”
列风手中酒杯一松,掉到桌上,人立刻愣在椅子上。
沈幂喝下最后一杯酒,彻底地醉倒了,趴在桌上开始打起了呼噜。
列风连忙摇了摇他的手臂,凑到他耳朵旁边问道:“沈兄,你究竟是做什么的?”
沈幂闭着眼如同呓语般答道:“密……密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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