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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二十八)

    2、魏唐时期义理释《周易》的复兴

    到魏时自王弼力排汉象数释《易》,而恢复先秦义理释《周易》的传统。王弼注释《易经》,成为后封建社会里所谓义理释注《易经》的范式。

    历史由大一统到分裂为三国的时期里,魏国里的王弼注释了今本《周易》一书和《易传》里一部分内容,被后人及今天认为是创立了义理学派的鼻祖,也在“易学”上有了学派之分。

    王弼《三国志》里无传,他的事迹在《三国志·钟会传》里有寥寥数语:“初,会弱冠,与山阳王弼并知名,弼好论儒道,注易及老子,为尚书郎,年二十余卒。”

    《三国志》里说的王弼注《易》,就是王弼对《周易》做了注释,包括对《易传》里的《文言》、《易传》、《象传》进行了注,而不对《系辞传》、《说卦传》、《序卦》、《杂卦》作注,这正是王弼的慧眼。

    对王弼注《易》后人给予很高的评价和称道,说王弼的“易学”是扫象数而归义理,以及以“老”解“易”,援“玄”入《易》成为一般的公认。

    说王弼注《易》为义理派也没有错,这是与汉象数易学相比是正确的。但说王弼“尽黜出汉代象数,纯以义理注易”就不正确了。王弼是尽黜汉代象易学把《易》指向筮术占验上的那些东西,而没有尽黜汉代以象数把《易》指向义理上的那些东西,并切王弼也同样用“象数”注释《周易》。说王弼尽扫象数是抬高易学上义理释《易》的说法而已。

    自先秦到后封建社会里的“易学”,没有什么纯“义理”释《周易》的。包括今天的“易学”都离不开“象数”以解释《周易》。为什么呢?因为《周易》一书出现在社会面前,是先有史巫用于筮卜的面目出现。《周易》里并切有六十四个画符号,及后来添加进去“六九”爻数之说。自汉的《周易》传本本身是“六九”卦爻结构形式的《周易》文本。这些“象”与“数”就与今本《周易》一书不离不弃了。

    自先秦“易学”学上的“大象文”,就有“取象”之说。而《易传》里的《系辞》与《说卦》更是从理论高度给于今本《周易》里的“象”与“数”的理论化。

    “易学”之前的《易传》就开始以“象”释《周易》,只是“易学”之前《易传》里的《彖》、《象》虽以“象”释《周易》,而指向的是义理,并非占验筮术,这是不容混淆的两种概念与质的区别。

    自《系辞》始,把筮术与义理混淆在一起了,才有两汉“象数”占验筮术的大发展。而到东汉后期,又开始从象数占验筮术易学里走向以“象数”释解《易》经(《周易》加《易传》)的义理。如《周易集解》里收集的那些象数易学者释《易》的内容。王弼只是把汉象数占验筮术上的那些繁杂的学说而不入释《易》的义理之中,这是很正确的。

    但王弼注《易》已然保留了一些“象数”学说,他不可能尽把“象数”,若扫完、扫尽了,后来的“易学”,也不是今天所看到的那种了。他同样无法揭示今本《周易》一书的“六·九”来历,也无法揭示六十四画符号与《周易》的关系。也无法说明史巫为何“以《周易》筮之”的历史原因,他无法说清楚这些东西,他就无法排除史巫附加在《周易》一书上的“象数”之说;他无法排除“象数”,就不可能扫尽什么“象数”。他已然是以“象数”来释解《周易》的。只是从“象数”里引向的是儒家的义理,已然是以儒家的价值观来注释《周易》,也没有把《易》玄学化,即老庄思想化。

    王弼注《周易》相对汉象数易学来说,确是时代的新风,这与他成长生活的时代背景有关。但王弼注释《周易》没有超越先秦取象义理释解《周易》的方法,即方**上没有新的突破,只不过相对汉象数易学的占验筮术,王弼并没有关注那些学说,而是关注《周易》里义理。实际这本是两股道上的车,各行其道。自先秦时期史巫把《周易》用于筮卜,而从六十四画符号中纳入八卦取象说,后又对《周易》结构纳入“九·六”数目说,由此将本是义理之书的《周易》转变成八卦筮术。而《易传》里的《系辞》、《说卦》正是掺杂着八卦筮术理论的东西。而秦统治者,把《易》做卜筮之书,而不禁,汉才传者不绝。这汉人传者不绝,正是那早以转换完成的六爻八卦筮术文本之《易》了(今本《周易》)。汉象数占验筮术是在“八卦筮术易”上的发展,虽无背离“八卦筮术易”的宗旨,但是却将“八卦筮术易”的东西,用于解释传承的《周易》,无疑是错误的。

    而王弼注释《周易》里的义理是早有传统,而两汉里的典章书籍里也不凡引用《周易》的文句直接用于说理,自然那是把《周易》里的文章看作是义理。后汉的那些人虽以象数注释《周易》也是早有传统,并不是他们新创。所谓义理《易》与象数(或称筮术)《易》都有渊源。说王弼开创义理释《易》的先河不恰当,说王弼为魏以前的义理释《易》集大成是恰当的。

    而历史上把释《周易》分“象数”与“义理”派也是不科学的。单从注释《周易》的义理角度上来说(不说那些用象数把《周易》从筮卜角度上发展的“八卦筮术”上的解释),没有什么纯义理派,只有象数释《周易》里的义理学说。只是在以象数注释《周易》里的义理时熟轻熟重而已。

    《周易》学术发展史上看,无论先秦还是后封建时期里没有所谓的纯义理派。只有一种以“象数”角度去释解《周易》的。《易传》里的《象》、《彖》、《文言》是归象数派呢?还是归义理派呢?而这些文章也是公认的哲学,即是义理,又是以义理释《周易》的文章。但那些文章是用“象”或者“爻位”、“阴阳”、“刚柔”之说来阐发《周易》的义理。就连汉朝被公认的一些“象数派”易学者,从他们的“象数”易学里看,有不少是以“象数”来探究世界道理的,而初衷并不是去阐述筮卜人事吉凶的,哪是否属于义理派呢?把王弼说成是义理派的始祖,他并没有抛开“象数”而创出什么纯义理释《易》的范式。从“易学”史而看,所谓的义理派里有“象数”,“象数”派里有义理。没有纯义理派之说,纯义理不杂象数而解释《周易》,在后封建时代代不可能诞生。

    王弼实属“象数义理派”,即把《周易》视为义理一书去注释,并切是那个时代里以象数释解《周易》义理的集大成者。而象数筮术派早在西汉时期有京房建构出八卦分宫纳甲筮术已与《周易》脱钩。八卦筮术以新的内容(五行生克)面世。但“象”与“数”已然是八卦纳甲筮术里所用工具。虽然八卦纳甲筮术已不在运用《周易》里的文辞当卜辞而比类人事吉凶,但人们从骨子还是认为与《周易》分来开,还不忘说成是“《周易》八卦”。虽然也有王弼注释的《周易》,是完全从义理角度阐述,但人们还是从骨子里认为《周易》是算卦之书。而今天的一些学者说《周易》原本是筮卜之书,是由于《易传》的解释逐步改变了筮卜性质变成了哲学,那么这样可以推而广之的认为,王弼注释也是把本为筮术的《周易》释成了哲学(义理)了,那么我们看王弼是如何注释《周易》的,是如何把所谓是卜筮之书变成了儒家的义理之书的。

    我们且看王弼对《周易·乾》所作的注:

    “(乾)乾元亨利贞。

    初九,潜龙勿用。

    (王注)“《文言》备矣。”

    (乾文)“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王注)“出潜离隐,故曰‘见龙’,处于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则不彰,三则“乾乾”,四则‘或跃’上则过亢。‘利见大人’。唯二,五焉。”

    (乾文)“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王注)“处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刚之险。上不在天,来可以安其尊也。下不在田,未可以宁其居也。纯修下道,则居上之德废,纯修上道,则处下之礼旷。故‘终日乾乾’,至于夕惕犹若厉也。居上不骄,在下不忧,因时而惕,不失其几,虽危而劳,可以‘无咎’。处下卦之极,愈于上九之亢,故竭知力而后免于咎也。乾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

    (乾文):“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王注):“去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乾道革之时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履重刚之险,而无定位所处,斯诚进退无常之时也。近乎尊位,欲进其道,迫乎在下,非跃所及。欲静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犹豫,未敢决志。用心存公,进不在私,疑以为虑,不谬于果,故‘无咎’也。”

    (乾文):“九五,飞龙在无,利见大人。”

    (王注):“不行不跃而在乎天,非飞而何?故曰‘飞龙’也。龙德在天,则在人之路亭也。夫位以德兴,德从位叙,以至德而处盛位,万物之睹,不亦宜乎?”

    (乾文)“上九,亢龙有悔。”

    (无注)

    (乾文)“用九,见群龙首,吉。”

    (王注)“九,天之德也。能用天德,乃见‘群龙’之义焉。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侫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

    从王弼对《周易》“乾”文的注释来看,即有象数学里的“爻位”、“爻数”、“卦体”来阐述《周易》文辞的义理(当然王弼无法知道原初《周易》又是如何被篡改成“卦爻式”《周易》的历史过程)。

    这是什么义理呢?自然是儒家的道德政治学说,又结合先秦“易学”上的《象传》与《文言传》释“乾文”的思想宗旨,而进一步阐述儒家的道德政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