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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夺命枪

    “夺命枪……”韦恩陷入沉思。

    这是一个熟悉的名字。

    在前世的游戏记忆里,这把枪掉落自猩红之地的心脏。

    掉落的前提,是有人深入满是怪物的猩红之地,并且进入诡异洞穴的至深处,炸碎那被猩红之力感染的特殊岩层,找到在岩穴当中怦然作响的猩红心脏。

    换句话说,就是冒极大的险,才有机会弄到这东西。

    因为整个猩红之地犹如一个巨大怪物的躯体,这个操作,就是等同于深入怪物躯体的核心,把它的心脏炸碎。

    想想就知道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韦恩搜寻着这一世的记忆,很快知道了对于眼下这个世界来说,猩红之地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猩红之地就等同于地狱本身。

    那里充斥着代表死亡的畸形怪物,异变和疯狂充斥着那一块领域,正常的生命无法在那儿存活。

    没有谁会想要主动去接触这么一个地方。实际上,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一辈子也不需要猩红之地打交道。

    所以那是一处充满神秘感的秘密之地。

    只有教会和宫廷之间权力至高的人物,才会以看管和守卫为由,对猩红之地的边缘地带进行简单的控制。

    这种控制,从另一个角度看来,其实也是对于民众的。

    因为在隔绝怪物的同时,也隔绝了想要接近怪物的人。

    但这种封闭是在最近百年的和平中形成的,在更加久远的混战时期,人命如同草芥,大量不惧死亡只想发财的赏金猎人,纷纷进入猩红之地,谋求一夜翻身的机会。

    不过,自从罗卡殿下征服了整片大陆以后,世界逐渐安定下来,不再有寻死的人进入其中。

    宫廷和教会也许有针对猩红之地的秘密组织,但在公开的信息中,他们从未提及这类事。

    官方的说法,是宫廷与教会也对猩红之地保持敬而远之。在大图书馆禁书区那些机密级别的讯息,基本全部来自当年那些赏金猎人中罕见的归来者。

    所以,猩红之地在人们的眼中,其实更像是一团迷雾那样的存在。

    只在有一点上大家都达成共识:那就是物以稀为贵,来自猩红之地的怪物的掉落物,无疑全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藏。

    “你知道什么是夺命枪吗?”韦恩抬眼,问柜台后面的疯狂米尔斯。

    米尔斯瞪大眼睛,似乎又要陷入歇斯底里当中,可在最后一刻克制住了:

    “当然知道!”

    望着韦恩皱眉的样子,米尔斯显得很是激动:

    “那可是火器!少见的火器!反手卖给从萨拉远道而来的富有旅商,可以赚好多钱!”

    韦恩愣了愣,心想你知道个屁。

    假如米尔斯真的把这玩意卖给旅商,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来自萨拉的秘密骑士绑走,在某个地牢里经历非人的审讯,直到他把肚子里的东西全部吐干净为止。

    记忆和认知告诉韦恩,这个东西牵涉到太多麻烦了。

    对于一个农民身份的持有者来说,假如要处理它,最好的方法应该是远赴Ys城的黑市,在那里,把它卖给识货的法外狂徒。

    而不是以一个金币的低价,卖到这个倒霉的杂货铺商人手里。

    可父亲选择的……竟然是后者?

    韦恩思来想去,都觉得这样冒险又害人的事情,父亲绝对不会做的。

    疯狂米尔斯说的话到底可不可信?或者父亲是在欺骗米尔斯,夺命枪只是他给某样普通的火器起的名字,并不是自己推断出来的那个来自猩红之地的违禁物?

    但父亲从没有和自己提起过有这么一个东西啊……

    从来不提。韦恩的心一惊。假如那把枪真的是违禁物,那么从来不提也是正常的。

    韦恩有自己的想法了。也许是直到昨天,父亲面对缺钱的困境,走投无路了,才会做出这种后患无穷的冒险行为来。

    他摸着下巴,陷入了沉思。

    一转眼,正对上伊夏不安的目光。另外的两个伙伴也看着韦恩,大概都觉得突然提到那个意外去世的父亲,让韦恩情绪一时低落,所以不知道怎么安慰。爱莎瞪了货架后面的米尔斯一眼:

    “疯狂米尔斯,你要是还想继续开你的店铺,就不要乱说话!”

    米尔斯只是疯并不傻,被镇长女儿一警告,嗓音一下子低下去,又变成让人听不清的嘟哝了。

    “你们别往心里去……我们离开这儿吧,中午去吃点好的,庆祝一下你们姐弟两个都有去萨拉的机会了。”爱莎想要让气氛缓解一些。

    韦恩稍加犹豫,最后看了米尔斯一眼,又看看身边的同伴,感觉思绪有点乱。他点点头,同意了爱莎的主意。

    三个人由爱莎带头,在热闹的镇中心钻来找去,来到了一处带有遮蔽的午餐铺子。

    爱莎以祝为由,请三个朋友喝了酸苹果酒,外加每人一份牛排什锦馅饼。

    尽管比鲁斯在身边大吃大嚼,爱莎又三番五次地举起酒瓶子和他碰杯,但韦恩的思绪还是没法从米尔斯提供的消息上转移开。

    眼看身前的朋友们都差不多把午餐吃完了,韦恩放下了吃到一半的馅饼,神色认真:

    “我觉得,疯狂米尔斯说的话,有可能是真的。”

    “嗯?”伊夏看着弟弟。

    “父亲昨天说,他一定会为我们弄到需要的钱,把我们送去萨拉城的,对吧?”韦恩看着伊夏,伊夏对他点点头。

    “我是这么想的。”韦恩停顿了一下,确定周围没有人听得见后,继续说:

    “他真的有一把枪,一把价值昂贵的枪,也就是夺命枪。在昨天,他决定将这把枪卖掉,卖一个金币,来换取我们去萨拉的机会。”

    “可是,”伊夏皱皱眉。“我从来没有听父亲说过他有一把火枪。而且,这样值钱的东西,他藏在什么地方呢?”

    “问题就在这儿。”韦恩想了想,知道该怎么和他们说清楚了:

    “我知道夺命枪是什么东西,我在书上看到过关于这把枪的资料,它不应该流落民间的,因为那是一把……属于猩红之地的武器。”

    “属于猩红之地?”爱莎瞪大眼。“你是说,那东西是从猩红之地来的?”

    “从资料看来,是这样的。而且并不来自普通的变异怪物,而是猩红之地深处的诡异心脏……这个解释起来有点复杂,但足以说明为什么父亲一直对我们隐瞒这把枪的存在了,因为它本就不该存在我们的手中!”

    伊夏看着韦恩,愣了好一会儿。

    她想要反驳,却不知道从哪儿开始。

    在她的眼中,父亲是一个老实沉稳的形象,记忆里他的一言一行,都是那么规矩、友好,俨然一个善良朴实的农民。

    可伊夏不傻,稍加思索,她就想起来,从有记忆开始,有关父亲的一切,都来自一家人在红松鼠小镇定居之后。

    更早的事情,父亲从来都有意避免提及。

    伊夏和韦恩知道关于自己家的一些事情,首先,他们一家并不属于这个小镇,因为小镇上的平民孩子大都和他们疏远,而贫民区更是父亲不允许他们靠近的地方。

    其次,父亲从前是个吟游诗人,在遇到他们的母亲之前,无牵无挂。

    然后,之所以后来成为农民,是因为他们母亲的遗愿就是孩子能安稳长大,最好能有机会进入宫廷,摆脱他们流浪世界的可怜生活。

    只有父辈按时缴纳什一税,他的孩子才有加入学院、参与觉醒、接触宫廷的资格。

    所以,父亲的农民生活就这么安安稳稳过了十多年。

    可在那之前呢?谁知道那之前的故事呢?谁又能保证,在那之前,父亲从未提及的生活里,就没有韦恩和伊夏想也不敢想的往事呢?

    韦恩显然知道伊夏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在心中已经有了思路:

    “你记得,父亲是为什么选择在红松鼠小镇定居的吗?”

    “他说他有一个共同流浪过的朋友,”伊夏若有所思。“那个朋友和他一起走遍大半个世界,终于回到了他的家乡,也就是红松鼠小镇。父亲说他没有家乡,只好把朋友的家乡当成归宿——可毕竟是客人,即便落了脚,也依然融不进别人的家庭里……”

    伊夏眼睛一圆,明白了韦恩的意思:

    “他说的那个朋友,就住在镇南贫民区——他是镇南贫民区的原住民!这就是他和父亲的关系越来越淡的原因!而镇南贫民区就是父亲昨天遇难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