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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筮法源流考》(十一)

    ——八卦筮法江湖术揭示与批判

    上卷:先秦八卦取象筮法

    第二讲:《左传》记载的“以《周易》筮之”其它十个筮例的筮术方法

    第四节:解说《左传》记载的最后一则筮例

    第十一《左传》里记载的最后一个筮例,是记载在《哀公九年》,阳虎用《周易》卜筮得到的《泰》之《需》。这是为主子出兵打仗一事而卜筮的例子,我们来看这一筮例的解卦方法,就知道了八卦占筮的非理性。我们且看《左传·哀公九年》里记载的一占一筮例子:

    “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占诸史赵、史墨、史龟。

    史龟曰:‘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

    史墨曰:‘盈,水名,子,水位也。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

    史赵曰:‘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不吉,不知其它。’

    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

    我们把这一段内容译成今文来读一读:

    “晋国的赵鞅为救郑国而占卜,得到水流向火的兆示。这占卜者是史赵、史墨与史龟三人。

    史龟说:‘这叫做阳气下沉,可以发兵。利以攻打姜氏,不利攻打子商。攻打齐国则可以,攻打宋国就不吉利。’

    史墨说:‘盈,是水泊名称,子是水的方位。名称方位相当,不能触犯。炎帝是火师,姜姓是他的后代。水能胜火,攻打姜姓就可以。’

    史赵说:‘这兆示叫做河水溉满,不能游泳,郑国正有罪,不能救。救援郑国就不吉利,其它事情就不知道了。’

    阳虎用《周易》筮之,得到《泰》之《需》,而说道:‘宋国正在吉利的时候,不能与他为敌。微子启,是帝乙的大儿子。宋国和郑国是舅舅与外甥的关系,福祉是爵禄,如果帝乙的大儿子嫁女儿,而又有吉利的爵禄,我们哪里能够吉利呢?’于是晋国就不出兵救援郑国。”

    《左传》》里记述的前后两占筮例,一般有一个共同点,是先占而后筮。看来当时占与筮是交互使用。

    《左传·哀公九年》里记述的这一以《周易》筮之的筮例,是发生在春秋末年。其背景是,赵鞅(即赵简子),春秋末年晋国的卿,后在晋卿内部争斗中,逐步掌握权力,奠定了以后建立赵国的基础。哀公九年(公元前481年,第二年进入历史上划分的战国的时间段)是春秋与战国交替时期。诸侯国间依然是战争不断,这年齐国要攻打鲁国,春上齐国派人到吴国辞谢出兵,而吴国并没有马上出兵。这时郑国有一位宠臣要求取得封地,可是已没有地方可以分封给他。这位宠臣提出了一个方案,取之于外国,郑国国君就答应了这一主张。所以郑国出兵包围了宋国,目的是要掠夺土地。郑宋两国开战,但郑国却吃了败仗。到夏季,楚国出兵进攻陈国,宋国又出兵攻打郑国。到了秋季吴国为了防御楚国的进攻构筑城防。这时晋国的赵鞅,也想参加到战争的行列之中,想出兵救援郑国。在出兵救郑一事上,先用占与筮来看神示出兵的吉凶。这就出现了先用占后用筮这两种问神形式,看出兵的吉凶后果。

    郑国挑起战火,反而吃了败仗,又被宋国出兵攻打着。为何晋国要出兵救援郑国呢?春秋末年,晋、齐、楚、秦、宋、吴、鲁都是大国,也都想争霸于诸侯。而像陈、郑、蔡等属于小国。郑国是在晋国的南面,楚国的北面,是在两个大国之间。宋国又在晋和郑国的东面。现在宋国进攻郑国,若郑国有危险,晋国就会暴露在楚宋两个大国的前面,从战略上对晋国来说是不利的。郑国有危险的话,对晋国来说这叫唇亡齿寒。所以晋赵鞅要考虑出兵救援郑国。但在迷信的国度里,人们并不相信自身,即不想信自身的判断思维能力,而相信神灵。按贯例遇事先占卜,听信于鬼神的说法。赵鞅就让先用占卜,出现的兆示是“遇水适火”。

    《左传》里并没有交待是用乌龟还是什么骨头占卜,也没有交待占卜的过程方法,这些都省略而没有记载,只记载的就是“遇水适火”的说法。大抵这不外是龟占,经过宰杀,烧灼,看甲壳上出现了纹路。史巫就从龟甲上出现的纹路看所谓神的兆示。但那些纹路像什么是有巫史的认为了。

    这一次却烧灼出的是“遇水适火”兆示。在《左传·哀公二年》里就曾记载,赵鞅听从阳虎的计谋,要袭击郑国人护送着齐国人运送给晋国范氏(与赵鞅同为卿的地位)的粮队。也是在出兵前要看占卜是个吉凶如何?来决定是否出兵。可是那此确把乌龟壳给烤焦了。这说明用龟卜,是把龟甲放到火上烧烤,看出现在甲壳上的纹路变化,有巫史来判断出所问事项吉凶的所以然来。

    赵鞅这次要出兵,是要救援近邻郑国。也是先用龟占来卜问吉凶,不过这次巫史把握着了火候,烧烤出了像“遇水适火”的兆纹来,赵鞅就问专业搞占卜的卜史。三位卜史分别通过“遇水适火”的兆纹煞有介事与出兵援郑之间做出行与否的回答。

    一个叫龟的卜史先来解释说:“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史龟通过“遇水适火”的兆示,而推理出伐谁,不伐谁的吉凶结果来。这里的沈阳不当现在的沈阳市的地名讲,“沈”当“沉”讲,“沉阳”就是指阳火下沉来讲。这是从龟兆上的“遇水适火”里推论的。因为“水流向火”,这大水一来,阳(火)就不沉下去吗?水来火灭,这符合生活里常见的现象。不过这从龟壳上看出来的一种象征,能跟现实中出兵救援郑国之间产生关系么?这是那跟那?本是不挨边的事。可如此的就生拉硬扯的给联系到一块了,岂不是十分荒谬吗?史龟的讲法是“可以兴兵”,但不是去救援郑国。而是转变到了“可以攻打姜氏,不利于攻打子商”的结论上。这又是如何看出的“天机”呢?史龟对主子赵鞅占问出兵援郑可行于否,无非牵涉的利害关系之间,是齐,楚,吴,宋。自然会联想到这几个国家来解释龟“象”了。这正如有一句名言说的:“不是神创造人,而是人创造了神”的道理。而史龟所谓从卦里看出的“天机”,倒不如说是从所占问事情的现实现象中分析出的利害关系结果,而转换说成是神卜中的兆示。这正是中国术数里的“天机”奥秘。史龟从“龟兆”联想到现实之间谁与其符合,来联想其吉凶。即通过“水”与“火”的象征,得出结论,伐谁与不伐谁的结论来。就是根据水与火的常识性认识来比类联想所占问的人事。且不说用的是抽象的“水”与“火”,跟两个现实之国间,能否产生出因果关系。就这“水”与“火”两种现象在生活里所见到的也非是一成不变的水灭火的现象。总之史龟得出的结论是:“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这结论是将“水”、“火”往齐、宋的头上套。通过“遇水适火”,就可算出可行于否了。这种认识事物的方法,现在看来是多么的可悲与可怕,把国家百姓的命运当儿戏。我们前边已讲过,齐国是姜氏之国。“利于伐姜”,在这几个利害关系国家里一联想就想到齐国了。那子商与宋有何关系呢?宋国就是子姓。宋国的开国君主是商王纣的庶兄微子启。周公平定武庚反叛后,把商的旧部周围地区分封给微子启,建都商丘。这就是子商的来历。子商就是指宋国。这样就可从龟兆上的“遇水适火”,联系到齐宋两国。但这里面还有一些“技术”问题。伐谁不伐谁,得联系上谁是"水"象,谁是"火"象。史龟又一联想就联想到,姜姓是“火”。而子商是“水”。这里的“适”是简化字,而末简化前是“適”(dí)。“適”通“敌”字,其意是“抗”。也就是水能胜火的意思。至于姜姓为何是“火”,宋是“水”,后面有分讲。只要得出齐、宋谁是“水”,谁是“火”,那么不就知道伐谁有利与伐谁不利了吗?这正是通过龟“象”而套在所问的人与事的头上的一种认识论。把象征的“水”与“火”往有利害关系的诸侯国头上套,让问卜者不能不相信。取象成为了“因”,自然就能求得出“果”来。这种因果关系,就是中国传统上的,无论是龟骨占,还是八卦筮卜上的认识观。也是传统上的象数哲学与易学观。这就是封建社会的思维方法。卜可以这样推论,卦也可以这样推论,而且推而广之到社会制度与人伦关系也是这种推论。这就是“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及“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的根本目的所在。至于古人认为的“因”与“果”之间能否成立。古代可没有人出来做出理论上的质疑与批判。虽然在春秋末期孙武写出了《兵法》一书。《兵法》里反对在战争中“先知不可类象”,即预知战争的敌我胜算情况不可用占筮取象(因占筮问卜吉凶,就是通过类象思维方法取得)。“先知不可类象”,这正是理性的思维结果。《兵法》里的军事理论正是来源于战争实践,又用于指导战争。从实践中才能认识到兵法上的先知不能类象。孙武反对“先知不可类象”的军事理论同样适应于军事之外的社会各个方面。但孙武提倡的“先知不可类象”的观点,终没有引起国人的重视,类象先知反而在后封建社会里是越演越烈,至到今天,八卦、八字,风水,择日大有复兴之势,然而这些内容,无不是以类象而妄想"先知"事情的吉凶结果。无论战国时期的“八卦”取象,还是今天的阴阳五行生克的类象,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把类象之说套在人事上,想得出个"先知","先觉",只能是自欺欺人。

    我们看到这先秦的乌龟占或是八卦筮都是错位联想,硬是把风马牛不相及之事物联想在一起。史龟看到龟甲被烧灼而出现的纹路,认为是“遇水适火”的兆示,就联想到齐国与宋国的头上,一个是“水”,另一个是“火”。至于史龟如何得出齐国是“火”,宋为“水”。听听后面还有两位卜史的说法,就明白了。

    史龟说过自己的看法后,史墨接着说:“盈,水名也,子,水位也,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

    史墨也认可这次龟占出的兆示是“遇水适火”,并推论出的结果与史龟的说法相同。史墨的说法,也回答了前边史龟如何得出的齐为火,宋为水的根据。姜姓是炎帝的后代,炎帝为火师。齐国是姜姓的国家,齐国也就为“火”了。而“子”是水位,即水的方位。宋国是微子启的封国,微子启是子姓。天干中“子”的五行是水。水的方位,规定是北方。所以宋国也就是“水”了,这都是有"兆象"而通过联想得出的结果。龟兆上是“遇水适火”(这是类似一句龟占辞)。水能胜火,自然就推论出伐姜则可了。这两个卜史官,都把主子要问的出兵援助郑国之事闭口不提,而转到出兵齐国是何道理呢?即要与一个大国无端的去开战,也并不一定得到郑国感激,这是何苦呢?大概就是看到龟占兆象是“遇水适火”,只能联想到齐、宋两国,无法联想到与郑国的缘故吧。从这一次龟占要无端引发起晋、齐两个大国之间的一场战争,这卜史官手里可操握着生灵涂炭的大权,着实可怕。

    史墨所得出的“盈是水的名称,子是水的方位,名称方位相当,不能触犯。”这里的“盈”大概那个时候有一个叫盈的水地名。至于“子”是水的方位,这说法表明战国时期,五行里已按排进去了方位说。并切也已有了五行生克学说,这就很值得质疑《左传》一书里记载春秋筮例的真实性,可能是战国时期的阴阳五行学说被篡写进春秋的筮例中去了。“子”在地支中,就是代表北方的方位,北方又代表水的五行。史墨以五行中的相胜说,所以就推理出“伐姜则可”的结果来。出兵不出兵关系着一个国家与人民的命运,而用这种游戏般的占卜,其结果不是很可悲的行为吗?发生战争是悠关国家命运之大事,不说交给人民去决定了,而且也应有决策机构进行充分的论证,分析而决断。却交给卜史,通过龟占看兆示来决断,实在让人不可思议。

    《左传》里记述的占筮例子,大多是诸侯国间的战争决断,还有诸侯王室里的重大人事问题的决断。东方人采取这种决断方法,在人类发展史上都是罕见的。

    从龟占到八卦筮卜,与巫术又有所不同,看起来很有“学问”性与“推理”性。正是这种以类象与五行的“伪学问”,“伪推理”,迷惑中国人几千年,古今多少人把这种筮术当成学问去研究与学习。当然中国术数发达,正是王权专制下的产物。辩证思维与科学的认识世界的方法,是与王权专制相背离的,也是没有生存空间的。正是那种似神非神,似巫非巫的中国数术,才是漫长的王权专制社会里所需要的东西。窥视"天机","先知"命运吉凶,为专制社会里不平等下不幸的众生,消解了怨恨。也就听信于命运的安排,也就认可了不平等的专制制度,也就认为是天道自然的结果。所以比类联想推理是专制长期制度下形成的思维方法,这是同文字狱,株连法是共生共长的群落现象。

    在春秋时期用比类联想推理思维方法来决定国之大事。史墨通过水名与方位相当,而联想到宋国是不能伐的结果来。而姜姓是炎帝之后,炎帝就是火师。通过“水能胜火”的五行生克理论,就推理出攻打姜姓之国则可以的认为来。若是推论人事上,此人可用不可用,可杀不可杀,烧一次龟甲,还是起一次卦,就能推论出个结果来。这天下可真是没有公理了。社会还有何可遵循的准则呢?

    好在,也正因《周易》一书的出现,开启了先秦理性的儒学之门,孕育了孔子儒学的成长,也由此而启蒙了战国的百家争鸣。也因此而扼制了非理性神巫文化的泛滥。到战国中后期诸子百家文化的出现,迎来了一个先秦时期里文化上的黄金时代,也是中国前后封建时代里文化上的黄金时代。也是一个理性的时代,神巫文化没有了市场。但随着儒家王权思想的上繁荣昌盛,而新的神秘文化思想却应运而生。阴阳,五行学说的出现,伴随着帝王制度在中国大地已不可逆转。孔子的易学思想被埋葬,而假托孔子的《系辞传》,却把《周易》给筮术理论化,从此庶蔽了《周易》的哲学思想。帝王专制与神秘文化结伴而行,一走就是二千多年。

    这话说的有些远了,我们还是回过头来看史墨的推论。史墨说的炎帝是火师,为何能与姜姓联系到一块呢?炎帝也就是神农氏,姜姓部落最早生活在歧山的一条名叫姜河旁。前面讲《左传》里的第一筮例时已知姜尚是神农之后,齐国是姜尚的封国。炎帝是火师,不就联系到齐国属火了吗?这“水胜火”,不就得出伐齐则可的推论了吗?“炎帝为火师”,是传说中炎帝以火为象征,自为火师。《左传》昭公十年里记载:“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以火记事,而以火名官。后把炎帝称为火德王。自然炎帝为火师了。

    那么,齐国姜姓又是炎帝的后代。齐国在卜史者眼里永远将被烙上“火”的印记了。史龟与史墨都把“火”性套在齐国头上。这些卜史也够有学问的,把火与齐国联想到一块,水一来,火就息了。所以就推理出伐齐国就能取胜,伐宋国就有凶险。想想这种推理,是哪跟哪的事,却硬是拉到一块里来。而《左传》一书还被后来帝制时代奉为经书,并垄断了中国二千多年的思想界,想起这些就倍感可悲。​​​

    史墨说后,第三位史官,也看了龟兆,认同是“遇水适火”的兆示。史赵也发表了自己的高论:“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不吉,不知其他。”

    前面已有两位同伙都说的结果一样,而史赵也不引经据典,直接来个龟象上的比喻。这龟兆“像河水涨满,不能游泳”。既然水大的不能游泳,而水又是指宋国了,那么就不能得罪宋国,落脚点也就是不能救援郑国。救援郑国,就是向宋国开战。这三位卜史所得的结论基本一样。前面两位卜史虽然没有直接说援不援郑国,其得出的结论是一样的。即宋国是水,齐国是火,水能胜火。若派兵救援郑国,就是与龟象里的涨水对抗,不会有利的。而到史赵直接点明,援郑是不利的。而不过史赵的理论根据是水大不能游泳。宋国是水,也就看作正是水势强大,援兵郑国,就是与强水开战,能有利吗?赵筒子听了三位卜史官的话,就是想出兵援郑,以免出现唇亡齿寒的结果。可龟占已得到"神启",自然也不敢违背已显露的"天机"。而郑国国君也想给宠臣一块封地,但已无地可封,只得听从宠臣的歪策,向宋国取地,自然是要出兵发生战争了。而结果取不来地不说,又打了败仗,且又被宋国的军队出兵攻打着。正如史赵说的:“郑国正有罪,不能救”。从这一句话上看,还有一点理性认识,还能够分辩出事非。可整个决断分析过程则是非理性的,其所得结果,自然也是扭曲的。

    赵鞅听过三位卜史对出兵援郑的议案给否决了。也许春秋时期出现的八卦筮术,认为是一门先进的“技术”。龟占后还要来一次“八卦”筮卜。赵鞅的一个谋士阳虎也就用春秋文本《周易》占筮,阳虎为主子筮出的是《泰》之《需》。

    首先认识一下阳虎是何许人也。阳虎也叫阳货。《论语》目录上就有“阳货第十七”这个名目。开篇内容是:“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这个要见孔子的阳货,孔子不愿见他,这人就送给孔子一只蒸熟的小猪。阳虎字叫货。孔子见阳货送来了礼物,也说不过去不去见他,就等阳货不在家时去回拜他。孔子心想,反正我去拜访过你,是你不在家,可不怨我。但偏偏孔子在去拜访阳货的路上相遇了。阳货就和孔子对起话来。阳货对孔子说:“来,我和你谈一谈”。接着又说:“自己藏着一身的本领,却听任国家一片迷乱,这能叫做仁吗?”阳货又接着自问自答:“不能,自己喜欢做官,却屡次错过机会,这能叫做智吗?”又自答道:“不能,时光在流逝,岁月不待人。”孔子说:“好吧,我准备做官了。”

    大概孔子已知阳货的为人品行,孔子无奈而塘塞阳货一句话。阳虎原是季孙氏的家臣(季孙氏,是鲁国掌握政权的贵族,鲁国的三桓之一。是鲁公少子季友的后裔),扶持季桓子,据有阳关(今山东泰安南),掌握国政,权势很大。后来他要废除三桓的势力,反被击败,出奔阳关,先到齐,后又经宋奔晋,为赵鞅的家臣。这做家臣的,就是谋士,看来是得会占筮术。

    《左传》记载了阳虎用《周易》替主子算一算该不该出兵援郑。“阳虎以春秋文本《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

    我们先把春秋文本《周易》里的“《泰》之《需》”说法格式附下:

    “泰,小往大来,吉亨。

    升: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明夷: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

    临: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大壮: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

    需: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大畜: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左传》一书里记的阳虎用春秋文本《周易》筮之与周太史用《周易》(即春秋《周易》文本)筮之的方法应是一样的。但周太史筮之是直接引用“《观》之否”里的一句“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来解说问卜者的身后命运。虽然阳虎也是用春秋文本《周易》筮之,筮出的是“《泰》之《需》”,但这“《泰》之《需》曰”的话,而是阳虎通过春秋《周易》文本《泰》里以《需》为繇题里的繇辞,并转换成阳虎的认为而说出的话来。不同于周太史是先直接引述出《观》里的“否”繇题里的一句繇辞,而进行解读陈完日后的命运。不过阳虎根据“《泰》之《需》曰”里的繇辞,同样联想出不能出兵援郑的结论来。

    春秋《周易》文本《泰》里以《需》作繇题里的繇辞内容是“帝乙归妹,以祉,无吉”。阳虎是通过“《泰》之《需》”里的繇辞转换成自己的话说出来。故不能认为,《左传》里记的“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的这些内容是《泰》里《需》繇辞中的内容。通过《左传》筮例的这种称法,“遇《观》之《否》曰”,或“遇《泰》之《需》曰”的引用内容来看,这不是后人认为的变卦形式,而是巫史用原创《周易》里名称做每卦中的繇辞名目。总之,这种“某之某曰”不是所谓的变卦形式,而是把原创《周易》改造成卦繇形式而出现的称法。这是“六·九”爻式前期的一种《周易》结构形式。否则《左传》里筮例所记的如“遇《观》之《否》曰”或“遇《泰》之《需》曰”里的内容,特别是以及引述《周易》里的某些篇章的句子直接用于说理时也是这种形式,按变卦说,则是解释不通的。

    阳虎用春秋《周易》文本筮出的是《泰》中的《需》繇辞。不过阳虎已把《泰》中的“需”繇辞对所卜问的援郑事情进行解说后变成自己的话说出来了。即“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这是把《泰》里的以《需》为繇题里的繇辞:“帝乙归妹,以祉,元吉。”而分解成他认为的“宋方吉,不可与也”的联想比类根据上。

    阳虎算出的“宋方吉,无可与也”的理由,正是通过用春秋《周易》文本筮出的《泰》中的《需》繇辞“帝乙是妹,以祉,元吉”中得出的"天机"。阳虎只用这《泰》里的一繇辞来解读是否出兵援郑吉凶可否。而没有运用《泰》里的“六联体”符号的“八种”取象,也没有运用《泰》里《需》(繇题)符号中的“八种”取象来做一凡出兵援郑的可否推论。而单用一条繇辞就看出“宋方吉,不可与也”的"天机"来。阳虎筮出《泰》卦中一繇辞(即排第五的繇辞)来断事情。巫史把春秋文本《周易》当成是筮卜之书,所以《周易》一书里的文章句子,被巫史当成筮卜的繇辞了。这阳虎是用《泰》里的《需》繇辞里的话解释出兵援郑于否的吉凶依据了。我们今天打开今本《周易》,看到《泰》卦里的第五爻辞已然是“帝乙归妹,以祉,元吉”,这是一字不差。

    原创《周易·泰》篇中出现的“帝乙归妹,以祉,元吉”,是作者在文章中引用历史事件来阐明事理。帝乙是纣王的父亲,帝乙把自己的女儿,也就是纣王的妹,嫁给周文王,这是一个历史上的联姻政治事件。

    《周易》里《泰》篇里引述历史上商朝与周族政治联姻的事件,来阐明论述的一个政治道理。《泰》篇讲述的是事物由小到大的发展道理,用现在哲学术语,就是讲“量变到质变”的事物发展过程。《周易》本初是在讲哲学道理。而春秋巫史见其有六十四画符号,就把《周易》改造成八卦筮书。把哲学文章割裂运用到筮术上,附会人事吉凶做为"神示"的依据了。

    作为赵鞅的家臣阳虎,也懂八卦筮术,在三位卜史用乌龟为主子进行龟占后。而阳虎又用春秋文本《周易》筮出《泰》卦中的《需》繇题中的繇辞。不过有此巧吗?刚好筮出六十四卦里《泰》里以《需》做繇题的这句繇辞吗?岂不是阳虎装模作样及信口开河故意说出这句繇辞呢?目的是打消主子援救郑国的计划。

    阳虎通过《泰》卦中的《需》繇辞而"推理"出不可援郑的“道理”来。阳虎不象周太史解卦时那么复杂,用八卦取象。而阳虎直接从《泰》卦中的一个繇辞内容联想出所筮问事情的吉凶结果来。若按算卦上的常习来说,对所卜问的问题是否出兵援郑,应看筮出的繇辞内容是吉,是凶,岂不是最直接的"神示"结果吗?而阳虎所筮出的繇辞是“帝乙归妹,以祉,元吉”,这"元吉"不正是兆示着一种上上大吉的好兆头吗?完全可以推定出兵援郑是大吉大利之事呀?可阳虎调转180度,却做出的是一个相反的推定,是不能出兵援郑。这阳虎应是从真对自己所卜问出兵援郑一事上而看占筮书的卦辞“元吉”,就应得出“元吉”的结果么?可阳虎把直接的比类联想套向了宋国,所以通过繇辞里所说的内容,就联想到宋国是微子启的后代。而微子启是帝乙的长子,“帝乙归妹,以祉元吉”,不就是帝乙的长子(微子启)也跟着“元吉”了吗?那么微子启的后代不也就跟着“元吉”了吗?那么宋国不是跟着就“元吉”了吗?因为宋国现掌权人,不是微子启的后代么?那么宋国以“元吉”,出兵援郑不是帮助打宋国了吗,自然自己就不会“元吉”了。虽然繇辞里是“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并没涉及微子启,可算卦得会联想,阳虎一联想也就想起了微子启,这逻辑不能说不严密。并且筮卜出的结论和三个卜史用龟占得出的结论是高度一致,都是不能出兵援助郑国,这赵筒子(即赵鞅)也就只能听命于龟筮了。

    由此而看,在史巫眼里只要有了一套六十四卦符号的这种卜筮工具,在这种卜筮工具上无论装进去什么内容的文字,都可以当占辞用来联想、附会卜问的人事吉凶了。无论分割装进去是《老子》,还是装进去《论语》,而在史巫眼里都能联想、比类、附会所卜问人事上的吉凶了。这就是中国古代八卦取象筮法,可说是中国古代非理性的奇特做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