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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羊,蝼蚁

    雨后的茶镇有一股独特的味道。

    像是茶香,不易察觉,淡得出奇。

    却使清晨更显爽朗清冽。

    晨露混杂着雨水,满满当当落在油亮的茶田上。

    夏天不是采茶的季节,新鲜的好茶往往在春天摘下。

    每到这个时节,庄园主都会雇佣几个零散工人照顾田地,派遣家佣在篱笆和道路附近,骑马巡视,猎犬跟随。

    这就是茶镇郊外的夏天。

    东边的小庄园,里根老爷的田地面积和佣人的数量远远比不上西西弗斯家族。

    但也是偏安一隅,平静生活。

    里根庄园平常的清晨。

    马血和人血混杂着雨水填满了路上的泥坑,粘稠的液体呈现出一种诡异的褐色。

    道路两边躺满尸体,瞪大眼睛,无神看着天空。

    一些下半身还牢牢坐在马背上,帆布裤子紧贴着马肋两侧,就连靴子也还在马镫里;而上半身却在几米开外。

    南边后山吹下来晨风,马刺的轮子无力地旋转着。

    马倒在地上,横七竖八,马腹爆开,露出洁白的肋骨和流淌的内脏。

    道路尽头,宅邸里面也是一样。

    管家,仆人,厨师,女佣······衣着整齐,倒在各自的血中。

    就好像每个人的身体,发生了爆炸,

    就在这个所有角色各自准备迎接新一天的清晨······和平时一样普通。

    老爷的尸体穿着纯黑绒鹅毛的睡衣,趴在二楼的栏杆上。左手还拿着今天报纸,报纸是展开的。

    右手的食指扣着咖啡杯环,连同他的鲜血一起流到了一楼的地板。

    哪怕现在,液体依然滴落,微微冒着热气。

    羊站在一楼地板的中央,环视着它的杰作。

    它并不喜欢这样的杀戮,它自认为鲜血和死亡也有它本身的哲学,即使是杀人也需要戏剧性和张力。

    它并不满足这样死亡,这样无趣的,无差别的屠戮,是他失望的。

    哪怕是自己做的,也会让它感到无比失望。

    其实,实现这一切并不困难——昨日夜里,笑羊咬死一个醉酒的奴仆,把尸体丢进名不见经传庄园的井中,尸体瞬间消解,尸水便有了它的力量。

    事实上,只要拔下几根羊毛,一样可以完成。但是李维安森吝啬自己的毛发。

    一个人类如何能和自己的毛发相称呢?

    第二天,早茶时间结束。

    只消一歪脑袋,数十人胃里的井水瞬间变成二百二十磅的公羊,破体而出。

    清场完成了。

    多么简单,也是多么效率。

    里根刚过二十的女儿只剩下半个身子,上身还穿着粉色丝制的睡衣,意识依旧清醒。

    她是不幸的,没有什么能挽救她的生命。

    却依然要见证这个她永远无法理解的恐怖的瞬间——宅邸里,楼梯上,不论马厩还是田野。

    羊群占满了每一处空间,染血的羊毛反射门外的阳光,鲜红和极白像刀子一样刺眼。

    她惊恐的表情扭曲着,在剧痛和意识逐渐消失的时间中,深信这是一场噩梦。

    李维安森叹了口气,也许自己需要一些独特的创意了,这样的场景已经满足不了它对“死亡戏剧”的追求。

    也许几百年前,还能为这样的演出心跳加速。但是现在,笑羊发现,这个剧本已经失去它的色彩。

    “就这样吧,反正目的达到了。”

    这是羊和约翰相见前的清晨,距离两人相拥而焚还有五个小时。

    李维安森抬起头,望着约翰几小时后要驱车经过的森林的天空。

    羊群停止了舔舐,嘴上还挂着碎肉和血液。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

    说着,所有的羊一齐看向那片天空,就像上了发条的机械,咩咩叫着,前进了。

    就像人类的历史一样,义无反顾,一往无前。

    有时笑羊会想——“历史既是进步”——完全是人类的自以为是。

    在笑羊眼中,这一切何其可笑。知识,文化,进步,一切都是短小而无知。

    因为李维安森深知,在人类的边缘,人类世界那渺小世界的小小的边缘外;万物都在舞蹈,在人类无法理解和认知中狂欢。

    人类,无处遁形。

    这是李维安森的信条,也是它的任务。

    几千年前李维安森得到了它的使命——实现人类的心愿——既是它千百年来的任务。

    李维安森亲眼见证了这十几个世纪,实现愿望获得它的力量的人类投身世界的洪流。

    大多石沉大海,有些酿成惊天的灾难,或是战争。

    也许最初,笑羊还会感到内疚,但是如此漫长的岁月后,这种情感已经消失。反而这些获得能力之人燃起的灾火,已经成为了它最痴心的美景。

    那是它的灵感源泉,是它绘制艺术的染料。

    但是,一切愿望有个时限。

    笑羊的主人并不是无私的神,它任务的本质其实是征兆镇民。

    它来自世界边缘之外,黑暗之中,一座城市静静等待着——休斯加克,那是城市的名字。

    实现愿望的人终会前往那里。

    也许自愿,或是时间已到,或被强行带去。

    欲望实现的同时,修斯加克便注定是他们的归宿。

    或早或晚,永无法逃离。

    就如羊的唱诗——你无法知道我何时归来,就像你不知道何时会死。

    英雄,独裁者,搅动世界的人,还是小心谨慎的居民。都会为那一天恐惧哭泣。

    人类第一次看见李维安森,何其欣喜狂欢。

    等到它归来,看见的却是求饶和泪水。

    笑羊得出了结论:人类是卑鄙的,短视而脆弱,却残忍于弱者。

    其实这本质和它毫不相干,它只是在忠实的完成它的任务。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它不会喜欢人类,也不用担心会因为人类而使自己陷入危险。

    因为在所有人类眼中,自己已然是神,行走人间的神;实现他们的愿望,亦在人间降下黑暗。

    也许,这便也是它自己认知外的东西······

    现在,火焰疯涨,喷射的火舌肆意在它身上传达剧痛。

    仅剩下的头颅被这个九岁的孩子牢牢扼着,就像孩子手里的一颗皮球。

    前所未有的痛苦第一次刺激着它的大脑。

    愤怒,屈辱,自责。无数陌生的情绪冲击着它。

    但是隐约中,恍惚之间,似乎有一个李维安森极度熟悉而却从未体验的情感占据了所有情绪的山峰。

    人类的起点——恐惧。

    我会死!从未设想过的死法。

    在滚滚的岁月中,绝不可能没有一个人类站起身反抗笑羊,曾几何时,人类发现笑羊的存在,创建某一组织一度想要将其抹杀。

    可直到组织被李维安森尽数杀死,它也未感到一丝威胁。

    相反,甚至有些无趣。

    人类就是人类,自我怀疑是他们的天性。

    不论是组织内部还是每个人类个体,稍加压力就会崩溃,宛如装满水的杯子。

    水也许会稍稍高于杯口,但终会流出,绝不可能永远填不满。

    但是眼前这个男孩!为什么不会有这样的东西!

    它的内心咆哮着,所有的精神注释约翰。

    明明,他说的一切都只是推测,“创造”和“注视”是我的弱点,曾经也被一部分人类发现。

    但绝没有一个人类像他一样坚定果决,深信自己的推测,并迅速把自己逼入绝境。

    我要快跑!

    羊拼命转动,有什么!有什么活物!只要让我触碰到活着的东西,我就能逃脱!

    曾经吝啬自己的毛发,而现在自己的皮毛正在自己的注视下燃烧着,散发出恶臭的兽毛燃烧的焦味。

    它渴望着能在燃烧的布里找到!找到虫子,蚂蚁!

    怎么可能呢?早就付之一炬了。

    约翰早已料想好了一切。

    就在火势漫上之前,约翰将手掌的布叠了三层,并死死压住掌心的布匹。

    这就使得约翰手部的布匹得不到燃烧,而且有一定的厚度。

    这个动作的作用现在就显现了。即使现在,约翰的手因为火焰的灼烧而膨胀破裂,但是手掌内部的布依旧没有烧透。

    哪怕是焦黑,也绝不至于变成灰烬。

    没有给到羊触碰到自己的机会。

    “李维安森?”

    忽然,笑羊的脑中出现了一个声音。

    开始李维安森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因为这一刻,往日的回忆和各种声音一股脑地在脑海里翻腾。

    太多的声音冲击着它。

    “李维安森。”

    笑羊顿时睁大了眼睛。

    是主人!主人的声音!

    笑羊只有几千年前,被主人创造时听过那位大人的声音,几千年过去了,这个声音再次响起。

    “主人!”笑羊大叫:“主人!你的仆人在这里!”

    李维安森用尽全力抬头,扯着嗓子对着天空大喊。

    主人来救我了!在我危急时刻。

    那个声音出现了,就像一道天堂的光,重新沐浴在这光芒之下。

    笑羊是这样以为的······但是下一刻,笑羊才意识到,一切都是奢望。

    “哎。”

    主人的声音传来了一声叹息。

    那分明是一声叹息。

    “李维安森,我已对你失望,”

    李维安森看见了主人的背影,那位大人转身离开了。

    幻觉中,笑羊看见了她的眼睛,蔑视这自己,如同俯视蝼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