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历史军事 » 再见唐朝 » 第三十三章 革新反佛的傅奕

第三十三章 革新反佛的傅奕

    南北朝以来,佛教盛极一时,寺院遍及各地,僧尼人数与日俱增。

    鉴于这种情况,有一个勇敢的人站了出来,认为必须废除佛教,这个人就是傅奕。

    傅奕,555年~639年,唐初学者。唐相州邺,今河南安阳人。隋开皇中,以仪曹事汉王谅。

    唐武德初,拜太史丞,迁太史令。进《刻漏新法》行于时。唐初典章制度,多沿隋旧。

    主张承乱世之后,多有变更。他认为,隋朝违天害良,专用严刑酷法。杀戮贤俊,天下百姓同心反抗。

    今拨乱反正,而官名、律令仍用隋制,伤弓之鸟而惊曲工,天下久苦隋的暴政,不变其旧制不行。只有改正朔,易服色、变律令,改官名,制礼作乐,百姓才能感知盛德。但官名要省,法律须简约。

    他以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儒家伦理道德为理论基础,坚决反对佛教。

    指斥佛教不讲君臣父子之义,对君不忠,对父不孝;游手游食,不从事生产;剃发易服,逃避赋役;剥削百姓,割截国贮;讲妖书邪法,恐吓愚夫,骗取钱物。

    百姓通识者少,不察根由,信其诈语。乃追既往罪过,虚求将来的幸福。遂使人愚迷,妄求功德,不畏科禁,触犯法律。其身陷刑纲,还在狱中礼佛,口诵佛经,以图免其罪。

    人生死寿夭,本取决于自然;刑德威福,皆由君主决定。

    而佛教徒诈称,贫富贵贱由佛主宰。这是窃人主之权,擅自然之力。

    佛教肆行,其恶果是“海内勤王者少,乐私者多”、立于五庭、看膝下、不忠不孝者、聚结连房。故它入家则破家、入国则破国。

    他还用历史事实揭露佛教危害,指出:五帝三王时无佛教,则君明臣忠、祚年长久。

    汉明帝始立佛寺,然只西域桑门自传其教。

    西晋以前,有严法禁止国人剃发为僧。

    石勒之后,禁令松弛,因事佛君主昏庸,臣又奸佞,梁武帝尤足为戒。

    昔日褒姒一人,迷惑幽王,而能亡国。今十万僧尼,刻绘泥佛,以惑天下,必须禁止。

    令僧尼自相结为夫妇,生儿育女,十年长养,十年教训,自可富国足兵。四海可免僧尼蚕食之殃,百姓也能知道威福之所在。

    武德四年(621年)六月,傅奕上奏《请废佛法表》,请求废除佛教。

    在奏表中,他首先回顾佛教传入中国之前的情况,“窃闻八十老父,击壤而歌;十五少童,鼓腹为乐。耕能让畔,路不拾遗。孝子承家,忠臣满国。庠序成林,墨翟、耿恭之俦,相来羽翊。乃有守道含德,无欲无求。宠辱若惊,职参朝位。”

    之所以会出现这一情况,傅奕认为主要是“当此之时,共遵李、孔之教,而无胡佛故也”。

    在傅奕看来,只有遵从李耳的道家和孔子的儒家学说,才能使“天下大治”。

    这是站在儒家、道家学说的立场上反佛教的。

    他还列举自佛教传入中国后佛教盛行的弊病,请求唐高祖“定天门之开阖,更新宝位,通万物之逵否,再育黔黎,布李老无为之风,而民自化;执孔子爱敬之礼,而天下孝慈”。

    为了说服唐高祖,他列举了庖牺氏至汉高祖,历二十九代,四百余君,“但闻郊祀上帝,官治民察,未见寺堂铜像,建社宁邦”。

    因此,他请求将“胡佛邪教,退还天竺;凡是沙门,放归桑梓;令逃课之党,普乐输租;避役之曹,恒忻效力。勿度小秃,长揖国家,自足忠臣,宿卫宗庙。则大唐廓定,作造化之主,百姓无事,为牺皇之民”。

    傅奕随同《请废佛法表》一起上奏的还有“益国利民”十一条,原文已佚。

    武德七年,傅奕再次上《请除释教疏》,主张禁断佛教。

    在上疏中,又提出了“生死寿夭,由于自然”的唯物论观点。

    在教权与皇权的斗争中,傅奕是站在了皇权的一方,进一步陈述了他反佛的思想。

    傅奕把国家的兴衰治乱统统归之于佛教,显然是有失偏颇的,因为他只看到了佛教“乱儒教化”的一面,而对封建统治者利用佛教维护其统治则视而不见。

    傅奕的这次上疏引起了唐高祖的注意,诏令百官议论除佛之事。

    朝臣中信佛者较多,太仆卿张道源支持傅奕的主张,而中书令萧瑀带头发难,攻击傅奕为妄说:“佛,圣人也。奕为此议,非圣人者无法,请置严刑。”

    但傅奕不畏权势,与萧瑀唇枪舌剑,激烈论争。

    教徒明概等人也一味反对,明概在《决对傅奕度佛僧事》中说:“释迦悯斯涂炭,哀其沈溺,陈经敦劝善以诱贤,制戒律禁恶以惩罪,皆令息妄归真,还源返本。”

    佛教不仅是为了治天下而产生,而且其功能也并不比儒学差,“比手中原之地,上古之初,世朴时淳,书契未作,民浇俗伪,典籍方兴。故周公不出于上皇,孔子唯生于下代,制礼作乐,导俗训民,致治兴风,匡时救弊,皆欲令止浇息竞,返素还淳,出于释迦,其揆一也。”

    萧瑀最后一合双手,喃喃地说:“地狱所设,正为是人。”

    那么还有什么必要排斥佛教呢?

    于是由傅奕引发的这场争论终李渊一朝不了了之。

    但后来,唐小天又多次和唐高祖谈论佛教,谈论佛法道士“苟避征徭,不守戒律”,寺观“邻接廛邸,溷杂屠沽”。

    唐高祖又亲自前去寺庙证实唐小天的话,见和唐小天说的一样,认为傅奕的奏疏颇有道理,于是依从奏疏。

    事实上,由于寺院经济的恶性膨胀,以及寺院内部的混乱等,世俗王权在利用佛教的同时,也不能不对佛教的发展加以遏制。

    武德九年,李渊发布《沙汰僧道诏》,虽不像傅奕建议的那样彻底废除佛教,但其整顿、纯洁宗教的想法显然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对傅奕反佛建议的回应。

    李渊说:“乃有猥贱之侣,规自尊高,浮惰之人,苟避徭役,妄为剃变,托号出家,嗜欲无厌,营求不息,出入闾里,周旋阃阃,驱策畜产,聚积货物,耕织为生,估贩成业,事同编户,迹等齐人,进违戒律之文,退无礼典之训。至乃亲行劫掠,躬自穿窬,造作妖讹,变通豪猾,每罹宪网,自陷重刑,黩乱真如,倾毁妙法。譬兹稂萎,有秽嘉苗;类彼瘀泥,混夫清水。”

    如此混乱与不洁,不进行整顿与淘汰怎么行呢?

    于是李渊决定:“诸僧、尼、道士、女冠等,有精勤练行,守戒律者,并令就大寺、观居住,官给衣食,勿令乏短。其不行精进、戒行有阙者,不堪供养,并令罢退,各还桑梓。所司明为条式,务依法教,违制之事,悉宜停断。京城留寺三所、观二所,其余天下诸州,各留一所。余悉罢之。”

    这就是李渊对傅奕建议的回应。

    博奕不仅在规范佛教上有所成就,还致力于改革创新。

    隋文帝开皇年间(581年—600年),傅奕在汉王杨谅属下任仪曹。

    杨谅欲起兵反叛朝廷时,问傅奕:“今兹荧惑入井,是何祥也?”

    傅奕诡对曰:“天上东井,黄道经其中,正是荧惑行路所涉,不为怪异;若荧惑入地上井,是为灾也。”

    杨谅听后很不满意。不久杨谅果然兵败,傅奕虽然幸免死罪,但也被贬到扶风郡任职。

    此时李渊任扶风太守,曾以礼相待傅奕。

    后李渊即帝位,遂召他入京师,拜为太史丞。

    时任太史令的庾俭因其父庾质曾谈论占候,违忤炀帝旨意死于狱中,他以此为鉴戒,并耻以数术进身,遂荐傅奕自代。

    傅奕迁升太史令后,却屡次排毁庾俭,而庾俭并不怀恨他,人们都赞扬庾俭仁厚而称赞傅奕率直。

    傅奕还赞助唐高祖设置参旗、井钺等十二军号,并修改漏刻,撰成《漏刻新法》,上奏朝廷,颁行于世。

    唐初,国制草创,多因袭隋代旧制。

    傅奕在政治上不因循守旧,认为唐承乱世之后,应当有所变更,遂上《请革隋制疏》。

    疏中他首先叙述了历史不沿旧制的事例:“龙纪、火官,黄帝废之;《咸池》、《六英》,尧不相沿;禹弗行舜政,周弗袭汤礼。《易》称‘巳日乃孚,革而信也’,故曰‘革之时大矣哉’。”

    他还认为,有隋之季,“违天害民,专峻刑法,杀戮贤俊,天下兆庶同心叛之”。如今已改朝换代,处于拨乱反正之时,官名、律令等仍用隋旧,这正如伤弓之鸟害怕曲木一样,天下百姓久苦隋政苛暴,“安得不新其耳目哉?”

    因此,他主张“改正朔,易服色,变律令,革官名,功极作乐,治定制礼,使民知盛德之隆,此其时也”。

    鉴于当时弊政,他还具体地提出两项改革方案:一是裁减官员。他在奏疏中说:“官贵简约,夏后百官,不如虞五十,周三百不如商之百。”

    他主张官多不如官少,精减官员,既可防止十羊九牧,又能减轻国家开支与人民负担。

    二是减轻刑罚。他在奏疏中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卫鞅为秦制法,增凿颠、抽胁、镬烹等六篇,始皇为挟书律,此失于烦,不可不鉴。”刑法越来越烦,隋朝更是“专峻刑法,杀戮贤俊”。

    因此他主张应引以为戒,减轻刑罚。他的这两项建议是符合实际和积极可取的。

    当时,有太仆卿张道源也曾建议:“官曹文簿繁总易欺,请减之以钤吏奸。”

    文牍繁杂是历代封建官府的一大弊病。可是公卿都不想改变现状,反对这一建议,唯独傅奕积极赞成。最终由于“为众沮訾,不得行”。

    贞观十三年(639年),傅奕病卒,享年八十五。

    他崇尚儒学和道家学说,反对佛教,曾撰写了《老子》2卷、《音义》,并搜集魏晋以来驳斥佛教的言论,撰写了《高识传》10卷。

    临终时告诫他儿子要学习老、庄之道和周、孔学说。

    傅奕虽精通阴阳术数之书,但他本人并不相信,所以平素患病,也从不求医服药,任其自然。

    他为人一向谨慎,“既职占候,杜绝交游,所奏灾异,悉焚其稿,人无知者”。故没留下来任何著作。

    傅奕作为中国第一个反佛主义者,对后世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墓志首创于傅奕,死前为自己写的墓志铭是:傅奕,青山白云人也。以醉死。呜呼。