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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陆常州

    林禅来了,几个月不见,这小子又长高了不少,估计要接近两米了吧

    沈欢一巴掌拍在他的后脑勺上,“这家伙,日长夜长的,长这么高做甚,进个门也要低着头。”

    小月端来吃食,忍着笑道:“少吃几顿就矮了”

    林禅看到吃的,也不理会小月的嘲笑,接过来埋头就吃。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沈欢眼里泛起怜爱之意,“慢点吃,怎么现在吃饭跟小灰一个德行。”

    “路上吃食贵。”食物塞满的林禅解释道:“我月钱就这点,只能省着点。”

    “卧槽,这是跟我哭穷呢。不过主君我现在有钱了。宇文,这小子以后的月钱给五贯,半大小子了,也有用钱的时候。”

    林禅瞪大眼睛,“真的?主君说话算话。主母可要记得。”

    宇文柔眼睛都笑成了眯眯眼,“别乱叫,你以后叫我宇文姐就好了。”

    一旁刘兰君瞪了林禅一眼,“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

    林禅不敢回嘴,只能低头对付吃食。

    宇文柔也不在意,最近这刘兰君突然一改以前的习性,开始画淡妆了。这里面有什么猫腻?斜眼看看旁边一脸微笑的男人,一股子醋意泛上心头。

    俗语说女为悦己者容,这位可好,特讨厌浓妆艳抹,所以女为悦己者少容也是对的。

    “你爹他们一切可好?”沈欢趁着他咽下食物的空挡问。

    “好着呢。我爹让我跟你说,印刷作坊现在三百多人了,要紧地方都是我们村的人,可靠。还有……”林禅扒了一口饭,咀嚼了几下,继续道:“书局印书的量越来越大,作坊晚上都在开工,薛小娘还嫌慢,我爹问要不要再扩大?”

    “啊,这事薛小娘和舒小娘的信里也说了,我正准备给她们回信呢。该扩大就扩大,只有扩大了,成本才会越来越低。”

    林禅嗯了一声,低头专心干饭,反正主君说的他也听不懂。

    倒是旁边刘兰君接了话头,“我听说江宁几个印刷作坊倒闭了,传言说我们恶意竞争。”

    沈欢摇摇头,“铅字印刷的技术迟早会流传出去,包括造纸也是。将来书籍纸张会越来越便宜,这是好事。书便宜了,才能让人读更多的书,纸便宜了,才能让更多的孩子读的起书。说到读书这事,去湖州请沈默先的人还没有回来么?”

    “就凭你一封信,让一个殿试第九名的大才巴巴赶过来?你也太小看读书人了。”刘兰君接触的读书人何其多,就她本人也是从小读书念字,她最是清楚读书人心里的弯弯绕。

    沈欢也不抱希望,“我这不是忙得脱不开身么?去一次湖州要好几日,来回半个月没了。实在不行,等收完棉花,我就抽空亲自去请。”

    最近他的确忙。禁军训练的事情可不是小事,原本禁军的训练是三天一小练,五天一大练,就这个训练量,岳林还舔着脸说量很大了,差点没把沈欢气死。

    没啥说的,改为一天一练,隔天大练,每六天休息一天。

    训练量上去了,油水也要跟上去。每天一荤要保证,一天三顿也要保证。还有衣服损耗大的问题,虽然他也想让士兵穿整洁点,可布料就是这个情况,不耐磨啊。于是布丁又布丁,就是士兵们的常态了。

    如果不是朱勔这里坑了几十万石粮食,一百万贯要解决农场用度,又要满足军队需求,估计几个月就花的精光。好在棉花长势喜人,加上他植入的新技术—脱裤子,棉花一定能大丰收,三年后这些用度就不算事了,搞不好还能给朝廷缴纳不少钱。

    “郎君,林禅这孩子放家里可惜了,我看他块头比石宝还要大,不如送石宝那里吧。前几日石宝不还抱怨大块头少么?他的大盾倒是齐全了,可找不齐人。”

    所谓大盾,是沈欢和岳林他们想出来的盾牌。足有大半个人高,木板面上覆上蒙皮,再覆上铁皮,再覆上米浆糊的硬纸,最后再加一层蒙皮。防御效果出奇的好,神臂弩在百步开外根本就穿不透,直到抵近二十步,大盾才会开裂,依旧击不穿。

    原理其实很简单,就是借鉴坦克复合装甲的原理。纸,皮,铁板,木头的物理性能不一样,箭矢穿透时候威力会大为减弱。别小看这米浆糊出来的纸,韧性极好。通常箭矢在穿透纸的时候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在铁皮上也就留下一个白点。

    强悍的防御力,就能给军队厮杀的时候给予最大保护,也能充分保证军阵的防御韧性。要知道两军厮杀,队伍的严整度才是战斗力的保证,被冲散的军阵就是一盘散沙,任人宰割了。

    大盾的缺点也不是没有,那就是重。经过改良之后的大盾重量达到了恐怖的六十多斤,这可不是一般人能搬得动的,所以大盾手就要挑那些人高马大的。

    刘兰君的建议是对的,所以沈欢没有反对,倒是林禅不愿意了,“我不去,我就守着主君。我爹说了,我死都不能让主君少根毛。吴奇王志他们跑跑腿可以,武功就差远了,主君没人保护不行。”

    门外吴奇伸头进来,不满道:“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

    林禅把碗往桌子一顿,眼睛瞪的溜圆,“不服气啊?一会我们比划比划,你带你们护卫队一起上,看我能不能干过你们。”

    沈欢赶紧拦住,“吃你的饭。吴奇他们挺好的,哪里有你说的那么不中用。再说了,高手跟我有啥过不去的?不至于。”

    “主君这话可不对,上次朱勔笼络的高手可逃出去好几个,谁晓得他们会不会起坏心思。吴奇他们几个,连我都挡不住,要是来的更强的怎么得了。林禅有武功,气力又大,贴身保护挺好的。你倒是提醒我了,我写信叫几个人来,有他们保护肯定没问题。”

    宇文柔的话没人敢反驳,特别是吴奇王志更没有资格。要知道这位姑奶奶用刀架住沈欢的脖子,他们还傻乎乎在外面站岗呢。要不是沈欢的一杆枪厉害,估计早就死无数回了。

    遇到沈欢安全的事情,暗地里跟宇文柔较劲的刘兰君也不说话了。沈欢现在是他们的天,怎么保护都不为过。

    林禅咧嘴笑了,心里对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宇文柔好感度大涨。不过他也奇怪,为啥吴奇王志他们不敢还嘴。等他知道了主君一杆大枪单挑宇文柔一夜的故事,估计他才会明白。

    几人说着闲话呢,王志跑进来报告,“经略使,门口有个叫陆守义的拿着您的信要见您,我让他去堂屋等着了。”

    沈欢嚯地站起,连连吩咐:“赶紧给我更衣,快着点。”

    屋里女人乱做一团,七手八脚帮他换衣服,最后刘兰君恨得牙痒痒,忍不住掐了一把,“大白天的衣服不知道穿穿好,没一点主君的样子。”

    沈欢忍痛不说话,难道跟她说老子以前在宿舍里就穿一条裤衩子?

    旁边宇文柔不乐意了,干嘛啊?家里怎么舒服怎么穿不对吗?“哟,妹子,主君也是家里随意,你看他外出哪一次不是整整齐齐的。”

    沈欢脑仁有些疼,一个女人叫作,两个女人叫夹。就是夹的方式不同,一种叫舒服,一种叫头疼。

    刘兰君帮着抹平褶皱,嘴里也不闲着,“他是官了,可不是以前的升斗小民,哪来那么多随意?以后跟着他的人会越来越多,没点规矩可不成。”

    沈欢怕她们吵起来,赶紧打圆场,“就一个六品小官而已。”

    这下宇文柔不乐意了,“主君这是什么话?你是经略使,平江府你最大,什么六品小官?妹子说得对,你就是没一点官样。”

    等沈欢到了堂屋,看见一个三十许的汉子端坐在那里,相貌堂堂,很是威武。

    “久等了,久等了,陆常州长途辛苦。”沈欢边走边拱手,脸上全是笑容。

    陆守义见沈欢进来,赶紧站起抱拳,“经略使诛杀反贼朱勔,江南百姓无不拍手称快。陆守义别无长处,只求给经略使牵马坠蹬,跟随左右。”

    沈欢一把握住他的手,使劲摇了摇,才放手道:“坐,坐,坐。听岳林说起陆常州大枪无敌,江南没有对手。我也是求贤若渴,恨不能亲往常州。只是事务繁杂,脱身不得,麻烦陆常州自己过来,惭愧,惭愧。”

    “经略使威名传遍江南,谁有资格让经略使亲自登门?陆某能得经略使手书,已经恨不能飞过来了。”

    沈欢心里暗暗称奇,要知道他是商贾出身,虚与委蛇这一套压根不用练,可这陆守义可是个武夫啊,居然说话贴切,滴水不露,可见此人武艺高,情商也不差。

    小月端上茶水退去,林禅却跟进来站在沈欢身后。

    陆守义看了他几眼,眼神里面露出惊讶,“敢问经略使,这位少年郎是……”

    “哦,他啊。是我救命恩人的儿子,现在算是我的贴身侍卫。”

    陆守义如同看见一个宝贝似的,忍不住搓搓手,“他可有师承?”

    沈欢疑惑,想了想道:“他倒是从小跟着父亲练习武艺,至于师承倒是没有,算是家学吧。”

    “陆守义唐突,有个不情之请。若是可以,将这位少年郎交给我调教如何?我的祖师是义乌上尊金下讳台,师门也曾荣光。”

    金台?俗语王不过项、将不过李、力不过霸、拳不过金里的那位金?这句话是对历史上最杰出的四个人的评价,项羽,李存孝,李元霸,金台。

    金台曾经是皇城御教师,王安石十年的保镖,打遍天下无敌手,号称古今武林第一高手。岳飞人人知晓,他是金台的徒孙却很少有人知道。

    后世对金台此人的真实性是存在疑问的,甚至对金台拳谱也都存在疑问。原因就是江湖人的名气事迹往往是口口相传,或许有夸张成分。金庸小说中著名的扫地僧,便是这位金台在少林出家的身份。

    以前沈欢也怀疑武功到底有多厉害,被宇文柔温柔一抱后,他才知道自己眼界窄了,武林的世界他不懂。

    这陆守义是金台的徒孙,花枪无敌的名声在外,加上自己又想笼络他,这林禅拜他做师傅那再好不过了。

    “林禅,还不过来给陆常州磕头?”

    林禅听话,走到陆守义身前跪下,实实在在磕了三个响头,把陆守义乐得合不拢嘴。

    “找个吉日,给你们办个隆重的拜师礼。”

    “好,好,好,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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