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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三十)

    王弼注《周易》分上下经六卷,并作《周易略例》一卷。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中集中论述了“言”、“象”、“意”三者关系。

    “夫象者,出言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现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若。”

    对这一段之意何?学者有解释,不仿听听:“‘象’谓卦爻之象,‘意’谓义理。‘言’谓卦爻辞。王认为卦爻之象系为义理而设,作《易》者依据一定的义理而设立了相应的卦。以透过这些卦所表征,蕴示的物象,将相应的义理显出来,卦爻辞义系为卦爻之象而设,《易》中所有的卦爻之辞,都是依据相应的卦所表征,蕴示的卦爻之象而系属的。因此卦爻之象是彰显义理的最佳‘工具’。卦爻辞则是用以诠说卦爻之象最佳‘工具’。正因《易》中的卦爻辞系因相应的卦爻之象而发,所以人们即可以透过卦爻之辞而契会出相应的卦爻之象;正因《易》中的卦爻之象系因相应的义理而设,所以人们即可透过卦爻之象而玩味出相应的义理,《易》之义理因卦爻之象而得以豁显。《易》之卦爻之象因其卦爻之辞而得以昭著,这里王弼揭示出两种理路,其一是作《易》者原先建构《易》的理路,其二是治《易》者所宜秉持的契合解读《易》的理路。前一理路约而言之即‘意—象—言’。后一理路约而言之则为‘言—象—意’”。

    若按学者这种解释,那么,王弼对《周易》的理解就完全错误了。王弼的说法完全是“象数”易学的理路,不过是“象数”义理卦爻式《周易》的理路,并不是“象数”八卦筮术上的理路吧了。至于“象数”义理而言《周易》,无论言的“象数”多与少,从“象数”释《周易》的义理,并无本质的差别。而差别在于王弼以《易传》里的《象传》、《系传》、《文言传》这些先秦儒家思想释解《周易》而已。而后汉所谓的象数学派释《易》者郑玄、虞翻、荀爽等,偏重于《易传》里的《系辞传》、《说卦传》这些后出的儒家思想释《易》方法。

    如虞翻、郑玄对《咸》里的“咸亨利贞,取女吉”句的注释:“虞翻曰:咸,感也,坤三之上成女,乾上之三成男,乾坤气交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故‘亨利贞,取女吉。’”

    “郑玄曰:咸感也。艮为止。总为泽,山气下,泽气上,二气通而相应,以生万物,故曰‘咸’也。其于人也。嘉会礼通,利顺于义,干事能正。三十之男,有此之德,以下二下之女,正而相亲说,取之则吉也。”

    虞、郑对《周易》“咸”里所谓卦辞的注释,一样取自《彖传》里的说法,《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这一样的是通过“卦象”而称《周易》,与王弼注《周易》从义理上说法,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运用“象数”说《周易》熟重熟轻而已。别以为是王弼开创了义理释《周易》的先河;也别以为王弼扫“象”而取“意”(义理);也别以为王弼把《周易》变得玄学化;也别以为现代那些学者说的《周易》本卜筮之书,是《易传》使其哲学化的说法就正确。而正是《周易》文辞本是义理之书,而是《易传》使其“象数”化了。而“象数”化《周易》本身是史巫筮卜的需要,是从所见《周易》里的六十四个画符号附加上“象数”,而派生出推演人事吉凶的方法与工具了,而又错把《周易》里文辞义理,当成占辞而用,自此才有“象数”《易》学的出现。“象数”易学可以说是以讹传讹的结果,是跟着史巫篡改《周易》一书体裁结构为筮卜工具,在六十四个画符号里添加进去“象”与《周易》结构里添加进去“数”的结果的错误认识,又将这种错误的“象数”学说诠释《周易》的义理来。

    在《周易》学术史上,是以“象数”来注释的,所以王弼不可能例外,王弼一样的无法剥离《周易》上的“象数”说。才有了王弼的“象”、“言”、“意”注《周易》的范式化。

    王弼以“象数”注释《周易》的义理,虽然所解释的不是《周易》文辞内容的思想含义,但毕竟王弼把《周易》作义理而释之,这是很可贵的,可贵之处没有把《周易》看作是筮卜之书,而看作是义理之书。这与把《周易》用“象数”筮术去解释运用,就是可贵的所在。可王弼注释《周易》的方法并没有走出先秦取象义理释《周易》的窠臼,那正是王弼不可能排除“象数”的影响。已然走的是“象数”义理注释《周易》的传统,所以才与《周易》的文辞思想不相符。若不能真正排除史巫附加在《周易》头上的象数卦术,就无法真正的认识《周易》一书的思想内涵,而不是“忘象得意”。而在“易学”史上又有谁能忘掉那些附加在《周易》里的卦象呢?王弼不可能排除“象数学”,所以王弼注《周易》,已然走的是“象数”注释《周易》的传统。只有剥离掉史巫附加在《周易》头上的“象数卦学”,从《周易》文辞之意释文辞之理,才可得见《周易》一书的真思想。

    我们通过摘自《周易注》一书里王弼所做的注来看,王弼与东汉郑玄、苟爽、虞翻开辟的汉象数新说注释《易》来看,只是谁用的“象数”孰多与孰少之分。后世赞王弼开辟了义理解释《周易》的殊荣过了头,王弼对《周易》所做的“注”不外从“阴阳”、“刚柔”、“卦体”这些先秦及两汉注释《周易》而产生的“易学”内容中来。从王弼对《坤》里所注来看一样表现的是“天尊地卑”的王权专制思想,从一句《周易》文里“黄裳元吉”而发挥出“坤为臣道,美尽天下,夫体天刚健而能极物之情,通理者也,以柔顺之德,处于盛位……”的这种王权之术。不论这种思想是《文言》里转换而来,还是受到《老子》一文里的思想,但都是王权专制里的等级有序、贵贱位列的价值观。

    到魏晋南北朝中国进入分割并不统一的政治局面时期,虽然文人在精神文化方面也相对出现“自由”的空间,但文人又多是官僚阶级出身,而他们的精神又都是不自由的,无不在传统文化习惯的束缚之中。而做为精英文人,面对已然的政治高压之下,不得已而走向空旷玄灵的思潮中去了。在玄学清谈、仙道中追求人生。这对后世文人看重和向往的“魏晋风骨”,那只不过是对政治高压下人性的扭曲表征。在那风骨的光鲜表面下,是暗流涌动的刀光剑影。更多的是贵族集团政治的极端腐败,而文人思想理论的空洞无物,释解为道家“无”的思想体现,实乃是人格品质扭曲与堕落。因不合作的精英文人要莫饮剑失去思想的头颅,要莫按“道家”之术,隐遁于山林,消遥于江湖。式者是巅狂装傻,大智若愚,遮俺着思想的嘴巴。这后果只能是国民的悲惨与困顿。试想一下,如果一个王朝的精英阶层都以哗众取宠,聚众胡吹为能事,全然不顾政治、经济、文化的走向,那么这个民族的下场可想而知了。所以西晋在“五胡乱华”、“将相王侯连颈以受戮,后嫔妃主虏辱于戎率”的局面下,而东晋偏安一方仍然是内讧频仍,“不思进取,主昏臣乱”的政治局面。魏晋给后世留下的精神遗产也就唯有那句“清谈误国”的经验教训吧?

    虽然处于政治混乱的时代,文人士子并没有摆脱儒学独尊和大一统帝国的文化专制思想模式,这一时期并没有出现哲学的突破。这一时期里虽然大一统政治局面的一时不存在,但无论三国鼎立,或是南北分裂,而帝王专制体制已然存在。也没有人能寻找到制约专制的制度学说,虽然也有人提出过“无君论”的这种道家思想里的不符实际的空想,更是没有一套可操行的制度学说。即使分裂政治局面的国度里,一样并没有消弱王权专制体制,反而更吸取乱世经验,越来越加强专制集权的思想与教育,越来越使王权专制得到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