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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三十四)

    三十二、《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恒》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巽下震上)恒:亨,无咎,利贞。

    虞翻曰:恒,久也。与《益》旁通。《乾》初之《坤》四,刚柔皆应,故“通,无咎,利贞”矣。

    郑玄曰:恒,久也。《巽》为风,《震》为雷,雷风相须而养物,犹长女承长男,夫妇同心而成家,久长之道也。夫妇以嘉会礼通,故“无咎”。其能和顺干事,所行而善矣。

    “利有攸往。”

    虞翻曰:初利往之四,终变成益,则初四二五皆得其正,终则有始,故“利有攸往”也。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侯果曰:浚,深。恒,久也。初本六四,自四居初,始求深厚之位者也。位既非正,求乃涉邪。以此为正,凶之道也。故曰“浚恒,贞凶,无攸利”矣。

    九二:悔亡。

    虞翻曰:失位悔也,动而得正,处中多誉,故“悔亡”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荀爽曰:与初同象,欲据初,隔二。与五为《兑》,欲悦之,隔四。意无所定,故“不恒其德”。与上相应,欲往承之,为阴所乘,故“或承之羞”也。贞吝者,谓正居其所,不与阴通也。无居自容,故“贞吝”矣。

    九四:田无禽。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虞翻曰:田为二也。地上称田,无禽,谓五也。九四失位,利二上之五,已变承之。故曰“田无禽”。言二五皆非其位,故《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虞翻曰:动正成《乾》,故“恒其德”。妇人谓初。《巽》为妇。终变成《益》,《震》四复初,妇得归阳,从一而终,故“贞妇人吉也”。《震》,《乾》之子,而为《巽》夫,故曰“夫子”。终变成《益》,《震》四从《巽》,死于《坤》中,故“夫子凶”也。

    上六:震恒,凶。

    (《象》曰:震恒在上,大无功也。)

    虞翻曰:在《震》上,故“震恒”。五动乘阳,故“凶”。终在《益》上,五远应,故“无功也”。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恒》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共有四家,依然汇编虞翻的注释多。

    我们来看侯果(生卒年不详)对所谓初六爻辞:“浚恒,贞凶,无攸利”的注释。

    侯果的注释是:“浚,深。恒,久也。初本六四,自四居初,始求深厚之位者也。位既非正,求乃涉邪。以此为正,凶之道也。故曰"浚恒,贞凶,无攸利"矣”。

    侯果的注释,既有对字意的注释,也有从“象数”给出的说法。如“浚,深。恒,久也。”这是从字意上的注释。侯果又说的“初本六四,自四居初,始求深厚之位者也。位既非正,求乃涉邪。以此为正,凶之道也。故曰"浚恒,贞凶,无攸利"矣”。这既是以“象数”里的爻位阴阳数去解释,又是以《小象传》说法影响的说法而已。《易传·象》文说:“凌恒之凶,始求深也”。侯果是依《象》曰,照葫芦画瓢。只不过候果把《象》文里说的“求深”两字,又通过爻位之说再引申出一番说法,侯果那种说法以为是“故曰"浚恒,贞凶,无攸利"矣”的来历。

    而“浚恒,贞凶,无攸利”其中的“浚”字通假,意思是“止”,“退”。“恒”是指恒守道德而讲的。“浚恒”:意思是不能坚持道德品行。本句意是:若不能坚守道德,其结果就是坏事情,也没有什何有利事情的。这自然是“贞凶,无攸利”的坏结果了。这句在《周易·恒》里开篇内容是从不能“恒守道德”的不利一面来论述的,此句应通篇考虑在篇中的意思,而通篇的中心是“恒其德”。那里有什么“六四”爻位“正邪”之说呢?

    我们再看对所谓九三爻辞内容“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的注释。

    荀爽的注释是:“与初同象,欲据初,隔二。与五为《兑》,欲悦之,隔四。意无所定,故“不恒其德”。与上相应,欲往承之,为阴所乘,故“或承之羞”也。贞吝者,谓正居其所,不与阴通也。无居自容,故“贞吝”矣。”

    看荀爽注释里出现的三个“故”说,是荀爽从卦象爻数里穿凿附会出“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这三句话的来意。

    如荀爽说的“与初同象,欲据初,隔二。与五为《兑》,欲悦之,隔四。意无所定,故"不恒其德"”。

    这荀爽既通过卦爻里初爻、二、四、五爻之说,又通过卦说上的互卦所得《兑》卦取象之说,而言之确凿的就认为是“不恒其德”了。这说法真是荒诞不经。

    而对《周易》里的“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这句话,早在《论语》一书里记载孔子所引用,而阐述事理运用的恰到好处。为何《周易》里的文辞在“象数派”手里就变成穿凿附会、荒诞不经的说法了呢?

    3、附录:

    (1)附录《周易·恒》历史上的三种不同文本

    ①《周易·恒》原创文本格式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浚恒,贞凶,无攸利。悔亡。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田无禽。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振恒,凶。

    ②《周易·恒》春秋文本格式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豫:浚恒,贞凶,无攸利。

    小过:悔亡。

    解: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升:田无禽。

    大过: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鼎:振恒,凶。

    ③今本《周易·恒》内容格式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九二:悔亡。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九四:田无禽。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上六:振恒,凶。

    (2)附录《周易·恒》原创文章译解

    (原文)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浚恒,贞凶,无攸利。悔亡。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田无禽。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振恒,凶。

    (译文)

    三十二、长久保持道德操守,通达顺利,不会有过失,更有利于未来,长久都有利可行。

    不能坚守道德操守,这是有害的,也没有什么利可图。(不守道德操守的以往那种做法)应当消除掉,若不能长久的保持品德操守,是要承受耻辱的,未来也是有危害的。如田猎不见了飞禽走兽,(那是没有存养的环境)。只有长久遵守道德操守,才是正道,是妇女之道,吉祥;而男人不受妇德的约束。若道德操守变动无常,是有灾祸的。

    (解说)

    “恒”:长久,经常。本篇的题目内容是“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这就是本篇的论题。是什么恒常的东西,能如此的带来如此之多的好处呢?即“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的诸多好处。那就是本篇里出现的“德”说。也就是“恒其德”,才能带来如此之多的好结果。本篇实则是为妇女树立道德之规矩。而本篇出现的两个“德”字,又是占《周易》一书里一共出现四个“德”字的一半。通过本篇对“德”字的表述的内容来看,这“德”是专为妇女而论,是为妇女而设,即妇女应遵守的妇德行为。这里的“德”不是针对男人讲述的品德修养。《周易》里讲述的“德”,与《尚书》里所讲的“德”不是一个含义,也与后儒所讲的“道德”指向的主体对象不同。《周易》里所讲的“德”是针对妇女而论。本篇的“恒”就是指妇女应永远坚守妇道之德。妇女坚守了妇德,才会有那么多的好处,即“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这就是本篇立论的内容。

    “浚恒,贞凶,无攸利。”

    “浚”:通假,意思是“止”,“退”。“浚恒”:意思是不能坚持道德品行。若不能坚守道德,其结果就是坏事情,自然是“贞凶,无攸利”的坏结果了。这开篇内容是从不能“恒其德”的不利一面来论述。

    “悔亡”这两个字应是一个段落内容。从字意上讲是“悔恨消失了”,这是承上段之意,既然“浚恒”是“贞凶,无攸利”的事情,而应遵守的是长久坚持道德操守。反对的是“浚恒”,即不能坚守道德操守。那么,跟着出现的“悔亡”,这是表示改变“浚恒,贞凶”的局面。“悔亡”之意,就是纠正了过失。

    “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羞”:羞惭,耻辱。“吝”:吝惜,耻辱。本段是进一步强调,若不能长久坚持道德操守,那就会蒙受耻辱,对未来也是有害的。

    “田无禽。”

    本段是借打猎不见猎物来比喻事理。若没有了道德操守做规范,就如同田猎不见飞禽走兽。这里用“田无禽”来比喻失去了道德操守,就没有了固守人心的东西了。这是“不恒其德”的结果。

    “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夫子”:男子,丈夫,老师。

    本段的意思是“只有长久遵守道德操守,才是正道,是妇女之道,吉祥;而男人不守妇德的约束。”这里的“恒其德”是针对妇女讲的妇德,而不是让男人遵守像妇女坚守的道德操守。不过这里并没有具体的内容,如妇德的内容包括哪些,没有说明。但后来却发展处一整套束缚妇女的礼教,如从一而终,而男人则可三妻四妾,并没有像妇女的那种道德上的约束。而本篇的“德”,就是给妇女设定的道德规范,不是针对男人而讲的道德理念。而男人若像女人那样守妇道,给出的判词是“凶”,这是有害的结果。这里反映了男尊女卑意识。无疑“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开辟了男女不平等理论先河。因为“男尊女卑”意识本是王权专制文化的基石。

    本篇里所讲的“恒其德”是指妇女应长久遵守的道德准则,这是先儒为妇女构建的道德规矩,妇女是不能逾越礼教规矩。《周易》时代之后,逐步发展完善对妇女约束的礼教制度。特别是后封建社会里的礼教制度,确如鲁迅先生所言,是“吃人的礼教”。这里所讲的“恒其德,贞,妇人吉”,是对妇女设立的妇德规矩,而不是讲普遍意义上的道德准则。因《周易》里构建的具有普世的道德理念是“孚”,而不是“德”。

    “振恒,凶。”

    “振”:变动无常。这最后的句子依然是强调遵守道德操守不能变动无常,否则其后果就是凶险的。

    本篇里出现的两个“德”,其意不是作为人的普遍道德价值理念所遵循,而是特指妇女遵守的道德准则,即妇女的妇德操守。这无疑体现了“男尊女卑”时代的文化与价值观,这说明西周时期凸显了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象。而这种“男尊女卑”意识正是农耕文化成熟的标志。妇女要保持妇道上的操守品德,而这种“德”,对男人(夫子)来说是不适用的。这种尊卑观念,也终于到后儒那里发展出“天尊地卑”的这种理念,而为帝王专制等级秩序制度服务所寻找出的理论依据。“天尊地卑”正是儒家倡导的伦理尊卑政治秩序的道德核心,而这一道德核心贯穿于后封建社会里两千多年的思想界。

    本篇里有一段话,曾出现在《论语》里。即“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这句话。《论语》里有记述孔子的一段话,是这样的:“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其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这一段话,可分三层意思。第一是孔子引用南方人的话,即俗语说的“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这里的“巫”与“医”,都是为人服务的占卜师和巫师,巫医者。用现在的话说,这都是有特殊职业身份的人,所以,这些人一定要有职业道德操守,否则就成为了祸害人的人精了。因这些人若没有了职业道德,也就成了图谋人们钱财的便利捷径了。孔子这里引用南方人的常言来说明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而孔子的道德观是普世的。

    第二层的意思,是孔子又引经据典来进一步说明道德的重要性。这孔子引用的“不恒其德,或承其羞”,正是出自《周易·恒》文里的句子。这是说“不能如一的坚守道德准则,是会蒙受耻辱的”,孔子引用这句话是强调道德的重要性。但这句话在引用时,却没有指明出处。古代虽不讲版权,但按习惯,先秦的诸子文章有不少引用《诗》与《书》里的文章时,皆言“诗曰”,“书曰”。虽《论语》里没有按习惯上用“《周易》曰:”或“《易》曰:”。但这“不恒其德,或承其羞”,在孔子眼里分明是讲道德的道理文章,而不是什么卜筮的占辞。我们在另著“《周易》哲学解读”一书里,论述过孔子没有把《周易》看成是卜筮书,而认为是义理之书。然而,这《论语》里所引用《周易》一书中唯一一句话,却不点明出处。这说明在孔子的弟子眼里,《周易》是不上台面的筮书,故其弟子们在编篡《论语》时,才不讲出处。这也表明唯孔子看懂了《周易》一书的性质,而其弟子当然无法与老师的睿智相比了。

    第三层意思,是“子曰:‘不占而已矣’”。不占而已矣”是孔子晚年读《周易》读出的心得体会。“不占而已矣”反映了孔子对《周易》一书重要的认识突破。

    孔子的这句话应正确的解读应是:“孔子说:‘南方人有句常言,人若是没有了恒德,就不可以用他做巫医。’这句话说的太对了。‘人要是不能长久保持品德操守,是要承受其耻辱的’。孔子说:‘(人有了恒德),不但不去占卜,反而停止了(占卜这种事情)啊!”

    这才是意义完整的表述,也是孔子好《易》而得出的真实心得体会。道德彰显了,占卜也就停止了。

    先秦佚文帛书《易传·要》里记载伟大孔子所发出的理性声音:“德行亡者,神灵之趋;智谋远者,卜筮之繁”。“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义焉求吉,故卜筮而稀。”

    孔子既反对卜筮,又反对把《周易》当卜筮用。孔子认为《周易》是“夫《易》,刚者使知惧,柔也使知刚,愚人为而不妄,渐人为而去诈。”

    而《周易》里的《革》篇,也正是强调人有了爱的道德信念,占卜就没有了用处。以爱的普世价值观的建立,去取代占卜,就是《革》篇里的“未占有孚”的含义。《周易》是反对占筮卜问,而倡导的是“有孚”(爱)理念,来作为立国的根本。孔子是继承与发展了《周易》的哲学思想,也是把道德建设作为取代巫术迷信的倡导者,这却是孔子的伟大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