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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卷《周易》六十四文译解(三十二)

    第三十二篇《恒》文今译与解说

    (原文)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浚恒,贞凶,无攸利。悔亡。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田无禽。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振恒,凶。”

    (译文)

    “三十二、长久保持道德操守,通达顺利,不会有过失,更有利于未来,长久都有利可行。

    不能坚守道德操守,这是有害的,也没有什么利可图。(不守道德操守的以往那种做法)应当消除掉,若不能长久的保持品德操守,是要承受耻辱的,未来也是有危害的。如田猎不见了飞禽走兽,(那是没有存养的环境)。只有长久遵守道德操守,才是正道,是妇女之道,吉祥;而男人不受妇德的约束。若道德操守变动无常,是有灾祸的。”

    【解说】

    “恒”:长久,经常。本篇的题目内容是“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这就是本篇的论题。是什么恒常的东西,能如此的带来如此之多的好处呢?即“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的诸多好处。那就是本篇里出现的“德”说。也就是“恒其德”,才能带来如此之多的好结果。本篇实则是为妇女树立道德之规矩。而本篇出现的两个“德”字,又是占《周易》一书里一共出现四个“德”字的一半。通过本篇对“德”字的表述的内容来看,这“德”是专为妇女而论,是为妇女而设,即妇女应遵守的妇德行为。这里的“德”不是针对男人讲述的品德修养。《周易》里讲述的“德”,与《尚书》里所讲的“德”不是一个含义,也与后儒所讲的“道德”指向的主体对象不同。《周易》里所讲的“德”是针对妇女而论。本篇的“恒”就是指妇女应永远坚守妇道之德。妇女坚守了妇德,才会有那么多的好处,即“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这就是本篇立论的内容。

    “浚恒,贞凶,无攸利。”

    “浚”:通假,意思是“止”,“退”。“浚恒”:意思是不能坚持道德品行。若不能坚守道德,其结果就是坏事情,自然是“贞凶,无攸利”的坏结果了。这开篇内容是从不能“恒其德”的不利一面来论述。

    “悔亡”这两个字应是一个段落内容。从字意上讲是“悔恨消失了”,这是承上段之意,既然“浚恒”是“贞凶,无攸利”的事情,而应遵守的是长久坚持道德操守。反对的是“浚恒”,即不能坚守道德操守。那么,跟着出现的“悔亡”,这是表示改变“浚恒,贞凶”的局面。“悔亡”之意,就是纠正了过失。

    “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羞”:羞惭,耻辱。“吝”:吝惜,耻辱。本段是进一步强调,若不能长久坚持道德操守,那就会蒙受耻辱,对未来也是有害的。

    “田无禽。”

    本段是借打猎不见猎物来比喻事理。若没有了道德操守做规范,就如同田猎不见飞禽走兽。这里用“田无禽”来比喻失去了道德操守,就没有了固守人心的东西了。这是“不恒其德”的结果。

    “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夫子”:男子,丈夫,老师。

    本段的意思是“只有长久遵守道德操守,才是正道,是妇女之道,吉祥;而男人不守妇德的约束。”这里的“恒其德”是针对妇女讲的妇德,而不是让男人遵守像妇女坚守的道德操守。不过这里并没有具体的内容,如妇德的内容包括哪些,没有说明。但后来却发展处一整套束缚妇女的礼教,如从一而终,而男人则可三妻四妾,并没有像妇女的那种道德上的约束。而本篇的“德”,就是给妇女设定的道德规范,不是针对男人而讲的道德理念。而男人若像女人那样守妇道,给出的判词是“凶”,这是有害的结果。这里反映了男尊女卑意识。无疑“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开辟了男女不平等理论先河。因为“男尊女卑”意识本是王权专制文化的基石。

    本篇里所讲的“恒其德”是指妇女应长久遵守的道德准则,这是先儒为妇女构建的道德规矩,妇女是不能逾越礼教规矩。《周易》时代之后,逐步发展完善对妇女约束的礼教制度。特别是后封建社会里的礼教制度,确如鲁迅先生所言,是“吃人的礼教”。这里所讲的“恒其德,贞,妇人吉”,是对妇女设立的妇德规矩,而不是讲普遍意义上的道德准则。因《周易》里构建的具有普世的道德理念是“孚”,而不是“德”。

    “振恒,凶。”

    “振”:变动无常。这最后的句子依然是强调遵守道德操守不能变动无常,否则其后果就是凶险的。

    本篇里出现的两个“德”,其意不是作为人的普遍道德价值理念所遵循,而是特指妇女遵守的道德准则,即妇女的妇德操守。这无疑体现了“男尊女卑”时代的文化与价值观,这说明西周时期凸显了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象。而这种“男尊女卑”意识正是农耕文化成熟的标志。妇女要保持妇道上的操守品德,而这种“德”,对男人(夫子)来说是不适用的。这种尊卑观念,也终于到后儒那里发展出“天尊地卑”的这种理念,而为帝王专制等级秩序制度服务所寻找出的理论依据。“天尊地卑”正是儒家倡导的伦理尊卑政治秩序的道德核心,而这一道德核心贯穿于后封建社会里两千多年的思想界。

    本篇里还有一段话,曾出现在《论语》里。即“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这句话。《论语》里有记述孔子的一段话,是这样的:“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其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这一段话,可分三层意思。第一是孔子引用南方人的话,即俗语说的“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这里的“巫”与“医”,都是为人服务的占卜师和巫师,巫医者。用现在的话说,这都是有特殊职业身份的人,所以,这些人一定要有职业道德操守,否则就成为了祸害人的人精了。因这些人若没有了职业道德,也就成了图谋人们钱财的便利捷径了。孔子这里引用南方人的常言来说明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而孔子的道德观是普世的。

    第二层的意思,是孔子又引经据典来进一步说明道德的重要性。这孔子引用的“不恒其德,或承其羞”,正是出自《周易·恒》文里的句子。这是说“不能如一的坚守道德准则,是会蒙受耻辱的”,孔子引用这句话是强调道德的重要性。但这句话在引用时,却没有指明出处。古代虽不讲版权,但按习惯,先秦的诸子文章有不少引用《诗》与《书》里的文章时,皆言“诗曰”,“书曰”。虽《论语》里没有按习惯上用“《周易》曰:”或“《易》曰:”。但这“不恒其德,或承其羞”,在孔子眼里分明是讲道德的道理文章,而不是什么卜筮的占辞。我们在“《周易》导读”里,已讲过孔子没有把《周易》看成是卜筮书,而认为是义理之书。然而,这《论语》里所引用《周易》一书中唯一一句话,却不点明出处。这说明在孔子的弟子眼里,《周易》是不上台面的筮书,故其弟子们在编篡《论语》时,才不讲出处。这也表明唯孔子看懂了《周易》一书的性质,而其弟子当然无法与老师的睿智相比了。

    第三层意思,是“子曰:‘不占而已矣’”。这是孔子通过上面的引用得出的结论是“不占而已矣”,孔子同样强调人要有道德,才是根本。人若是没有了道德,占卜又有何用呢?孔子是反对占卜的。而《周易》里的《革》篇,也正是强调人有了爱的道德信念,占卜就没有了用处。以爱的普世价值观的建立,去取代占卜,就是《革》篇里的“未占有孚”的含义。《周易》是反对占筮卜问,而倡导的是“有孚”(爱)理念,来作为立国的根本。孔子是继承与发展了《周易》的哲学思想,也是把道德建设作为取代巫术迷信的倡导者,这是孔子的伟大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