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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朝新象

    “三是明清时期,明朝,明太祖朱元璋废除延续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明成祖朱棣设内阁,清朝雍正年间设军机处,虽代行宰相之责,却无宰相之权。沦为皇权的附庸。”刘淼。

    “哦哦,如此看来,杨坚开启了一个时代,他自己就是从宰相位子上篡位的,这样宰相对皇帝的制约更少,隋朝就成了杨坚的一人堂了。”杨志萌说道。

    “你理解的过于片面,从三高官官的职能来看,门下内使省负责政令的制造,尚书省是执行,如此来看,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诏令都无法形成实效,此举,可以优化政令,使其合理。”

    “我知道,我知道,这类似于现在的民主集中制,决策正确率提高。”阿灿又懂了。

    。。。。。。

    中央政改后,又延续到了地方。

    杨坚与李德商讨政务。

    “启奏陛下,臣受您器重担任吏部尚书,近几日考察各地官员,发现有两点问题,一是,各地官员众多,且与度支都尉沟通后,官员俸禄占国家支出的绝大部分,导致很多地方的工程因没有经费而正常完工,二是地方佐官由地方士族大家担任,走访后,老百姓普遍怨声载道,反映主官与士族大家相勾结,鱼肉百姓。”李德汇报道。

    “你有心了,朕深感欣慰,地方官员所设众多始自北周北齐,当时两国征战,为了拉拢人,在行政区域上设置较为密集,因此地方各级官员众多,现在已是新朝,对此,你有何建议?”杨坚解释并问道。

    “回陛下,臣认为应合并行政区,县与县合并,郡与郡合并,如此就可裁减一大批官员,行政区划也较为合理。”李德建议道。

    “你的初衷不错,但是有一个问题,合并的标准是什么,哪些该保留,哪些该裁减?”杨坚继续问道。

    李德眉头紧锁,不知如何回答。

    杨坚见状,直接说道:“朕认为裁撤郡一级行政区划即可。”

    李德思索杨坚所言之深意,灵光一现,“陛下圣明,此举一石二鸟,一是不涉及同级纠纷问题,二是行政不受影响州一级是决策,县一级是执行。陛下高屋建瓴,一言就解决困扰臣数日之难题,无愧于千古圣君。”

    杨坚对李德恭维欣然接受,哈哈大笑:“第一个问题解决了,第二个问题你有何建议?”

    李德知道是时候体现自己的价值了,任何一个老板都不会养一群废物,更何况像杨坚这么精明的老板。“回陛下,臣认为既然地方最高行政长官都由中央任命,那么佐官也可直接效仿。”

    “嗯,说说你的理由。”

    “一是地方佐官原是由主官任命,导致主官权利极大,现将任命权收回到中央,可限制地方主官的权利,二是直接打破地方豪强士族把持当地政务,不易形成割据局面,受中央统一管辖。”

    “不错,就照此执行吧。”

    随即颁布诏令。

    一、改变行政区域,将原有的州、郡、县三级改为州、县两级

    改革前有211个州,508个郡,1124个县,改革后有211个州,1124个县

    二、地方上佐官由中央直接任命

    此日,杨坚传唤内使令。

    内使令赵英行朝拜之礼。

    。。。。。。

    “在这里我要跟同学们说明两个误区,一是皇帝很忙,隋朝虽设立了三省丞相,协助处理政务,但涉及到国家层面的事情都是由杨坚来决策的,所以他每日的工作量很大。后来的朱元璋废除丞相后,他日处理政务最高可达上千件,当然这都是明君,昏君另说。”

    “二是,臣子见了皇帝在清以前是不行跪拜大礼的,民间普通人见了官员避让即可。清之后,汉人自称奴才,无论多大的官员见了皇帝都必须行跪拜之礼。民间,普通百姓见天子或大臣出行,跪倒在道路两旁迎接。”刘淼道。

    “噢噢噢噢,我以后的梦想改了,不再是当皇帝,而是当昏君,只想混吃等死,摆烂,躺平。”王家欢一脸憧憬道。

    刘淼当仁不让的赏给她一爆粟。

    。。。。。。

    “陛下,唤臣前来,有何吩咐?”赵英问道。

    “正所谓,无轨迹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朕的大隋又该实行何种法度?”杨坚询问道。

    “回陛下,臣愚见,前朝法度过于严苛,红线较低,老百姓随意就可触碰法律,有些人,干脆破罐破摔,无视法度,知法犯法。故应剔除一些无用责罚,臣之前研究过,将现行的法律条文由1800多字缩到1200多字,足以满足日常管理。”

    “嗯,你接着说”

    “还有,在量刑标准上还应降低,前朝周宣帝时期,一旦犯法动不动就一“天杖”——240杖,行刑后,无论何人出气多,进气少,更有甚者,在行刑过程中就一命呜呼!不当之处,还请陛下见谅。”

    “爱卿言之有理,稍后你将缩减后的法律条文呈给我阅览。关于量刑,朕认为最低应设为50杖,最高不超过200杖。”杨坚自认为50杖就已经是人体极限。足以体现法律的严肃性。

    “谨遵圣意。”

    “朕还有一点需要补充,那就是一些罪是万万不能饶恕的。。。。。”

    赵英按杨坚的指示,编写《开皇律》,其十宗罪不可饶恕,即十恶不赦。

    谋反,“谓谋危社稷”,即阴谋以各种手段推翻现存的君主制度。

    谋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即企图毁坏皇帝的宗庙、皇陵和皇宫。

    谋叛,“谓谋背国从伪”,即企图背国投敌的行为。

    恶逆,“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

    不道,“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支解人,造畜蛊毒、厌魅”。这里造畜蛊毒和厌魅是以巫术害人的行为,和杀一家人肢解人的行为一样恶劣,后果严重。

    大不敬,包括盗窃御用物品、因失误而致皇帝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不尊重皇帝及钦差大臣等三类犯罪行为。

    不孝,即控告、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另立门户、分割财产、供养有缺;为父母服丧期间,谈婚论嫁、寻欢作乐、不穿孝服;知祖父母、父母丧,隐瞒不办丧事;以及谎称祖父母父母丧。这些行为在性质上,与恶逆罪一样,都是对尊亲属的侵害,只是侵害的程度更轻。

    不睦,“谓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殴告夫及夫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缌麻功、大功是根据服制确定的亲属范围。缌麻亲是指男性同一高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小功亲是指同一曾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大功亲是指同一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同一亲等的亲属还有尊卑的区别。

    不义,谓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见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及闻夫丧,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及改嫁。

    内乱,“谓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及与和者”,“和”,指通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