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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师哥

    “我回观复城,改天再来看你。”璋修将一包包的整整齐齐的八宝团子交给曲南山。曲南山抱着这团子,甘之如饴。他继续空洞的看着远处,靛色与黑色交织,眼睛里没那么多颜色,就能看见心里的画面了。璋修来,他高兴,璋修走,他不留。璋修想过把他接到自己身边住,可是自己身边,都是疯子……不如这个目前无人知晓小窝。

    璋修走了,像轻轻的黛色的风。曲南山跳下石台,把八宝团子好好的放在暗闷闷小屋里,而后躺在小床上睡觉。

    这个时候,门外来了一个人,曲南山以为是璋修丢了什么东西,赶忙跑去门外,到了门外一看,是个蒙面的男人,他的双手被草绳缠绕,脖子也捂的严严实实的,他的眼睛像是两条长缝,阴森森的。

    曲南山立刻关上了门,门破旧不堪,是用黑色团草拧成的绳子编的,他顶着门,黑色的门上顿现一道冷冽白光,曲南山向后一躲,那黑衣人把门踢碎闯了进来,曲南山拾起一块石头扔向他,称他躲避,绕过他的视线跑出门去,他向着琉璃湖的方向跑,那黑衣人转身踏风而行一个跟头落在曲南山面前,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拦住他的去路。

    曲南山有些慌乱,他坠着身子向后坠想挣脱开他的手,身体一点挪去琉璃湖的方向,那黑衣人抬脚踩住曲南山的手,而另一只手执刀背用尽全力敲向曲南山额角的鳞钉……

    曲南山慌乱不知所措,根本保护不了自己,他脑海回荡一声霹雳巨响,满目血红,而后昏了过去。黑衣人扛着他如履平地的翻山越岭,曲南山的口鼻缓缓滴出血,落在地上,其血被花草虫争食,瞬被食尽。食其血后,草长花开虫成。黑衣人扛着他,逃去观复城边一个荒废宅院,荒草半人深,屋瓦灰成铁,老树根爬出地板,地上布满曲折的裂痕。他将曲南山丢在屋子里,将门窗紧闭。屋子的角落里,有个变色龙趴在侧翻的桌子腿儿上。它眼睛空洞的看着黑衣人和地上躺着的曲南山,前爪稍微向前动了动……

    “你不会把他打死了吧?”变色龙所在的地方传出一个低沉的声音。

    黑衣人声音低沉阴冷:“他不会死的,他和那个怪物一样,就算将他千刀万剐,他都能恢复的完好无损。”

    变色龙突然爬去桌子地下,在昏暗的角落里,隐隐约约有个人影:“行吧。”人影丢给黑衣人浅灰色的石片,石片上刻痕纵横,应是什么图案的一片。

    黑衣人接住石片小心翼翼的开门关门静悄悄的离开了这座宅院。他飞燕归巢一般赶往雷机山。

    雷机山上,满目疮痍,荆棘疯长掩盖了通往山门的路,断剑残刀,锈迹斑斑,大火所致的灰烬被风吹在石头的缝隙里,地上的沟壑也被填满了黑色或灰色的灰,黑衣人小心翼翼的走向从前山主居住的藏锋洞里。

    风把轻飘飘的灰和柴草吹进了洞里,洞中角落又乱又脏,地上散落着被烧剩的残本,被摔碎的茶盏,还有被折断的拂尘。

    黑衣人手持残片走到一堵石墙面前,石墙上雕刻着一个图案:一群手执拂尘的道人飘在天上,一手托天一手执拂尘指地,地上有一只庞大的恶魔,它张着血盆大口向天吼。黑衣人轻车熟路的将残片嵌入图案中间空缺的一块,残片与图案并非完美契合,残片比图案表面略微低些,嵌入残片处缓缓渗出金色的液体,液体瞬间填满连接道人与怪物的刻痕,刻痕变成了一道道密集的闪电的形状,此刻石墙突然在闪电处爆裂崩碎,石块纷纷落下后,一只莹雪腾光,骨肉通莹的白盏映入黑衣人眼中,那白盏中未盛他物,却有清凉的白色薄烟缓缓涌出,这薄烟好似涌了几千年,几万年。

    黑衣人取走白盏安放怀中,转身欲走,却见一头发花白,面容粗糙,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拦住他的去路。

    “镇山之宝就这么拿走了?”还未等黑衣人开口,中年人先质问他。

    黑衣人不理会这个突然出现的人,绕过他想要直接离开这。

    “我知道你像留着这镇山之宝另起门户,但整个藏宝阁的东西都丢了,三十多年,一个都没找回来,为此雷机山还曾被江湖众派屠戮,你,甘心吗?”中年人想要激怒他。

    黑衣人放缓脚步,低首皱眉回应一句:“已经过去了。”

    中年人转身两步追上黑衣人质问:“你可以过去,但我不能,我的那些师兄弟们都不能,我们是上山修行的,又不是上山送命的!藏宝阁失火,你查都不查,江湖众派来此夺宝杀人,你连仇都不报,你凭什么为一山之主,又凭什么可以安心的活着,凭什么轻飘飘的说一句过去了?”

    “江湖之中,起起伏伏乃常事,生生死死自是因果报应。你有仇你自己报,不必来鼓动我。”黑衣人冰冷甩给他一句,继续向前走了,他的身影慢慢被荆棘隐藏,直到彻底离开这里。

    中年人气愤不已,他报仇无门才会特意在这里等着山主的,没想到,昔日的山主早已身心离开这雷机山,连同雷机山上发生的一切,他也全部丢掉。他已经和这里没有任何关系了。

    中年人就是个笑话,流离半生,处处碰壁,心存怨恨,无从宣泄,他忽然想起那个不会死的孩子,璋修。璋修现在可是褚悲国隐王,权势滔天,而中年人只是个满心怨恨穷困潦倒的人,他们一个天一个地。没想到当年人人可欺无人负责的小孩,现在可以决定任何人的生死。反正潦倒已半生,不如去赌一赌,拿他去泄泄愤,反正他不会死,事情也不会闹大,折磨一个位高权重的人更有成就感,没准还能借着他的手去杀了那些曾屠戮雷机山的江湖门派,想着想着,他心里顿时敞亮起来。

    他离开雷机山,前往观复城,一路上逢人便说,隐王璋修曾经外出求学就在雷机山,雷机山众人对他照顾的无微不至,自己则是他的师哥,和他最亲近的人,雷机山被屠戮,他心痛许久,本想离开那伤心地,却想起曾经的师弟,心有挂念,如今来看看他,就当临别小聚,他们的身份如今是无法相比的,他不惧远道,不谈身份,只想来见见他的师弟。

    “明眼人都知道,他就是攀高枝去了,璋修要不是很难找,观复城,隐王府,一找一个准,他如此大肆宣扬自己去找他,诉说自己与他的曾经,说什么师哥难舍师弟,根本就是借口……人还没见着,关系倒先拧到一起了,这不是攀关系是干什么?”

    “这隐王也是心狠啊,求学门派被屠戮硬生生不管。”

    “江湖恩仇快意,与朝堂本就不同,两者若拉扯,哪有什么好的,不把一个拉下水,就把一个拉上岸。”

    路边茶肆酒舍议论着这个中年人,中年人也听到了一些话,但他不在乎,他就是要人议论。知道他的人多了,他才有筹码去要挟璋修。璋修现在位高权重,都是百姓托起来的,若是百姓不信他,他再强也没用。一路上他早就知道了璋修明江求雨之事,此事不就是收买人心吗?倘若百姓知道他被烧掉的腿还能长出来,知道他是被褚悲王族丢弃的不详之子,知道他被长公主伪造身份才能呆在观复城,他们还会信他敬他吗?芸芸众生就是这样,一旦统领者做了让他们寒心的事,他们就会忘了所有的好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高贵与低贱就在他们喜恶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