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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羽时代中篇之《湘江不远》(中)

    有所追求,从来不是说说而已。而是应该实际去做,踏踏实实去做。就如同:寒窗苦读的书生,说要以文字扬名,那就也不能仅限于说说,而是去做,真实去做;又好比:闻鸡起舞的习武者,说要以勇猛安天下,自然也不能仅限于说说,而是去做,真实去做。

    在我十岁的时候,我确确实实也想过“以文字扬名天下”,那时我的父母还在我身边。我的父母,是传说中的“老来得子”的那一类人,这令他们看起来既幸运,又不幸。我的父母,他们存了不少的积蓄,不是为供我读书,便是为供我吃穿,但是没有要求我过多努力。他们告诉我说:“娃儿,我们老了,以后不能陪你,只求你自己努点力,能过好日子些……”。在我15岁时,父母离开了,不只是悲伤,也让我失去了大部分的记忆,后来我眼里诗书不断,不再敢想起悲伤。

    书生气自华,说的就是十七、八至二十多岁的状态。正所谓:“祸不单行”,在我教书任职期间,(我)所娶的那个妻子也是让我一度又陷入了悲伤……不过好在,如今我已又遇到了,一个能带我走出阴霾的女子,这个女孩善良,纯真———我相信,我绝不会再被那名为“悲伤”怪物的阴影所笼罩的。

    渐渐的,除了文字的滋养,我也成为了闻鸡起舞的那一足。想要变得强大,能保护好周围的人,就要锻炼,强化自己。期间我并没有舍弃锻炼我的文字,在学校时任教,我认真教学,课间也锻炼文笔,写下了一篇名为《刘老爷》的短篇小说,极具现实意义的一篇,教人们不要总是想着“花小钱办大事”;而在每日下午放学至深夜的那一段时间,以及凌晨的白天,我都总是能闻鸡起舞、伴月而睡,不分昼夜的学习功夫,多吉先生对此很是满意。

    不是我有多大的天赋,而是我态度诚恳,且也努力。就在习武写文的一年之后,我已经逐变逐强了。如果说,以前我的力气,是能挑着一担水,从山上归家;那么现在,我的强大,是能挑着一担水,就不仅是归家,还能在这段路来回跑上几遭。这一片的许多男人,不相信我一年后变化如此之大,全来跟我比力气、去掰腕子或者是摔跤一类,我都且能赢下来———这一切都归功于多吉先生的悉心教导,他的高强度训练:令我早起,绕着这几段村路跑上一回,不为别的,先激起我一天的斗志;然后其他都是以巨量为单位的耐力训练,增肌训练,实战训练……我的核心力量,判断能力等的都有所提高。虽然掰手腕子还远不及多吉先生;但是也不会这么轻易就输掉就是了,能坚持个几小时,可能也可以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那样掰腕子,来战个几天几夜,但是我的日程表并不允许我如此勇猛。

    多吉先生在某一天,邀请我一起去打猎,我觉得可能是想看看我拉弓的技艺。我原以为就是去草地上猎猎兔子什么的,我和多吉先生一人一马,越走越靠往深山。他说:深山中的历练,才是男子汉该有的,是最考验勇气的。草原兔什么的,不能是我们此次的目标,他说该猎一些更稀奇的动物;那些个肥硕的兔子,他说那种兔子棕黑腿粗,看着灵活敏捷,实则掌握技巧,连小孩子都能轻易的打下来。我想也确实是这样,我还记得多吉先生的儿子小多吉拎着兔子、带着卓玛进屋的情景,一切我都历历在目,仿若昨日。

    我问多吉先生,我们到底该猎些什么动物呢。他说不一定要猎动物,主要是考量我的勇气,猎到什么动物并不要紧,关键是这次的冒险经历要铭记于心。

    我想多吉先生大抵是忘了,我可是翻山越岭到达雪区的,我把这些讲给他听,他一脸严肃地告诉我说:“亲爱的好男儿,我们这边三的险势、能见着的动物,比你来的那些地方的更多、更凶!你要是说从东北来的,我便不带你来历练了,那个地方是有老虎的!我们这里也有狼,敢从生生归家的男儿,都是勇敢的男儿!”

    “那你们会舍得把孩子带来历练吗?”我不解地问。

    “其他人大抵不会,但我一定会的!我有信心保护好我的孩子们!他们十八岁的时候,我都带他们来过了———”

    我想:这大抵就是父亲该有的样子罢!我的父亲早早离开了我,我的母亲也是。他们还来不及把最强大的勇气教给我,只教给了我些独自生活下去的简单勇气,和一些谨慎的趋利避害的观念……我想我父亲在我成人之前,也一定会把我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儿。这虽然是从别人家里学来的优秀传统,但是我很受用,我要把这个观念发扬光大,告诉我的子子孙孙们———男儿郎一定要顶天立地,女儿郎也不能失了勇气。

    赛赤兔驮着我走着,走着。我们像来的时候一样,一路上聊着很多,但是在聊的时候,多吉先生总让我保持警惕,告诉我说:不要被突然袭击了!我记着多吉先生的话,我们是中午出发的,下午四时到了深山顶———及时回去的话,也没什么要紧的。

    多吉先生轻车熟路地领我到达了山顶,他很严肃,表情很凝重,同时又很谨慎,他四处看看,又来回走走。

    突然,他停下了脚步,说:“枫逸茴好男儿,你是个勇敢的男儿,你是个汉子!……你敢在这里过夜吗?”

    “多吉先生,您说过这处有狼群。不过我们是有惊无险,已经到达了山顶,虽然没见着,但是夜晚那可是狼为主宰的时刻啊……为什么突然这么说呢?”

    “你很聪明!”多吉先生说:“我的父亲老多吉,在我二十岁的时候,那是我将要给人当家的时候,他领我来山顶,过了一个夜晚,这里夜晚确实有狼群,他们团团包围着我们……我们跟它们战斗,后来我的父亲丧生了,不过我也和父亲勉强战胜了狼群,狼全被打跑吓跑了,它们也死了几只……我是想说,孩子,你不敢在这过夜,我并不怪你!这种试炼我也是不敢做的,我不敢让我的儿子、让我的女儿冒这种险……所以我选择在他们十八岁的时候,带他们来山上走一圈……”

    他说着有些悲伤,流了几滴眼泪,转而抹去了眼泪,又一脸严肃,说:“卓玛是个稍强壮些的姑娘,但是我也希望你能保护好她,带你来这里过夜也是我的一个私心。当然你已经很优秀了,我和卓玛都很认可你,你不一定要来冒这种险……我尊重你的一切选择!”

    是啊,支撑我一直锻炼下去的动力,可不就是保护好身边的人吗?可不就是以后国家需要能奋勇国吗?只是在这里过夜,有困难就挑战它,战胜它———有什么令我害怕的?又有什么是值得我害怕的?我暂且不知道,这种怪物并不存在。我害怕的是:我身边的人消失、我身边的人离开我、我身边的人不知所云撇下我就走了……就如同我的第一任妻子。

    我不可能再让这样的悲剧重演,起码要像我的父亲和母亲一样,来得及和我告别而走……所以,我接受了这位伟大的父亲、我未来的岳父、勇敢又多情的男人的挑战!多吉先生很是欣慰,激动地跟我握手,表示感激,也对表示他已经完全认可我了。

    我们在雪地的山顶盘腿而坐。我们两人的马,就拴在离我们面前不远的树上。我们时刻保持警惕,一个人面北,一个人做面南,确保能观顾到所有的地方。

    在出发之前,多吉先生让我多穿些衣服和裤子,我不知所云,但是还是听话照做。现在想来,估计是房子被狼抓伤、咬伤的,虽然敏捷性下降了,但是也能多防御一些身体部位。现在我才想到这点,所以前文没有引出来,先前还以为只是单纯怕冻坏了我。

    这次的经历,于我而言,并不像是一次历练。该说是一次冒险罢!因为横渡荒野、在荒野过夜什么的,我先前也是经常有做过的,不感觉紧张,反倒是冒险的那部分元素,引得我愈发激情。

    面对着风吹草动,听着雪呼啸而过的声音。而为了防止坐麻、冻僵,我们隔一段时间就会起来活动活动,走上一走,转上一圈,期间也不能忘记查看四周。

    随着夕阳落下,只觉天愈发寒冷了我们饿了只能啃些肉干(多吉先生带来的肉干还不少),渴了就抓把雪来饮。确实,与以前对比而言,环境很不相同,该说是糟糕透了!奇迹的是,夜晚月亮按时出来,没有其他的云遮挡,不必生火把,因有着这月光。

    多吉先生笑笑地说:“我们是来历练的,可不是来送死的!我自然挑了个满月的夜晚,自然挑了个无云的晚上。”

    夜里,我们的肚子都饿了。便就分食完了肉干,再吃光了结成冰的水,来垫肚子———这下渴了就真的只能饮雪,饿了也只能饮雪充饥了,哈哈!许是因肉干的香气,吃完未多久,身边便响起了狼的嚎叫,我和多吉先生迅速起身站直,拍打掉了弓箭头上的雪,环顾着四周,精神很紧绷,生怕被狼突然袭击。

    “咻———呜呜”多吉先生率先出手,随着一声箭发,狼倒地呜呼、叫喊不止。

    “小心点!我这边发现了,狼是很狡猾的,可能四处都有它们的伙伴”我回了一句嗯,我也不敢轻敌。我的箭早已搭在弓上,手顶着弓的压力,心也在砰砰直跳,生怕一个不留神,失手射出箭矢;又恐被狼群突然袭击。

    “嗷呜———”

    “嗷呜———嗷呜———”

    我们很直观的就能感受到:狼的数量不少,也包围着我们,正缓缓过来;我也隐隐察觉了,被盯得发毛的感觉;就是这种狡诈、不给人思考的狼,在我有些失神的时候,狼群一蹴而就,四散的,都向我们冲了过来。

    多吉先生赶忙递给我一把小刀,快速的告诉我把弓抛远、这些狼是打近身的。我也紧张接受的这个消息,手握小刀,我们和狼群打的难解难分,真是难分伯仲的对手,前所未见。我知道多吉先生为什么说这是一场历练了,因为今晚之后我们两个会实实在在的变强,只要不被伤到或者吃掉;再不济,我们的勇气也会提升。

    我们与狼群激战了几个小时。

    多吉先生艰难地苦笑说:“我上次跟父亲来历练的时候,只有八只狼,这次足足有十六只,翻了一倍,如果我们不打起精神,可能就回不去了……哈,不过我已经不是当初的弱小孩了,你也确实是个好男儿!”

    我一直在寻找合适的机会,又过了几个小时,狼只剩下五只,我余光瞥到,外围有一只立在石头上的狼,正虎视眈眈的盯着我们。它的样子很威猛,它傲视着我、和多吉先生,我看得出来:它是这些狼群的首领。那些个兵书,都教我———“擒贼先擒王”!我奋力摆脱两只跟我激战的狼,然后迅速往他那边奔去,想把它扑倒、刺死,让狼群胆知难而退。

    就在我快到狼王跟前,把狼王扑倒的时候,多吉先生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一把推开了我,———原是这些狼发现了:咬我们身,并没有什么用。尽管我们的衣服被咬的破破烂烂,可依然很厚;他们咬不穿我们的衣服,便选择了撞。而我的鲁莽,引得那被我摆脱的两只狼,狠狠的朝我撞了过来……我是摆脱了,可多吉先生的腿撞脱臼了。

    狼王向我缓缓走来,哪怕我和他还是有十几步的距离,我频频后退,多吉先生也大喊叫我快跑,我却有些失神了。并不是因为害怕,可是如果我跑了,我该怎么向卓玛交代……还是难道,我也要死在这里了?

    这时候,我看到了脚边的弓、箭,既然狼王离我还有一段距离,那就放手一搏罢……迅速弯腰拾起弓与箭,大喊一声,迅速向狼王射去。(这真是一场历练!我想这称为“历练”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多吉先生不带猎枪与我们用。)狼王也没缓过神来,被我一声大喊,乱了神,箭直直射进了它的眉心;看到此,我又放声大喊一声,其他的狼才被吓退。

    多吉先生叫我把倒在地上的几只狼,割下尾巴,把尾巴都带走。据他的解释是说:虽然是狼来袭击我们的,但是狼是团体性严明的动物;如果我们把所有狼都带走,新狼王为了立威,可能会服从其他狼的教唆,来袭击下山我们;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我们带着尾巴,证明我们战胜狼就可以了,这样群看到同伴的遗体还在,也知道我们并不邪恶……我觉得很有道理,便照做了。

    我把倒在地上的,几只狼的尾巴,都割了下来,挂在了赛赤兔的脖子上,我本来就很神奇的陪我征战的嘛,显得更加神气了!不过我想:它是冻坏了。我把绳子解开来的时候,它高兴得跑来跑去,肯定是为了再次获得自由而欢呼;我也解开了多吉先生的马,他的坐骑也同样高兴。

    随后,我轻轻的背着多吉先生,把他驮到了马背上。他以一个舒服的姿势趴在他的马上,我牵着他的马,缓缓前进归家;我的爱马,显然是被我们几个小时的打架吓得不轻,只敢跟在我的后面,好在多吉先生还勉强能指路。就这样,我们有说有笑,不紧不慢的归家,天也渐渐的亮了,不再怕有狼从夜袭。

    路上,我把我的所感所悟,都告诉了多吉先生……后来,也提到了我对历练的看法(就是前文说的,以弓箭带枪来锻炼意志)。波吉先生告诉我的结果,让我哭笑不得———

    “哎呦对呀,为什么我不带枪呢?是的,是的,小时候我父亲带我来历练也是带枪的。我可能是因为害怕,给忘了,之前我带我的儿子和女儿来的时候,也未考虑到……哎呀,原来我一直这么冒险!”

    最后,多吉先生也把“历练”一词换成了“冒险”。看来这不是一场雪地上的历练,而是一场来自雪山上的冒险之旅啊———哈哈,好在最后是有惊无险!至于多吉先生脱臼了的腿,只要在市里面,找一个会正骨术的大夫,“咔嚓”那么扭一下就行了,并不是什么大碍,所以不仅是我,连多吉先生也看得很开,只不过期间要好好养病了,不能再接受其他挑战者的战书。

    不能跟别人摔跤、掰腕子,对多吉先生来讲,可能就像是掐掉了他的一个极大的爱好。路上他一直在跟我吐槽这一点,我也一个劲的安慰他。不过路上我们商讨最多的,是一个让我们都高兴的话题,就是:我与卓玛的婚礼。经过这次冒险,多吉先生已经是完完全全认可了我,我在跟这位未来的岳父大人,在共同冒险的时候,也更像是“兄弟”了……不像原先严肃的师徒或长幼关系———那么,关于雪地冒险、与狼搏斗的故事,就此结束。

    有趣的是,这场冒险我从来没有讲过:“水是冰的,人是醒的,冷静!要冷静!”,因为练的本来就是我的勇气。

    屠戮狼王的情景,历历在目,哪怕隔了几个小时,依旧记忆犹新。这番景象,想来一辈子也是难以忘怀的罢!以后提及这件事,我可以坦荡实在的说:“屠狼的传说,仿佛就在昨日!”,这时的我又怎么比不过吕布奉先呢?这可是“人生得意须尽欢”呐!我的马匹,也在这次磨练中,变得更加强大了,哪怕还远远不及神马赤兔。

    看似过不多时,实际上也确实如此。满打满算,也就不过一天的事,实则这趟旅程,在我心里,单单是于我而言,确是过去了许久、许久……且淡看这一切。只好在,我们又成功抵达了那片———令人放松的,上山时路过的草原。这里就只能看到一些兔或者鹿类的,不再像雪山那般严肃,也不再能听到有骄傲的狼群嚎叫。这让我和多吉先生心旷神怡、放松了不少,实实在在的放松了不少……

    这一路上,即“启程归家的路上”,我们忘乎所以,尽数聊着许多;而我们所在聊的话题,跟着景致变得轻松,聊的内容,自然也变得俞发放松。

    你要问我们都在聊些什么?无需隐瞒,我可以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主要还是聊我跟卓玛的一些事。这没有什么难以启齿的,男子汉从不害羞!(当然这句话,关于“男子汉从不害羞”,在我“初见卓玛”及“和卓玛结婚”的时候并不适用。)

    忽然,多吉先生有些疲惫,他带着疲惫的身躯,用着疲惫的声音,在马背上缓缓地问道:“逸茴啊……你以后啊,会带卓玛离开XZ吗?”,一说罢,多吉先生的眼神又不不转睛的,就那么直直盯着我,他想看我如何作答,是否近乎完美,是否滴水不漏。

    我呢,则一手牵马,一手抵着下巴,稍做思索后,便坚定不移地回答道:“我想大抵会的,因为以后我还想回家乡教书,我答应过那里的孩子,那里的人民……虽然不忍心告诉您,但是我更不能选择欺骗,请您原谅和接受!”

    多吉先生淡淡一笑,然后缓缓地说:“‘实话实说’,这才是男子汉该做的,我支持你!带上卓玛,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也好啊,长长见识……”,他给我竖了个大拇指,然后继续说:“不管怎么选,都是有好处的!我们做父母的呀,就是心疼孩子,总盼望着孩子别去太远,别离父母太远,好能常常看孩子的样儿……”

    我看得出来,多吉先生一字一句地说到这里,心中还是非常舍不得的———他舍不得他的女儿———也就是我的挚爱。如此这般,除去这个“归不归乡”的话题外,一路上我们聊着各种,就多是围绕“卓玛与我的婚礼”而展开的了。

    虽然,我不是每次回答的,都能如同多吉先生翘首以盼的那样;但是,我一字一句都不丧失本心,都有原则,实实在在地,把心中所想,一字一句都讲了出来。

    我脑海里全是卓玛的一颦一笑,这也让我更加意识到:我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人,那么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人,首先就是不能说谎,有话说话,一字一句,一字不差。

    最后,我们俩总算是远离了深山,疲惫的两人踏过了草原,带着勇气的收获,又带着冒险的故事,我和多吉先生又回到了那片让我们熟悉、舒适的地方。

    我们回到的那个令我们熟悉、舒适的地方,就是那个“即是饭馆,又是酒馆”的地方。刚走近,就马上听见,两道专招呼我们的声音:“阿爸,还有枫哥,你们到哪里去了?”,小多吉和卓玛在门口站了许久,就是为了等待我们的归家。

    旁边还来回踱步着一个人影,是洛桑。他,我的好友,一看到我回来,也激动的跟我抱在了一起,他确确实实是我的好友。他也同小多吉和卓玛一样,问起我们“去了哪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卸下了系在“赛赤兔”脖子上的一条条的狼尾巴,再细细数上了一番……足足有十二根狼尾巴!

    其中,还有一根极长的,就是那狼王首领的大尾巴。我指着手上的、这一条条的大狼尾巴,把“雪山历练”和“与狼搏斗”的冒险故事尽数讲出……不单是小多吉、卓玛和洛桑,就连多吉先生,也蜷缩取暖避寒、坐在一旁,听得是有滋有味。

    我神情激动,像是书中的骑士讲述他们的冒险故事那般激动,我手上握着的狼尾巴,就像是骑士的圣剑,我学着他们,骄傲的款款而言:“这一切的一切,可就话说来话长了……”

    激情满怀又不知所云

    我们,踏入了雪地

    那是,飘雪的草原

    但是啊,可不单如此

    来此,不为收获野兔

    只为战胜恶狼

    于是,孤独行于草地的两人

    带着勇气,又深入深山

    静待夜至之月圆……

    最后恶狼们如期而至

    最后艰难而胜,凯旋而归!

    …………

    到了中午,故事总算是结束,我清了清痰,往地上深深啐了一口,又如此说道:“总之,一切便是如此如此。”

    至于冒险的故事细节,一路看过来的你们,自都是知道的。我这里便不重复赘述过多,钥匙都再写下来一遭的话,那样实是不高明的凄字之法。

    况且一个读书、写书的人的叙述之法,每次回忆或者重新讲一件事情的时候,也未必总是能写的精彩尽。但是仅写一次的话,还是够美幻绝伦的,在关于《雪山冒险》那一段,我们已经见识过了一番,故而我们也不用再重新提及。

    接前面所说:待我讲完故事,已是中午。虽然还能听到沙沙的风声,也能感觉到冬风的凛冽之冷,不过大抵已经是中午,太阳打了个照脸满怀,也唤起了我们肚子的空缺的饿,如此的感觉愈发激烈。

    这里,也可窥见其内容之多,我写那一片段的时候,总是不知不觉省了一些……(因为我太想叙述关于“我与卓玛”的婚礼了,这段唯美的经历,才是我最宝贵的记忆!)

    我讲完故事时,我和多吉先生的肚子都在咕咕叫唤。就算再怎么强壮的铁血硬汉,无论再怎么的铁血铮铮,也抵不过肚子饿呀,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克服肚子饿所带来的难受难忍;正所谓:“人是铁,饭是钢”,看来那晚的肉干还是备少了,更何况经过长久的与狼群的打斗,早已经饥饿难耐了———备齐简单的饭菜,我们匆匆吃过午饭,那段时间里小多吉中途离开,去找了一位正骨医生,三两下就把多吉先生的腿给医好了,只不过仍需静养。

    饭后,我们这些关系密切的人聚在一起商量,都在挑选日子。大家各抒己见,都打算挑出一个吉祥的日子来;大家也互相讨论,因此事至关重要、事关重大!

    最后,我们都敲定在“藏历十二月二十九日”来福上加福,以举办卓玛与我的婚礼。

    据这个地方的习俗而言,原本的结婚流程是许多的,因为我历练的缘故,允许我简单的包办,岳父大人是个开明先进的人,知道外地已经开始逐渐进行自由、简单的婚姻、恋爱。正因如此,也不强求我们按照太老古的习俗来办。

    藏历的十二月二十九日,那天是藏族的“古突”夜(类似于我们常过的除夕)。那一天,是一个阖家团团圆,平安喜乐,互讨吉祥的一个好日子。拉薩的每家每户那天都是热热闹闹的,都过着很有雪区风格的节日。

    这不得不让我忆起: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我的家乡湖南———还有那条,常陪我过节的湘江。在湖南啊,我印象中的除夕都是一个人过的。不过那天能闻到各家散发的菜香、肉香、油香的味,大家的菜里面都会比平时多下些油,也让人们知道那天是在过节。

    以前在家乡,一般那天,我都会备一些豆沙包子、一些糖糕,去湘江边看江,选的是夕阳,能看月,也能看落红。而在传统藏族家庭的“古突”,习俗也差不多,家人团圆,吃古突,求神保佑,以求来年幸福安康。

    有趣的是,在“古突”中包着一些特殊食材,不同于“幸运饺子”,那种饺子只是包了硬币;而古突却很有意思了———吃到什么食材,就代表了这个人的性格。

    如:小石子指意志坚如磐石;桃干指长寿健康;人参果指有福气;辣椒指泼辣爽直;木炭指黑心;羊毛指温柔;豌豆指好财。大家吃到了象征不好意味的食材,也只是相视一笑,并不会当真,反而是互相祝福。吃完饭后,我们被分成了两拨人。一边进行驱鬼仪式,祈福安康;一边去帮助举行婚礼。我们没有选择办太复杂,我拿一粒两眼天珠当彩礼,女方家也随了不少钱当嫁妆,很简单就结束了。

    和初见、初识的时候一样:她,一样的身材高挑、一样的乌黑的短发、一样的可人、惹人爱、一样的青春活力……不一样的也有,也许手腕我能掰过她了,只不过她要掰,我也会让她赢;她一样爱笑,还是“再怎么斟酌文笔,都显得苍白无力”———我们拥在一起,让我一刻也不想与她分开。

    次日清晨,我早早起床,开始认真地写一本书,打算把我的经历写成一部自传,后来多年以后,正式定名为《湘江不远》。不久,我的新娘也起了床,给烧了一盆热水,给我洗脸;我很幸福,停笔去做起了一桌子的早饭,我的夫人也开心的笑了,笑得很甜,很甜———这就是所谓的相敬如宾吧,岳父大人和大舅哥看到,也欣慰的笑了。

    藏历初一到初六,还是有许多活动的,是些关于节日的习俗类的。我的好岳父大人,怕耽误我和卓玛,便和大舅哥包办了其他活动。这也许就是新婚男人享受生活的特权罢,刚新婚后,不用过分操劳身边的一切,也是幸福的一件事。

    我和卓玛———我的妻子,我们在没有人的地方,一片广阔无垠的草原,手牵着手,许下了真正的白头的誓言,夜里归家,交换了灵魂后,我也是第一次相信:神明会安排好运,给值得的人。如今的我和妻子,都深深的爱着彼此。

    在此之后的平日里,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幸福。在白日里,我认真教书;而没有课时、或课间、或吃完饭的中午认真锻炼习武;夜里,夫人则在家里做好饭菜,等我归家。

    两个月后,有一位不速之客,短暂打破了这片美好的平静———

    是一个看着很猥琐、奸诈的男人。他说他是北乡来的,他说他要挑战多吉先生,也就是我的岳父。可能是他得到了消息,我的岳父大人正在静养,被狼所伤,就想来剥夺他“最强之男”的称号,真是卑鄙无耻,期间他甚至胡乱引了一个借口,说是什么:我抢了他的挚爱。他还说什么:他只要战胜了多吉先生,他就是最强的,我也要让出卓玛给他。

    我很激动,重复的说了许多遍:“水是冰的,人是醒的,冷静!要冷静!”我很着急,止不住的说:“水是冰的,人是醒的,冷静!要冷静!”就这样,也不知道说了几遍“水是冰的,人是醒的,冷静!要冷静!”,我才稍稍冷静下来……我才确相信:水是冷的,水是冰的,而我是醒着的。

    我们这一家子的人都很愤怒,我可以实实在在的告诉你,我从来没有像今天如此愤怒过。眼看着,多日未被挑战和接受挑战的岳父大人就要应战,我连忙出手制止。原因很简单,那个猥琐奸诈的挑战者,无疑也触碰了我的底线。我学功夫之原因便是要保护我身边的人,保护我认识的人,保护一切该保护的人。如今正是时刻,而且卓玛是我的妻子,不是任何物品,也不是附属件,岂容得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家伙说三道四。不只是我的岳父大人,不只是我的大舅哥,我的愤怒也很强盛。

    我简单跟岳父讲明原因,便出手应战。挑战者只是哼了一声,说谁来也一样,根本就没把我放在眼里。他说他要跟我比“摔跤”,他说他的摔跤无人能敌,我便依了他,他再凶能凶的过狼吗?这时我也意会了,让我去深山历练的原因。为的就是能面对这番景象吧!

    我们两个也顾不上什么礼尚往来,互相往地上啐了一口痰,磨拳擦掌,便扭打在了一起。

    我实实在在感到了,我的对手很弱,很没力气。我不想跟他僵持,也想在这次战斗中树威,让以后的挑战者少一些,三两下不出二回合,我便把他撂翻在地,我单膝以跪地之势,把他摁倒在地,他再起不来,最后直直认了输。我胜利了,很快便胜利了,众人给我鼓掌,他却骂了一声“让我好看”,然后就灰灰地跑掉了。

    到底该怎么称呼这个人呢,他在挑战我之前一直自称是“高手”。那就叫他“高手”好了。这个高手灰溜溜的跑掉,眼中却满是恨意,我倒也不是怕他卷土重来,他要是再来挑战我依旧敢跟他应战,也有信心打翻他,因为我是不会停止锻炼的。我观这个高手本来就是个奸诈狡猾之人,趁着我的岳父受伤,便来挑战———这种趁人之危的事情都能做得出来,我很难想象,他以后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卷土重来。只能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后来他也确实在别地方卷土重来了,只是听洛桑听说的,不过只是来耀武扬威一番,并没做什么坏事。(这里以后会讲到)

    解决完这件“小插曲”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再赶上门挑战了。而大家也深谙武德了,挑战者不是与我正式挑战,便是待最强的男人伤好后,与他挑战。多是来切磋的多,期间饭馆的生意也不错———而我呢,则是投入真心教书、写书、练功夫和照顾卓玛。如此如此,我又在这里生活了许多年。后来,卓玛的哥哥,我的大舅哥也已经成婚了;多吉先生,我的岳父在某个下午,无声无息的离开了,时年八十岁(我完全没看出来,我一直以为多吉先生最多就五、六十多岁,这也增加了我不停锻炼的决心!)卓玛有悲伤,更多是快乐;而我也已经完完全全走出了昔日的悲伤,找到了真爱,是时候履行当初的约定了,我开始想回到原先的镇上生活。

    我的妻子同意了跟我回镇上,她在这里已经没有遗憾、也没有过多的牵挂了。我唤醒了差点被我遗忘的那匹宝马良驹———“赛赤兔”,我的妻子也牵着她的羊驼,我同一她起收拾好行囊,准备在第二天出发。

    湘江,是不会遥远的;我挚爱的湘江,是不会遥远的。我一直都没有忘记,我又怎么敢忘记,那一个生我、养我的地方。就算在天涯海角,我也要回去,我也要归乡,我不能舍弃这个地方,不单因她生我、养我,她更是我的根,没有她,我定是不会存在的。

    永远也不会忘记,永远也不会忘永远也不敢忘……那湘江的夕阳、在那湘江边过年的情形,虽然许久未经历过了,可我依稀记得那种感受,湘江水面的涟漪,我也是历历在目。这次的旅途自然不再是孤单的。这次,也不单是我的好马儿、与文章陪伴着我。这次旅途,多了陪伴着我身边的一位心上人,不逊色于湘江的挚爱存在。

    我打算携着我如今所有的一切,带着不一样的心情,重游一遍四川、重庆。许来会有不同的收获。

    路上,我说出了我“从何而来”的故事,又告诉了妻子现在我们要“到哪里去”(当然不是在讨论什么哲学类的问题,仅是字面上的意思)。我毫无保留地把那一段有趣经历,统统分享给了卓玛。那些当初我写诗、写文的地方,当初的报社,当初钱先生邀我吃火锅的地方,等等。我全全一字不差告诉了她。

    期间我拜访了许多我的旧友,不过我一定要再去拜访的,是“钱先生”,他是一位令人尊敬的小学教员。我从《湘江不远》中节选了一些故事(雪地与狼搏斗那段的旧稿,我和卓玛至今赌起那段故事,依旧觉得惊险),我打算去重庆报社投稿,挣些稿费,再顺便看一下能不能再见着钱先生。

    按照路程来看,首先便是四川之行,路上依旧能见到不少诸葛武侯祠,不过其中也拆了不少,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也没过问,因一路听得怨声载道,也因为路上有很多情景,都如此般变得愈发贫寒了,田里的农人变少了,只是白色头巾依旧有……陌生,实是过于陌生了。

    不做停留,我便匆匆赶往重庆,离开了重归却让我陌生的四川。(其实,我一直是按现在的名,来称这两个地方的,之前的文章就有说;在以前,一同管这两片地方叫“川渝”或者“蜀地”的人较多。)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在报社见到了钱先生,钱先生依旧是那个爱写文的好先生。

    “久别重逢”,这等词,应当怎么形容最为贴呢?我想,大抵该是:旧地重游见故交———这也算得是人生一大幸事!钱先生的变化不大,只是头发苍白了许多,人也变得憔悴了一些,初见他时是喜笑颜开的人,经再见他时却是眉头紧锁,我知道他定是有什么心事,或忧思国家,或忧思于人。

    重游旧地遇故交,使我很是高兴,但观着钱先生苍老、皱眉的模样,我也很是难受,我如此慰问他道:“钱先生!昔日一别后许久不见,钱老兄,你确确实实苍老了很多呀,是不是遇到什么愁事了?”

    他提着精神,却还是没有气力的答道:“枫老弟,实不相瞒,我确有心事……不过你倒强壮了不少,也不显变老,这不还成婚了,真是恭喜呀!”

    看着他有气无力的样子,我更是难受了,想着活跃一下气氛,便对他说:“哎,客套的话不必多说,我们都是交心的朋友。你有什么话,且同我说罢!有什么愁心事,也讲给我这个朋友听,也算给你分担分担……”

    我们三人边走边聊,寻到了当初那一个吃火锅的门店,这一个门店倒是越来越破旧了,也不在供应四格的火锅了,我便就要了一口两格的锅;牛肉也不供应了,我便点了几碟猪肉,青菜若干,几瓶清酒。

    物是人非,让我不禁感慨:“怎么变化这么大呀?这店当初倒是挺阔气的,现在怎么成这样子了?……连供应的菜式也变少了,我知道外面很动荡,但且还不会波及到这里才是啊———实不相瞒,老弟这回教书回来,便是打算看看时机,找个机会充军了,钱兄知不知形势?”

    钱先生仰天长叹道:“唉……枫老弟,你有所不知啊!”我从来没有看过钱先生如此悲观,他再长吁一口气,又说到:“我估计这天下又要乱了,不同古代以往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之前洋人占了地方做租界,也都还不算什么;这次是民族存亡的大问题,其他国家的野心倒还看不出,自1931,而那该死的倭寇的野心却是日渐显露了。”

    这时店家走了过来,悄悄的跟我们讲:“哎两位贵客,能光临小店,不胜感激……不过还请莫谈国事为好,我听得出两位先生是爱咱们的国的。但这年头什么人都有,谁给饭吃就给谁做活,之前有个贼种店里说‘钱给够了,我当细作都成’,然后就给人一顿暴打了……咱国事还是少挂在嘴边,虽然那种人该打,但是保不齐有人连爱国的人也打。没见过,也不是没有,小心为好啊……”

    我和钱先生谢过店家的好意,便“认真”吃起火锅。这可真不是滋味,再也吃不出当初的味道了;店是当初那个店,火锅却不是当初那个火锅了。后来,钱先生留给了我一封信,我们便匆匆告别了。

    回至旅馆,我携着信,走到了楼里的我所租的房间。卓玛也凑了过来,我拆开油纸信封,里面有一张皱巴巴的被折起来的纸信。那一纸书信的内容,大抵如下:

    枫老弟,近来可好?不过想来你也难再回信了,虽不知老弟在何处教书,不过这封信我依旧是可写的,写后我会随时带在身上,哪天见着你了,便能给你。因有太多事想让你知,便一改再改。如今该是第二十多次提笔写得的。……东北地界有将沦陷之势,我一把年纪,便只可“以文报国”,实是痛心疾首啊!如此类的千言万语,还有太多太多……我也常常思考,但终是徒劳;我一把年纪了,再难报国。希望枫老弟能号召青年力量,护我大好河川!……我不再道家长里短,过去我尚爱如此,令当别论;君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吾近日作歌行一首,名为《书生正气歌》附赠与君:

    黄粱一梦初醒时,

    青衫两袖尽得湿。

    泪若踌躇不得志,

    男儿以何思报国。

    莫得忧,休得伤!

    赤日灯,照路渠。

    前方不好走,

    书生当自知。

    不应胆怯,

    因志在四方!(结尾一行是:“钱雪仲.于一九三六年除夕夜,第二十八次改信赠君”。)

    本来就富有“以武报国”之意,今日观信之后,这个想法便愈加浓烈……现常有军阀割据混战,外地怎能不趁虚而入;何况东瀛小贼,观自古以来,虽为我国附属小国,但野心十足,屡屡欲犯、骚扰我国之边境。其流寇之多,管教不严,真是可笑至极。

    卓玛自是不识字的,而我认得这些文字的力量。我又在心里默念那些熟悉的台词:“深呼吸———呼!水是冰的,人是醒的,冷静!要冷静!……我*他妈的倭寇!”我忍住没骂出声来,因为我的妻子,还在我身边焦躁不安地看着我。

    我很愤怒,越想越冷静不了。之后的一段时间,也就是我在重庆住宿时,我投宿后,闭门不出,期间我的妻子照顾我的起居。我扬扬洒洒的写了一篇檄文,名曰《讨倭檄文》,其文如下:

    【第一段】观今学术昌盛,经典易取,是故天下人知:海育万物生灵于之初,不容玷污也!土鸡瓦犬类固贱,亦知生存之道;插标卖首者固弱,亦不逞匹夫之勇。今观东瀛小国,安能比得其尔?岂不闻古人云,“顺天者昌,逆天者亡”乎?今兮东瀛小国,不知天数,以海为路,侵扰四方。天下人观之,无不愤慨;日寇倭贼,人人得而诛之也。

    【第二段】日寇倭贼!汝本乐行仿效之善道,今何以弃哉?昔观吾之盛唐之盛强,虚心向学,速盛国运,史称:大化改新。使汝小国有毗吾之机,安能不窃乐哉?学至精髓,虽非至道,仍可供汝逍遥百来载。汝却浪荡治国,几至分裂,不教化汝民,诸侯之仕皆助纣为虐,使其落海为寇哉。元至明时,屡犯我土邻海。汝之贼心,天下可见,明才戚氏继光,俞大猷遂剿灭寇贼,平汝贼心。汝仿效之道见成,狼子野心难收,小人之心常有,笑汝必世代难成大业也!故曰:汝行效仿之善道,今何以弃哉?日耳曼者,汝小子之国岂可学也?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汝非不知此理也,汝知之善道而不学,如疯犬弃肉而食粪也。汝蚁穴崩塌,无序有乏,不思改进之善道,何故学疯狗弃肉而食粪哉?

    【第三段】汝蚁之基业,今毁于一旦,汝乐当土鸡瓦犬、插标卖首之最弱流,自当之,远离吾土;莫玷污哉;若侵之,定斩不赦!

    【略文若干】…………

    写完此檄文后,我马上赶着去报刊投稿,不敢耽搁,却再未见得钱先生……今日未见过,以后也再难见,过也再没见过……

    报社的人一看我这篇文章,立马摇手谢绝……他们竟不敢刊出。他们一面夸奖我写的好,一面却摇头谢绝刊出,我想:使钱先生头发变白的原因之一,便在其中了———这文不让发,那文叫修改,我愿称之为“新·文字狱”……

    可能那原本乐观的钱先生,也绝望了,顾也就不再行笔了。自这次“重庆之旅”后,我再也没见过钱先生,也许他在哪一个默默无闻的地方,以这种默默无闻的方式,离开了这一个让他默默无闻的世界。至于他奋斗一生得来的“乡绅”名号,已经不再让人记得了……

    钱先生的故事告一段落了,而我的故事仍在继续。不能因为一些过客,而一直沉浸在悲伤之中,故事是发展的故事,便不能在这上面逗留。

    湘江是不会遥远的,湘江是不会遥远的。短暂忧愁过后,我踏上了为数不多的,本算是轻快的路程;期间我的思绪如潮而涌,多是爱国的、沉思的。到湘江时,一切都是陌生的景致,正是秋天七月,到处都是枯黄的落叶,使我可爱、美丽的湘江,也变成了一座“哀景”,让我怎能不得“哀”……我想起了我的学生们,想来已经长大成人,我坚信:我把他们教成了一个个爱国忧民的人,他们是一定会同我报效祖国的!

    原先的我,只看过:春天的湘江、夏天的湘江还有最常见的冬天的湘江。秋天的湘江的景致,我第一回见,比我想象的更加凄凉……轻快的旅程,变得深沉劳重,也许是我已经不再青年,看事物,便就容易看到、想到它悲伤的一面。

    我回到了青石镇,我回到了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伴着湘江而归,伴着“宝马良驹”而归,伴着我的文字而归,伴着我的经历而归———最重要的,是伴着我的妻子而归!我终究是完成了我的承诺,没有欺骗这里的百姓,没有欺骗这里的孩子,我确确实实的回到了这个我教书的地方,因她生我、养我,我永远爱她,爱的深沉。

    难得归家的孩子,又怎么会忘记母亲的怀抱?哪怕时间隔得再远,哪怕变得再怎么苍老,有熟悉,做牵引还总是能一眼认出、且记起来的。我带着我所挚爱的人,回到了我挚爱的地方,是那么前所未有的熟悉且欣喜。

    我牵着我妻子———卓玛的手,我想要带她去看看,我曾经教书的那间学堂。就是那个满载着我回忆的房间,原本作仓库而后改成学堂的那间房间。

    到底是有些生疏了,我放慢了步伐,寻起、忆起到底是哪条路。却被一个“仙风道骨”模样的男子拦住了我,在我的记忆中,不曾有过这类人出现,青石镇什么时候多了这号人物,变化还真是大啊。而且我也不认识他,我不记得我跟这种人打过照面、有过相识。会不会他是认错人了呢?

    他手上拿着一根竹竿,顶处挂着张布帛,布帛的上面,赫然写着八个大字———“求仙问道,未卜先知”。观这番模样,这个仙风道骨的男人,许是一个算卦的。

    就在我思索时,他却朝我招了招手,如此地说:“老师,您可还记得我吗?我是您的学生啊,我是小马!”

    原来他是我多年前的学生,我记得小马的父亲老马,过去是有在研究易学,不过一辈子也没听说开过什么占卜摊,只是单纯的喜欢罢辽,家里还是种田为业。小马想来是继承了父亲的研究,这也算是一种特别的“子袭父业”罢。他现在化名为“马半仙”,在青石镇上给人占卜为业,其实,我打小就教导他们不要信奉鬼神一说;当然,我也教导他们要传播中华文化。只要不坑蒙拐骗、严谨搞易学,我也不会过问什么的。

    他给我讲起了: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青石镇是如何变化的。首先便是那间学堂,我一离开,便荒废了。这也难怪我找不到路。

    然后就是,我卖出去的那两只猴子的命运:我卖给赵家老爷的那两只猴子,一只是公的,一只是母的。一年后,那只公猴子死掉了,母猴子怀了孕,却跑掉失踪了,至今还未寻来。他说:有趣的是,赵家老爷的后花园,十分之大,叫作“青藤苑”(再后来赵家老爷的房子,恰巧就是被一个叫“青藤”的小日本给抄的,这里以后会提到),可能母猴就是躲在了那里面,可是人们没有细细去学,那处实在是太大了,人们也不怎么打理,常是靠雨水浇灌的。

    至于关于猴子后续的故事,没几个人知道;或有几个人知道,但不肯说。

    然后他给我讲了关于青石镇上一些“传奇人物”的故事,还有一些其他地方的人的故事,还有一些更久远时期的故事,我都统统的整合了起来。再后来我都把它们写成了小说,都收录在了那篇短篇小说集《燃羽》里面,其中的内容多有修改。

    湘江不远,我也确确实实回来了。这还是我第一次,从别的地方,再回到了青石镇,回到了湘江旁。这里的变化太多、太多……

    我从小马这里,了解到了许多我未曾听说过的事情。虽然听后多有感慨,但是现在还并不妨碍我的计划———我还是要重新支棱起一个学堂,当然这也很难。

    次日早晨,我向小童买了份报纸,看看时间,现在是一九三七年的三月,局势很混乱,而我却仍打算重建我的学堂。具体后事如何发展,我能不能重建起这个学堂,且看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