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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温德尔堡的线索

    这里毕竟不是自己的地盘,所以拉格纳的老爹艾瑞克没能肆无忌惮地往自己儿子身上抽鞭子。拉格纳本来正想把约翰给带进酒馆,结果正巧碰上从酒馆出来的老爹和大闺女。这一家三个人站在一起,就像是某个巫师小说里的“韦斯莱一家”。艾瑞克也有五十多了,头发偏橘色,不如他儿子身强力壮。老人家的发髻编成了小辫,头上还套个棕熊皮做的带围巾兜帽,活像某个童话故事里描写的幕后黑手古尔丹。

    小姑娘才十二岁,柔顺的红发扎成了马尾。她穿着一件颈部翻毛的棉袍,下摆一直到膝部,一根宽大的皮带勒在纤细的腰部,上面还缀着一柄短剑,也可能是根长匕首。与肮脏邋遢的拉格纳不同,小姑娘的肤色很白净,唯一像她父亲的特征就是可爱的俏脸上有一堆雀斑。看到她,约翰不禁想起了以前林中认识的小红帽。

    “父亲,这位是查尔斯大人,这位是他的学生约翰,这位是查尔斯大人的家人皮特。”拉格纳把三个人都介绍给了他父亲,并详细说了跟约翰的几次较量。自上次比武失败后,他又挑战了几次,最后发现约翰越来越敏捷,自己在速度上总是吃亏,只好放弃了比武。

    趁老艾瑞克跟查尔斯聊天,约翰悄悄地问拉格纳:“你们马里塞尔人多少岁是结婚年龄?”

    拉格纳皱了皱眉头说:“不是吧?你看上我女儿了?那种小丫头片子有什么好的?真男人,就得找那种。。。”他撸起袖子,鼓胀起结实地像石头一样的肱二头肌,“屁股大好生养,而且强壮得像马一样美女。”然后他得意地叉腰乐道:“我老婆,可是隔壁部落最美丽的女子,他父亲那个可恶的老东西,老是推三阻四的。我直接拿一个金杯子砸到他脸上让他同意了。嘿嘿,要是我是她爹,十个金杯子我也不换。”

    老艾瑞克转过身狠狠地踢了他一脚:“别跟人胡扯了!要不是我私底下送了两头牛过去,你小子婚礼都办不成!”然后他看着约翰乐道:“年轻人,这臭小子有一点没说错,小玛蒂尔达太瘦了,放别人家都是赔钱。这个家他说了不算,你给我五头牛或者相当的钱,我保证小玛蒂尔达今天就带着嫁妆跟你走。”

    约翰大吃一惊有些不知所措:“这个这个。。。我还没想结婚呢。那个,结婚之前不是两个人先谈恋爱,彼此有感情才结婚么?还有,那个玛蒂尔达,还是小孩吧,太小了吧?我老家那边女孩十五才嫁人的。”

    查尔斯奇怪地问到:“约翰,你老家在哪?咱们中部那边普遍十二岁定亲呀,我听说诺林顿沿海那帮有钱人结婚比较晚。你父母该不会是诺林顿那边过来的有钱人吧?”

    约翰表示无语,他向查尔斯摊了摊手:“您看我像个有钱的公子爷吗?我有记忆开始就在格罗尼亚流浪了。”

    玛蒂尔达对她爷爷的话表示抗议,她也没想到今天出个门她爷爷就想把她嫁出去,即便她真想嫁,婚姻大事应该由她父亲做主呀,但拉格纳明显是从小受了太多暴力影响,即使他比老头壮多了,仍然不敢违逆他父亲的决定。

    虽然艾瑞克和拉格纳极力邀请查尔斯一行去他们村子里做客,但碍于奥拉夫国王的邀请在先,只好约定好下次顺路做客的事情。

    “还真是个小美人,不错呀约翰,艳福不浅呀。”皮特在一旁打趣道,把约翰搞了个大红脸。

    “马里塞尔人里少有的瘦小身材,放到格罗尼亚确实是美人。我年轻时候跟他们打了很多仗,也去他们的家里作过客。大海再往北去是一些群岛,谁知道有多少呢。马里塞尔的祖先就是从那片苦寒之地迁徙过来的。那个时候瘦小就意味着死亡,更别说熬过冬天。强壮的女子不但负责着农活和打猎,还要能生养。所以普遍的马里塞尔男人以骨架高大为美。”查尔斯跟约翰和皮特讲述起当地的审美观,“也就这几十年马里塞尔人有钱了会花了,才逐渐摆脱过去部分残酷的风俗。小玛蒂尔达如果生在几十年前,不是被卖掉就是被溺死。现在他们和本地的格罗尼亚人融合在一起,种地和生育得到提倡。所以女孩子的存活率比以前更高了。”

    “这个我知道。”皮特在一边做补充,“我给商店打工的时候了解过不少行情。东面大沙漠中的索拉森人,据说他们特别喜欢金发碧眼的阉奴和女奴,黑发、棕发都大量要。红发的被他们视为不吉利所以价钱较低。如果有雪白肌肤的,那可以卖上一大笔钱了。草原游牧民也不喜欢红发的。南方诺林顿,据说他们山里有红发女巫的传说,这帮迷信的乡巴佬也不喜欢红发。所以如果我们把玛蒂尔达小姐卖了,应该赚不到什么钱。。。”

    “滚一边去。。。”约翰把他推到了一边,“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你也舍得下手。”

    奥拉夫的城堡估计是约翰住过最糟糕的城堡了,虽然厚重的石墙挡住了带咸味儿的海风,但冰冷的质感仍然让屋子里发潮。

    “我住过诺林顿人的城堡,比这个更糟。”查尔斯给他介绍说。城堡里有些客房,但都不是单间,所以他们三个挤到了一个双人间里。好在床够用,不必某两个人挤到一张床板上。

    “以前跟诺林顿人打,他们的领主在雨季都会搬到外边木板房里。城堡里面会长蘑菇,还有死老鼠的味道。我开始不知道,后来住了一晚吃了大亏,盔甲下面的衣服都馊了。”

    “您还住过哪个国家的城堡?”约翰顿时来了性质。

    “哈,就这三个了。其他的国家太远了,风俗习惯也只能听人说一说,还不能全都信。”

    约翰想起了那个世界之门所在地,温德尔堡。于是就问查尔斯:“大人,您知不知道温德尔堡?它在哪?”

    “温德尔堡?这可是个古老的名字了,现在他不叫这个了,叫谢波德堡。地方嘛。。。乌鲁达南边有个叫维多兰镇的地方听过吗?”

    “知道知道,我还在那儿接过不少活儿呢。”约翰一听,原来还是自己认识的地方,心中不由得有些怀念。

    “维多兰往西南走,越过一大片森林,能看见山的地方就是谢波德堡。那个鬼地方太偏僻了,几乎没什么好走的路。那地方越过山头就是诺林顿的地盘了,不过太陡峭根本不是人走的。几乎没什么价值的地方,砍了木材卖都不够运费的。怎么突然想起那儿来了?”

    约翰说:“我以前干雇佣兵的时候,有个人给我介绍说,不如意的时候就去温德尔堡找工作。”

    皮特哂笑道:“我猜他一定岁数挺大的,连城堡都改名了他还不知道。我估计他是想把你骗到那里当伐木工去。据说那里的树林子里曾经住过女巫,经常诱惑伐木工上床然后把他们变成蛤蟆炖汤喝。”

    “那我邀请你一起去,咱们去找会炖汤的巫婆耍耍怎么样?”

    “鬼才跟你去!”

    约翰一边和皮特开玩笑一边心里说,皮特呀皮特,那里说不定真的住着巫婆呀。

    叨扰了几天,查尔斯再次谢绝了奥拉夫国王的招揽,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寻找爱丽莎夫人的道路。除了两个老兵想要定居下来外,其它人包括皮特都决定跟着查尔斯出发闯荡天下。

    约翰犹豫再三,最终拒绝了查尔斯的邀请,他决定自己先去希维尔山转一转。查尔斯不明白他的想法,但也不强求。于是在一个晴朗的天气里,大家分道扬镳了。

    “约翰,不管你去哪,两个月后就是提里萨姆的锦标赛了。可别迟到了。如果我这边有机会,是一定会去看的。希望到时候你能名扬天下。”查尔斯拥抱了约翰,然后是皮特和另外几个人。

    约翰组织了一下措辞,问道:“大人,我忘了问你。爱丽莎夫人的子嗣您安置到哪里了?如果,我是说万一爱丽莎夫人已经不在人世了,您可不要做什么傻事。”

    查尔斯呵呵地笑了起来:“行了行了,我骑过的马比你上过的床还多。生生死死什么没见过?放心吧,爱丽莎夫人的子嗣安置在一个马里塞尔老朋友那里,他是少有的正直而又有荣誉感的君子。这事连奥拉夫都不知道,他还以为是我的私生子女呢。哈哈哈哈。。。”

    既然如此,将来的事就随他去吧。约翰再次与查尔斯等人告了别,骑着马离开了马里塞尔的维克城,向南部的两国边境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