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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听有惊闻来

    殷朝有一城,名为边城,边城坐落在最南边最荒凉的地界,一年到头就连鸟都看不到几只,就连乌鸦都懒得飞来。

    边城的气候很恶劣,天儿热的时候就像是被串在火上烤一样,得裹着头巾把衣角扎严实,不然黄沙满天飞,一步一个脚印都能给人燎出水泡来。

    等到冬日里又是天寒地冻,横扫苍穹的风雪凌冽如刀,干枯的枝丫被雪风肆意鞭笞而垂下了身量,覆落在黄沙之上的雪晶绵延千里,入目所及皆是风霜飒飒。

    数寒九天最冷,六月流火最热。

    于刘宝珠而言,边城的风沙和风雪都能噎死人。

    “阿姆,阿姆,饿啦,饿啦!”

    清脆而又鸣亮的声响陡然落下,一个灰扑扑的身影从院里奔了出来,怀中的簸箕里放着刚刚烙好的馕饼,焦香四溢的饼子上洒了几粒芝麻,光是闻着味儿就叫人香得恨不能吞了舌头。

    “哎哟,我的小姐,你这一身儿又是从哪儿去钻了哟!”

    妇人眼光一瞟就是一声急促的嚎叫,连忙将怀里的馕饼放下,急急地冲向从院墙上落下的身影。

    说是少女,又像是少年。

    一袭深灰色的布衣已经凌乱不堪,后背腰侧的地方垂落着好几条一指宽的破洞布条,脚上裤腿全是泥沙树叶,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跟鸡窝似的趴在头顶,满脸的脏污就只剩那双淡色的眸子还能看个分明,眸光很亮,像坠满夜空的星河璀璨生辉。

    “小声点儿,阿姆。”

    “阿爹回来没?”

    刘宝珠刚刚跳下院墙,后背的篓子就被自家阿姆接过,当然,阿姆脸上惊喜和惊慌的表情异常精彩。

    “估计快了。”

    “校尉一晃也去了半月了,算算时日是该回来了。”

    “呵。”

    “就我爹那股子虎劲儿,只知道莽着脑壳打仗。”

    “要是没有阿姆你,这个家迟早得散。”

    刘宝珠语气里丝毫不掩饰对至亲血脉的嫌弃,用她的话来说,她爹是是虎得人如其名。

    刘宝珠的爹名叫刘玉虎,边城虎将这个名号就是被她爹打响的,据他爹酒后吹嘘时总说自己能够力敌千钧威猛无比,那把砍马刀打仗时跟砍瓜似的,一砍一个准儿。

    说起打仗,刘玉虎就跟老虎见了肉似的,眼里都能放光。

    刘玉虎此人也确实威名赫赫,一脸的络腮胡再加上一身魁梧横肉威猛无比,光是那满眼凶光的模样就能止小儿啼哭,要是再放开喉咙吼上那一嗓子,那是千军万马里都鹤立鸡群的角色,更何况,何玉虎天生神力,四五百石大弓轻而易举就能一挽九发,随便一拳就能叫人退避三舍,说起来,属实悍勇。

    不过,有得便有失。

    在刘宝珠看来,他爹的脑子只能打仗,多一分都是堆在那把子气力上。

    打起仗来龙精虎猛,但其他的本事却是一窍不通,以至于在军中混了十来年却还是一个九品校尉,俸禄少得可怜不说,还要时不时的接济生活拮据的部下,那点子油水连个水花都蹦不起来。

    边城本就荒凉,一月里能吃上几顿肉食的都是殷实人家,寻常百姓就是一年也不得能食几顿荤腥。

    至于刘宝珠,那都是刘玉虎勒紧了裤腰带才喂大的。

    刘玉虎是个孤儿,据说是逃难来的,原是没有户籍的流民,后来参了军才在边城里落了户,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只能拼着一条命去挣军功,说不得哪天刀剑无眼,人也就跟着去了。

    后来,刘玉虎靠着军功一步步往上爬,从兵卒做到前锋,再从前锋做到百夫长,然后就做了边城现在的校尉。

    也是在那时,刘玉虎第一次见到了刘宝珠。

    刘宝珠是刘玉虎从狼群里硬生生抢来的,说来也是缘分,有一次大军出城追击敌军时,刘玉虎所在的队伍被敌军冲散,一行人被逼着退到了荒原深处,也就是那时,刘玉虎见到了正被狼叼在嘴里飞来飞去的小孩儿,那时候的刘宝珠看上去快两岁了,会跑会跳就是不会说话,一张嘴就跟狼似的吼叫,看人的眼神也凶得很,把刘玉虎他们这些人都当做了入侵的敌人。

    就是那一眼,刘玉虎狼口夺人把刘宝珠抢了过来,抢到了就开跑,狼生性孤勇擅斗,又是烈性勇猛之物,估摸着狼群是已经把刘宝珠当成了自己的崽子,乌泱泱的狼群愣是追着刘玉虎等人一直跑回了边城。

    那次,刘玉虎差点儿丢了性命。

    后来,刘宝珠就跟着刘玉虎生活了,那年刘玉虎也不过二十六岁。

    刘玉虎没娶过亲,睡过的女人五根手指头都数得清楚,做过最出格的事就是在军中当兵卒的时候偷瞧过营妓洗澡,至于睡女人,那也是花银子睡的,你情我愿,谈不上什么男女之情。

    一个大老爷们儿带着个细伢子过活,还未为人夫就要为人父,可想而知有多艰难,最开始的时候,刘玉虎带着娃娃混在军营里,营里都是些五大三粗的汉子,哪里会细心照顾孩子,能把娃娃喂大喂饱就不错了。

    更别说,时不时地还要打仗。

    刘玉虎要外出打仗的时候就把刘宝珠寄放到已经成亲的下属家中,有时候一去就是半月不归,再迟点儿,更久的也有。

    最开始的时候,刘宝珠跟着东家吊着西家也算是相安无事,但后来,这些被寄放过的人家就再也不愿接刘宝珠过去了。

    刘宝珠是被狼养大的娃子,或许是天性上就已经被血腥厮杀淬炼出了一种天然的冷血残忍,待人冷漠,待事冷然,除了刘玉虎外,对着其他人都是一张死人脸,特别是那双眼珠子,多瞧几眼总会叫人瘆得慌。

    有时候半夜不睡,人还会跑到月光下对月嘶吼,任谁看了这种孩子都不会欢喜。

    后来,实在是没法子了,刘玉虎掏出了这些年攒的全部身家在边城南街那巷子里置办了一套二进二出的跨院,内院刘宝珠住,外院刘玉虎住,慢慢地,两人才算是在边城有了个属于自己的窝。

    刘玉虎待宝珠视如亲生,从小那是舍不得这孩子受半点儿委屈,他之所以会在边城购置宅院,也是因为他后来知道,每次他外出打仗时,这个孩子每天都会在城门口守望,像是幼崽等候归来的候鸟一般,血脉里有一种舐犊情深。

    那时候,他才明白,他要给宝珠一个真正的家。

    在他看来,宝珠是一个智多近乎妖的孩子,她从未识字却能画出行军堪舆图,她对于荒原的了解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就连气候变化都能说个差至不离,甚至,还会召驯狼群……,这些事,刘玉虎从未告诉过任何人。

    过刚易折,木秀于林,从来都不是好事。

    不得不说,刘玉虎这种嗅触危险的本能是对的。

    宝珠的性子本就不讨喜,几乎本能的带着一种眼高于顶的轻视,世间万物如同草木,草木入眼但不入心。

    唯独在对着他这个父亲时,宝珠才会不经意地流露出一种褪去坚硬的柔软,这种依赖,是独一无二的,只属于他一人的。

    是刘玉虎带着宝珠闯入了人类的世界,她对于这个世间的一切认知都是来源于这个人。

    随着宝珠慢慢长大,刘玉虎也不再像从前那样不要命的打仗了,他在这世间也有了紧密相连的依靠,他想活着,好好地陪着宝珠活下来。

    后来,等宝珠快七岁的时候,刘玉虎又从战场上救回来一个人,这个人也就是现在的阿姆。

    阿姆说起自己过去的往事时是麻木的,那种被岁月人事摧毁后所带来的漠然以及无谓,幼年起便辗转流离,一家子死的死散的散,她也被人牙子卖去给一鳏夫当媳妇儿,生了两个孩子,大的那个两岁就夭折了,小的那个又被这鳏夫给卖了抵赌债,这鳏夫爱赌爱喝酒,醉了以后就把人死里打,用阿姆自己的话来说,她自己都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在一个很寻常的深夜里,阿姆拿起菜刀,把那个醉得猪狗不如的男人宰成了一摊烂肉,然后,给了那些路边的野狗一顿饱腹。

    阿姆曾说,这种烂人,不配活着,死了也只配被野狗分食。

    后来,阿姆就逃了,她辗转流落各地,不知道要逃去哪里,也想过要一死了之,她那个被卖的孩子几经转手早就找不到了,她活在这世间唯一的希望也随之而去。

    可偏偏在这个时候,她遇上了带队清扫战场的刘玉虎,然后,又见到了半大不小的刘宝珠。

    她的女儿被卖时,也跟宝珠一般大。

    那一刻,于阿姆而言,是一种救赎,是一种垂怜。

    家中有了一个真正的女人,刘玉虎和宝珠的生活才算是彻底从七零八落里真正的安稳了下来。

    能穿上针角密实的衣服,吃上热乎香甜的饭食,屋里有了会拾掇的人,无论多晚,院门的屋檐下总会留着一盏灯。

    阿姆的到来,给宝珠和刘玉虎的生活增添了一些不可多得温暖。

    阿姆也是第二个走进宝珠心里的人。

    她会将宝珠脏污的衣物洗得干干净净,衣衫上总会带着一股皂角子的香气,破掉的地方会用针线缝上各种绣花图样,看上去又像是另一件新衣。

    宝珠的身上伤了个小口子都会嚎上半天,心疼得连连落泪,寻常有个好吃的好玩儿的,都会先紧着宝珠来。

    冷的时候会细心的给宝珠添衣,热的时候会熬上一大锅绿豆汤镇在井里,还会让刘玉虎带去军中与部下分食。

    这些点点滴滴的细致入微都被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也给这个家增添了一丝人气儿。

    “热不?”

    “杂出这多汗?”

    “快快快,先将这衣服脱下来,要是热了寒,可有小姐你受的哟。”

    “灶上炖了甜汤,小火熬了两个时辰了,放了足足两大撮糖呐,香浓得很。”

    阿姆赶紧张罗着给宝珠把衣衫换下,又给人从头到脚的拾掇干净,净完脸跟手,人也就被推到院里的石桌上喝上了甜汤。

    在阿姆眼里,宝珠一直都是那个不曾长大的孩子,她要把她放在心尖尖上宠爱,她高兴她才会高兴。

    “阿姆,你也来食。”

    宝珠一口气就喝了三碗甜汤,甜滋滋的浆水顺着喉咙滚落,滑到肺腑中都还能抵着舌根重新回味那股子鲜甜。

    “我的小祖宗,阿姆不饿,这都是给你做的。”

    “多食些。”

    宝珠压根不理阿姆的反驳,倔强的拉着人坐下,眼前这张爬满了风霜的脸庞已经生了细纹,歪歪扭扭的拉扯着那狭长的眼角溢出了苍老,弯弯的眉宇已经稀疏,和着那微微凸起的颧骨又多出了几分销瘦,肤色干黄像是缺少营养,整个人都多出了干枯之感。

    其实,阿姆也不过才四十出头而已,但若只看这双灰涩的眸子,像是已至暮年一般。

    “我不要。”

    “我要阿姆和宝珠一起吃。”

    宝珠说完,将手中的馕饼一分为二,直接将另一块抵到了阿姆的嘴角。

    阿姆看着宝珠明媚潋滟的脸庞不由得又多了几分笑意,心里也软得一塌糊涂,拗不过就只得跟着自家小姐一起用完了午食。

    一小一长其乐融融,这顿饭于宝珠而言吃得格外舒心。

    用完午食,宝珠躺在院里的摇椅上休憩了片刻,就背着背篓又出去了。

    “我的小姐,你还要出去啊?”

    “前些日子在荒原里刨了些猎洞得去瞧瞧,看这天色,估摸今晚会有场暴雨。”

    “阿姆,将那些剥好的皮子拿去换些银钱,再去跟那些走商买些酒。”

    “要玉壶春,阿爹喜欢。”

    “另外,给阿爹留只最肥的兔子,等他回来烤着吃。”

    “回去吧,阿姆。”

    宝珠边说边走,等话音落完,人都已经走没影儿了。

    阿姆站在院中看着天空中热辣滚烫的灼日,又想起自家小姐那准的不能再准的预言,一时间有些失笑。

    小姐的慧妖虽说已经见得多了有些麻木了,但每一次再见都还是会叫人惊艳。

    也难怪,小姐是真嫌弃校尉的脑子。

    想到这里,阿姆笑着继续去忙活自己手上的活计了,而已经晃荡在城中的宝珠正在悠哉悠哉地往城外走。

    边城的人口稀疏,除却驻扎在这里的守军外,多数的百姓都是从外面东南西北的地界流窜来的,有人来自然就会有人走,来来往往的除了这些流民百姓外就是走商了,走商是到处奔波的一群人,哪里能做生意他们就往哪里走。

    也正是因为这样,边城的信息还不算太滞后,有大部分的经济商贸也被带动了起来,人们物以物易物或者是以钱易物,也算是为这片荒凉中增添了一抹热闹。

    这边,宝珠才刚走到一片清净的街宇,一打眼就看到有一抹熟悉的身影挎着布袋坐在那街角的石砖上,手上脸上都沾了逡黑的墨渍,大大小小的擦花了脸又扑洒在衣襟上。

    宝珠一看就了然,得,已经是本月的第六次了,这还没过月半呢,估计到月末得被赶出半数不止。

    宝珠本打算装没看到,可奈何有人眼尖,刚刚一抬头,人影就跟着冲到了眼前。

    蜜色的肌肤上滑出一道道干净的泪痕,泪水混着墨渍跟晕开的画纸似的让人无从落眼,少年抽噎着嗓子憋着红通通的双眸瞅着宝珠,那一双水光泛滥的眸子里遍布惊慌和失落,像块飘零的浮木随波飘荡无处停靠。

    少年很瘦也不高挑,穿着一身被改得勉强合身的长襟有种小孩偷穿大人衣服的滑稽感,此时,这件绛青色的布衣长衫上也落满了黑点氤氲了大片,看得人眼花缭乱。

    “贵子,你又因着什么被撵出来?”

    宝珠心里忍不住叹气,眼前这个叫做贵子的少年是刘玉虎手下参将李大山的独子,今年十三岁,从开蒙算起,如今已在这私塾里学了八年了,八年的时光一晃而过,贵子已经从当初那个哭哭啼啼的小萝卜头变成了如今哭哭啼啼的少年郎,身量长得可怜,脑子也少得可怜。

    在宝珠看来,贵子压根儿就不是读书那块料子,就是扶块烂泥上墙,这八年都该粘黏糊了,可贵子,光是背完千字文三字经就用了三年,再说四书五经之一类的,别提了,现在都还背得七零八碎磕磕绊绊的,就是字儿都不能说完全认齐活儿了。

    为此,私塾的三位夫子都差点儿被逼疯,一看到贵子脑袋就跟抽筋似的痛。

    “颜夫子……抽背前两日……教过的经……策论,我……背不出来。”

    “夫子……生气,我……。”

    贵子抓着袖子擦脸,本就一团青一团黄的小脸更加不堪入目,简直想让人避而不见。

    说实话,宝珠是不愿意跟这种“笨人”打交道的,可奈何,每次贵子一见到她就跟狗见了骨头似的往上扑,只要不上学的时候是走到哪儿跟到哪儿。

    宝珠听完贵子的话,表面上风轻云淡,但眸子转了转心底已是了然。

    就你那脑子,能背出来才是见了鬼?

    这么多年了,没有退步都算是你长进了。

    “宝珠,我是不是,特笨?”

    贵子又是不经脑子的一语,宝珠没忍住轻轻侧目,寡淡的目光轻飘飘地扫过眼前这个矮她一个头的少年郎,心中诽腹。

    你对自己的认知未免太过不够清晰。

    不是很笨,是已经难以被超越了。

    “行了,一天到晚跟个娘们儿似的哼哼唧唧,别哭了,我看着眼睛疼。”

    贵子一听,赶忙又擦了擦脸,把那快要涌出的水光又狠狠地憋了回去,擦干净泪光后,又悄悄抬头看了看宝珠的脸色。

    嗯,没啥变化,还是那张死人脸,瞧着就让人不想亲近。

    “宝珠,你别生气。”

    “我错了。”

    “我以后尽量不在你面前哭。”

    “我就是,忍不住。”

    贵子圆溜溜的眼睛盯着宝珠不放开,看得出,贵子对宝珠有些畏惧,同样,又展现出一种难以理解的仰慕。

    就在这时,一阵“咕噜噜”地声音响起,贵子连忙捂着肚子,一脸羞涩的表情,青黄的面容上爬上了丝丝红晕。

    宝珠一瞧,心中叹气。

    “走吧。”

    宝珠背着背篓挺着身量走在前面,贵子唯唯诺诺地跟在后面,走到最后,宝珠还是给贵子买了一个肉包两个素包填了肚子。

    “吃饱了就家去,别跟着我。”

    宝珠跟贵子两人已经出了城,宝珠要往荒原深处去,贵子吃完了包子也就一直跟在身后。

    “我不想回去。”

    “阿娘要是知道我被夫子赶出来了,又要揍我了。”

    贵子刚说完,眼里又冒出了水光,看着宝珠愈发的可怜兮兮。

    宝珠看着眼前无比熟悉的这一幕,翻腾的心绪蹦跳个不停,整个人都在疯狂的边缘反复摩擦。

    这小子,从小到大都是这幅模样,恨不得叫人蒙上头胖揍一顿。

    没出息的崽子。

    “行了,要跟就跟,反正走不动了我不会管你的。”

    宝珠一马当先地走在前面,虽说走得快,但眼睛的余光还是会时不时的看顾着后头踉踉跄跄地身影,毕竟,这可是他爹部下的儿子,总得给几分情面不是。

    再说,寸有所短尺有所长,有些东西确实要看天赋,天赋这东西有些玄乎,但不可否认,有的人就没生着这个东西,哪怕你撞破了南墙也没用。

    “宝珠,你说为什么我阿爹阿娘总要逼着我读书呢?”

    “不知道。”

    “那读书,到底有没有用呢?”

    “不知道。”

    “我阿娘说读了书就能考科举当大官,那到底要多大才能算大官呢?”

    “不知道。”

    “我不想当官,当官有什么好,一点儿都不自由。”

    贵子这话一出,宝珠转头用一种难以言说的目光盯着他看,这目光瞧得人心头瘆得慌,不知怎么的,他从这目光中看出了一种难以置信的蔑视,似乎带着几分嘲弄。

    “你还真是,令人惊喜。”

    宝珠的话令贵子听不出喜怒,或者往深一些说,他向来是猜不透看不懂这人的心思的,若他是一滴水,那她便是一泓可以让人瞬间溺毙的汪洋,带着致命的危险,却又让人不经意的着迷。

    宝珠之于贵子,是皓月当空,亹亹无双。

    她的慧智,他从八岁起就见识到了,当他能对着人完整的背诵一遍千字文和三字经的时候,宝珠只听一遍便能出口成诵。

    就好像,他的脑子是浆糊,而宝珠,全是华光。

    宝珠这样的人,应该夫子口中那种天赋卓绝的人,这种人生来就是让人折服的,惊才艳艳万中无一。

    “宝珠,我以后能不能一直跟着你?”

    “不要。”

    宝珠想也不想就拒绝,于她而言,贵子的存在一直都让人觉得头疼。

    跟着她,实在是无福消受!

    “宝珠,为什么?”

    “我爹跟着你爹,我跟着你,我爹能为你爹陷阵冲锋,总有一日,我也能为你陷阵冲锋的。”

    “我……我可以学的。”

    贵子的话说得急切,像是急于证明自己一般,生怕宝珠就不要自己了。

    而此时的贵子还不知道,他这一语成戳来的让人刻骨铭心撕心裂肺,以至于后来所有的一切都已物是人非。

    “哧,就你!”

    “你先把你的策论背完再说吧!”

    宝珠压根儿不相信贵子有这个能力,比之其父,他简直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儿,性子绵弱软善,遭了欺负也不敢打回去,脑子里没有半点儿弯弯绕绕的成算,就是给人卖了都还得倒给人数钱,说白了,就是一团软面,谁都可以搓扁揉圆。

    这样的人,属实累赘。

    一个甚至都不值得多花半分心思去揣摩的累赘,这种人,死得也是最快的。

    宝珠的心里完全没有那种多余的情分,她待贵子能有几分亲近完全是因为他爹,他爹李大山给刘玉虎卖命,既是以命相付,自然还是要给点儿情面的。

    比如,现在,她正在极力忍受着贵子的跟念经似的唠叨声。

    换做寻常人,宝珠早就让其闭嘴了。

    接下来的路程,一路上都是贵子在絮絮叨叨的讲话,而宝珠时不时的哼唧两声就算是应答了,而贵子也不嫌冷淡,反而说得更加的津津有味。

    一开始,贵子还能叽里呱啦的说个不停,随着走得越来越久,身体的力气也在慢慢流失,走到最后,贵子几乎是一步三喘气儿地跟着人追,但宝珠始终保持着一种脸不红心不跳的状态。

    贵子心知,宝珠是为荒原而生的人。

    或者来说,宝珠不喜欢边城。

    在荒原里,宝珠拥有一种常人难以企及的天赋,这种天赋,几乎是与生俱来。

    贵子是跟过宝珠走过几次荒原的,荒原很大,看上去就像是没有边界一样,到处都是风沙砾石,风沙往人身上钻,扑面而来的全是酥酥麻麻的刺痛感,人在荒原里随时都会被风沙吞没,悄无声息地消失。

    可宝珠不一样,荒原于她而言,是轻而易举就能握在股掌之间的东西,这种本领会引来忌惮和疯狂。

    “宝……珠,我……走不动了……。”

    “我……腿,脚疼!”

    贵子顶着一张如丧考妣的脸伸手拉住了宝珠的衣角,入了荒原后,眼前的人就将浑身都包裹严实,只露出了一双冷淡而又熠熠生辉的眸子。

    他阿娘说过,宝珠可能不是纯正的汉人血脉,她的眸色很浅很淡,似琉璃一般光彩华璨,偏偏五官又生得极其浓艳,假以时日,必定是一块无瑕美玉。

    但这双眸子冷下来时,却如同深渊一般令人望而生却。

    就如同此时,明明眼前这人什么都没有说也看不到表情,但贵子就是觉得宝珠浑身都冷的很,站在她身侧都如堕冰窖,是这赤地千里里的另一方世界,犹如天堑。

    宝珠晃一眼就知道贵子在想什么,这人明明对她怕得紧,但又总是死皮赖脸的贴上来,不管她是红脸白脸,下次碰着还是依旧毫无芥蒂的赤诚相待。

    想到这里,宝珠都不由得有些气馁,就像她在某些时刻对着刘玉虎时,都只剩下了无可奈何。

    “马上到了。”

    “再等等。”

    宝珠任由贵子拉扯着她的衣角,行走的步子慢了下来,另外,贵子的头上也被宝珠罩上了头巾,只留下一双眼珠子露在外面。

    接下来的路程,一人走,一人被拖着走,就在宝珠已经忍到极限的时候,终于走到了猎洞的位置。

    宝珠也不管那个已经瘫仰在蒿草丛里的人影,连忙凑到猎洞的口子上去翻找战利品了。

    荒原的地界上是有活物的,大的动物像是野猪、狼、或者熊啊一类的可能不太好捕捉,但一些野兔地鼠旱獭什么的还是可以猎到的。

    像是去年临近冬日的时候,宝珠就猎杀到了一头大熊,那块皮子剥下来溜光水滑的,是难得一见的上等货。

    当然,这种好东西只能便宜自家人,宝珠让阿姆给刘玉虎缝制了毡帽皮裘,穿在身上就是在冬日风雪里都不会冷,至于剩下的一些边角料就给阿姆做了风领和皮手套,宝珠也得了一双,又厚实又保暖。

    荒原的冬日来得早,每年十月中旬的样子就会大雪压城,风雪会一直持续到来年的三四月才会停歇,在风雪肆虐的冬日里,生计会尤为艰难。

    刘玉虎虽说在军中大小也是个校尉,但俸禄实在是微薄得可怜,根本无法支撑他们一家的生活,边城长年打仗,打仗费钱也费人,人是年年都在少,但军需品却从来不见增加。

    这里面弯弯绕绕可以往大说,也可以往小了说,如今的殷朝已经渐渐凸显出了日薄西山之态,而年年兴兵征战也早已让朝廷入不敷出,更别说,这一层一层的油水刮下来真正落到他们这些人手里的,已经是九牛一毛了。

    宝珠记得,刘玉虎那一身甲胄是破了又破补了又补,朝廷是年年哭穷,兵卒们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去打仗,运气好的马革裹尸,运气不好的曝尸荒野。

    有时候,宝珠也搞不懂刘玉虎到底在坚持什么,这样一个腐朽糜糜的国家有什么可值得让人拼命的呢?

    宝珠看不懂,她生来与刘玉虎他们这样的人就有一种天壤之别,若是真有国破那日,她一定不会有任何乞怜的溜之大吉。

    她没有家国情怀,也不会有国破之耻。

    其他人,活着或是死了,无她而言没有分别。

    可刘玉虎跟她不一样,他们在这样的事情上分歧了无数次,从最开始的好言相劝到最后的针锋相对,包括这次刘玉虎出城追击敌军,他们二人都是不欢而散。

    宝珠明白,似刘玉虎这般人,早晚有一日,是会死在战场上的。

    可她,不要他死。

    想到这里,宝珠的心里又裹上了一层愁绪,早知道,那日她不该与他吵的,他是个莽子,脑子里天生就缺根筋,跟这样的人,有什么可计较呢?

    宝珠想想又笑了起来,不知是想到什么,眉眼上的冷冽都少了几分。

    她爹就是个傻子,为了她一直都不敢娶妻,他怕娶来的妻子不是个良人,不能待她好,也怕自己的命不够硬不够长,说不定哪日就没了,早晚也会拖累其他的姑娘。

    这样的人,永远有着一颗赤子之心。

    顶天立地,是个大丈夫。

    “宝珠,宝珠,这边有只肥兔子,好大好肥。”

    贵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另一边的猎洞里刨出了一只圆滚滚的灰兔子,兔子早已经死透,被刺穿的身躯上皮毛和血液都干涸在了一起,黑糊糊的黏成一大片。

    看到这一幕,宝珠突然心里一慌,这种心悸感来得没由的让人心惊,甚至连四肢八骸都有种战栗感。

    “宝珠,你怎么了?”

    贵子抱着兔子跑到宝珠面前站立,肉眼可见的,他看到了宝珠的慌乱。

    “嘘。”

    “别说话。”

    宝珠突然一把捂住贵子的嘴巴,闭上眼沉寂了片刻,突然身子往前一趴,整个人都沉在了黄沙之上。

    地面的黄沙炙热而又滚烫,身子在贴上的一瞬间,整个人都被浓浓的热气包裹起来,耳中的声响由远及近,从点点模糊的震动再到迅捷而有力,只是一息,脑中就出现了一片电光火石。

    宝珠一个蹦跳从地面窜起,拉着贵子就往远处的猎洞里跑,须臾之间,贵子就被宝珠塞进了洞里。

    “记住,无论看到什么都给我死死的憋住了。”

    “想活就不要出声。”

    宝珠的眼神是前所未有的冷厉警觉,光是目光一触及,贵子已经战战兢兢的出了一身冷汗,并且连牙齿都在上下碰撞打着哆嗦。

    贵子捂着自己的嘴巴连连点头,那只死掉的肥兔子还塞在怀里,他几乎是僵直着身子趴在洞里。

    宝珠根本来不及看贵子那惊慌失措的眼神,抽出背篓中的镰刀就连根勾起了一大丛蒿草,直到蒿草将贵子的头颅遮盖完,她才抱着另一堆蒿草往其他的猎洞跑去。

    几乎是身影落入洞中被遮掩的一瞬间,远处就滚滚而来一大群高大威猛的身影,遥遥一看,竟有千数之多。

    看到此景,宝珠心中一个“咯噔”,这群胡虏人人都身披甲胄,胯下的骏马也是雄俊威武,弯刀上刚刚饮过鲜血,滴落的血珠成片成片的缀在一起。

    这些胡人,是训练有素的军队。

    想到这里,宝珠眼也不敢眨的盯着为首那个一马当先的男人,日红如轮,扑洒的阳光为这人镀上了一层耀眼的光辉,那鹰隼般的双眸透出的寒厉让人不寒而栗,紧抿的薄唇轻蔑的向上翘着,愈发衬得那条横贯而过伤疤狰狞可怖,棱角分刻的五官上还浸染着杀戮,随手一扬都有一种睥睨苍生的蔑视和高傲。

    这个人,是从尸山血海里淬炼出来的杀神。

    边城,出事了。

    一大队人马乌泱泱的急袭而过,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大胜而归的猖狂和嚣张,而队伍的最后甚至还缀着一些女人和财物。

    只需一眼,宝珠就明白了,这些都是战利品。

    而这些被搜刮的战利品,一定是来自边城。

    宝珠来不及多想,因为刚刚这些打马而过的胡人叽叽歪歪的说着他们自己本族的话语,而胡语,她是能听懂的。

    这都要归功于那些南来北往的走商,宝珠跟这些人,可谓是私交甚笃。

    但此时此刻,宝珠只能趴在猎洞里不敢动弹,脑子里很乱,刚刚那些胡虏说的话只有两个字特别清晰。

    屠城!

    屠的哪里?

    他们,是已经屠城?还是将要屠城?

    宝珠不敢多想,只能祈祷着这些人跑快一点,再快一点,这样,她才能赶紧回边城去。

    阿姆,阿姆……。

    光是想到这里,宝珠就觉得整个人都像那快干死的鱼一样,已经濒临绝境。

    还有刘玉虎,不会的,不会的,不会这么凑巧的。

    宝珠只能自己安慰自己,边城是有守军的,不说兵力厚薄,单单这千数人马是不可能攻破的,再说,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胡人经常成群结队来烧杀掳掠,但他们向来是不会轻易靠近边城的,偶尔也只是去屠掠附近的村庄而已。

    宝珠慢慢地冷静下来,握紧成拳的手掌咔叱作响,甚至咬合的唇畔都被呲出了血珠。

    她,为何要出城?

    不该的,不该的。

    过了半响,天地之间重归寂静,宝珠趴在猎洞里又等了好几息好几息,直到那股子充盈的血腥味儿逐渐散去,才从猎洞里爬了出来。

    人一出洞就往贵子那边跑,直到贵子被拉出猎洞,人都还僵硬着四肢在瑟瑟发抖。

    “贵子,贵子。”

    “清醒点儿……啪!”

    宝珠对着贵子的脸就是啪啪几掌,看着眼前这张鼻涕眼泪糊了一脸的惊恐面容,心里是说不出的烦躁和不安。

    “宝……宝……珠,宝……珠。”

    “我……我……没没……出声。”

    贵子佝偻着身子紧紧的抱着自己,脑子浮起刚刚那一幕,整个人害怕得像鹌鹑一样恨不得马上又缩回到猎洞里。

    “贵子,贵子。”

    “你听我说,边城很可能出事了。”

    “我得回去看看。”

    “你就在这里等我,成不成?”

    听到这里,贵子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他太害怕了,可他阿娘还在边城,还有很多很多人……。

    想到这里,贵子突然镇静了下来,伸出手死死的扒拉着宝珠,嘴里慢慢地吐出一句话。

    “宝珠,我,我跟你一起去。”

    宝珠静静地看着贵子,她能明白像贵子这种性格能说出这话是生了多大的勇气,但这种勇气这种性格,在这个时候却显得格外的无力和苍白。

    “我不能带你去,贵子。”

    “若是边城真的出事,带着你只是累赘。”

    “如果我没有回来找你,你就跑,跑得远远地,听到没有?”

    宝珠的话残忍得令贵子又想哭,可偏偏,这就是实话。

    他,没有任何的能力可以帮上宝珠。

    但宝珠,一直以来,都是护着他的。

    从小到大,宝珠是唯一一个不曾欺负过他的人,她虽待人冷漠疏离,也时常嫌弃他,可至始至终,她对他从来没有恶意。

    不仅如此,她还为他打过架,也教训过其他欺负他的人,就是私塾里的夫子她都敢训斥,营里兵卒将领就没有一个不怵她的。

    可这样一个人,却又勇敢到令人想哭。

    “宝珠,宝珠……。”

    “我不拖你后腿。”

    “你能不能,能不能救救我阿娘?”

    “只要救我阿娘就行。”

    “好不好?”

    贵子几乎是跪倒在宝珠面前,他匍匐在地朝着她磕头,他爹是跟着校尉的,只有阿娘还留在城中,若是边城真的出事,阿娘那样的一介弱质女流只能是任其鱼肉而已。

    宝珠一时间没说话,但她心中已经有了一种最坏的结果。

    可不管自己如何的烈火烹油,她都不想让眼前这人的信念在此时被击碎。

    “起来。”

    “我叫你起来。”

    宝珠突然吼得大声,吓得贵子又是连连颤抖,他踉跄着身子从地上爬起,刚刚起身,就被眼前这人提着前襟狠狠捏住。

    “听着。”

    “你的膝盖不是用来跪人的。”

    “你能不能硬气些,不要趴在人脚底给人踩,你自己是个软骨头,就不要怪别人践踏你。”

    “哭哭哭,光哭有什么用?”

    “你哭了,你求了,别人就会怜你救你了吗?”

    “我告诉你,不会,他们只会欺得更狠打得更重,把你打趴在地,打断你的脊梁,让你再也爬不起来。”

    “枉你读了这么多年的圣贤书,你是都读到狗肚子去了吗?”

    “怒其不争,哀其不幸,你还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宝珠话一撂,直接就将贵子摔在地上,那力道,只听得骨头都在作响。

    贵子不敢再言,他只是抬头眼前这双风云诡谲的眸子都觉得背脊发凉,他甚至都不敢再去多看一眼那双眼睛,那种目光,他只能羞愧得无地自容。

    “我若是能回来。”

    “要是还剩口气,我就给你带回来。”

    宝珠丢下一句话人就走了,不过,背篓和那把镰刀她都留给了贵子,身影渐渐模糊成了一个小点,直到再也看不见。

    贵子仰躺在地面上,浑身都被烫得冒烟,可心里却跟掉进了冰窟似的,冷得割人。

    不知道躺了多久,贵子慢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将那些猎洞里的死物通通装到背篓里,手里握着镰刀,一步一步地朝远处走去。

    贵子在走,可宝珠却是用跑的,甚至边跑边从口中溢出一声声尖锐的嘶鸣,若是有旁人在便能听出这与当年在那月下的嘶鸣一模一样。

    宝珠,正在呼引狼群。

    就如同那些夜深人静的岁月里,宝珠总会通过这一声声的尖鸣里,告诉它们她很好。

    谁说动物就不通人情?

    她不就是被野狼叼回去养大的吗?

    动物,比人来得更加直白和简单,同样,他们为了同伴,从来都不计生死。

    远处苍茫的荒原上不断地涌现出一点又一点黑白稀疏的身影,它们成群结伴奔涌而来,身姿迅捷矫健,就连那嘴角的獠牙都在闪烁着幽芒的锋锐,只需一击,那獠牙就能刺穿肌肤咬断脖颈。

    越来越多的狼群朝着宝珠奔来,成年的野狼奔跑在最前方以及周围,它们就像被指挥的兵卒一样,进攻防守反击都能有迹可循,而那最前方的身影是一只通体雪白的威猛野狼,光是身形就已经超过了十尺有余,皮毛流光如雪,身姿雄俊挺拔,奔跑的四肢不停地跳跃向前,不过须臾之前,就已经来到了宝珠面前。

    凶悍高大的身影几乎将宝珠笼罩在身下,闪烁着幽光的狼眼里透着猩红以及审视,那身凹凸有致的筋骨下全是蓄势待发的磅礴力量,锋利的獠牙,血红色的舌头,伸出的前腿已经绷直,而那微微弯曲的后腿却已经随时做好了俯冲的姿态,她甚至能从眼前这张血口中闻到血肉的破碎的滋味儿。

    “是你。”

    “狼王!”

    宝珠对着这样一个凶神恶煞的物种没有丝毫的惧意,她甚至没有片刻的迟疑就扑到了狼王的身上,而这种气息来的炽烈而又熟悉。

    狼王在宝珠的身上闻到了一种同类的气息,这种感觉令它不由自主地就收起了浑身危赫的毛发。

    也许动物的记忆并不比人浅薄,它们的骨血里就带着这种本能,是危险还是善意,它们总是一眼便能感知到。

    “你还记得吗?”

    “我就是当年那个在襁褓中被你叼回去的孩子。”

    宝珠几乎是整个身子都埋在了狼王的皮毛之下,而那些层层靠拢的身影又不断地挤在宝珠的身上,它们舔舐,它们摇尾,它们用自己的身躯妄图包裹眼前这个娇小的身影,就连四肢下的锋芒都被轻轻地收敛了起来。

    若是刘玉虎和阿姆在的话,他们一定会震惊于眼前这一幕,宝珠对它们有一种天然的眷恋和柔软,甚至,可以交付彼此的生命。

    生活在人人的世俗里,宝珠不能展现得太过于骇人听闻,她甚至得小心翼翼的控制着自己不断想逃离的想法,她与人世羁绊来源于刘玉虎和阿姆,可她与它们的羁绊却是生来就连在一起的。

    她记事早,甚至对于过往从前发生的事情都能说个分毫不差,她记得在狼堆里生活的日子,她也记得跟着狼群迁徙和厮杀的回忆,若是没有刘玉虎,她应当一辈子都不会跨入人的领域。

    刘玉虎是活在世俗中的人,他偏执的认为人就该和人生活在一起,那时候的刘宝珠于刘玉虎而言,就是一个懵懂天然而不自知的异类。

    异类,是不被人世所接纳的。

    所以,他抢了当年那个在狼堆里的孩子,而最开始的时候,被抢回去的宝珠对着他只会龇牙咧嘴甚至是不停地攻击杀戮,以至于这么多年过去了,刘玉虎的指骨还是不甚灵活,因为那骨头,曾被宝珠咬断过,至于那身上的咬痕和爪痕更是数不胜数。

    可纵然如此,刘玉虎依旧待宝珠如珠如宝,恰如这个名字一样,那是刘玉虎舔着脸去请边城里最有名望的先生给取得,甚至还贴了三斤肉两壶好酒以及重金买来的笔墨纸砚,不过,刘玉虎觉得值。

    每每说起这个名字时,他都有一种无可比拟的自豪感,就如同宝珠这个人一样。

    宝珠没有正经的开过蒙,至于读书识字都是她自己琢磨的,她想学什么想做什么,总是叫人不敢忤逆和指点,毕竟,宝珠可是刚入学就敢教训夫子的人。

    文人清贵,但凡有点学识的人都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放低身段,特别是像刘玉虎这样的人,从来都是大字不识几个,遇上宝珠这样的孩子,更是一筹莫展。

    宝珠的生长来得野蛮而又粗劣,她就像那高山之巅的顽石一样,不屑于世故人情,冷眼旁观世事人人,不开化也不忸怩,只是任其生长,莽撞却又强悍的存活在这世间。

    “狼王。”

    “边城,边城!”

    “我要回边城,但那里现在很危险。”

    “我要回去找阿姆找阿爹。”

    “我……。”

    “要他们,活着!”

    宝珠的语气陡然软绵了下来,说到底,她今年也不过十二岁,跟那些高大威猛又凶煞无比的胡虏比起来,她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甚至,轻易就会被伐杀。

    可她身后的这群狼却不一样,它们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荒原,它们在这里是当之无愧的无冕之王,它们懂得如何战斗配合以及选择时机,甚至能轻而易举的绞杀几十人的队伍,这种强悍的战力让它们在荒原上几乎没有可以与之匹敌的敌手。

    没有人见到孤狼而不畏惧的,也许一只两只或者数十只还有一搏之力,但若是成百上千,这就是一场殊死博弈,并且毫无胜算。

    如今已是生死关头,宝珠已经不在乎是否自己会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类了。

    破釜沉舟,这也是一场殊死博弈!

    就在这时,变故突起,宝珠被狼王叼着后脖上的衣衫一甩,人直接就落到了筋骨雄壮的狼背上。

    狼王浑厚的嘶鸣声响起,一声高过一声,而荒原之上还有狼群在不断地涌来,身侧的孤狼已经磨擦着獠牙蓄势待发,身头低下后腿弯曲,一瞬间,狼群犹如瞬发的利箭一样迅发而出,狼王跑在队伍的最前方,而后面是紧跟不舍的一众众孤狼。

    这一幕,令宝珠突然烫红了眼。

    她是知晓自己的卑劣的,与它们这样直白而又简单的物种不同,她始终是人,骨子里就会带着人的劣根性,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甚至,不计生死。

    可它们待她,却从来毫无芥蒂。

    它们将她当作自己的同伴,是同伴,就会义无反顾的交付生死。

    况且,这里面还有一份舐犊情深。

    容不得自己多想,宝珠只能死死的匍匐在狼背上跟着往前俯冲,孤狼的悍勇从来不是吹嘘,它们日行千里都能井然有序,就连排位布阵都俨然无差,光是这种精神就令人肃然起敬。

    漫天的黄沙刺得人眼睛发痛发痒,烈烈的炎光逐渐被黑云遮蔽,一道粗过一道的流光疯狂的蹿动在天地间,瞬间又击起一簇簇风沙砾石。

    突然,天际之上轰然抖落下一片片声势浩大的水光,弹指须臾间,耳畔只剩下那风起云涌的铿锵声,而目光所及之处,是点连成线的冲天火光。

    战火的硝烟吞噬了边城往日的人潮欢声,喘息间的腥气浓得令人心头起伏跌宕,血色,残肢,看不清的身影,看不到头的尸体,黄沙跟烂肉搅和在一块儿,就那样大大咧咧地横沉在地面上任风雨肆意鞭笞,火光奔涌在那沉珂坑洼的城墙上,掉落的碎石已经失去抵御的姿态,而那光秃秃的城墙上散落着一个个已经了却生息的残骸。

    城门已经被打开,被雨水冲击的双眸几乎看不清里面的景象,但那寂静无声的街道却示如人间地狱尸山血海。

    怎么会?

    宝珠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这番景象,不过短短半日,边城怎么可能会被突然攻破,一种本能的直觉油然而生,她甚至可以想象这里面的阴谋诡谲。

    一大群孤狼在暴雨中闯入边城,这座城池已经褪去在它们记忆中的雄然有力,反而随处睥睨都是残肢断骸。

    宝珠驱使着狼群奔往自己的宅院,一路上都是死人,惊恐的面容,骇然的死相,或是衣衫不整,或是残缺不全,甚至连稚儿幼童都被屠戮待尽。

    就这样,一大群浩浩汤汤的身影挤入了那个早已破败不堪的宅院,院门被撞破,门板都掉了一扇,排列整齐的青石砖上是一滩滩的血渍,从外院一直淌到了内院的主屋的石阶上。

    宝珠慌忙地从狼王身上跳下来,落地的一瞬间脚心一阵钻心的疼,她来不及缓缓,就那样踉跄着身子跌入屋中。

    一抬头就是一副布满了糟污的身躯仰倒在床帏之上,包裹着身躯的衣物早已破碎,白皙的肌肤上全是大大小小的青黑血色,而那一坨坨带着刺鼻味道的白斑却是昭昭明明的散落得到处都是。

    心口的位置被弯刀刺穿,怔然的面容上高高肿起,那双灰涩的眸子却再也无法灵动起来,独留下死灰湮灭。

    “啊!”

    “啊!”

    “阿姆!”

    “阿……姆。”

    宝珠突然发狂的奔向前去,喉咙里是再也压抑不住的嘶哑癫狂,怀里正死死的扣住那副已经僵直冰冷的身躯。

    突然,目光一转,宝珠看到了那倒扣在床上的针线,一旁是已经缝制了一半的绣花图样。

    这件衣服,是阿姆正午的时候亲手给她换下来的。

    阿姆手巧,手腕翻转,又是一件新衣。

    为什么?

    为什么?

    都是,她的错。

    “我错了。”

    “我不该把你一人留在家中。”

    “是我,错了。”

    “阿姆。”

    宝珠平生第一次哭得泪流满面喘息不止,这泪来的汹涌而又澎湃,她止不住那心头传来的撕心裂肺的痛感,整个人像是被劈成了两半,一半水深火热,一半雪虐风饕。

    一旁狼王以及余下的孤狼默默地静立在一侧,宝珠的哭腔听着就觉得哀恸,就像它们也会为同伴的离去而嘶鸣沸止。

    过了半响,屋外传来响动,一阵阵叽歪的声音掉落进来,同时,狼王带领着狼群已经全身戒备。

    “有狼……。”

    “有狼……。”

    “跑……跑……。”

    宝珠自然也听到这声响,外面的人说的是胡语。

    来得,正好!

    宝珠一个翻身下床,手指在床上随意一摸,床底的暗格里出现了一柄长刀。

    这把刀,是刘玉虎给宝珠的生辰礼。

    而宝珠,向来爱惜得紧,以至于,至今还未开刃。

    宝珠提着刀冲了出去,刀锋滑过地面蹿起一阵阵锐利的声响,而后,是一条条矫健迅猛的身姿飞掠而过。

    “杀!”

    “杀!”

    眼前的胡虏结实高大,身上的甲胄歪歪扭扭的挂在身上,腰腹之间早就揣得鼓鼓囊囊,手中的弯刀还在渗血。

    宝珠手中的长刀终于开刃,滚烫的血色落在肌肤上时激起一片战栗,这种战栗并非恐惧而是兴奋狂乱。

    一行六个游兵散勇,宝珠砍杀了两人,孤狼咬死了三人,而剩下的一个正在宝珠刀下苟延残喘。

    “城中,还有没有活口?”

    宝珠说的是胡语,话语之间手起刀落准得是分毫不差,一只手掌五根手指通通飞溅。

    胡虏痛得呱呱乱叫噌目欲裂,想反抗但浑身早已没了气力,甚至,朝着这人要个痛快的死法。

    宝珠一听,就知道什么都问不出来了,但偏偏她就不让他痛快死,砍完左手的手指又砍右手的,然后在砍掉双足剜掉双目去掉耳朵划拉掉舌头,一片又一片,一块又一块,毫无章法的让人活活痛死。

    直到这人咽下最后一口气,宝珠才提着长刀站了起来,往日那双琉璃浅光的眸子陡然浓烈了起来,是山崩,是地裂,是恨不能将一切都毁灭的疯狂和诡谲。

    “城中一定还有活口。”

    “找!”

    “找出来!”

    宝珠心知,这些胡虏留下来一定是在搜刮剩下的膏脂,这次屠城不一定是筹谋已久,但一定来得匆忙,匆忙到杀完抢完就要跑,或者,边城不一定是他们的主要目的。

    想到这里,宝珠翻身跳上狼背,而剩下的狼群也四散开去,纷纷涌入大小不一的街道小巷。

    心中的悸动如潮水般袭来,她甚至来不及去伤感,就随着狼群隐没在街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