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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履新职智肃緹騎 收人心巧引双典

    却说正德十六年(1521)三月,尚无子嗣的明武宗朱厚照病故,他的表弟、年仅十五岁的朱厚熜离开湖北安陆赴京登基,改元嘉靖,做了皇上。原兴王府武职人员依例调入锦衣卫,其中,作为王府仪卫司典仗的陆松尤得皇恩眷顾,升为锦衣卫副千户,个中缘由不言自明。

    十二岁的陆炳随家进京后,自然不能再随意进出皇宫大内,与昔日的“王兄”朝夕相处了,但他牢记“王兄”叮嘱,终日刻苦习文练武,必要凭一己之力搏取功名与前程。朱厚熜也没忘记这位“一奶同胞”的好兄弟,闲暇时会召进宫来在偏殿相聚,问候奶娘身体,聊聊家常,询问学业进展,赏赐一顿餐饭。这种恩典虽然稀少,但也足使敏感、颖悟的陆炳领会其中殷望之深意而感激涕零,发誓要成为身怀文韬武略的经世致用之材,以报皇上知遇之恩。

    这种“磨剑之功”用了十一年光阴,嘉靖十一年(1532年),陆炳考中武进士,授锦衣卫副千户,开始有了报答皇上的机会。

    锦衣卫是由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而来,最初职责是负责皇帝仪仗和侍卫,继而发展为直接替皇上搜集军政情报和侦察、逮捕、审问危及皇权者的机构,可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审讯。其首领称锦衣卫指挥使,由皇帝亲信武将担任并直接向皇帝负责。简言之,它是由皇上直接掌握的武装强力机构。

    京城锦衣卫地处皇城西侧大时雍坊内的西江米巷,其中专门负责侦缉刑事的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北镇抚司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添设,专理皇帝钦定案件,设诏狱,可自行逮捕、刑讯、处决钦犯,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宪宗成化年间又增铸北镇抚司印信,一切刑狱专呈皇帝,毋须经锦衣卫指挥使转达,使北镇抚司成为皇帝直辖的司法机构。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各级统领官分别称千户、百户、总旗、小旗,军士称校尉、力士。而陆炳任职伊始,便担任了镇抚司副统领官要职,专门负责执掌錦衣緹騎。他心中明白,这种安排肯定是皇上对自己的高度信任和栽培与历练所使然。自己绝需尽职尽责而为之,切不可掉以轻心。

    緹騎专司侦查刺探,举凡危害皇权、扰乱社会、破坏秩序、盗抢命案等情形皆在其侦缉追捕之列。但因其以皇权为靠山,行事办案无人敢问,更无人敢管,导致以权谋私、图财枉法现象泛滥成灾,“有盗经出首幸免,故令多引平民以充数者;有括家囊为盗赃,挟市豪以为证者;有潜构图书,怀挟伪批,用妖言假印之律相诬陷者;或姓名相类,朦胧见收;父诉子孝,坐以忤逆。所以被访之家,谚称为刬,毒害可知矣!”(注1)故当今圣上即位之初即兴革弊之举,裁撤锦衣卫校旗三万一千八百余人。这固然是为了排除异己、安插亲信之所必需,但也不无剪除滥莠、整肃纪纲之用意。皇上就曾专门下旨谕戒缉事官校:“惟察不轨、妖言、人命、强盗重事,他词讼及在外州县事毋相与。”(注2)这就明确界定了緹騎职责范围,要求其收敛气焰,勿扰民生。陆炳将此确定为一以贯之的行动信条。

    但他上任后却做出一种平庸、懦弱的“阿斗”姿态来,对同僚不冷不热,对下属不亲不近,对职守不闻不问,整日在自己公廨中一待,连个动静都听不见。这起初未免让镇抚司上下人等摸不着头脑,觉得此人有些古怪,接触时都加着小心。等日子长了还是如此,人们便在心里掂量,这种平庸和懦弱八成就是此人的真实“斤两”吧?!许多人都知道他父亲是陆松,但跟着皇上从王府卫队转到锦衣卫的人很多,像朱宸、骆安、王佐、陈寅等历任锦衣卫首领都是皇上在安陆兴王府时的旧部。所以,以这种关系进来混的人不在少数,没什么稀奇。唯一值得一提的是他身上多了个武进士的光环,可有才气不一定有能力,弄不好也只是个中看不中用的样子货,“银样镴枪头”罢了!

    于是,两个多月后,人们便对陆炳的存在漠然视之,各自原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去了。哪知忽有一天,陆炳将所有小旗以上官佐召到南镇抚司大堂,并令军士将院门关闭。

    他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迈着轻盈而略有些跳跃的“仙鹤”步伐在下属们近前走来走去。人们看着这位“阿斗”式上司,不知他“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走了两趟他停下来,转身面对大家,微笑着用不太大的声音开口说道:“……陆某初来乍到,未免业务生疏。所以,今日烦劳诸位前来,是想求教一、二,还望诸位不吝赐教。”

    人们目光集中在他身上,都不作声。

    陆炳的目光落到他正前方那个中等个的连鬓胡子男人脸上,他离那人不到一米远:“许大迁许百户,请教一下:‘打桩’的意思是什么呀?”

    那许百户听到陆炳一句话便点到紧关切要处,心里不禁“咯噔”猛跳一下,但脸上则是一付恭顺而懵懂的神态:“回禀大人,下官不太明白您说的话。”

    陆炳笑意仍存:“不太明白?——《緹騎守则》会背吗?”

    “回禀大人,下官会背!”

    “背来听听,请大声一点。”

    “遵命!”许百户挺直身子,朗声背诵起来:“凡缉事,必行贿受贿有人,现货有赃,获赃有地,谓之‘四角全’,而后打入事件。有一不全不敢行,恐反坐也。”

    “嗯,背得不错。”陆炳笑着点点头,说道:“那我再问一遍:‘打桩’究竟是什么意思?”

    许百户为难万分地说道:“陆大人,这、这‘打桩’是什么意思,下官实在是不明白呀!”

    陆炳的脸上变成了冷笑,这笑容与他鹰隼般锐利的目光结合起来,简直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不明白?可是你昨天傍晚在宣武门外荒废的寺庙里干的不就是‘打桩’的勾当吗?!——来人,把许大千打入牢房,听候审讯!”

    立刻冲上来两个校尉,扭住许大千往外走,他边走边挣扎着连呼“冤枉”。

    原来,陆炳行事思虑缜密,颇有心计。他知道緹騎中的不法之徒乃奸巧圆滑之辈,明查难获成效,便定下欲擒故纵的暗访之计,先示人以懦弱无能之态,令不法者放松警惕,故态复萌,然后再查获证据。父亲在锦衣卫有几个多年老友,陆炳向他们表明整肃队伍的心迹,并进而了解了许多内幕,掌握了不法之徒大部分情况,这才开始“收网捕鱼”。他所说的“打桩”是緹騎办案中不法行为的一种,即抓到人后不回衙门,而是找个荒僻之所毒打威逼,勒索财物。

    当下陆炳把目光收回到其他人身上,人们纷纷低头躲闪,神色慌乱。陆炳脸上又恢复了起初的笑容,仍用不大的声音说道:“……我想,明白‘打桩’之意的还大有人在吧?哪一位能屈尊说明一下?”

    人们的头垂得更低了。

    陆炳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外面都知道,我们是替皇上办事的。因此,无论哪个干了‘打桩’之类的勾当,丢的可都是圣上的脸面!犯下的可都是大不敬的死罪!”

    大堂里静得连掉下根针都能听得到。

    陆炳缓和一下态度,而后说道:“……为处理好此事,我想和诸位先重温两个典故。诸位当中如有了解的,也可替我来讲。第一个是‘冯谖焚券市义’之典。”

    话音未落便有人应声说道:“此典下官能讲!”

    陆炳循声望去,见是第一排左边第一人,便笑道:“嗷,你姓何名孟春,字德培,钦州人氏,现为试百户之职。对吗?”

    那人答道:“一点不错!陆大人博识强记,下官佩服!”

    其他人听了暗想:这貌似“阿斗”的人暗下功夫,看来已把我等的底细都摸去了!那些心理有鬼的禁不住冷汗就顺着脊梁沟流下来。

    只听陆炳说道:“德培呀,你就给兄弟们讲讲吧。”

    德培道:“冯谖是孟尝君的食客,他替孟尝君收债,却擅自以孟尝君的名义把债券合同烧毁了,欠债的人非常感激。孟尝君问冯谖为何这样做,冯谖说:‘您让我用讨债得到的钱给您买最缺少的东西。我看您富可敌国,所缺的就是民心,我这样做就替您买到了民心。’后来孟尝君失势回乡,果然受到了民众的热烈欢迎。”

    “嗯,讲得言简意赅,非常不错!”陆炳满意地连连点头。

    “陆大人,您要讲的第二个典故是什么呢?”德培有些得意,便主动问道。

    “第二个是‘楚庄王绝缨之宴’。”

    德培忙道:“回禀大人,这个典故下官也能讲!”

    “哈哈哈……”陆炳开心大笑起来:“看来呀,今后我要让你多干些文案上的差事了!”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注1:引自《明史》卷九十五《刑法志三》,隆庆初年给事中欧阳一敬奏折。刬,音“CHAN,三声”,“铲除”之意。

    注2:引自《明史》卷九十五《刑法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