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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议法度

    听完吕夷简的建议,赵祯心中不禁感叹:

    “果然,皇帝必须得有一个专门出谋划策的机构,若不把这仨人弄到内阁中来,我怕是一辈子也不可能知道这些政策背后的弯弯绕。”

    “李谘提出一个‘财产公示制度’就已经够让我惊讶的了。吕夷简这个‘用贪之法’更让我震惊。”

    “天下英才真如过江之鲫,万万不可小觑了古人的智慧,他们只是眼界受限,智慧可是丝毫不弱于现代人。”

    赵祯现在的感觉就是,三个王者带一个青铜,经过这两個多月的突击上分,他大概已经晋升白银了……

    赵祯收拢思绪,开口道:“吕阁老这一策,可称的上‘清浊杂用’,当真是让朕大开眼界。只是一旦启用此等策略,朝堂上不免要演化成两党相争的局面,还是需要慎重考虑。”

    吕夷简点头道:“官家所言极是,此策有伤天和,非必要,能不用便不用,官家施政用人,还是应该以选用贤良为主。”

    赵祯点了点头,看向李谘,开口道:“不知李阁老对于贪污定罪,有何建议?”

    李谘拱手一礼:“官家,方才张阁老和吕阁老说的已经够多了,臣没有什么新的建议献给官家。”

    “臣以为,定贪污之罪,应当规定具体数额,如此方能有数可依。”

    “那李阁老认为,贪污多少钱应当处罚?”

    “百姓辛苦劳作一年所得,官员不费吹灰之力便可侵占,若不处罚,则生民怨。因此臣认为,当以一户中人之家一年的收入作为贪污罪的入罪门槛为宜。”

    “我朝一户百姓,其名下所占土地达100亩,便可称得上中人之家,以一亩土地产出一石粮食,作价600钱计算,其一年的收成为6万钱,除去一家五口的衣食开销,其家每年所剩不过3万钱。”

    “因此,臣以为,3万钱作为官员贪污的入罪数额,较为合理。”

    赵祯问道:“以30贯作为入罪额,是否有些太少了?贪污者岂不是轻而易举便能触到?”

    张耆提醒道:“官家,臣觉得李阁老的建议有理有据,倒有可取之处,30贯数额虽低,却可将官员心底的贪污之线拔至极高。”

    “以新订的俸禄制计算,从九品官员的月俸为10贯,官员三个月就能得到30贯,走正道就能得到的钱数,何必走邪路?未曾贪污过的官员会认为不值当,从而在抵抗诱惑时多一道缰绳勒之。”

    赵祯点头:“这么说也有道理,那该给予何等处罚?”

    李谘继续说道:“官员第一次使用权力贪污,数额又不是特别巨大,官家当以小惩大诫为主,导其悬崖勒马,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

    “因此臣建议,罚其偿还赃款,并免去差遣,令其归家赋闲,三年内不得起复便是。”

    赵祯点了点头:“这个处罚倒还可以,毕竟是第一次贪污,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倒也说得过去。”

    “那再多或再犯呢,又要如何处罚?”

    李谘拱手道:“臣觉得,30贯只是个告诫,算不上惩罚,真正需要惩罚的,是那些贪污数额巨大的官,尤其是那些挪用赈灾钱款的,更是应该严惩。”

    “臣建议:单次或累计贪赃达200贯以上,革去其‘官职、差遣、出身’等一切功名;贪赃800贯以上,与其相关的荫补、举荐者一并革去功名;贪赃1500贯以上,抄家灭门,家属举报可免死;贪赃3000贯以上,可适用非刑。”

    张耆点头,吕夷简皱眉:“李阁老此法是否过于严酷?尤其后两条,所谓祸不及家人,以贪污为名籍家灭族,怕是不妥。”

    李谘不慌不忙的解释道:“官员贪污1000贯以上,其所得所用不可能全家无一人知晓,既然享用了脏钱,就要承担后果。况且我也给了机会,只要能悬崖勒马,及时举报,就可以免死。”

    “总不能享用脏钱的时候一声不吭,事发了还一声不吭吧?如此不配合,杀之有何不可?”

    “依吕阁老所言,只死贪官一人,就能让全家过上声色犬马、穷奢极欲的生活,事发了家人也没有任何处罚,我相信,如此定制,贪官会很乐意牺牲自己。”

    吕夷简还想再辩,赵祯开口道:“朕觉得李阁老说的有道理。”

    吕夷简闻言,将到了嘴边的话收了回去。

    赵祯继续道:“贪官的收入和支出,没有人比其家人更清楚。明知其有罪,还要与之同流,那便应当有所惩处。只是满门抄斩确实酷烈,改为流放如何?”

    三人一并拱手:“官家圣明。”

    ……

    政事院,执政厅。

    由原中书门下的办公场所‘政事堂’改名而来。

    改制后的政事院可直辖六部,其职权分别为:

    吏部掌管‘文官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

    户部掌管‘田地堪舆、户籍登记’等事务;

    礼部掌管‘天下书院、科举考试’等事务;

    兵部掌管‘军粮筹集、军械监造’等事务;

    刑部掌管‘天下治安、侦缉抓捕’等事务;

    工部掌管‘营造工程、考核工匠’等事务。

    此外,六部还设有对应的常驻监察官,名为‘六部司谏’。

    改制后的‘一院六部’,其职权范围相较过去的‘中书门下’缩小了许多,原因在于政事院无法受理其职权范围外的事务。

    ‘政事’二字划定了其职权范畴。

    ……

    执政厅主位设有一套桌椅,但却无人坐在其上,因为那是为皇帝赵祯准备的。

    知院晏殊、同知院李迪、同知院王曾,三人分别坐在大厅两旁的书案后。

    晏殊坐在左侧,其余二人坐在右侧,三人正在为一件不大不小之事争论。

    李迪道:“官家年盛,正是爱美之时,应当多将精力放在后宫,以期早生皇子,早定国本。我认为,给官家选妃,应将美色定为首位,而将贤能定为次席。高氏女容貌妍丽,气质婉柔,可进献官家。”

    王曾道:“官家今年二十有四,然膝下却无一儿半女,我等当以能为官家生育皇嗣为首要考量,若想诞育子嗣,首重身体姣好,而容貌次之。杨氏巾帼不让须眉,从小弓马娴熟,英姿飒爽,可进献官家。”

    晏殊道:“官家挑选皇贵妃,为的乃是协理六宫事务,选个貌美、矫健的女子作甚?应选一个通经明史、遵守妇道的女子辅佐官家。曹氏女素有贤名,且为人诚信,应当进献官家。”

    李迪、王曾同时反对。

    李迪反对道:“那曹氏女已经嫁过一次,听闻其大婚当日便将夫家吓得越窗而走,可见容貌可怖,进献此等女子入宫,晏相就不怕恶了官家?”

    王曾反对道:“官家亲政以来极为勤勉,整日醉心朝政,每日必至内阁议政,当日上奏的劄子从来不会留待明日,皆是今日事今日毕。如此明君,日常必是枯燥无味,再进献一名容貌不堪的女子入宫,官家只会更觉无趣,不利于诞下皇子,我也认为不可进献曹氏。”

    “闺中女子,二位相公如何得见?何以断定曹氏容貌丑陋?”

    三人又争辩了几句,最终晏殊作下决定:“既然二位相公都不愿松口,某便将这三女的画像同时送呈官家,让官家圣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