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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六)

    如这“卦变”说,汉人起初是通过“卦变”用于占验的工具(十二月卦,或称十二消息卦,十二辟卦)及创建新的八卦筮术(八宫纳甲筮法)。随后又通过卦变说来解释《周易》里的卦爻辞,形成了不伦不类注释《周易》一种方法。再后来,即到南宋俞琰在他的《易外别传》里以前人的“卦变”说列示出一副“卦变图”。而朱喜却在他的《周易本义》一书之前增加进去诸如“八卦”、“太极”、“河图”、“洛书”图式。也把“卦变图式”列于《周易本义》一书卷前。朱喜却把各种“易学”上的“图式”说,说成是《周易》一书的组成部分了。《周易本义》一书卷前的“卦变图”实与俞琰的“先天六十四直图”没有区别。只是变个排法与说法而已。

    如:

    “卦变图

    篆传或以卦变为说,今作此图以明之。盖《易》中之一义,非尽卦作《易》之本指也。

    凡一阴一阳之卦各六,皆从《复》《姤》而来(五阴五阳,卦同图异)。

    剥比豫谦师复

    夬大有小畜履同人姤

    凡二阴二阳之卦各十有五,皆自临,遁而来(四阴四阳,卦同图异)。

    ……”

    (说明:这些卦名称下有卦符号,就看懂了所谓的“几阴几阳”的说法)

    朱熹把前人的各种“易图”做为《周易本义》卷前内容,成为《周易》里不可分割的内容。使人看了那些“易图”感觉《周易》多么的神秘与深奥,不可探秘似的,也成为了不是学问之学,而耗费了多少不知原理者的宝贵时间与生命。实乃就是从那套“六联体”符号派生出的诸多说法而演义出的各种“图式”表示而已。犹如组合游戏而已,可迷惑了中国人上千年,并形成了一门“玄学”。所谓“玄学”就是神秘主义思想上的‘幽灵’,其目的是为帝王专制服务,而又是愚弄百姓的“利器”。

    黄宗羲作《易学象数论》,其内容不过是《易传》里与《易传》外的“易学”中的说法。即八卦筮术上而衍生出的象数,图式学说。实与《周易》一书的内容风马牛不相及。黄宗羲也明智,而命名为《易学象数论》,而不是《周易象数论》。古人有时对《周易》与“易学”上的称谓概念比当今学者定性的准确。而今人确有不明事理者,做《周易象数通论》,其内容皆是“易学”中的东西而挂名《周易》,岂不是不明事理吗?

    “象数”也分离出,而成为专门的学问了。“卦变”也成了“象数”学中的主要内容了。黄宗羲的《易学象数论》一书讲述的象数,不过是历代从一套八卦符号上演义出的各种说法,也不凡以“图式”表述,也不凡讲述“卦变”、“互卦”。让人看到诸多的“图式”感觉“易学”深不可及。而这些‘学问’却不知耗费了多少学者的时光与心血,可所产生的却是文化垃圾而已。

    清代胡渭作《易图明辩》,到不如改称《易图诸说》为恰当。《易图明辩》而引用它人之多,而自己明辩之少。又显杂乱无辩,但不凡引古“卦变”诸图,让后人看到“卦变”诸图例的模样。从中看到不外是把一套六十四卦符号分阴分阳,排出几阴几阳为一类,实乃如小孩过家家的游戏一般。

    清代江永作《河洛精蕴》一书,内有“卦变”说与“卦变”考。也不过把前人的说法,再说一次吧了。

    那些把一套六十四画符号通过画符号中的两个基础符号(“—”“--”)的阴(“--”)阳(“—”)转变,而变出新的卦画符号,而排列出一套“卦变”说。实乃是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颠来倒去排列而已,但并不改变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即没有在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之外变出一套新的符号来。这种把一套所谓的一套卦符号颠三倒四的排列,自古至今却形成一门学问,凡此说法中,即文字加交错排列的画符号并形成“图式”,让人感觉是一门很深奥的学问,实乃就是一套六十四卦画符号“交错”排列出不同的组合而已。即没有什么神秘可言,也没有什么深奥之处,更没有什么实质之义。倒是阴阳先生,利用“易学”上的诸多“图式”,以假充神秘,成为算卦、看风水地气,而谋钱害命的巫术工具(即“八卦镜”,“风水罗盘”等)。

    无论“河图”与“洛书”或“卦变”诸说,都在帝国时期演变成巫术之工具。

    “河图”、“洛书”不过是玩一种数字游戏,“卦变”诸说,不过是玩六十四卦画符号的组合游戏。

    近代以来在“易学”上也出现了不少“卦变”考证诸说,故难以尽述。不过不外是从一套卦画符号上衍生出种种说法而已。

    接下来我再说一说“变卦”。

    现在常用的一俗语叫“变卦”,意指说好的事情,又不算数了。这个“变卦”就是从八卦占筮中取来的说法。

    “变卦”故名思意是变出一卦来。“变卦”是筮法上的术语,是变占内容。而“卦变”是卦画的‘生成’与组合说法,而不是筮法。“变卦”则是筮法,即在筮卜时,占出一卦(为“本卦”)通过揲蓍出的奇偶之数成卦筮法规定,是要讲某些的爻画转变(即“老阴、老阳”之说),而得出另一卦(即卦画符号)而为“变卦”。在八卦筮法上由“本卦”与“变卦”结合来批断人事吉凶的说法。

    但也有人认为“变卦”是以揲变卦,才称“变卦”。而以“卦”变“卦”才为“卦变”。若这样认为,那么在筮法中,即在起卦(或称成卦)时,就同时出现了“变卦”与“卦变”这两个概念了。

    如以蓍草起卦时,即按“大衍之数”说法,通过“三”,“六”十八变得出六个或奇或偶的数字(只会出现在“六、七、八、九”四个数字中的某些数字)。要通过筮法上的规定,奇偶数与卦符号的两个基础符号(即“—”与“——”)对应转换(即奇数转变为“—”符号,偶数转变成“——”符号,写在竹简上还是其它物上,以看起出来的是六十四卦里的哪一卦。在春秋时期的筮法中还没有阴阳一说,不过可以以奇偶数的规定转变画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后来,即“六·九”卦爻结构形式的《周易》文本出现后,已把阴阳附会到卦画符号里去了。也就出现了老阴老阳筮法之说)。就得出一卦来,这就是“以揲变卦”,即成卦方法。假定揲蓍(即通过六爻十八变)得出的是“七、七、七、八、八、九”六个数,通过奇偶对“画符号”的转换,包括规定的“变数”方法,即可一次完成“本卦”与“变卦”来。

    如下例:

    本卦得出“变卦”

    七——

    七——

    七——

    八----

    八----

    九—--

    揲数(无妄卦)(否卦)

    这样在起卦时,按“大衍之数”,通过“三、六”十八变,得出六个揲蓍之数,通过转变为“画符号”,就得出一卦为“本卦”,若有变数(即起卦时出现的一些变数,如规定奇偶里的老、少数,即“六”、“九’为变数),那么“本卦”的爻画(在春秋时称繇画)是要变的,即“—”符号变成“--”符号,“--”符号变成“—”符号。这样就又从“本卦”中得出一“变卦”来,这不过是人为的规定而已。如上例,本卦《无妄》变出“变卦”《否》来。

    那么,按“以揲变卦”(即以蓍草起卦而得出“六、七、八、九”,再将这些数按阴阳之分转变成阴阳爻画)就是“变卦”之说的话,那么上图例中的《无妄》卦,则是“变卦”了。

    若以“卦”变“卦”为“卦变”的说法,那么上图例中的《否》是以《无妄》卦中变出来的,《否》卦就是“卦变”了。

    笔者意为这种认为的“变卦”与“卦变”是不妥的。在筮卜上,虽以揲蓍之数而起出一卦,同时在揲时就得出某爻变(早期即《左传》筮例没有爻称,应是“数变”),同时也就得出一“变卦”,虽是由“本卦”变“之卦”(即“变卦”),但是在揲时(起卦时)同时发生而得出的“变卦”,就不能认为是“卦变卦”而称“卦变”,因为这没有离开筮法。故不能把筮法中的“本卦”变“之卦”,看成是“卦变”,应是筮法中的“变卦”,实是一种变占方法。而“卦变”则是讲六十四卦画的生成与组合之说,而与筮法上的变占(“本卦”变出“变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故笔者认为“变卦”应归筮法,即变占方法。在揲蓍时出现的由“本卦”而变出的“变卦”,不能看成是“卦变”。

    我们先分清了“变卦”与“卦变”的不同,接下来我们看《左传》里的筮例,是否是“变卦”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