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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行军之余

    “此战,除却武卒营一路,还有二十六路轻重营,将要会师于种氏城,而其中拥有特定番号的有十四营。”赵将军面色阴沉,思虑了一会后,抬起头给出了回复。

    如今,黎王想在整片南疆称霸了,乃至成为万王之王,所以年年执行耕战军功体系,而经过上一年的坚持与努力,据户籍统计来看,男性人口已经跌到了六成,但自此强军劲旅乃成,不缺当打之卒了……当然,不算奴隶,毕竟他们在社会上只被当作会说话的工具。

    “很好,但大王的云英卫这次来不了,因为大王正派他们讨伐西方联邦,借此将西王的姐姐纳为夫人。”李姬玉这回已经从车上走下,仪态端庄的欠身一礼,继而又轻声说道:“嗯,大王虽有正妃,还生有了两子,但是想要后王能够领有天下,大王就必须夺取所有高贵血脉……这点你比我清楚,毕竟大王登基前赵卿便已声名鹊起了。”

    表面上男女平等的黎国,根子上依旧是封建那一套,不过黎王实际上也不是为了玩遍天下女人,这涉及各方贵族统治人民的基础了,是的,贵族们除去土地法理权外,还有一个叫知识垄断权,也就是家学,以及因血统超凡性才被封为诸侯的。

    “昔时是先王赐我一饭,而今我在伊人江上,成为一个将军,半百之年已是一位殿卿,食邑在咸池城,如此,我赵平才娶上黍候的女儿,得一犬子。”赵将军眼神中流露出了追忆,随即看向她,恍惚间与记忆重叠:“故愿效高宗王良故事,如果此战变故,请您将埋葬在边山上,希望我虽魂死,亦能守邦土一寸,至于我那孤儿寡母……相信明王会有高宗遗风。”

    他一想到少时那场大旱,死者遍野百里,生路狭窄像羊肠,又有蝙蝠乱飞,于黄天下肆意,而当时的国家腐败,令他饿得生恨,但他还是决心效仿父亲,宁死不摧心志……可他好好活到现在了,但当年那个混乱国家里,最值得追随的人已经不在。

    李姬玉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而后转身登上战车坐回后堂,看着油窗透纸,外景有数人头攒动,野道上多肥壮牛马……干瘦的奴隶更多在后头看不到。

    “天言告诉我,古宫旧墙真辉煌,可是提火来,模模糊糊又看不爽,按说是凶兆或未知兆,可今天大王振兴朝纲,天运亦现,为何还会看不清前途?”她又从怀中拿出辞谱,铺好在双膝上,又准备白米精肉,举办了一个简陋的仪式,大体是知凶吉,只是结果还是不够如意。

    李姬玉已经在这几天,清静无为好吃好睡,安抚了心中的百虫,使它们停止吵嚷,又等太阳与生民精气调和之际,编造着启示去解读,可是最终,看见了辞封组合完毕,对应着笔迹看了又看,她先发现又是化吉入凶,出入业火之中,于是又虔诚祈祷了好一会,结结果更是一片混沌,不如没有。

    “好累!”李乾揉了揉酸痛的胳膊,看着天色依然灿烂明媚,不由得抱怨道:“什么时候才能停下来,感觉都走好久了。”

    此时,他们已经走到了一处山道,这里绿树在早露的滋润下逐渐盛绿、鲜艳,山脚和山腰多了几多了几分欢快活跃的气氛,而浅涧活水淌碧,光照下表面泛光而又哒声清脆,不时见到老木盘根,几人围抱不住,看起来都像要成精了一样。

    “不会等太久了。”费穆语这时候突然跑过来开口,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也可能是得到了什么秘密消息。

    他是李乾目前所属的这只队伍中,率领一队大概五十人的队率,貌似是看到了他手中的宝剑,认为对方身份不凡,打算结交一二,加上为人豪爽,而种少卿在路上又不知道跑哪去了,他本着闲着也是闲着的原则,一来二去两人就熟络了。

    某人刚想反驳,队伍竟然真停了下来,一番寻问左右好一会,才知道是遇到了涧流当道,要做一些准备才可以渡过,这不,现在已经有先见之明的光着脚板,尝试踩石踏淌,惹水花激激,轻风辅助似的掀起下裳……由于云人多穿开裆裤,所以场面一度十分辣眼睛。

    顺带一提,开裆与合裆间其实并没有技术壁垒,像普通云人穿开裆裤是有原因的,首先黎骆一带天气闷热多雨,穿粗麻做成的合裆裤会感到不舒服,而后普通士伍人均步兵,无马可骑,所以合裆无用,不如遵循传统,并且开裆有利于减少细菌滋生,这也算误打误撞……至于古代人开不开裆看时期,比如我国西周虢国的套穿的合裆裤,又如西汉司马相如穿过的犊鼻裈,还有西晋时期流行的大口袴等。

    种少卿原来是刚才到队伍的前面了,这个时候才退了下来,看到李乾二人正有一茬没一茬的闲扯,皱着眉开口说道:“费穆语,你是三属大夫的孙子,上士的儿子,怎么能如此毫无礼数?”

    这就很奇怪了,他为人一向沉稳而干练,加上那古怪的能力,能够诱导人的心灵,为何现在会如此失态,难道是对方家财万贯,所以不太待见……李乾这点算是想错了,种少卿作为平民中的学者,心中有书生傲气,便不屑于和这种财二代来往。

    “什么礼数?难道它能够用来推算事实?况且连礼义都只是我们的规范总则,我们愿意遵守只是为了教化万民,就算不遵守,则天地间哪有鬼神?或者能够惩罚得了我们?”费穆语虽然是个走后门当的队率,但他可从来没有说过自己不学无术,相反他其实对什么都有一点独特的见解。

    当然,这种话肯定不敢讲给同阶层的人说,毕竟在不同场合,有的话能说不能做,有的事能做不能说,不过现在属于那种喝醉酒后说大话的氛围,但说无妨……至于酒后误事,这里又没一个人醉了。

    “我邦王师往北到了荒林,征服了幽鬼国,往南到了海阯,征服了蛟人国,往西到过沙漠,征服了琉璃国,往东到过沼泽,征服了木须国,如此伟大的功绩下,怎么会养得出如此羽翼?”种少卿从不在乎一言不合就怼人,反正黎国广大,政治清明,不信没有他施展手脚的地方。

    不过他这种说法,是算上了整个国家近百年的夸度,不然明王就算是个永动机,天天零零七,面对各种强国方邦,大小伪神,如此危机伺服的局面下,不可能在几年之内四面开花,全都平定,事实上,就内部都还有许多不归服的势力……不过现在属于一个明显的开拓时期,所以矛盾还不明显。

    “哈哈,你这个家伙也有意思,黔首一个居然有这样的气节。”费穆语拍了拍手掌,笑着继续说道:“可人生在世能如此守礼?不是更应自得其乐,不必受到约束吗?你看那些托马被套上了鞍缰,可它们开心吗?”

    李乾顿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怕种少卿真有某种不为人知的属性,比如特别杠精,那样的话,一路上就有可能陷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无限套娃……不过以貌取人通常没错,对方不像那种洒脱的性子。

    “诶呀,马儿的快乐不能有吗?是它们没有听过诗吗?是它们没有看过远方的光景吗?可这些获得安身之地的马儿,也能够安安心心到老,甚至返回故乡了,所以怎么能让你迷茫于他们开不开心?”种少卿白皙的脸上浮现出微笑,很有亲和力的说道……不过要是换个性别就不止亲和力了。

    李乾这会真觉得鲁迅说的对,有时候男人扮女人确实是一种艺术,而且是一种不可不观摩的艺术,当然,就目前来说,他没有观赏这种艺术的客观条件……当然,他也没有做艺术家的潜质。

    “可是这些马儿一生下来,就注定要离开母亲,母亲死后,它们中雌性的会继承,而雄性如果不是战马,就是现在这样。”费穆语仰头看着,颇有种自言自语道。

    这个很好理解,当母马生出小马儿的时候,作为给它们庇护所的人类,本身就是为了尽快将其应用到社会生产中,真的要谈什么马权的话……别说这些了,要知道这里可是英雄和士人的天下。

    “我现在看你才知道,你是个有灵气的人,可惜你出生时一定没有异象,不然你不可能只是述半职小官。”种少卿自然不是什么迂腐的人,事实上他喜欢读书,也喜欢了解今天的现象,为此他甚至了解过远方的情况,在百里之外的江国。

    那里的人凡是当官的,出生时就必会有异象,至于那里的下民,似乎都急切于想被了解,但他们的大王不够仁德,也没有威严,虽然在巡游时,他远看过一面,是一位神情温和的男子,经过了解,对方其实并不严格遵守祖宗的礼法,甚至废除了奴隶,精简了官吏,但原本一个强国在他手中,一年又一年却日益衰败了。

    “天地抚爱万物,所谓异象只是鬼神干预人间,而如我等守土者,牧歌以教化万民,凡是有益的我们就推崇,比如开垦荒田,派发良种,哪里需要鬼神帮助,巩固自己的地位从来都只能依靠功与德。”费穆语这一刻仪表堂堂,言语更是透露着高尚,如果不是一行人一直在走,踏过涧水时又足够专心,只怕他的言论会引起太多喝彩。

    李乾对此只是点点头,表示赞同,本来官吏的产生,就是为了让大家都能过上好日子,比如尚书,泰誓中,有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不过鉴于这个世界真的有天意,所以还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毕竟有个都像说的那么好听,这次队伍后面也就不会跟着那么多奴隶了。

    不过由于黎国凡战时入伍,不问身份,一般统一派发伙食,根据地位不同配菜会有所不同外,米饭管饱,不得不说这个世界虽然常有天灾,但土地很肥沃,光照也足,以至于亩产几百斤的时代,勉强还是能做到人人管一口饭……吃不饱更多是封建人生压迫的关系,比如奴隶再努力也吃不饱,不过随军就没有这种顾虑了。

    说来古代也并非没有类似的时候,比如新唐书中,食货志卷四十一所载,是时,海内富实,米斗之价钱十三,青、齐间斗才三钱,绢一匹钱二百。道路列肆,具酒食以待行人,店有驿驴,行千里不持尺兵……不然有些失落,但也侧面反映了在唐朝时期鼎盛,至少平民是饿不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