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字行三行,同饮莫问来途
秋雨凄冷,可待到那男子周边却好似消停,就连温度都略有上升。
那高悬老树粗壮枝头挂的巨犬却是莲蓬恶嘴,爪厉胜刀,纵然死去,犹可在火光下见其可怕。宋修自问若是遇到这般恶犬,当是打不过的。
犬妖已然如此,那吃妖之人又当如何?
宋修看向那男子。
拥玄毳衣,腰挎葫芦,卧坐篝火,剑眉星目,一身英雄气。
“吃!”
宋修肚子饿的咕咕作响,又知此人实力远胜于己,便也不说什么,一屁股坐了过去。别人要杀他早就杀了,既然没杀,那他就要坐下干饭。
玄色毳衣男子未发一言,只是随意地撕扯着那黑色巨犬,将其肢解,然后在篝火上烘烤。
宋修也不说话,只是盘膝坐着,有种豁出去了的感觉。
杀妖,他没什么心理负担。
可刚刚,他几乎是屠了马长继满门。
这令他心情复杂,精神也受了冲击。
当生命在手间流逝,他忽地发现...死也就是那么回事儿。
你比别人强,你就能趁夜摸黑杀了他;而若是别人比你强,你的生命也不过就是一根鸿毛,去如蝼蚁,无足轻重。
人在江湖飘,命如浮萍摇。
不过,反正作为单身狗的自己在这世界也破了处,作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在这里也握刀爽过了。值了!多活一天都是赚!
安稳日子被打破,宋修雨夜灭人满门,气血犹在燃烧,那一股心底里的狠劲却被猛地激发了出来。
每一个在盛世活过的太平犬,心底最深处或许都藏着一头这样的魔鬼。
宋修把这魔鬼放了出来。
他的血在烧。
天上的雨在落,打的林叶落木如小鼓细密。
他又饥又饿。
玄色毳衣男子烤好了一条狗腿,直接抬臂送来,道了声:“吃。”
宋修接过狗腿,吸了口涎水,凑过去,如饿鬼投胎般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那男人也抓了一条狗腿吃了起来,边吃还边扒开腰间葫芦的塞子,凑到嘴边大口饮酒。
宋修看着那酒,忽地问:“能给我喝点不?”
那男人一愣,旋即哈哈大笑起来,笑声豪爽,只是其中却有着一股悲壮愤慨之意。他不自报家门,也不问宋修是什么人、为什么出现在这儿。
“爽快!”
他一递葫芦,送到宋修面前,道:“只能喝一小口。”
宋修抓过葫芦,猛灌一大口。
那男人看他灌的凶猛,一把夺过,口中骂骂咧咧:“你特娘的...真不客气啊。”
宋修喝下去才懂了,为什么男人让他只能喝一小口,因为这酒烈到了极致,烈到了你感觉自己喝下去的根本不是酒,而是一口带着麻痹效果的液态火焰。
他喝了,就倒了。
男人看他倒了,忍不住又哈哈大笑起来,这一次...笑声里没什么悲壮愤慨,而纯粹是觉得这人有趣。
见惯卑躬屈膝,欺软怕硬,战战兢兢遵循规则的人。宋修这样的,才让他感到有趣。
宋修倒了,他也不管,而是自顾自地继续吃肉喝酒,直到把整个黑煞星都吃光了,他才抹了抹嘴。
男人,自是“摄日神君”宋崇虎。
斩杀黑煞星,以及一众埋伏的妖魔后,他还不解恨,便将黑煞星处理了个干净,然后啖其血肉,以血仇恨。
至于宋修...他也知道。
小侄女会常给他写信,信里提过这个人,还说过借鲁尘之手将《甲衣身》借给了他修行。
“既是本家,又投脾性,那就帮你一把。”
宋崇虎喃喃了声,随后从怀里摸出一本册子,黯然地看了看,又从篝火里抓了块已被烧成黑炭的木头,吹了吹,继而在册子封面写了几行字,然后塞到了宋修怀里。
随后,他又从怀中摸出烧了一半的纸钱,抬手一点,压在宋修眉心。
那纸钱如冰雪入汤,很快消融。
做完这些,宋崇虎起身扭了扭脖子。
强闯世外妖府这种事,其实可大可小。
但宋崇虎相信,这事儿在他这里绝对小不了,甚至说不定要捅了天。
风雨如旋涡,而他...正在旋涡中心。
但,那又如何?
...
...
次日,早。
宋修悠悠醒来,只觉百骸如在锅中烧煮。
他的每一块肉都在烧,都在跳,这效果...比他之前涂抹“赤铜油”不知好了多少倍。
视线一转,昨晚男子已经离去。
宋修想起身,却发现醉意犹在,麻痹感令他难以起身。
他干脆就这么躺着。
既不冷,也不饿,倒也舒爽。
躺了小半盏茶时间,宋修忽地灵机一动,心中暗道:
‘黄丙煞气,甲衣身,一息,修炼!’
【六个月后,你进步极大,在马家杀戮时你频繁动用甲衣身,虽不如生死搏杀,却也足以算是一次不错的历练;再加上一大口蛟龙血酒的余劲;你所修炼的甲衣身,大成】
【一年后,你持续修炼,稍有进步,却已不如上半年;你考虑着,或许是因为那一口蛟龙血酒的药力已经用尽的缘故,也许你该去配置新的“赤铜油”了】
宋修睁开眼。
酒意全去。
而这一口酒,直接让他的《甲衣身》从小成入了大成,算是跨越了个小境界。
宋修起身,握拳,只觉三缕横劲于体表暗旋,便是有三人执刀往他砍来,也是徒劳。
而之前,却只有一缕。
忽地,他又感到怀里似乎有什么。
一摸。
看去。
那是本册子,封面写着三个大字——《劈地斧》。
再一翻,又见后页空白写了三行字。
第一行:你不曾见过我,不曾吃过狗肉,不曾于今夜来过广河县。
第二行:有朝一日,若破大境,面临岔道,务选上元。
第三行:可重归广河县。
宋修眯眼看了会儿,也不停留,他快速重裹蓑衣,压下斗笠,往桃源村方向而去,与王芳、香香汇合后,便想让王芳去广河县里打探消息。
宋修一开始还担心王芳是个糙妹,毕竟其生的五大三粗,孔武有力。然其王芳一听去打探消息,又听说可能能够重归广河县,便表现出了十足干劲。
她拍着胸脯道:“东家,踩点这种活儿,俺擅长的狠。”
如此,王芳便趁着当天夜色,悄摸摸地绕过桃源村,往广河县去探查消息了。
而,香香坐在荒地洞窟前,病情已经好了不少。
宋修终于得空,借着月光翻开了《辟地斧》。
那高悬老树粗壮枝头挂的巨犬却是莲蓬恶嘴,爪厉胜刀,纵然死去,犹可在火光下见其可怕。宋修自问若是遇到这般恶犬,当是打不过的。
犬妖已然如此,那吃妖之人又当如何?
宋修看向那男子。
拥玄毳衣,腰挎葫芦,卧坐篝火,剑眉星目,一身英雄气。
“吃!”
宋修肚子饿的咕咕作响,又知此人实力远胜于己,便也不说什么,一屁股坐了过去。别人要杀他早就杀了,既然没杀,那他就要坐下干饭。
玄色毳衣男子未发一言,只是随意地撕扯着那黑色巨犬,将其肢解,然后在篝火上烘烤。
宋修也不说话,只是盘膝坐着,有种豁出去了的感觉。
杀妖,他没什么心理负担。
可刚刚,他几乎是屠了马长继满门。
这令他心情复杂,精神也受了冲击。
当生命在手间流逝,他忽地发现...死也就是那么回事儿。
你比别人强,你就能趁夜摸黑杀了他;而若是别人比你强,你的生命也不过就是一根鸿毛,去如蝼蚁,无足轻重。
人在江湖飘,命如浮萍摇。
不过,反正作为单身狗的自己在这世界也破了处,作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在这里也握刀爽过了。值了!多活一天都是赚!
安稳日子被打破,宋修雨夜灭人满门,气血犹在燃烧,那一股心底里的狠劲却被猛地激发了出来。
每一个在盛世活过的太平犬,心底最深处或许都藏着一头这样的魔鬼。
宋修把这魔鬼放了出来。
他的血在烧。
天上的雨在落,打的林叶落木如小鼓细密。
他又饥又饿。
玄色毳衣男子烤好了一条狗腿,直接抬臂送来,道了声:“吃。”
宋修接过狗腿,吸了口涎水,凑过去,如饿鬼投胎般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那男人也抓了一条狗腿吃了起来,边吃还边扒开腰间葫芦的塞子,凑到嘴边大口饮酒。
宋修看着那酒,忽地问:“能给我喝点不?”
那男人一愣,旋即哈哈大笑起来,笑声豪爽,只是其中却有着一股悲壮愤慨之意。他不自报家门,也不问宋修是什么人、为什么出现在这儿。
“爽快!”
他一递葫芦,送到宋修面前,道:“只能喝一小口。”
宋修抓过葫芦,猛灌一大口。
那男人看他灌的凶猛,一把夺过,口中骂骂咧咧:“你特娘的...真不客气啊。”
宋修喝下去才懂了,为什么男人让他只能喝一小口,因为这酒烈到了极致,烈到了你感觉自己喝下去的根本不是酒,而是一口带着麻痹效果的液态火焰。
他喝了,就倒了。
男人看他倒了,忍不住又哈哈大笑起来,这一次...笑声里没什么悲壮愤慨,而纯粹是觉得这人有趣。
见惯卑躬屈膝,欺软怕硬,战战兢兢遵循规则的人。宋修这样的,才让他感到有趣。
宋修倒了,他也不管,而是自顾自地继续吃肉喝酒,直到把整个黑煞星都吃光了,他才抹了抹嘴。
男人,自是“摄日神君”宋崇虎。
斩杀黑煞星,以及一众埋伏的妖魔后,他还不解恨,便将黑煞星处理了个干净,然后啖其血肉,以血仇恨。
至于宋修...他也知道。
小侄女会常给他写信,信里提过这个人,还说过借鲁尘之手将《甲衣身》借给了他修行。
“既是本家,又投脾性,那就帮你一把。”
宋崇虎喃喃了声,随后从怀里摸出一本册子,黯然地看了看,又从篝火里抓了块已被烧成黑炭的木头,吹了吹,继而在册子封面写了几行字,然后塞到了宋修怀里。
随后,他又从怀中摸出烧了一半的纸钱,抬手一点,压在宋修眉心。
那纸钱如冰雪入汤,很快消融。
做完这些,宋崇虎起身扭了扭脖子。
强闯世外妖府这种事,其实可大可小。
但宋崇虎相信,这事儿在他这里绝对小不了,甚至说不定要捅了天。
风雨如旋涡,而他...正在旋涡中心。
但,那又如何?
...
...
次日,早。
宋修悠悠醒来,只觉百骸如在锅中烧煮。
他的每一块肉都在烧,都在跳,这效果...比他之前涂抹“赤铜油”不知好了多少倍。
视线一转,昨晚男子已经离去。
宋修想起身,却发现醉意犹在,麻痹感令他难以起身。
他干脆就这么躺着。
既不冷,也不饿,倒也舒爽。
躺了小半盏茶时间,宋修忽地灵机一动,心中暗道:
‘黄丙煞气,甲衣身,一息,修炼!’
【六个月后,你进步极大,在马家杀戮时你频繁动用甲衣身,虽不如生死搏杀,却也足以算是一次不错的历练;再加上一大口蛟龙血酒的余劲;你所修炼的甲衣身,大成】
【一年后,你持续修炼,稍有进步,却已不如上半年;你考虑着,或许是因为那一口蛟龙血酒的药力已经用尽的缘故,也许你该去配置新的“赤铜油”了】
宋修睁开眼。
酒意全去。
而这一口酒,直接让他的《甲衣身》从小成入了大成,算是跨越了个小境界。
宋修起身,握拳,只觉三缕横劲于体表暗旋,便是有三人执刀往他砍来,也是徒劳。
而之前,却只有一缕。
忽地,他又感到怀里似乎有什么。
一摸。
看去。
那是本册子,封面写着三个大字——《劈地斧》。
再一翻,又见后页空白写了三行字。
第一行:你不曾见过我,不曾吃过狗肉,不曾于今夜来过广河县。
第二行:有朝一日,若破大境,面临岔道,务选上元。
第三行:可重归广河县。
宋修眯眼看了会儿,也不停留,他快速重裹蓑衣,压下斗笠,往桃源村方向而去,与王芳、香香汇合后,便想让王芳去广河县里打探消息。
宋修一开始还担心王芳是个糙妹,毕竟其生的五大三粗,孔武有力。然其王芳一听去打探消息,又听说可能能够重归广河县,便表现出了十足干劲。
她拍着胸脯道:“东家,踩点这种活儿,俺擅长的狠。”
如此,王芳便趁着当天夜色,悄摸摸地绕过桃源村,往广河县去探查消息了。
而,香香坐在荒地洞窟前,病情已经好了不少。
宋修终于得空,借着月光翻开了《辟地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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