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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义

    天色昏黑,空气沉闷而湿热,只有偶尔一丝微凉清风吹过,才让这里多了些舒适,而今,灰黑色的天空衔着墨绿色的群山,包围着河流经过的一片平原,地表深黄,四周起伏平坦,少许落木杂草散布。

    “踏踏踏踏。”

    一条笔直而平整的三合土路边缘,数道急促的马蹄声骤然响起,随即,是一位车夫双手执握马绳,驾着两匹快马拉持的车厢出现在地平线上,同时,红木车厢内似乎是备有明火,纸窗轻薄却有亮白色的光芒盈出,映照在盖沿阴影里面色阴沉的车夫。

    “叶瑾?叶瑾?你在想什么呢?”一声温柔的轻音咋起,语气中带着关切与疑惑,试图将恍惚中的他给唤醒。

    在刷着黄漆的黑底皮革盖下,车夫放缓了手中的动作,侧过头来,只见那一米多宽的纸板前窗被大幅度拉开了,虽然未能见全乘者身形,但单就那只拉开门窗的,干净的,修长的,均匀的,骨节突起极好看的右手,就不难联想到,方才道声音温柔,嗓音美好的主人应该是谁。

    “回殿下,自进了这平原国境,我知道已经安全了,心气一懈便疲惫了些,而非在想事情。”初一听见,叶瑾那平平无奇的脸庞上,顿时就收敛了阴沉,和声应道。

    随后,他又将头转了回来,目不斜视的前方,虽说仔细讨研的话,叶瑾自觉眼晴余角还略有留恋身后光明,可当他面对目前的一片黑暗,他很快的眼神就清明了过来,不再无视前方。

    “我知道你累极了,为了救我,叶瑾……”片刻之后,在车轴转动中,那清脆而空灵如幻梦的声音,再次飘入了车夫的耳畔,只是这一次话音未落,他便隐约能够感觉到在背肩与鼻尖处,有一股幽香萦绕。

    而后,乌黑的鬓角滑落到了车夫的脸庞,所幸这一时的干扰,没有影响他稳健的御车,可弹指间,又有纤细的玉手带起一条鲜红丝带,拂过了他的脸颊时,叶瑾也不免喘着粗气,热血逐渐沸腾,差点整个人都燃烧了起来。

    “不要把我送到刘郎那边,好不好?如今只剩一副好皮囊的我,就好比富人家中的那些玩物,说送人也就送人了。”声音是那样的婉转悦耳,却又楚楚可怜。

    可叶瑾硬是忍住不去回答,不过也确实没办法专心驱马,速度一下子慢了不少,因为在心中默念:抱歉,我虽不食俸禄,但大王即将您托付与我,我就要忠君之事,而且这平原国国主素来有仁德之名,一定不会视殿下为笼中金鸟的。

    如果换做是寻常人,此刻早就心如乱麻了,或者更干脆些,整个人都应该失了魂魄,唯她是命,可叶瑾对此则是扭过头,瞥见前窗大开,看见在固定好的两盏灯台照耀下,披着月白色绸衫,内衬橘黄色广袖抹胸衣的女子正趴在他背上,与其对视时,她那眼神闪烁犹似忆昔皓月的皎洁。

    “我可从不养面首,至今仍是完璧,且与其将清白归与一个陌生人,不如报与一位可以为了我,身负十三创的大英雄。”女子小手一挥,捏向自己水灵的脸蛋,让神情尽量放松,语气强装魅惑的说道。

    这短短的三个月她已经历了太多太多,虽然不愿意去回忆,但那一场烈火确实将她心中的幻想给焚烧殆尽,让原本懵懂无知的少女,应该懂得了要褪去自己的青涩,独立而成熟起来,不过截止目前为止,她的心灵还是有一处可以感到安全的地方。

    “大义所至,死亡如风,请殿下自重,假使您认为我是果有所图,那待入了平原国都,事成功全的那一天,我即以死自证,誓表大王对我的恩义之重。”叶瑾突然面色严肃,正襟危坐,尽量让她轻盈的体态与他保持距离,然后神色才淡定下来,坚决之余又莫名口齿不清道。

    也许叶瑾经历二十七个春秋,接触过的异性不计其数,但此刻如此真实的感觉到时,那还是头一回,而若不是刚才他悬崖勒马,紧紧咬住舌苔,让瞬间而来的痛楚传达到意识,散去了不切实际的愚蠢幻想,不然他还真克制不住自己了。

    “呵呵,不好色的男人,不是太监,就是圣人,可偏偏,你是个英雄。”女子将有些散乱的发梢撩起,清纯的俏脸露出笑意,再次用洁白修长的双手将叶瑾肩膀围信,同时朱唇轻启,侧耳细语道:“呐,不好美色,不好财权,那还是英雄吗?”

    那一双探出衣袖的玉手,交错并时出现在叶瑾的视线下方,一对鲜红的丝带在凉风中不停扬起,在略微的颠簸中,饱满的质感即刻填充了背部上半,这也不由令叶瑾侧目注视了一二,刚好便看到抹胸上绣着的一束紫色花纹,以及那光滑肌肤中心处,仅仅半遮半露的一条纵缝。

    “呀~”

    女子似乎是察觉到了某种炽热的目光,亦或者,是更直接在敏感肌肤上忽觉到了热气,竟然恰当好处的脸红了,在几乎素同凝脂的肌肤上,粉面就宛如芙蓉盛开,姿颜逸态已近似无可挑剔。

    “殿下,我不是英雄,至少一个救不了君王,也救不了国家的家伙,那怕那个家伙能以一当百,最多也只是个莽夫。”叶瑾别过头来,语气有些郁闷道,不过依旧稳住身形,驱赶着马儿不停地向西方奔驰。

    这条土路上,纵然夜色昏黑,目不能视广大,但同样的,这时也很少有剪径的群盗,而沿着平整的道路去往城池中,一路上也不太可能会遇上野兽,所以只要有足够车技不烂,那怕叶瑾注意力不集中,也不会出现太大的意外。

    女子听罢,便松开了怀中这位不算高大健壮,但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异性,认真的说道:“可我也不是美人呀,我虽姓公孙名玥,可堂堂一国王女,却整日只知兴歌奏舞,直至兵变的那一天,我还家中沉侵在异邦舞乐当中,如今也只能缅怀乡国了。”

    马车上的坐板尚厚实,让两个人在这里折腾绰绰有余,四轮的马车行也较为平稳,除了刚开始外,稍微适应过这种颠簸感后,便能够很好的站在上面了,以至公孙玥一直趴在叶瑾背上时却从未跌下马车。

    “驾!”叶瑾自认为自己不是那种可以时刻抵御诱惑的人,便赶紧以结实的手臂拽紧了马绳,让马儿跑得更快一些,不要再让这名公主殿下胡闹了。

    他可不相信自己真有本事去折服一位天生高贵,而且生性骄傲的美人,更多的可能应该是其迫于现在的形势,必须要以礼貌的方式,去小心待奉一位强者,就算在真要与其发生某种情密的行为,想必也只是为了增强者的保护欲。

    而且,自打叶瑾在生与义之间,决定选择了后者,他就大有一路走到黑的心态,而且就公孙玥那拙劣的诱惑手法,根本不能令他彻底沉沦进温柔乡中,哪怕她美艳的不可方物,可人又不是只靠大脑本能,而根本不去依靠意识去行动的生物。

    “真是比最不知趣的木头,还要顽固一百倍的家伙,难道真像大娘说的,女子要有气质吗?”重新坐回座位上的公孙玥,眼神表现左边的侧窗,看着外面缓慢向后退的场景,开始认真的思考起这一问题。

    她美的能够令不少人忘记了自我,但仅仅是面容上的精致,看的久了人自然就有抵抗力了,并且在气质与神韵方面,年轻的少女是差强人意的,因为她们从未经历过风雨和沉淀,天真浪漫,活泼无知的,即便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这已经够了,但仅仅是大多数人而已。

    “驾!”

    明明是两匹普通的快马,并没有什么神骏,但在这样宽广的土路上疾驰,没有了对比物之后,加之它们的身后还有泛光的车厢,看着竟多了几分宝马的风采。

    而随着夜色越来越深沉,月亮也渐渐的从天空中溜了出来,一下子原本广阔的地表便能够发挥作用,这不,当叶瑾驾驭着两匹棕色的大马,拉着的一辆黄顶红身褐色木轮的车厢前进时,便有了意外之喜。

    “殿下,前方约几百步的距离,应该是有一处亭驿,依我看今晚应该是到不了平原国,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就暂且休息休息吧。”叶瑾慢慢的调整着前进的方向,朝着土路上一条叉口左侧走去,同时不忘记向着车厢里的人儿大声说道。

    “知道了,知道了。”可能是有一些烦扰,公孙玥并没有选择继续纠缠叶瑾,而是非常的简洁的回答了一下。

    比起车夫的略带兴奋,车厢里的乘客似乎兴志不高,甚至有一些失落,直到目前为止,他们一路东奔西跑,终于是来到了目的地,可即便是相同的人,在不同的心境下,必然就有了不同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