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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金镯

    马邑北部。

    土墙,矮屋,半开的营房。

    雪地山林梁卒营地,在经过短暂的修复后,再次焕发生命。

    山林营墙的那个小土坡,李云习惯的坐着树轿,这破玩意竟然还有人留着。

    眼前是开阔的雪谷坡地,一眼望去,心旷神怡。

    兵卒正在空地扎营,如今的小营地,已经无法满足李家的需求了。

    李泰被瞎子吊起来打了,尽管李泰武艺过人,且为人狂傲,但在瞎子面前,永远是老鼠见了猫。

    直到小贞喝了瞎子递来的茶,此事才作罢。

    起初小贞怎么都不接,诚惶诚恐。

    瞎子是李氏的顶梁柱,追随李家几十年,多少人是他同驼子拉扯大的。

    瞎子这杯茶要是喝了,李家宗族里的人会如何针对她,根本不敢想。

    直到,李云一把夺过瞎子手里的茶,递给小贞。

    “瞎子和你都是自己人,磨磨唧唧。”

    此事才算作罢。

    至于梁三,顶撞上司,按军法来。

    考虑到大敌当前,刑罚容后再打,先抽十鞭子。

    最不服的是牛娃子,他被铁驼子拉到李泰身前,给他的泰哥端茶认错。

    李泰倒不和他置气,牛娃子在他眼里还是傻弟弟,抢过茶,一口干了。

    李家宗族,永远要是一体的。

    这是三位老头的共识。

    马邑,山林营地。

    山坡上,李家兵卒立下的临时营地。

    操练已经开始了,步兵的表现,刺激了骑卒。

    此次联合斩敌,双方皆认为自己的功劳大。

    步骑之争,也许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山包营墙位置,这里有一片广阔的空间。

    李云仿佛回到了那个狼嚎的夜晚,那个决定出兵攻打阿骨的时候。

    此刻,他带着攻陷阿骨部的丰富财富回来了。

    “野猪。”

    “姑爷,什么事。”野猪放下手里的羊皮,猥琐的道。

    “铁牛要是有你一半狡猾就好了。”

    “我……我,这个可以理解姑爷是……在夸我?”野猪愣道。

    铁牛太过简单,大梁是一个宗族王朝。

    李泰同他一起长大,小时候,李泰带他在太行山里到处玩泥巴。

    长大了,李泰和他一起从军,他们之间不应该有矛盾。

    可惜,牛娃子憨傻,没有见过这个残酷的世界。

    李云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给身侧的小贞。

    这是一个漂亮的镯子,上面竟然是镂空雕刻,飞翔的凤凰浮夸而精致,在俗与雅之间恰到好处。

    再加之整体黄金铸造,莫说是这个时代,就是未来,这都是顶尖的工艺品。

    此物,简直可遇而不可求。

    李云在阿德戴的宝物中发现,应该是阿骨部在北疆偶然抢到的贵重物品。

    “给我的?”小贞道。

    “喜欢吗?”李云的这手段,放到后世,就是残废级。

    可惜,这个爱情是奢侈品的大梁时代,这种手段,足以让女子为你而死。

    “喜欢……”

    她将手镯牢牢抓在手心,用力之大,手指都发白了。

    “嘻嘻……”

    “哈哈哈,能笑了?最近你心情好差。你可是我的生死战友。”

    “嗯,嘻嘻……”

    “哈哈哈……”

    此干柴烈火,郎情妾意之刻。

    必有恶人破坏,果不其然。

    野猪从二人扭扭捏捏的身后走出,若有所思的说道。

    “不是……我在考虑一个问题,姑爷?”

    “姑爷的这个金镯如此高调,大当家要是知道,姑爷难道不怕被……”

    “咳咳,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滚。”

    李云打断了野猪,一脚踢开电灯泡,让他滚蛋。

    野猪乘机要李云,将他的步卒还给他。

    一路骂骂捏捏的离开。

    李娘子?

    这个名字,小贞非常紧张。

    听闻,李娘子武艺高强,为人强横,且对李云死心塌地。

    她能容忍一个和李云走过风风雨雨的人在身边吗?

    三千突厥的覆没,为李家人带来了强大的信心。

    对于战争的胜利,他们满怀期待。

    过去那个议事的营房里。

    杨延、徐质、瞎子、全爷等李家核心人员,早已在此等候多时。

    李云坐在树轿上,被四名健壮的梁卒抬进营房。

    众人面面相视,你不是能走了?

    李云轻摇羽扇,叹道,还是坐轿舒服。

    以前不能动弹,做梦都想站起来,现在发现,还是坐轿香。

    尽管吊儿郎当,没个正行。

    但李云的威信却是无可动摇。

    百余残卒出雪洞,

    一朝神兵破阿骨。

    现在主力部队二千余人,此次对战浑部,已经取得了战略优势。

    外围有二千多依附他们的梁卒。

    此战过后,李家的力量将会超过四千。

    很多时候,杨延等人都在想。

    李太师究竟是何等人物,竟然能教出如此天人。

    大梁博学之士,也没听过李太师这号人啊。

    倒是有个几个名声不怎好的太师。

    众人稍稍寒暄,废话没有多说。

    在李云的示意下,刘庶迅速来到沙盘,在一个关键山谷位置,插上了一面红色小旗子。

    “此地,已经仔细查探过,非常适合埋伏。”

    刘庶现在是李云的幕僚,协助他一些事物。

    没办法,矮子里面挑将军。

    那至少还有矮子给你挑。

    李云这里,那就是刘庶独家一人,不是他也是他。

    观看良久,默默的摇头。

    刘庶见此,再次换旗帜,这里也是一个不错的位置。

    李云依旧摇头。

    刘庶一连更换了数个位置,李云皆是摇头。

    “这些地方,的确险要。是埋伏的好位置。”

    “但恰恰就是这些位置,突厥人不一定会往这里撤退。”

    “如果不往这里撤退,我们岂不是功亏一篑。”

    众人思索片刻,越想越觉的对,他觉得是好地方,突厥人也会怎么认为,那即使要来,也是小心翼翼,甚至直接绕道。

    马邑北部这片,雪林没有高山,绕行无非就是麻烦一点,走还是没问题的。

    李家说到底,主力部队太少了,像这种歼灭战,必须全军到场。

    提前预设的战场,才能歼灭敌人。

    浑部是强大的突厥骑兵部队,李云的部队,优势在伏击和成建制的步卒形成的绞杀战场。

    战场区域必须提前布置,这样步卒战斗力才能放大。

    真要是在雪地里,大规模的去同突厥人打追逐战,李家的部队,不一定干的过同数量的突厥骑兵。

    毕竟李云的骑兵,只有六百,连一个所谓的突厥千人队都没有。

    这种战场的客观原因,是中华五千年来的通用情况,适用于任何时代。

    汉地十八省,极度符合步兵的战场需求,故在这些区域,农耕文明占据战略优势。

    而出了长城,战场的设定非常随机,步卒的优势荡然无存,故,农耕文明很难长时间占据长城以北。

    浑部突厥人和李云部队,要说硬战斗力,那最低是七三开。

    浑部七李云三,甚至八二。

    但雪地山林,李家兵卒了如指掌,突厥人不甚熟悉。

    加之,良家子雪地“训练”了近一年,堪称精锐雪地兵。

    这样,双方战力扯回五五开。

    目前浑部掉以轻心,被吃掉三分之一,此刻已经是陷入颓势了。

    但远远不够,李云认为远远不够。

    当然,李家众将,对埋伏计划也并不是很在意。

    在他们眼里,浑部何等强大,能赢已经不错了。

    计划中的全歼,当然是行就行,不行也无所谓。

    但李云不一样,过去参谋告诉他。

    有机会吃掉敌人,一定就要吃,因为机会不常有。

    “你说的这些地方,当然也要埋伏,可埋伏的人,不是我们。或者说,不是我们的主力部队。”

    瞎子恍然,“将军是说,良家子。”

    “呵呵,知我者。瞎子也。”

    “哈哈,姑爷谬赞。姑爷乃卧龙,萤火岂敢同皓月争辉。”

    “惭愧,惭愧。八爷堪比梁国大匠,乃是李家之福。”

    众人“……”

    说好的议事呢?你们干嘛?

    两人忽然商业互吹,让众人不禁起鸡皮疙瘩。

    李云走到沙盘前,慢慢的拿起几面旗子,在阿骨营地同浑部营地之间插下。

    随后,又将某些旗子拔出,插在不同的位置。

    “这代表,这些部队,在移动?”刘庶疑惑道。

    “没错,良家子必须在这些位置发挥出他们的实力。不在于杀敌,只在于骚扰。良家子分成数波,一波在骚扰,另一波提前到达指定位置。”

    良久,刘庶才想明白,喃喃的道。

    “如此,滔滔不绝,连绵不断。十面埋伏!”

    李云一愣,这突厥来的便宜军师,还是有点底货的。

    说实话,突厥部落军的南人军师,大多受到了重用,且草包率极少。

    这是必然的,这是高危职业,干不好就容易死。

    突厥人只准你赢,输了大概率直接砍,这是多么牛逼的实习期。

    没有开除,只有殉职。

    没点真本事,谁敢去当军师。

    议事的最后,李云随手,将一面小旗子插在沙盘上。

    全爷仔细瞧了瞧,若有所思,喃喃的道。

    “这里……不太合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