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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樽中酒

    李当歌慢慢被人扶起来,发现自己的腿已经被包扎好,倒也没人给他换衣服,只是把他之前的脏衣服都脱了,给他赤条条扔那儿,上面盖了条毯子。

    “再晚半个时辰,你这条腿就保不住了。”封胥揉着下巴坐在他对面。

    “我差点让你手下的兵射死。”李当歌咧了咧嘴,显然是很疼的样子。

    “要不是我吩咐过留心一个佩剑的游侠,你早就被一矛插死在马肚子底下了。”封胥一脸得意的样子。

    李当歌没有流露出丝毫感激之情,但瞥见自己身旁放了一把破旧的白长剑,面露欣喜道:“怎么,送给我的?”

    “哼,看你识不识货吧,瞧你混的这寒酸样,把剑都打没了,还差点少条腿。”封胥翘起二郎腿。

    李当歌没有去拿长剑,只是拿手摸了摸似乎有杂质的白色剑刃,一股寒意让他打了个哆嗦。他砸吧砸吧嘴感慨道:“好剑是跑不掉的,你都混到这地步了,再塞给兄弟一把破剑肯定是说不过去。但……”李当歌看向封胥疑惑道:“这怎么也看不出是把宝剑吧。”

    封胥哈哈大笑道:“我就知道你不识货,说出来剑名吓死你!”

    “你倒是说说看。”

    “你猜猜。”

    “快说!”

    “你猜猜!”

    “妈的,说不说?”

    “樽中酒。”

    “啥?”

    “樽中酒!”

    “吹牛逼!”

    “妈的!不识货!这是老子亲手从楚国皇帝尸体上扒拉下来的!”

    “剑仙的樽中酒?”

    “货真价实。”封胥翘着二郎腿把胳膊叉在胸前,看到李当歌惊诧的模样实在是没法再得意了。

    李当歌差点被惊掉下巴,顾不得身上钻心的疼痛,赶紧把那把“破剑”捧起来,比抱自己亲儿子都小心地摩挲着。

    “正好这把剑没有剑鞘,你装你那破剑鞘里吧。”封胥站起身来。

    “你是真有出息了啊你,樽中酒都能拿来送人。”李当歌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有些佩服这个小时候和他一起在街上乞讨的男人。

    “一把剑算什么。用不了多久,我把天下打下来送你。”封胥平平淡淡地说着,好像这是很轻松的事。

    “天下都舍得送我?你咋这么牛逼呢你。”李当歌也没当真,只顾着看剑以至于没听到封胥喃喃道:

    “毕竟到时候,就只剩你了。”

    2035年中国

    陈义颜正躺在病房里看电影,湘珺在一旁往他嘴里送着小块芒果。

    陈义颜的双手都已失去感觉了,两条腿也差不多,无法操控,不痛不痒,仿佛不是长在他的身上。他在想自己啥时候会变成一个面瘫。但令他放心的是湘珺不用花太大力气照顾他,现在的机器人啥都能干,他心里也好受了些。

    但偶尔瞥见湘珺发梢的几丝白发他还是觉得心里雾蒙蒙的,有什么东西被困在里面似的。

    湘珺站起来给陈义颜的病友也拿了一盒芒果块过去。老人还有一只手能用,就自己扎着吃。

    陈浥城“飘”了进来,身后飞着两个小机器人不知道放下了什么东西,大概是补品之类的。

    “我把这个医院买下来了。”陈浥城从陈义颜面前的盒子里捏起一块芒果就往嘴里送。

    “啥玩意?”陈义颜眨了三下眼把电影影像关掉,一脸狐疑地问道。

    “你现在住的医院,是咱的了。”陈浥城坐在床边。

    “陈总也不用这么客气啊,破费了破费了。”陈义颜嚼着芒果笑道。

    “也不全是为你买的。”湘珺站起来伸了伸懒腰,把盒子推到陈浥城面前让他喂陈义颜。“咱们的研究也确实需要。”

    “你不能让我高兴高兴吗,我兄弟送我个医院,多吊。”陈义颜打趣道,“诶!说你呢,给我吃点!”

    陈浥城不理他,只顾着往自己嘴里送芒果,“五五开吧,我一会就能给你安排个超级无敌VIP房间。”看到湘珺瞪了自己一眼,赶快捏了块芒果扔到陈义颜嘴里。

    湘珺又皱着眉白了他一眼,“洗手了没。”

    “不用,别浪费资源,我在这住的挺好的。有那老爷子陪着拉呱挺好的,不然你俩都走了我闲死了。”陈义颜刚想再吃一块就发现陈浥城已经吃完了。

    “行,那没啥事我先走了,好多事要忙,医院就交给湘珺了。需要什么再给我说,咱们啥都缺,就是不缺钱。”陈浥城起身,有两个小球球飞到了他脚下。

    湘珺点了点头:“好,交给我吧。”

    “刚来就走,真是大忙人啊,陈总。”陈义颜脱离了“潮”的工程,现在成了最大的闲人。

    “我就过来看看你死了没,等吃席的时候我再来。”说完陈浥城就被湘珺一把推出去,飘走了。

    “真是了不起的年轻人啊。”同病房的老人笑道。

    “不年轻了!”陈义颜回笑道,他并不否定身边两人都是‘了不起’。

    “我看你们都年轻的很啊,跟我当年下乡扶贫一样啊,意气风发。”老人的话里听不出任何敷衍的语气。

    “那老爷子当年也是真英雄啊。”

    “哈哈哈哈,可不?”老人爽朗地笑着,手上掐着那串佛珠的速度也不自觉快了些。

    ……

    “啊啊啊~”李当歌骑着马在操练场上慵懒地伸了个懒腰,他已经休养了半个月了,虽然走路一瘸一拐的毛病是好不了了,但其他的都恢复得七七八八了。

    听着身旁震耳欲聋地操练声,李当歌有些走神。

    就在这时,一袭白衣扎眼的出现在操练场中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封胥吩咐过,那个侠客竟然能走到大军中央,已经不只是是艺高人胆大的问题了。

    “在下东海剑客尹雨!自悟出是剑仙转世,前来与大将军一见,取回樽中酒!”白衣剑客不见得长得多风流倜傥,可这份万军丛中抱拳朗声道出这幅不要脸的说词也算风流一二。

    李当歌皱着眉头看向封胥,后者挖了挖耳屎,一脸不屑的表情,只喊了一声:“孙杰!”

    一将提枪拍马赶来,竖枪抱拳道:“末将在。”

    “杀了他。”封胥弹了弹指尖的耳屎。

    “末将领命!”那一骑缓缓向剑客走去。

    万余人齐刷刷坐下,把两人围在中间。

    那号称东海剑仙的游侠抱拳拱手,做够了江湖把式终于把剑拔出来,剑是好剑,看一眼就知道是好剑的那种好。可剑主还是舍了一条性命也想求到那柄“破剑”——估计这游侠也没想到‘樽中酒’只看卖相被他手里这把比下去几层楼!

    “剑名‘一线潮’,望将军赐教。”游侠见上万人观战,更是一股豪情直冲发冠。

    可那将领只是冷冷握着那柄大铁枪,一言不发。仔细看去,不难发现那枪的枪尖已被磨钝,虽曰是‘枪’,枪头却是铁锤一般毫无棱角,可那纯铁的枪身就注定了这将领武力不凡。

    见将领不给自己丝毫面子,游侠也不动怒,一笑了之。高手过招,最忌气息不稳,可见此人也不容小觑。

    两人站定,只是盯着对方的双眼,周围士兵看不出门道,却是连大气都不敢出。

    下一瞬,两人已经撞在一起,几乎所有士兵都没看清两人如何出手,又如何拉开。

    所谓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先动。就讲究一个‘快’字。我的剑比你先到一分,你死。你的枪比我先到一寸,我死。这便是生死相搏。

    “传言剑仙已经转世五次,百年一次,每次转世皆是世间剑道魁首。可六百年来都不曾证道飞升,相传是有执念在人间。”封胥一边看戏一边给李当歌解释着。

    孙杰尚未站稳,那剑客就一道剑罡刮来,只见铁枪一挑,斜上方的旗杆炸开,军旗飞到空中。

    那将领顿时红眼,才开口喝出第一句话:“找死!”

    话音未落,枪已出。剑客本以一剑开蜀正撞枪头,却见那没有枪尖的枪头万夫难当,便游鱼一般避其锋芒,长剑抵在枪身欺身向前,削向武将的五指。

    那武将被长剑近身仍是不慌不乱,只见他远身端一手撒开,躲掉剑客的阴险一剑,近身端一手拍下,寸劲震开长剑,双手脱枪卸力一瞬,又是双手握紧顺势一枪砸下!

    那剑客不敢硬吃这一枪,不顾体内气机流转,硬是以一种奇怪的姿态闪到一旁。

    只见那铁枪并未完全落地,枪下土地已是寸寸龟裂,似有蛟龙要破土而出,怪不得那白衣非躲不可。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铁枪不给长剑近身的机会,一枪扫出,似要把白衣拦腰截断!剑客退步无退,双手持剑侧挡那横扫之枪。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剑仙出世之前,总有那么几个不自量力的孬种自称剑仙转世。”封胥仿佛不屑那场比试,云淡风轻地说着。“鲁国曾叫齐国。据说两百年前,剑仙一人守国门,战退百万雄兵。齐国为此改国号为剑仙同名‘鲁’。”

    “可见那真是神仙一般的人物。”李当歌轻轻摇头感慨道。

    那白衣剑客以剑抵枪,被横扫出数丈。剑客赶快呼出一口浊气,调整体内紊乱的气机。但兵器之争,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不仅仅说的是寻常武夫的道理,世上绝大多数的交锋都是逃不出这个道理。

    长剑打长枪,距离被拉开,就此落于下风。

    剑客自知接下来是雨点般密集的攻击,身形还未落稳时就一脚踏出,身形向后掠出一丈,果不其然,长枪轻松破去迎面的几发剑罡便再不给长剑喘息的机会,一眨眼已是十八枪叠出,可谓枪出如龙。

    在那些席地而坐的士兵看来,那剑客简直是把手中三寸剑舞出花来了,殊不知他每一次出剑招架都是在鬼门关走一趟,毫无半招花架子在里面。白衣每挡一枪就迫不得已后撤半步,一退就是十又八步,枪势却是越来越猛。东海剑士知道自己退到“擂台”边缘时便是自己被一枪毙命的时候。

    “相传那老剑仙剑下亡魂无数,却无人问出那柄剑名。直到有天剑仙和老友烂醉在一家客栈,店家的小女儿指着那柄白剑问名,剑仙笑呵呵地举起酒杯说不过是这樽中酒而已,自此世人皆知剑仙一剑名为‘樽中酒’,却少有人真正见过这把破烂白剑。”封胥说道。

    绝地逢生多半是假的,绝地就是绝地,如果说绝地逢生,那多半不是真正的绝地。

    就像那剑客在自己离死亡只有三步时骤然凝聚一身气机,乘着枪头下戳地势头,一脚踏地登起,长剑抵在枪头整个人倒飞凌空,向武将后空飞去。若是在市井街巷这一手必然惹得一阵叫好,但反而是那武将嘴角上扬,头也不回就一记回马枪戳向剑士头颅。

    双脚离地是几乎所有武术的大忌,劲从足下生,脚不沾地便无法生力,并且身形腾空仍是难以进行闪避,但那剑客明知如此,为了不被长枪逼到角落只好除此下策。

    其实两人比试并无擂台,只是士兵们围坐让出一片空地而已,剑客大可一步飞出这片空地再做打算,可江湖看不上这种行径,先出擂台多少带有认输的嫌疑,就算赢了也不光彩,若是说为这种‘沽名钓誉’的说法赔上性命为可笑,可代代江湖皆如此,头可断,血可流,就是那口气不能丢,今天既然有万人观战,又将其军旗斩下,必然已是既决胜负也分生死,可那白衣心气太高,三寸剑在手,已轻生死。

    白衣吃掉空中一记回马枪,倒飞三丈,看到那武将算准自己落地的位置,几发脚步依星斗踏出,分明是术与势皆已达到顶峰,也就准备祭出自己最强一剑。

    白衣仍是倒飞在空中,双目微闭,通体气息全无,仿佛天地只剩一剑,而那一剑只是简单指出,这一剑凌空而出注定不求剑术只求剑意。全军的战旗都猎猎作响,疾风甚至吹掉将士的铁盔,然而那一枪一剑之间却无半点尘土扬起。

    长枪七步已踏满,枪势已是极意,一枪当空刺去,有响雷炸在众将士耳边。

    长剑神意也至巅峰,似是千层浪万里涛汇成一线潮,从天海一线至骤然眼前。

    术与意,力与道,一枪破去浪潮刺向白衣,一剑漫卷星斗袭向铁甲。本是双双毙命的结局,可剑士心中似乎犹有不甘,漫天剑罡就如同浪潮中多了几粒沙,纯净剑意有一刹那受到影响。而那铁枪却就在那一刹那刺穿白衣,带着尚未死透的剑客飞向旗杆。

    而此时那卷被斩飞的军旗才刚刚开始下落,就又被长枪钉在旗杆上,只不过这次多串了一具怕死的尸体。

    战场上,谁怕死,谁就死越得快。孙杰明白,尹雨不明白。

    胜负已分,上万将士仍是死一般的安静。封胥缓步而来,看着那面“封”字旗在空中耀武扬威,心情大好,喊道:“好!”

    顿时,四面八法如潮水般涌来:“好!好!好!……”

    ……

    封胥和李当歌骑马到一旁无人处,封胥得意道:“今日那长枪,你能撑几个回合?”

    李当歌也不夸大:“哪怕身上没有伤,以命相搏,撑不下十个回合。”

    “那家伙厉害吧?”封胥明知故问。

    “确实是名悍将。”

    封胥更得意了,大笑道:“我徒弟!”

    “吹牛逼!”

    “爱信不信吧。”封胥晃着脑袋心情很好的样子,

    “万一那家伙真是剑仙转世,被这么杀了,岂不可惜?”李当歌感慨道。

    “他不是剑仙转世。”封胥斩钉截铁道。

    “你怎么就确定不是?”

    “真剑仙没有假神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