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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大发现》(六十五)

    卷五:发现了《周易》学术

    第九节:唐朝孔颖达奉旨编注的《周易正义》,所对《易经》的学术方法

    唐朝前期(贞观年间),唐太宗李世民下诏统编儒家五经之书,称《五经正义》。奉旨中书侍郎颜师古校定五经文字,国子监祭酒孔颖达等撰写义疏。《五经正义》将“经文”与“注解”合而为一,再分别疏解。先疏经,后疏注。《五经正义》历时近三十年而修成刊行,以作为科举考试的标准教科书。

    而《周易正义》正是唐朝官方奉旨编篡《五经正义》的内容之一。是孔颖达以三国时魏国的王弼注《周易》,及王弼注《彖传》、《象传》、《文言》和晋代韩康伯所注《系辞》、《说卦》、《序卦》、《杂卦》为蓝本。孔颖达等人将王韩注合并,然后对《易经》(《周易》和《易传》)以及王韩所注进行疏解,形成了一部庞大的注疏文本来,以此成为唐代科举取士的标准教课书,体现了唐朝一统政治里再次看重儒家经典。因政治上的需要,恢复传统上的道统思想。这是唐帝国从汉亡及魏晋南北朝大分裂政治里所吸取的历史经验,又一次认识到儒学对王权统治的必要性。由此唐朝始真正把儒学放到重要的地位。

    唐朝编篡《五经正义》的目的应是明确的,即以儒学教化天下,而行统治之术。而尊儒得以真正的落实,所体现在以《五经正义》作为科举考试的指定教科书。

    那么,编篡《周易正义》的内容,有没有方针与核心呢?恐怕也是有的,否则为何选定王弼的"注"呢?这在"周易正义序"里孔颖达也说的明白。

    “今既奉敕删定,考察其事,必以仲尼为宗;义理可诠。先以辅嗣为本,去其华而取其实,欲使信而有征。”(现在奉诏删定,考察其内容一定以孔子为根本,它的义理才可以更好地诠释。先以王弼的注本为蓝本,去除浮华的而撷取它的精华,一定要做到信而有征。)大抵认为王粥注《易》的内容更接近儒家经义思想吧,就以王弼注《易》为蓝本,但孔颖达做"疏"时,是遵循了王弼的易学思想了,事实果真如此吗?还是看《周易正义》里的内容疏解与论说了,既是最好的答案,又是代表着唐代“易学”思想了。

    我们来看《周易正义》对今本《周易·乾》卦的卦辞给于的疏解。

    “(乾下乾上)乾,元、亨、利、贞。

    [疏]正义曰:“‘乾’者,此卦之名。谓之卦者,《易纬》云:‘卦者挂也,言县挂物象,以示于人,故谓之卦。’但二画之体,虽象阴阳之气,未成万物之象,未得成卦,必三画以象三才,写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象,乃谓之卦也。故《系辞》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是也。但初有三画,虽有万物之象,于万物变通之理,犹有未尽,故更重之而有六画,备万物之形象,穷天下之能事,故六画成卦也。此乾卦本以象天,天乃积诸阳气而成天,故此卦六爻皆阳画成卦也。此既象天,何不谓之天,而谓之“乾”者……“元、亨、利、贞”者,是乾之四德也。子夏传云:“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贞,正也。”言此卦之德,有纯阳之性,自然能以阳气始生万物而得元始亨通,能使物性和谐,各有其利,又能使物坚固贞正得终。此卦自然令物有此四种使得其所,故谓之四德:言圣人亦当法此卦而行善道,以长万物,物得生存而为“元”也。又当以嘉美之事,会合万物,令使开通而为“亨”也。又当以义协和万物,使物各得其理而为“利”也。又当以贞固干事,使物各得其正而为“贞”也。是以圣人法乾而行此四德,故曰“元、亨、利、贞”。其委曲条例,备在《文言》。”

    《周易正义》对"乾,元亨利贞"这几字给于疏证时,却用了近千文字。其一对"乾"之说,通过引经据典及阴阳爻画取象而阐述六画卦和三画八卦之来历,再引申到天地之大道理上。而对"元亨利贞"四字遵循儒家的四德之说。但通过上千字而疏证这五个字,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看到《周易正义》其文里的这种注疏经文方法,一句几个字的话,而附加上的注释及疏证就会有上千字的说法来。就知道啥叫"微言大义"与"皓首穷经"了。即使用上千字的注疏《乾》里的这几字,那么,对这几个字就明白真义了吗?然未必能明白是何意。

    而通过《周易正义》对《乾》卦辞的疏证,而明白编篡《周易正义》的指导方针目的。就是《周易正义》序里所言那样无疑,“必以仲尼为宗”。在对这几个字的疏证过程,不凡多次引用《易传》里话来论说之。虽然也引用了《易纬》里的说法,在疏证者看来并不违背“孔子”的易学思想,因为在帝,里把《易传》看成是孔圣人的言语。通过对《乾》卦辞疏证过程,以引用所认为孔子所著《易传》为一条红线贯穿疏证《周易》之中(以经解经),即以认为是孔子的易学思想为疏证《周易》义理之中。当然在对本是经文的《易传》进行疏证时,则另有红线贯穿。

    我们再看《周易正义》里对《乾》卦里的第一爻做的"疏"。

    “初九:潜龙勿用。

    《文言》备矣。

    [疏]正义曰:居第一之位,故称“初”;以其阳爻,故称“九”。潜者,隐伏之名;龙者,变化之物。言天之自然之气起于建子之月,阴气始盛,阳气潜在地下,故言“初九潜龙”也。此自然之象,圣人作法,言于此潜龙之时,小人道盛,圣人虽有龙德,于此时唯宜潜藏,勿可施用,故言“勿用”。张氏云:“以道未可行,故称‘勿用’以诫之。”于此小人道盛之时,若其施用,则为小人所害。寡不敌众,弱不胜强,祸害斯及,故诫“勿用”。若汉高祖生于暴秦之世,唯隐居为泗水亭长,是勿用也。诸儒皆以为舜始渔于雷泽。舜之时,当尧之世,尧君在上,不得为小人道盛。此“潜龙”始起,在建子之月,于义恐非也。第一位言“初”,第六位当言“终”;第六位言“上”,第一位当言“下”。所以文不同者,庄氏云:“下言初则上有末义。”故《大过·彖》云:“栋桡,本末弱。”是上有末义“六”言“上”,则“初”当言“下”。故《小象》云:“潜龙勿用,阳在下也。”则是初有下义,互文相通,义或然也。且第一言“初”者,欲明万物积渐,从无入有,所以言初不言一与下也。六言“上”者,欲见位居卦上,故不言六与末也。此初九之等,是乾之六爻之辞,但乾卦是阳生之世,故六爻所述,皆以圣人出处讬之,其馀卦六爻,各因象明义,随义而发,不必皆论圣人。他皆仿此。谓之“爻”者,《系辞》云:“爻也者,效此者也。”圣人画爻,以仿效万物之象。先儒云,后代圣人以《易》占事之时,先用蓍以求数,得数以定爻,累爻而成卦,因卦以生辞,则蓍为爻卦之本,爻卦为蓍之末。今案:《说卦》云:“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三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系辞》云:“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又《易乾凿度》云:“垂皇策者牺。”据此诸文,皆是用蓍以求卦。先儒之说,理当然矣。然阳爻称“九”,阴爻称“六”,其说有二:一者《乾》体有三画,《坤》体有六画,阳得兼阴,故其数九,阴不得兼阳,故其数六。二者老阳数九,老阴数六,老阴老阳皆变,《周易》以变者为占,故杜元凯注襄九年《传》遇《艮》之八,及郑康成注《易》,皆称《周易》以变者为占,故称九、称六。所以老阳数九,老阴数六者,以揲蓍之数,九遇揲则得老阳,六遇揲则得老阴,其少阳称七,少阴称八,义亦准此。张氏以为阳数有七有九,阴数有八有六,但七为少阳,八为少阴,质而不变,为爻之本体。九为老阳,六为老阴,文而从变,故为爻之别名。且七既为阳爻,其画已长。今有九之老阳,不可复画为阳,所以重钱,避少阳七数,故称九也。八为阴数而画阴爻,今六为老阴,不可复画阴爻。故交其钱,避八而称六。但《易》含万象,所讬多涂,义或然也。”

    首先,《乾》卦辞后面的“《文言》备矣”,这是王弼所做的"注",意指对"乾卦符号及卦辞"《文言传》已讲述尽了,就省略不再解释了。

    其后是孔颖达用上千的文字对其展开的"疏",可分以下几个方面的说法。

    ①用阴阳说爻画符号及用"九"道理。

    ②用汉象数里卦气月建之说"初九潜龙",并引出小人、君子道德之说法,及引出历史人物故事,汉高祖、舜、尧。

    ③爻位之说。

    ④引用《易传》里的《说卦》、《小象》、《系辞》诸说。

    ⑤阐述《易》占,引用《说卦》与《系辞》里的蓍龟诸说,以论《周易》变占筮法。并引述《左传》里卜筮例子上遇"艮之八",来讲述筮法上的老少阴阳八卦之术。

    这里对第一卦爻之说,却用的是八卦算卦上的东西,哪里是在疏证儒家的义理呢?这岂能说是遵循孔子的易学思想吗?不过这在孔颖达看来并没有违背"经"义,因《易传》也是被尊为儒家的经书之一。故引用《易传》,正是以"经"解"经"的方针。

    唐代人是不曾见过先秦佚文《易传·要》里孔子发出强有力的理性易学之声。

    这种疏《周易》的方法,如何能够成为帝国学子们科举入仕的教课书呢?学子们能看懂对一句爻辞里几个字,而疏解出上千字内容吗?让帝国的科举入仕去读圣贤之书的学子们何言以堪呢?

    接下来我们再看《周易正义》对《乾》第二爻做出的"疏",因第二爻辞本有王弼做过的"注",孔颖达编《周易正义》时,是以王弼注《周易》为蓝本,不但对"经"进行疏证,而且对"注"也进行了疏证。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注)出潜离隐,故曰“见龙”,处于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则不彰,三则“乾乾”,四则“或跃”,上则过亢。“利见大人”,唯二、五焉。

    [疏]“九二”至“利见大人”。○正义曰:阳处二位,故曰“九二”。阳气发见,故曰“见龙”。田是地上可营为有益之处,阳气发在地上,故曰“在田”。且一之与二,俱为地道,二在一上,所以称“田”。“见龙在田”,是自然之象。“利见大人”,以人事讬之,言龙见在田之时,犹似圣人久潜稍出,虽非君位而有君德,故天下众庶利见九二之“大人”。故先儒云:若夫子教于洙泗,利益天下,有人君之德,故称“大人”。案:《文言》云:“九二德博而化。”又云:“君德也。”王辅嗣注云:“虽非君位,君之德也。”是九二有人君之德,所以称“大人”也。辅嗣又云:“利见大人,唯二五焉。”是二之与五,俱是“大人”,为天下所“利见”也。而褚氏、张氏同郑康成之说,皆以为九二利见九五之大人,其义非也。且“大人”之云,不专在九五与九二,故《讼卦》云:“利见大人。”又《蹇卦》:“利见大人。”此“大人”之文,施处广矣,故辅嗣注谓九二也。是“大人”非专九五。

    ○注“处于地上”至“唯二五焉”。

    ○正义曰:“处于地上,故曰在田”者,先儒以为重卦之时,重于上下两体,故初与四相应,二与五相应,三与上相应。是上下两体,论天地人各别,但《易》含万象,为例非一。及其六位,则一、二为地道,三、四为人道,五、上为天道。二在一上,是九二处其地上,所田食之处,唯在地上,所以称“田”也。观辅嗣之注意,唯取地上称田,诸儒更广而称之,言田之耕稼利益,及于万物,盈满有益于人,犹若圣人益于万物,故称“田”也……但《易》论象,复、临二卦,既有群阴见象于上,即须论卦之象义,各自为文。此乾卦初九、九二,只论居位一爻,无群阴见象,故但自明当爻之地,为此与临、复不同。”

    《周易正义》在编排对《周易》注疏上,唯对《乾》卦编排上是把解释其卦爻辞的《易传》里的《彖》与《象》排在卦爻辞的最后面,并不是混编在卦辞后和每爻后。为何这种编排法?是按王弼注的这种排法。为何王弼是这样?可能是先把属《易传》解释《周易》的话按排在卦爻辞最后,先注解每卦里的卦爻辞后,再集中注释属解释卦爻的《易传》里文。但从第二卦起又把属《易传》里解释卦爻的《彖》、《象》文混编排到卦辞与每爻辞后面。也许王弼没来得及更改《乾》里的排法就去世了,就这样出现两种不同的编排格式传至唐朝被孔颖达编疏《周易正义》所遵循了。

    从对《乾》里的第二爻,王弼的解释,是对"见龙"到"在田"的解释,也是从爻位上说的,并引出“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的儒家道德之说。王弼的注释简捷不繁杂,并排斥"汉象数易学"。而《周易正义》对王了弼注却是个繁杂无序,一小段话却用上千字去疏解,并用的是汉象数去解说。

    孔颖达而对这一爻里的爻画和爻辞进行的"疏",自然是从阴阳说起,再联系出对"爻辞"的一番说法。其中,不忘引用《易传》里的诸种说法,但能否理解了“见龙在田,利见大人”这句话吗?

    孔颖达在对王弼"注"的解释上,又进行了解释(疏)。即对“处于地上至唯二五焉”的“正义曰”内容。是通过"汉象数"说无疑,用汉象数说里的"卦体、爻位、十二月卦"等论说,再引出不伦不类的所谓儒家之说。这种"疏"王弼"注",并引用"汉象数"去说,本不与王弼的易学思想相符合。

    孔颖达疏证王弼"注"说时,自然还不能离开本是经文《易传》里的思想(如《周易正义》:“正义曰:‘王弼云: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者……《经》既云‘五十’,又云‘其用四十九’也。”由此处的说法“《经》既云"五十",又云"其用四十九"也”。足以证明在帝制时期里不但《周易》是经,而且《易传》也是经),因那是一条贯穿于"疏"经上的总路线。所以引用《小象》、《文言》文论证一番。如此说法,谁能否看懂"疏"出的意思呢?谁能读懂这种晦暗不明,繁杂无序的话语。

    王弼注释《周易》虽没有完全抛开象与数,但王弼始终遵循《易传》(《彖》、《象》《文言》)里早期解释《周易》义理的大道上,并不对认为不符合《周易》思想的《系辞传》及带“卦”的《易传》文。帝制时期注《易》的学术上,唯王弼义理释《周易》的杰出易学人物。但孔颖达编《周易正义》,虽标榜王弼注易本,而实质背离王弼的易学宗旨。

    总之,在对今本《周易》经文疏解上是以经(《易传》)疏经(《周易》)为宗旨。而且对"注"的疏解也是以经(引用经书《易传》)为宗旨。虽以经疏经,但所疏内容,是重"汉象数"易学,而轻王弼易学,并且是遵循了《易传·系辞》里的宗旨,既亦筮亦理的去"疏"今本《周易》的。

    那么,在对《易传》经文疏解上,是何为宗旨呢?

    从《周易正义》注疏编排内容来看,首先编排上比较复杂混乱,本是一部言语简练,思想内容并不复杂的《周易》一书,而被注释的注释,变得越来越复杂而难懂了。其次是要说明的是,自西汉武帝后的帝制时期里"易学",均是《易经》(《周易》与《易传》,严格的说是三种内容,①伏羲的卦符号②文王的卦爻辞③孔子的《易传》)的学术。即《周易正义》虽名称为《周易》,而实质是包括了《易传》,正确称法应为《易经正义》。再者总览《周易正义》里对《彖》与《象》文的解释,基本遵循《易传》里《彖》、《象》义理和结合王弼注易的义理思想来对《彖》与《象》进行的再解释。对属《易传》里解释《周易》的《彖》与《象》的解释(疏),主旨是遵循《彖》与《象》里的儒家义理,已然体现的是"以经解经"方针,但这里的以经解经方法,应区别于解释"卦爻画"时的以经解经方法。因本是经的《易传》内容,可分为两种观念对得《周易》。一种是儒家义理,如《彖》、《象》、《文言》;另一种是亦筮亦理和神秘思想,如《系辞》与《说卦》。

    我们再来看《周易正义》对本是《易经》内容之一的《易传》里的《系辞》中的筮术解释。

    如“[疏]正义曰:‘大衍之数’至‘祐神矣’,此第八章,明占筮之法、揲蓍之体,显天地之数,定乾坤之策,以为六十四卦,而生三百八十四爻。”

    此段话是《周易正义》对《系辞》里“大衍之数”到“可与佑神矣”这一段说法的总述,而下面分而解释。从这总述来看,已明确认为是讲占筮之法的,即现在说的算卦算命方法。

    如:“《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说明:上面这段说是《系辞》文。这《系辞传》里文句,是对今本《周易》亦筮亦理上最早的论述,也是《系辞》作者不明就里的错误说法。汉又做为经书为圣人言而被传承下来。)

    “此四者存乎器象,可得而用也。”

    (说明:韩伯康对上面《系辞》文作的注释。)

    《周易正义》进行的疏:“‘《易》有’至‘其占’。○正义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言《易》之为书,有圣人所用之道者凡有四事焉。‘以言者尚其辞’者,谓圣人发言而施政教者,贵尚其爻卦之辞,发其言辞,出言而施政教也。‘以动者尚其变’者,谓圣人有所兴动营为,故法其阴阳变化。变有吉凶,圣人之动,取吉不取凶也。‘以制器者尚其象’者,谓造制形器,法其爻卦之象。若造弧矢,法睽之象,若造杵臼,法小过之象也。‘以卜筮者尚其占’者,策是筮之所用,并言卜者,卜虽龟之见兆,亦有阴阳三行变动之状。故卜之与筮,尚其爻卦变动之占也。”

    这是孔颖达对《系辞》里“《易》有至其占”那段话作的"疏"。总之,是归结到《周易》有占筮一焉的功能。孔颖达通过“以卜筮者尚其占”的解释“策是筮之所用,并言卜者,卜虽龟之见兆,亦有阴阳三行变动之状。故卜之与筮,尚其爻卦变动之占也”,说明孔颖达无疑继承《系辞》经文里筮术之说的衣钵。

    而《周易正义》里对《系辞》文解释上还有不少的占筮与通神明及神秘说法。

    从《周易正义》一书里对《系辞》里属占卜筮术上的解释,无疑说明以孔颖达为主编者,是把今本《周易》看成亦筮亦理的经书了。并且从前章孔颖达对《周易》卦爻象上的解释来看,也是从八卦筮术解释。

    总之,《周易正义》一书所体现的易学思想,有其三,一是《易传》里的义理思想。二是王弼的义理思想。三是《易传·系辞》和汉象数里的筮术思想。总的是把《易经》(《周易》与《易传》)亦筮亦理的进行了解释。

    在总览《周易正义》的易学思想,相比于王弼注《周易》,无疑更一步正明王弼注《周易》的易学思想伟大性。其伟大在于王弼不杂用筮去说《周易》。他却是继真孔子真正的《周易》学术思想观,这种观念正是来自于《易传》里解释所谓卦爻辞的《彖》与《象》的儒家易学思想。因王弼注《周易》,也始终是围绕着《彖传》与《象传》释《周易》的方法。王弼不对《系辞》和带"卦"字《易传》文作注,说明王弼的易学思想所在,真真是把今本《周易》看作儒家的义理文章,而不是卜筮之书。虽然王弼所注《周易》,并不符《周易》真本义,因《周易》原本是为君子讲述的"修身、齐家、治国"的政治道理,但王弼的易学思想是整个《周易》学术史上,是继《彖》、《象》后最理性,独一无二的义理释《周易》者。

    而且王弼所著的《周易略例》,是属言如何认识与解《周易》的方*论。却是义理看待《周易》,而不杂半字筮说,能有如此的理性看待今本《周易》,在整个帝制时期里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而从孔颖达的易学观来看是对《易传》及汉象数易学以来(至唐)上的易学思想是个兼收并蓄。

    虽言“必以仲尼为宗”,“以辅嗣为本”(王弼字辅嗣)。并赞美“唯魏世王辅嗣之《注》独冠古今”,可实际对《易》(周易与易传)的疏解上是兼收并蓄前人的《易》说。虽然是以《易传》(认为孔子作)为宗,自然是亦筮亦理去解释今本《周易》;也自然兼收并蓄汉至唐象数易学上的说法,既有从义理,又有从筮术上说之。

    对唐朝来说,无论上至皇帝,下至奉旨编篡《周易正义》的主编孔颖达,在面对《易经》(今本《周易》与《易传》)文本,谁又能给定出个调呢?即如何为宗旨与核心呢?在面对被圣人(把《易传》说是孔子作)说成有算卦功用的今本《周易》,又是亦筮亦理之说的《易传》,在孔颖达的主管下还能编出超前人诸学的说法么?只是对前人诸学上有所取舍之分而已。并无什么创新与突破,在帝制时代里本身也不可能。即不可能违背圣人的说《易》方法,只有进一步树立儒家的圣人说《易》思想了。其宗旨是遵循《易传》的解《易》思想。这是一条红线。故在疏解《周易》时不凡引用《易传》文则为主线,其他《易》说则为次,主次是分明的。

    在帝制时期里的易学上,谁又能以何标准分辨出谁说的对与错呢?这正是孔颖达兼收并蓄易学上诸说的原因所在。

    无论对易学上的分派象数与义理,但两者并没有严格的界线,实乃是象数里有义理,义理里有象数。即使抛开象数而尊崇王弼的义理去释《周易》,又焉知《周易》是讲什么义理的书吗?但不否定与亦筮亦理者去解释今本《周易》者相比,无疑王弼的易学思想是理性与进步的。

    正是《周易》所用传下的那套符号用之排序,而导致春秋时史巫错把《周易》卜筮用。也正是《周易》里所用那套符号及篡改成卦爻格式导致帝制时《周易》学术上的错中错的根由。

    自史巫错把《周易》当卜筮用,自此《周易》学术史,即一部易学史,再也不是《周易》的真本义。特别是以今本《周易》的学术史,无疑是卦爻学术史,谁又能拋开卦画符号与爻画阴阳爻位去说《周易》呢?纵使王弼也无能为力。

    原本是人类文明史上最早和最伟大的一部政治哲学《周易》,被阉割(史巫用于卜筮)蹂躏(后人的象数易学)的不成样子。

    总之,一句话,把《周易》演义成既是说理,又能算卦,却成为唐代官方指定为科举考试上的教课书之一。

    若不是伟大的孙中山把帝制统治给推翻及新文化运动,我们今天的学子们已然被这官定的教课书之一的既卜筮又神秘的东西充塞其头脑,而摧毁其价值观与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