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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与《周易》(十)

    第一讲:《左传》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第一筮例的起筮方法与解筮方法

    第三节

    我们也通过“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说法,来排演一下起卦的方法过程。

    揲蓍之法是利用左手的手指间,将蓍草挂在手指间来计算排演起出六十四卦里的某一卦来。刚好在食指与小指之间有三个夹封,来夹放蓍草,具体的演算起卦是这样的,有几个基本的步骤:

    第一步

    按《易传·系辞》云:“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

    即用五十根蓍草从中抽出一根放到一边(一根代表着“太极”),尔后用49根蓍草随意分成两撮,就是49根草茎一分为二。一半夹在食指与中指中间,另一半夹在无名指与小指中间。这就象征太极分两仪,也象征混沌初开,有了天地。

    第二步

    “挂一以象三”

    就是把分成的这两撮草棍其中的任一撮里抽出一根,夹在中指与无名指的中间,来象征人。因有天、地,而后有了人,天、地、人全有了。这就是“挂一以象三”,这个“一”就是表示人。“挂一以象三”,就是从天地之中分出人来,以象征天、地、人三才齐全。这也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道理。古人算卦与做学问的思维方法是一样的,是比类联想法,即原始思维。

    第三步

    “揲之以四以象四时”

    揲四,就是说把这两撮草棍,分别按四个一组,把它分出来。即把夹在手指上左右两边的蓍草,四根四根的分出来(揲:《说文》阅持也。意用手持而分数)。实际是一边一撮蓍草的总数除以四,除尽的话,把余数作四,除不尽的余下几根,就把余下的蓍草夹在象征人的一组里。而除尽的,也要拿出四根夹在象征人的一组里。假定象征“天”的一组蓍草是24根,除以四,没有余数,就从象征“天”的一撮蓍草里拿出四根夹在象征人的里面。为何要“揲之以四”呢?在中国的黄河流域所见到的天地下,一年有四季的变化分明。这是有天地模仿到四季,故要四根四根向外拿,叫“以象四时”。古人的思维是停留在直观,感性的认识上,即比类联想的思维方式上。把“比体”与“喻体”也看成能产生因果关系了。而那种因果关系的媒介就是“神灵”的作用。从“大衍之数”表述来看还不知道用四除。而是一种笨办法,以次四根四根的向外数。一撮蓍草茎,四根四根的向外拿,拿尽了的话,就拿四根蓍草放在“人”组里。若剩下不够四根了,余下的蓍草也放到“人”组里。

    再将另一边象征“地”的一撮蓍草,也是四根一组向外拿(现在的简便方法就是数一数除以四就可以了),刚好除完,还是要拿四根放到象征“人”的里面。若四根四根向外拿时,剩下还不够四根的蓍草,就把剩余的蓍草无论是一,还是二,三根蓍草就放到象征“人”的蓍草中去。

    实际上这种分法,结果只有两个数目,除尽的“天”、“地”数,象征“人”的数目,只能是“九”(因象征天,地的左右的俩撮都以四除尽的话,一边拿出四根,共八根,再加上事先从49根里拿出的一根,一共是九根)),除不尽也只能出现“五”这个数目,没有其它数目了(如把四十九根草茎随意一分为二。出现两撮蓍草,各夹在左手上的两边手指里,再任意从左边,还是从右边的那撮蓍草里抽出一根夹在手指中间。这就叫‘天,地,人’都出现了。四十九抽出一根象征“人”。只剩下48根,假若一边是30根,那么另一边就是18根。18根除四,余数是二,把余下的2根蓍草放到“人”的象征里。而另一边30根蓍草除四,余数也是二。也把余下的2根蓍草放进“人”数量。这样象征人的蓍草总共是5根。除不尽的数,只能得到“五”的数目)。

    以49根蓍草通过以上的推“衍”,最后所出现的数目不是“九”就是“五”,但最终目的不是要得到“九”与“五”的数字,而是还要接着继续推“衍”。

    第四步

    “归奇于扐以象闰”

    “归奇于扐”。归,就是归纳;扐,就是指余数。就是把“挂一以象三”里的“挂一”的那个“一”,与“揲之以四以象四时”里的“揲四”之后所余下的两个余数“归奇”(即相加在一起不是“九”,就是“五”)在一起。“归奇”之数(几根蓍草)就从“大衍之数”所用的“四十有九”里面减去,就是剩余之数(扐(lè),就是指余数)。接下来还要以“第一变”的“余数”进行“第二变”的推“衍”。这“归奇于扐以象闰”里的“闰”,是比照历法上“闰年”的道理说事。因一年里还要闰几天,就是余几天。这里就是通过天地、四季、闰年比类到算卦上,作为理论根据。总之,通过这四个步骤就叫“四营”,至此就完成了“一变”。至于“五岁再闰,再扐而后挂”。“五岁再闰”,农历五年二闰,谓之再闰。所以“再扐而后挂”,就是再来一遍。怎么“再闰”呢?就是从“四十九”减去第一个步骤中的“归奇”之数(不是“九”则是“五”的数)所剩之“余数”,然后以“余数”再照“第一变”步骤再来一遍,就是接着推衍“第二变”。

    通过“一变”的推演,象征“人”的蓍草根数不是‘五’就是‘九’。接下来是要进行“二变”,首先将在一变中“归奇”(即不是“九”,既是“五”的这两个数)的蓍草除去,则剩下的蓍草只能是40或44根。接下来继续按“一变”的那种步骤推演。那么经过“一变”,从四十九根蓍草棍里拿出来的不是九根,就是五根,四十九根蓍草棍49根剩下的总数不是40根,就是44根了。若剩下的是40根蓍草,还是一分为两撮,再抽出一根加到手中间,若40根抽出一根后,就剩下39根。若一边是10根,那么另一边就是29根。通过除四,10根的是余2根,29根的余1根,把余下的蓍草放到手中间的“人”数里,总共是4根蓍草。

    假定把40根蓍草棒,一分为二象征天、地,再任意从“天”还是从“地”数里抽出一根夹在手指中间象征“人”。尔后再将两边(即象征天、地的蓍草)的蓍草数除四。如40根抽出一根,剩下39根,分为两撮,一撮里是12根,那么另一撮里就是27根。一撮里是12根的是被4能除尽的,除尽的是要拿出4根蓍草棒放入“人”数里。另一撮是27根是被4除不尽的,即有余数3,就把这3根蓍草棍也放入“人”数里,那么象征“人”里的蓍草数就是8根。

    除尽的把四当余数,除不尽的把余下的数是几就是余数。通过“二变”,象征“人”数里的蓍草棍,只能出现“四”和“八”这二个数。

    “二变”的演算结果“人”数里的蓍草棍不是四就是八。这“四”和“八”也是要从“二变”所用40根蓍草数里拿掉,剩下之数继续进行“三变”的推“衍”。

    “二变”40根蓍草减除“四”根,还是减除“八”根“蓍草棍后,则剩下的蓍草只能是36或32根。

    那么,接着进行“三变”,是要用这“36或32根”蓍草棍进行推“衍”。还是要按前面的方法分出“天、地、人”。

    假若“二变”推演剩下36根了,接下来用剩下的36根蓍草进行“三变”。把剩下的36根蓍草重新汇到一快,再随意分作两组,象征天与地,不忘从“天”还是“地”里抽出一根当作‘人’的象征。36根抽去1根,剩下35根,一边若是15根,那么另一边就是20根了。15根除四,余数为三。20根除四,没有余数,而把四看作余数。“三变”的结果“人”里出现了“八”根蓍草。那么36根蓍草去掉八根后,剩下的蓍草是28根。通过神圣的一到三变,结果剩下了28根蓍草棍,这28个蓍草棍要恭恭敬敬放到一边,以备下一步之用。

    通过三变得出最后的蓍草根数,自此完成了起卦的第一步。接下来还要从头再用49根蓍草进行三变。这种步骤要进行六次,每次三变,六次共十八变。

    用49根蓍草通过三变,其结果最后剩余数只能出现四种数目字的蓍草,即24,28,32,36。无论通过三变所得出这四组里的哪一组数目,再除以四,这才完成了一个爻数。就是算出一个爻,一个卦里有六爻,经过三次“变”才得一爻,那么求得一卦里的六爻,得通过18次“变”。这就是《系辞》里说的“十有八变而成卦”。为何三变得一爻,大概古人认为只有“三”才能生万物吧(“六十四画符号”本是有二个基础符号推衍来的,有“一”画到“一一”两画组合,再有两画到三画组合,这就是一生二、二生三,即“八卦”生成,因八卦里有乾坤天地,故三生万物的所说来历,这均是帝制时期里的产物)?要推衍起卦,就通过三变看最后剩余下的蓍草数,再除以四,何以四分,古人认为一有四季。这就是比类联想。如上推演,若最后得到的剩余蓍草数为28,28除四得“七”,那么这个“七”,就是第一个爻数出现了。这个“七”还是写到竹简上,或是用七根蓍草恭恭敬敬的放在一边。这个“七”为第一爻,也称初爻。“七”为奇数,(后事又称为“阳”,即为阳爻),也可用卦画的阳画符号“—”来记作,也就得出了一个阳爻。

    接下来再开始推衍一卦里的第二爻。如推演第一爻数的那样,通过三变,得出剩下的蓍草数,看是多少。我们已知只有四种,即24,28,32,36。若求二爻通过三变得出的数是“36”,除四得“九”。这“九”就是第二爻的得数。也要恭敬的把“九”写到竹简上,还是帛锦上。一至通过六次十八变,才能得六爻,也就得出一卦来。

    通过四十九根蓍草,经过一,二,三变,其结果只会有24,28,32,36这四个数目,每数又除四,最后得数也只有“六”、“七”、“八”、“九”这四个数。古人对数目字,还处于有限的认识地步,把这种推演出来的数字,看得很神秘。认为“六、七、八、九”是"神数"了。把四个数目又附会上神秘色彩。即阴阳属性。六,八为偶数,是为阴数,七、九为奇数,是为阳数。把这四个数又分为老、少、阴、阳之数。“六”为老阴,“八”为少阴,“七”为少阳,“九”为老阳。竹书《周易》里已添加上了“六·九”爻数形式。这标明巫史已把《周易》改造成适应于筮术的卜筮来用了。《周易》里的“六·九”之数的来历应是春秋《周易》文本之后到帝国时期增添进去的“六·九”筮术形式。因为《左传》里记述的筮例,所引述《周易》里的句子,既不见“六·九”之说,也没有“阴阳”之说。

    揲蓍起卦法需要通过“三变”来得到一个爻画,要想得出一个六爻卦,则需要通过十八变得到六十四卦里的某一卦。这正是与卦爻符号相结合,而得出“六十四卦”里的某一卦来。这《系辞》里的“大衍之数”章,应是前汉人的说法,因帛书《系辞》里还没有这一段话,正因这段说法,是以今本《周易》(即卦爻式的文本《周易》)为蓝本所说的起卦方法。

    古代卜筮,既要通过"神草",又要通过"神数",再通过"神启"仪式,把心中的事祷告给"神灵"的上天。通过摆弄那把"神圣"的蓍草半天功服,才能得出认为已是"神示"的一卦来,所问人事吉凶就在那一卦里了。

    我们说以蓍草起卦时,即按“大衍之数”说法,是西汉人传承,又是以卦爻式《周易》(今本《周易》)为蓝本。通过“三”,“六”十八变得出六个或奇或偶的数字(只会出现在“六、七、八、九”四个数字中的某些数字)。要通过筮法上的规定,奇偶数与卦符号的两个基础符号(即“—”与“——”,当然春秋时那套符号里的个基础符号写法是"八",不是“——”)对应转换(即奇数转变为“—”符号,偶数转变成“——”符号,写在竹简上还是其它物上,以看起出来的是六十四卦里的哪一卦。在春秋时期的筮法中还没有阴阳一说,不过可以以奇偶数的规定转变画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后来,即“六·九”卦爻结构形式的《周易》文本出现后,已把阴阳附会到卦画符号里去了。也就出现了老阴老阳筮法之说)。就得出一卦来,这就是“以揲变卦”,即成卦方法。假定揲蓍(即通过六爻十八变)得出的是“七、七、七、八、八、九”六个数,通过奇偶对“画符号”的转换,包括规定的“变数”方法,即可一次完成“本卦”与“变卦”来。

    如下例:

    本卦得出“变卦”

    七——

    七——

    七——

    八----

    八----

    九一--

    揲数(无妄卦)(否卦)

    这样在起卦时,按“大衍之数”,通过“三、六”十八变,得出六个揲蓍之数,通过转变为“画符号”,就得出一卦为“本卦”,即把蓍数按阴阳之分变成阴阳卦符号(今本《周易》里的卦符号),这样有六个蓍数就转换成六十四里的《无妄》卦画。若有变数(即起卦时出现的一些变数,如规定奇偶里的老、少数,即“六”、“九’为变数),那么“本卦”的爻画是要变的,即“—”符号变成“--”符号,“--”符号变成“—”符号。这样就又从“本卦”中得出一“变卦”来,这不过是人为的规定而已。如上例,本卦《无妄》变出“变卦”《否》来,这只能是以今本《周易》卦爻为蓝本的说法,这是以“六·九”数字爻题的今本《周易》为蓝本的变卦说法。

    那么,按“以揲变卦”(即以蓍草起卦而得出“六、七、八、九”,再将这些数按阴阳之分转变成阴阳爻画)就是“变卦”之说的话,那么上图例中的《无妄》卦,则是“变卦”了。卜筮本是巫术迷信,古人认为是一种通神术,能兆示吉凶祸福。什么起卦方法,都是天方夜谭。

    那么,“大衍之数”在起卦上适应不适应春秋《周易》文本呢?即《左传》里所记载的筮例呢?一样适应,因卜筮属巫术迷信,本没有道理,更没有什么一定之规。因春秋《周易》文本虽没有篡改成数字爻式,而是每个“六联体”符号做为每卦首,其后跟着名称和一句话(与后称卦辞与爻辞的区分),这一句话(我们权且称"题目辞")也与繇辞区别。春秋《周易》文本每篇的结构组合是一个“六联体”符号加名称加一句“题目辞”。“题目辞”以下又是上下排列着六个“六联体”符号,每个“六联体”符号后同样有一个《周易》里符号名称和一句“繇辞”(后改成“爻辞”)。但春秋《周易》文本里不外有了六十四个"六联体"符号和六十四个名称。只要有了这套符号和名称,不论这套符号下"挂"上去的是哲学内容,还是占辞,史巫眼里就可以用"大衍之数"起卦算卦了。关健是把《周易》一书所用那套符号演讲成了卜筮工具,而不与《周易》内容相关联了。

    如春秋《周易》文本里的《观》内容里,已有一个六联体符号和一个名称。

    原创《周易》一书所用那套符号变成卜筮符号工具后,《观》里原排序符号变了卦符号,《观》里原文章里第一个字也成了卦名称。有了这套算卦的符号名称工具,一样用“大衍之数”起卦法起出某一个卦符号,自然就得出六十四卦里某一卦名和内容来。但用春秋《周易》文本算卦,又用“大衍之数”起卦,在起卦看卦老阴老阳数变“繇题”时(那时还没有爻题)只能有一种“变”数,才能起出春秋《周易》文本里所谓某一卦和某一繇辞,若有二个变数及以上,需变二画时,就变成六十四卦所谓本卦的另一卦了,这就出现所谓的本卦与变卦来,也就超出了春秋《周易》文本的范围。虽超出,但可以规定出起筮方法,也就能解决这春秋《周易》文本局限性。故后来又进一步把春秋《周易》文本改造成今本《周易》就不受此局限性,就能适应由“本卦”到“变卦”的筮法方法了。

    若以春秋《周易》文本用“大衍之数”起筮,若有“变数”只能变出每篇里的六个“六联体”符号里的某个符号,这就出现的筮例如"《观》之《否》曰"的说法。《否》本是《周易》里的一篇名称,又是《观》篇里一个“繇题”题目名称。不过用春秋《周易》文本卜筮,在起筮时出现“变数”也只能在每篇里的六个“繇题”符号看变化,这样就很受限制,若是起卦时有一个变数,则不出春秋《周易》文本里每卦的范围,若变出二画以上的符号就无法适应,故在《左传》的筮列中出现只有两种用《周易》里文辞当占辞使用,一是用“题目辞”(后改成“卦辞”)来批断人事吉凶,另一是“繇辞"(后改称为"爻辞")。因为"春秋《周易》文本这种结构还不适应所谓的“变卦”算法。故到帝制时期把春秋《周易》文本,又篡改“六爻”式文本,为的是好起卦,算卦时不但看“主卦”或要看“变卦”,两卦结合来附会,联想人事上的吉凶。

    用四十九根蓍草推演出一卦,通过推演出的四组数字,又规定出一个筮术上的原则,叫“老变,少不变”。这就涉及到占筮中的“变卦”说。但《左传》里的第一筮例,史巫把原创《周易》改造成“六繇”形式,而当成筮书使用时,同样可通过揲蓍而起筮(后称“卦”)。《左传》里记载的是"《观》之《否》"卦。周太史筮出的《观》(卦)是通过十八变推衍出来的。而《否》却不是通过所谓的“变卦”得来的。而后人从卦学上说这一筮例里出现的《否》是六十四卦里《否》卦,这一筮例的"《观》之《否》",也就被说成是两卦。即说成《观》是主卦,《否》是变卦,《否》是通过主卦《观》的爻变产生出的一个“变卦”的说法(这是以今本《周易》去说《左传》里记的《周易》,无疑是错误的)。这就涉及到“老变,少不变”的算卦方法。为何老变少不变呢?而在生活里不是少变老不变吗?古人认为物极必反,事物发展一定端位,就要变化。后来称的老阴、老阳,是通过自然界里的现象抽象化了的认识。古人看到月亮的圆缺,四季的变化,通过直觉的,感性的认识,得出的理论,就是阴极转阳,阳极转阴的循环认识论。把看到的天地自然变化类比到社会人事上。但《左传》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不是后人认为的变卦筮例,如这第一筮例里的"《观》之《否》",不是“变卦”,而是“变繇”筮例。即"《观》之《否》"只是筮出的《观》一卦,而《否》只是所筮出《观》里的一个“繇题”的名称而已。

    把《左传》里的第一筮例,说成是“变卦”,是不知《左传》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是已把原创《周易》文本篡改成“六繇式”结构形式的卜筮筮例。把《左传》里的筮例说成是“变卦”筮法,是以今本《周易》(即“六爻式”《周易》)说之的结果。而这种说法又是汉至今的传统说法,导致这传统的说法上的错误,是只知今本《周易》,而不知有“繇式”《周易》。如"《观》之《否》",并不是个"变卦"筮法,而是由"春秋《周易》文本"格式决定了那种说法。

    由《左传》里所记,春秋时期史巫运用春秋《周易》文本(即“繇式”《周易》文本),用蓍草按“大衍之数”筮法,一样的起出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的某一个“六联体”符号(即后称六十四卦的某卦)以及这个“六联体”符号里的某一“繇辞”来(但有局限性,所谓的一爻变可以,两爻变就不能得出春秋《周易》文本里的繇辞)。不否认春秋《周易》文本,已是巫史将《周易》原创文本改造成卜筮的结构形式。即把《周易》里的文辞改编成卜筮的繇辞形式了。春秋《周易》文本在巫史手里一样的可按“大衍之数”的说法起出卦来,因为《左传》里记载的筮例不单单只是以春秋《周易》文本进行的筮例,而是有春秋《周易》文本以外的卦书筮之的筮例。但都是离不开那套“六联体”符号,所以,以“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挂进去所谓筮辞,变成六十四卦,都可以“大衍之数”说法,即通过“三”“六”十八变,而得出六十四卦中某一卦,以及某卦里的某一繇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