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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筋疲力尽的早晨

    先前缠绷带时,他还没注意,只能看到伤疤的一角。直到全貌展现在他的眼前,他才知道他犯了多大的错。

    腿上的伤疤有如两根巨大的蜈蚣绵延在她的腿上,那些伤疤周边看不到一块好肉,尽是如僵尸一般的淤黑。

    有些部位甚至能看到崩断的线以及里面支离破碎的血肉,让人触目惊心。

    他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就像在崇山峻岭当中,哪怕是最优秀的飞行员也不敢随意停靠飞机。

    一时间,心中被惶恐的阴霾所笼罩。

    如果不是他选中了蝶仙儿,她也还能在蓝天下自由奔跑。

    如果现实的她能和梦里的蝶仙儿一样聪明,那她肯定知道如今的悲剧究竟是谁造成的。

    她对自己真正的感情理应是仇恨,倘若能给她一个杀掉自己的机会,她一定不会手下留情。

    这样想着,他不禁自嘲一笑,于是专心致志地为蝶仙儿清理了腿上的脏污。

    “前面就你自己来清洗吧。”

    将换了水的盆子挪到了她的身边,他背过身准备出门。

    可在这时,一只小手揪住了他的袖口。

    “仙儿想要聂哥哥帮忙。”

    她的鼻息透过单薄的外衣直接打在他的皮肤上。

    对方应该已经把身子转了过来,只要一转身,就应该能看见少女纯洁的正面画像。

    倘若来一个欧洲的画家,一定会满怀欣喜地将这一刻记录在画上,取名为“少女纯白的娇躯”。

    他们称此为艺术,许多收藏家会不惜耗资千亿买下这幅画,以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用艺术的眼光欣赏色情,与世俗对色情的需求相分离。

    只可惜他不是艺术家,无法做到用艺术的眼光看待少女纯白的娇躯。

    “这是游戏规则,擦拭前身,是你能做得到事情。”他没转头,直视地面,淡淡地说道,“只要你能做到,就不需要由我来帮忙。”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自己说的这段话有其他意思,像是在提前宣告自己的死亡一般。

    “这是坏规则,仙儿讨厌这样的规则。”

    “相信我,你会喜欢上这条规则的。”

    说罢,他轻轻扯开袖口,缓缓地走到了门口。

    真是讽刺啊,自己居然会想着让别人杀掉自己。

    他深吸一口气,似是要用恶臭的空气麻痹自己的神经,把那些胡思乱想排除脑外。

    背后悉悉索索一段时间后,蝶仙儿开口道:“聂哥哥,仙儿洗好了!”

    明明神经的阀门已经快关完了,可少女的一句话又把这些阀门全部崩开。

    脑袋里乱七八糟,错乱的神经似是缠绕在一起的电线。

    他根本思考不了任何事情,就这样跟丧尸一般转过身,直勾勾地盯着蝶仙儿看。

    这是……樱桃布丁?而且还是小型的樱桃布丁?

    不对不对!我在想什么?

    像是突然触电一般,他浑身打了个哆嗦,连忙喊道:“你你你!你把身体转过去啊!”

    但她似乎没听懂他的话,抬起双手,似是写实人物画大师倾尽心血创作的人物画,一丝不挂地展现在他眼前。

    基因真的很不错,如果吃好点,以后一定是个绝世大美人。

    “仙儿要穿衣服!”

    “你,你自己穿就好了。”他赶紧捂住眼慌声道。

    “可仙儿拿不到衣服呀。”

    拿不到?

    为了确认情况,他稍稍打开紧闭的手指,露出一点缝隙。

    第一眼看到的自然是白花花的小型樱桃布丁,停留了一秒左右,随后快速转移视线,发现更换的衣物同蝶仙儿确实有点距离。

    像蝶仙儿这样坐在二手轮椅上,要转个方向过去拿还是有些困难的。

    他赶忙跑过去拿起衣物,想着就这样直接丢给蝶仙儿,却没想到对方来了个先发制人,非常活泼可爱地喊道:“仙儿不会穿衣服,所以聂哥哥帮我穿!”

    真的不会穿?

    他凭感觉抬起头,稍微露出点缝隙。

    好在这次预判较准,能直接看到她蓝汪汪的大眼睛。

    还是一如既往的纯澈,看不出一丝谎言的味道。

    他叹了口气,有气无力道:“行吧,我来帮你。”

    绕到了蝶仙儿身后,他就像带小孩一样将衣服套了上去。

    本想着应该能和脱衣服一样一扯就扯下来了,但他还是太天真了。

    要想做到零接触穿衣,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把衣服套上去后,他还需要把手伸进袖子里面,以免内层衣服的袖子让外层衣服弄得蜷在一起,导致穿起来不舒服。

    由于他还是第一次帮别人换衣服,手上的动作自然既僵硬又笨拙,总是时不时碰到蝶仙儿的胳肢窝,惹得对方发笑乱动,然后手就会不经意间滑到不该滑到的位置。

    碰到不该碰的部位,蝶仙儿就会笑着乱动起来。越动,他就越没办法从袖子里把手抽出来,结果就是继续碰不该碰的部位,这完全就是一种恶性循环。

    当蝶仙儿穿好最后一件衣服,他已然汗流浃背,汗水甚至穿透了他的好几层衣服,直接沾湿了外套。

    终于结束了……

    刚想着喊犬叔进来,结果又被蝶仙儿拉住了手:“还有裙子。”

    救命啊!

    一段时间过后,他似是融化成了史莱姆,软趴趴地给犬叔开了门。

    见到他这一副要死不活,仿佛被抽干了水的糗样,吓得犬叔连忙抽了一口烟,把烟圈吐在了他脸上。

    “咳咳!你干嘛?!”

    “还以为你小子要死了。”犬叔语重心长道,“你和那女孩都还太小,而且女孩受着伤,你这样搞就太急了,以后得多注意点。”

    见这不正经大叔一脸笑意的模样,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这家伙肯定是知道他啥事都没做的。

    他直接给犬叔甩了个白眼,也懒得跟对方辩论,问道:“我们什么时候能回去?”

    犬叔靠在门框上,眯起眼望着远方模模糊糊的大桥,抽了一口烟:“我觉得你问人类存在于世界的意义更现实点。”

    他沉默了一会儿,牙齿微颤,难以置信地问道:“永远回不去了?”

    “在下城区生活也没什么不好。”他随手把抽了一半的烟丢给了路边寻死的乞丐,“平均寿命还有50岁呢,只要深谙规则,可以活得比上城区还滋润。”

    那乞丐捡到了烟,原本试图跳河的念头瞬间消失。

    只见他跪在地上,向着上天祈祷道:“耶和华啊,我的神,感谢您的恩赐。”

    说罢,他举起了卷烟,似是将其当作了神物,欢欣鼓舞地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