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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一锅香肉,两度轮回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不管你是快乐的人生,还是寂寞的日子,丽都舞厅都是一片欢声笑语歌舞升平的景象,这是一个能让很多人醉生梦死的地方。

    这里有全上海最贵的酒和最漂亮的女人,而好酒和漂亮女人都是有价的,且价格不菲。

    此时付雨生就坐在丽都舞厅角落的桌上里,在昏暗的彩灯下一个人点了一瓶洋酒。

    在悠扬的舞曲中一边喝酒一边欣赏着舞池里翩翩起舞的佳人。

    一些舞女从他面前走过,时不时看几眼这个英俊的男人,胆子大一点的会主动上前打讪。

    被拒绝后恨恨地走开了,离开时嘴上还不停地骂着。

    这里也是本地最大的地下情报买卖场所,用黑市贩子的话来说只要你出得起价钱什么样的情报都可以买得到,甚至是今天是哪支军队驻扎在哪里都能打听得到。

    其中也有一些政府官员参与。

    规矩是你可以买,也可以卖。但你不能打听情报的来源,更不需要知道买主和卖主是谁?

    这里唯一能做的是交易,唯一不能做的是赖账,否则你会死得很难看,甚至会死得不明不白。

    因为在这里,就算是死了一个很大的官员,报纸也绝对不会报导出来,找不到任何和他有关的新闻。

    美酒和女人都不是付雨生想要的,他像个优秀的猎人一样四下窥探。他要物色的不是一般的猎物,而是能告诉他林立国目前最真实情报的卖主。

    付雨生来的时候就让堂主谢东廷散发出消息,他只要76号行动队长林立国的情报。

    午夜的时候,其他桌子的宾客都在秘密地交谈着,有多事的还盯着他这边指指点点说着什么。

    付雨生不在乎,他只顾着喝酒。

    他觉得男人遇到一瓶好酒的时候就不能想不好的事情,心里杂念太多一定会影响了酒的味道。遇到烦心的女人也一样,唠叨不停的女人也会使得好酒变了一个味道。

    秋明月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白日里穿的是西式女装,此刻却穿上了旗袍。

    一袭低领如意襟的旗袍显得古朴典雅,素雅的料子上还刺绣着几只兰色的蝴蝶。

    喜欢穿旗袍的女人,应该大多都是坐时静思沉想优雅迷人,起立时却是婀娜绰约尽显妖娆的。有人说穿在女人身上的旗袍就像是光阴里一部动人的诗集,让男人沉醉。

    付雨生看了一眼站在面前的秋明月,漆黑的眼眸里染上似笑非笑的味道,眉头不由得紧皱了起来。

    “你这是穿了你妈妈的旗袍出来吗?”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翻了好久才找到这件旗袍,他们都说女人来这种地方就应该穿旗袍。”

    秋明月说完双眸幽幽地看着他,然后在一旁施然的坐了下来。

    “那他们有没有告诉你,来这种地方的女人都是标了价格的?”

    “这倒没有说,只是说最好不要来这种地方。”

    “你还是来了?”

    “因为你在这里,所以我还是来了。”

    付雨生不再说话,他看了一下手表,拿起酒杯灌了自己一大口。

    “你是在等人吧?”

    “你既然知道我在等人,你就不应该来,来了也不应该坐这个位子。

    “如果我不来,你又怎能得到你想要的情报?”

    秋明月笑了笑,美目中光彩连涟,径自拿起一只空杯,然后往里倒满了酒。付雨生看着满满的一杯酒有些心疼,满是愕然的瞪视着对方。

    心想她究竟会不会喝酒?

    “我不仅知道你是在等人,还知道你在等麻四,一个专门贩卖情报的麻四。”

    “这个世界上如果连你都知道的事,我可能就等不到我想等的人了。”

    “你确实等不到,麻四是不会来了。”

    “你怎么知道他不会来?”

    “因为是我不让他来的。”

    “难道你不让他来,他就不会来吗?”

    “他已没有可以拿来卖的情报,他还怎么会来呢?”

    “你怎么知道他已没有可以拿来卖的情报?”

    “因为我把情报买下来了。”

    秋明月说完,如星子般深邃的眼眸,狠厉地瞪了他一眼,脸上露出了得意的表情。

    付雨生苦笑了一下,把杯里的酒一口喝干,准备离开了。

    “你今晚还怕被狗追吗?”

    “怕又如何,不怕又如何?”

    “如果你怕的话就早早回家睡觉,不怕的话就跟我去一个地方。”

    “去什么地方?”

    “你情报里的地方。”

    “那里是不是会有追人的狗?”

    “是会咬人的狗。”

    有些狗不一定会咬人,但有些人是会吃狗肉的。

    在旧广东路上有一间广东人开的“如是香肉馆”,吃的就是狗肉。一锅加了大料焖好的狗肉,皮脆肉香,烟气氤氲的方圆百米都能闻到一股子犯罪的欲念。

    香肉馆正堂挂着一幅横匾,写着“一锅香肉,两度轮回。”

    林立国看着横匾时有点触动灵魂的深处,心想自己都不知经历了多少个轮回了。

    如果每次的死里逃生都算是一个轮回的话?他和阎王爷也算是熟人了。

    横匾下贴着一幅手抄的《金刚经》,长年的烟火熏绕,经文大多模糊不清了。

    看得清楚的一行字: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经文大意是,一切因缘聚合的现象事物,都不是永恒的,就像梦幻泡影,露水闪电一样,随瞬即逝,是无常变化的。

    经文上还有一句,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林立国喜欢吃狗肉,他认为也是这个道理。

    一切众生,本来是佛,一切佛法,本具自持,明心见性,一旦觉悟,法也就不再需要了,何况那些与佛法相背的非法呢?

    几个手下围在一个缸瓦火炉前,火炉上是一锅已经炖好的香肉。

    林立国咽下一块肉时因为汤烫不停喉咙不停“呜呜”喊叫。

    一个手下说:“老大,叶委员不是不让你擅自出来吗?”

    林立国双眸微微一眯,说:“管不了那么多,好长时间没吃香肉,心里痒得很了。”

    “这个紧要关头,咱可不要为了一顿香肉丢了性命。”

    “怕什么,斗了十年,他不也是奈何不了我吗?”

    “还是小心的好,万一撞上了就......”

    “啰嗦什么,喝酒。”

    林立国举起酒杯,一口而尽,然后长长“啊”了一声。

    “再说他现在也不敢把我怎样,都是要接受审判的人,谁还不是一屁股的屎擦不干净的。”

    手下举着酒杯不喝,眼里亢露出怯意,忧心忡忡的。

    “可现在到处都是李局长的人,说不好附近就有好几双眼睛在看着咱们?

    林立国听了也觉得四下充满了危险,看着面前跟着自己出生入死的几个手下,眼中暖流一闪,心想有时候酒肉朋友也是朋友。

    大家都以为世上钱是最难找的,可是钱一旦找到了就是你的了,朋友却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